天地之间是个人
2013-12-29王秉礼
天地之间是个人,毛泽东希望大家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而以戴安澜、黄继光、孟泰、时传祥、张秉贵等等为代表的先进模范人物,无疑是这“五人”的典范。
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当然离不开一代又一代先模人物的召唤与支撑。然而,坦率地说,如今推举的先模观,往往具有“中国特色”:(每每都是在非法规的情况下),不是牺牲治疗,带病工作,就是不知疲倦,加班加点……
上类事例笔者可以信手拈来:因劳苦功高受到表彰的江西进贤县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余强,虽血小板不及正常人的1/4,还去医院照顾受伤的犯罪嫌疑人,后因头晕连脚都挪不动,只好打吊针。即便如此,还要求出差。就在查出急性白血病的当天,不但不去治疗休假,并且夜晚还去队里布置工作。终因劳累过度,致脑出血,昏迷不醒,不久病逝,年仅35岁!南昌市公安局长悲痛地说:“我们警察的生命也是珍贵的,这么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走了,我们面对的不仅是民警本人,也牵连着他们的家属啊!”就在“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先进事迹报告会上,还鼓动大伙学习“教学工作中的张丽莉,就像拼命三郎,每天在校时间超过12个小时,工作5年只休过两次假……”
如此“先模观”,首先违背客观规律,与我党“实事求是”的传统背道而驰!在毛泽东倡导的“五人”中,无论哪一类人,全是“一撇一捺”的人,全摆脱不掉“人”的属性。其中之一,就是人的体能、精力、脑力等都有极限,不可能无限地带病工作、加班加点。否则,物极必反。伟大导师列宁早就辩证地告诫我们:“谁不会休息,谁就不会工作”;又一位导师毛泽东在20世纪30年代便明示说:“睡眠和休息丧失了时间,却取得了明天工作的精力。如果有什么蠢人,不知此理,拒绝睡觉,他明天就没精神了,这是蚀本生意。”
而蚀本生意之一就是一批批人杰才俊英年早逝:46岁的清华大学物理系教授高文焕猝死,38岁的中科院研究员、博导、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首席科学家胡可心猝死,36岁的浙大数学系教授、博导何勇猝死,32岁的中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学者萧亮中猝死……
倘若他们不“过劳死”,而是益寿延年,正常劳作,那为国家和人类做出的贡献,迸发的效益,恐怕是几何级的吧!而逆反常规的加班加点,带病“奉献”,导致一位位巨擘过早凋谢,这才是最重大的损失,最糟糕的透支,最亏本的经营,难怪被毛泽东痛斥为“蠢人”!
再有,此狂热的“先模观”严重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第36、38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即使依法必须加班加点,《劳动法》也规定得再清楚不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作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请问:究竟有多少单位依法办事呢?!如今,似乎越加班加点,带病工作(实质为违法侵权),就越爱业、敬业、专业,并且这已成为先模们一个重要的、鲜亮的光圈。
这种做法恰与依法治国的国策唱反调。就在刚刚闭幕的十八大上,胡锦涛同志再次庄重地表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我们绝不应该一方面制定《劳动法》,另一方面又违反《劳动法》,宣扬、鼓励加班加点、带病工作去争当先模。为此,岂不正是号召大家去违法嘛?
瑞环同志尖锐地指出:“无视自然规律,片面夸大人的力量,是唯意志论。”无疑,唯意志论的东西,必然脱离群众,脱离生活,脱离实际。不为百姓所理解、接受,导致某些先模人物孤单、被冷落。一个清醒、负责的领导,是鼓励加班加点、带病工作的非理性“先模观”呢,还是应当践行劳逸结合、循规依法、高效的先模观呢?群众必有公论,实践自有结论!
“天地之间是个人”,愈人性化、愈依规执法的活动,就愈有魅力!愈有生命力!愈有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