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私人银行组织设计实践与发展方向
2013-12-29张坤
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转型压力,纷纷加大力度发展占用资本金少的和不占用资本金的业务,开展私人银行业务遂成为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已有18家内资银行先后进入私人银行业务领域,它们在服务模式建设、解决私人银行部门与零售银行部门和分支行之间的协同问题以及私人银行家激励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涉及组织设计的领域和环节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对于国内商业银行继续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具有重要价值。
国内私人银行发展状况
当前,国内私人银行发展方面,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方面进展较快。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已有18家内资银行成立了私人银行部门或进入私人银行业务领域,其中包括5家大型商业银行、7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商行和1家农村商业银行(表1)。总体上看,私人银行业务沿着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路径扩散。
城商行于2011年开始涉足私人银行业务,并于2012年加快了进入私人银行业务领域的步伐。青岛银行是首家明确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城商行。2011年3月28日,青岛银行成立了“财富管理中心暨私人银行”,为个人金融资产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高端客户(包括资产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财富卡客户和资产1000万元以上私人银行卡客户)服务。2012年3月31日,北京银行私人银行中心开业,为拥有600万人民币以上金融资产的高净值客户提供服务,成为国内首家设立私人银行专营部门的城商行。此外,上海银行、吉林银行和杭州银行先后设立私人银行部门;成都农商银行于2012年4月23日召开私人银行客户见面会,标志着该行私人银行部正式成立(表1)。
中国银行业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时间尚短,信息披露较不完整。根据可得到的信息,工商银行管理资产规模最大,为4617亿元人民币,农业银行客户数量最多,为3.3万户(表1)。在私人银行客户准入方面,要求最高的是交通银行,最低可投资资产金额为200万美元,最低的是吉林银行,其要求最低可投资资产是500万元人民币(表1)。
私人银行组织设计实践
与私人银行业务相关的组织设计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服务模式设计;二是私人银行部门与总分行制以及零售银行部门之间的关系设计;三是私人银行部门的绩效考核和队伍建设。国际先进银行偏好采取“事业部模式”或“子公司模式”来开展私人银行业务。从国内银行业实践看,子公司模式尚未出现,典型事业部模式面临着水土不服的问题,国内银行业较为流行的是所谓的“大零售模式”。
“客户经理(+投资顾问)+专家团队”服务模式
虽然各银行的私人银行客户服务模式在细节上各有不同,但这方面的争议较少。银行往往根据可投资金融资产金额将客户分为若干等级,然后分别设立理财中心、财富管理中心和私人银行来为不同财富等级的客户服务。这些不同的服务机构在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方面都有差别。比如,中国银行便根据其三级财富管理体系建立了三级财富管理服务渠道布局,截至2012年6月末,中国银行在国内共设立了4523家理财中心、180家财富中心和19家私人银行,海外财富管理渠道建设逐步加快,并筹建完成东南亚财富平台。
在服务模式构成上,各家银行互有差异。较为普遍的是建立“三重服务模式”。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吉林银行和青岛银行等称自己的私人银行服务模式为“1+1+N”模式。比如,农业银行的“1+1+N”模式由一名客户经理、一名财富顾问和一支由若干名专家构成的顾问团队构成。
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称自己的私人银行三重服务模式为“1+1+1”模式。交通银行的私人银行服务以其“沃德财富”服务为基础,在其“1+1+1”服务模式中,由一名沃德客户经理为私人银行客户提供日常金融服务,由私人银行顾问为客户提供升级服务,个人财富管理专家团队为沃德客户经理和私人银行顾问提供后台专业支持,满足客户复杂的金融服务需求;此外,还有私人银行投资顾问(香港)为客户提供海外金融服务的顾问和建议。实际上,交通银行的服务模式属于“1+1+N”模式范畴,但中国银行的私人银行服务模式则并非如此。中国银行的服务模式由私人银行经理、私人银行投资顾问和私人银行家助理各一名构成,这里没有专家团队。
还有一种服务模式可以称为“双重服务模式”,亦可称为“1+N”服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客户经理无法得到投资顾问的协助和支持。比如,在招商银行的“1+N”模式下,通过私人银行高级经理的一对一服务,客户可以方便地获取由银行、证券、期货、信托、基金、保险、法律、税务、会计、艺术品、出国、健康医疗等领域专家构成的“投资顾问团队”的专业服务。杭州银行私人银行的服务模式也是“1+N”模式,该行为客户配备一位客户经理和多位投资顾问,通过团队为客户提供服务。
相比较而言,三重服务模式内部的分工和协作比双重模式更为细致和深入,更有助于提高单个客户经理和投资顾问服务客户的数量。该模式对客户经理知识结构全面性的要求较低,同时也更有利于培养客户经理和投资顾问的专业技能。
此外,一些银行还推出了特色服务模式。比如招商银行私人银行推出国内首创的“家庭工作室”服务模式。招商银行将为这些家庭客户设立专属发展计划,并为当前阶段或者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
总分行模式、事业部模式与大零售模式
私人银行子公司模式和事业部模式是国际先进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普遍采取的组织设计模式。由于缺少立法依据,当前国内私人银行不能拥有独立的金融牌照,因此至少在短期之内,私人银行不能以独立法人实体的形式设立,子公司模式难以流行起来。
典型的事业部模式,是私人银行部门作为利润中心,采取单独核算和总行私人银行部垂直管理,在总行授权下负责私人银行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事项,私人银行业务主要向总行私人银行部汇报。采取事业部模式有助于将私人银行同一般零售银行区别开来,培育一致性的专业品牌。但典型的事业部模式在当前国内银行业组织设计背景下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其与当前国内银行业普遍实行的总分行制模式之间存在兼容性问题。在总分行模式下,银行按照行政区别来设立分行和划分业务,分行设置若干独立的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各业务条线主要向分行行长汇报。这样一来,以事业部模式设立在分行的私人银行部门便会面临多头管理和双向汇报的问题。二是典型的私人银行事业部与零售银行部门和分支行之间存在相互分离的现象。零售银行部门是按照总分行模式设立的,在分行层面进行业务拓展和考核,而典型的私人银行事业部则在整个私人银行业务条线的基础上进行单独核算。私人银行部门与分支行公司业务部门、零售银行部门之间存在争抢客户资源的问题,难以发挥银行分行网络和庞大客户基础的优势。
大零售模式是当前国内私人银行业比较流行的组织设计模式,近两年新设立的私人银行均采取大零售模式。在典型的大零售模式下,私人银行部门隶属于零售银行部门,并在部分分行设立私人银行部门,分行在辖下私人银行部门的经营、管理、考核等方面具有特定权限,总行私人银行部对其进行指导和支持。之所以采取大零售模式,一个原因是国内银行业私人银行的客户主要来源于银行内部,主要是对现有客户进行细分的结果,大零售模式有助于快速积累客户和降低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前期成本;另一个原因是国内私人银行业务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私人银行服务与面向中端客户的财富管理服务和贵宾理财服务存在较多重合,相互之间的差异并不充分支持采取事业部模式。
从实践效果看,大零售模式与总分行模式之间的兼容性更好。招商银行从2007年8月一开始就实行大零售模式,依托零售银行乃至全行资源来发展私人银行。在这一模式下,一旦资产规模低于准入门槛,招商银行私人银行客户可以自主选择变回招商银行“金葵花”客户,实现客户自然转换。招商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发展迅猛。截至2008年底,招商银行在深圳、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建成开业7家私人银行中心,私人银行客户总数达6398户,较2007年增长35.98%,管理资产规模达1299亿元,较2007年增长33.51%;截至2012年6月末,建成开业私人银行中心达到27家,私人银行客户数为18401户,管理资产为4121亿元(表1)。
绩效考核与队伍建设
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客户经理队伍和专家团队,绩效考核和队伍建设是影响私人银行部门发展的重大因素。尽管私人银行业已经历了400多年的历史,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均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私人银行业务仍然以建立和维持紧密互信的“银行—客户关系”为基础和核心,仍然遵循着客户至上、守法合规、为客户保守秘密、诚信、客观公正、敬业、专业等一些传统信条。这显著不同于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创造利息收入为主的一般零售银行业务。对私人银行家的考核应区别于传统零售银行部门,私人银行家需要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银行业其他部门的薪酬体系无法有效解决他们的薪酬待遇问题。
当前,国内私人银行客户经理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以固定工资为主,绩效工资占比较低,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尚不显著。绩效考核指标主要以客户数量和管理资产规模为基础,营业收入特别是非利息收入的分量较低。考核指标的选择需要考虑私人银行的发展阶段和成熟程度。非利息收入应该作为私人银行客户经理薪酬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但中国私人银行正处于发展初期,不宜过多考核非利息收入,否则可能会激励客户经理过于注重销售而损害客户关系。过于注重对收入的考核可能也是事业部模式无法在国内私人银行发展初期取得快速进展的原因。此外,绩效考核方式还存在着短期化的问题。绩效工资挂钩当期绩效与私人银行业务以长期互信的“银行—客户关系”为核心之间相互冲突。
绩效考核机制是影响私人银行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设计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促进分行和零售银行部门向私人银行部门输送高净值客户,需要平衡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典型私人银行事业部无法与总分行模式的属地管理兼容,阻碍私人银行与分行和零售银行部门之间共享客户资源。大零售模式下一般采取“重复计算”模式,即私人银行部门的一些业务目标和业务量同时全部分配给分支行和零售银行部门客户经理以及私人银行客户经理。实行“矩阵式事业部管理架构”之后,民生银行私人银行部门通过分离绩效考核与其他管理事项来解决考核机制问题。
国内私人银行业务的未来发展方向
从国内银行业私人银行发展实践看,良好的私人银行组织设计至少是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初期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决定因素之一。当前国内私人银行组织设计以大零售模式为主,这种模式能够充分利用分支行网络和客户基础夯实的优势,能够与各自的服务模式充分融合起来。在国内私人银行业初期实践中,采取大零售模式的私人银行表现出较为强劲的发展势头,但该模式本身也有缺陷。进一步完善国内私人银行组织设计至少需要考虑以下三方面。
根据自身资源和优势设计完善服务模式
银行可以根据客户基础特征、私人银行家队伍建设、资源整合能力等选择和设计符合自身实际的服务模式。当前私人银行服务模式主要有三重服务模式和双重服务模式两类。在三重服务模式下,客户经理主要负责日常管理,专业增值服务则由投资顾问来提供。在双重服务模式下,这两类活动均有客户经理负责。
对于具体银行而言,是选择客户经理与投资顾问分工协作模式还是单一客户经理模式主要取决于多个因素的考量。一是客户经理和投资顾问的数量和素质。如果一家银行拥有较多专业技能较强的客户经理和投资顾问,那么可以采取三重服务模式。细致的分工协作可以增加单个客户经理和投资顾问服务客户的数量。相反,拥有较多全能型的客户经理则赋予选择双重服务模式的空间。二是客户资产和需求。如果客户资产总量大、服务需求多样且复杂,那么就需要为其配备一名甚至多名客户经理,并通过专家团队的集体力量为他们服务。三是出于私密性和信任的考虑,客户往往希望有一名稳定的客户经理与自己沟通和联系。这一点支持双重服务模式,两名客户经理和投资顾问同时与客户接触可能不利于维护客户关系。四是业务稳定性要求尽量避免“银行—客户关系”个人化,换言之要求通过多名客户经理服务单一客户。私人银行客户经理往往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如果“银行—客户关系”高度依赖于单一客户经理,乃至于“银行—客户关系”变成“客户经理—客户关系”,那么客户经理的流失便会导致客户流失,损害业务稳定性。
在未来发展中,专家团队的组建方式仍然需要进一步探索。资源整合的能力会影响专家团队的组建,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第一种方式可以称为是“外包”,以总行私人银行部的小型团队为中心,依靠其他部门以部门间合作的方式组建临时性的专家团队,或不设专家团队完全依靠其他部门。在这种情况下,银行需要建立和完善部门间转移定价机制和内部合作交易市场。具体可选的方法有四种:一是成本分摊机制,将其他部门的成本分配到私人银行部门;二是重复计算模式,合作各方均确认全部由合作创造的收入;三是“购买”模式,私人银行部门向其他部门支付与服务等价的费用;四是分销模式,将私人银行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视为私人银行部门销售其他部门设计的产品和服务,由其他部门确认合作创造的收入,并向私人银行部门支付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第二种可选方式是私人银行部门设立自己独立的专家团队,以典型事业部模式为代表。在典型事业部模式下,私人银行部门具有从产品开发到服务提供涉及的各个环节和方面的职能,不需要依赖其他部门。第一种方式有助于充分利用资源,但对银行的资源整合和共享能力要求较高,第二种方式不需要共享,但会导致资源浪费。各种方式各有优缺点,具体选择要具体分析。
大零售模式向事业部模式转化
事业部模式是国际综合性银行私人银行普遍采用的组织设计方式,因此一些报告指出,该模式也是国内私人银行组织设计改革调整的方向。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从持续发展客户的角度来看,采取事业部模式需要三个条件至少具其一:一是私人银行事业部具有较强的客户拓展能力,二是由银行其他部门向私人银行事业部输送客户,三是已经度过大规模积累客户的阶段。此外,私人银行事业部需要拥有自己的独特价值主张,并且能够通过产品和服务、服务设施、品牌等将自己与零售银行部门区分开来。
从当前情况看,国内大部分私人银行仍然处于客户拓展阶段,仍然依赖分支行和零售银行部门来创造客户,其自身的客户拓展能力并不足以支持其以事业部的形式设立,同时仍然没有形成显著区别于零售银行部门的特色和特征,因此典型的事业部模式并不适合。
不论是在大零售模式下,还是在未来的事业部模式下,私人银行部门和零售银行部门都是两个不同的部门,由不同的员工构成,两个部门的关系需要合理的处理。银行需要在零售银行部门和私人银行部门之间建立一份清晰的协议,详细设定两个部门的目标客户、服务标准、转移定价等。
目标客户的设定需要一套明确的标准,最常见的客户细分标准是财富水平或可投资金融资产总额,具体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理财产品、贵金属等金融资产,一般还包括投资性房产,但不包括自住房产、非上市公司股权和耐用消费品等。在此基础上,还可以从家庭背景、工作经历、财富来源、居住地、性别、年龄、账户的潜在赢利能力、收入、风险偏好等标准对高净值客户进行细分。零售银行部门是私人银行部门客户的主要来源,需要定期对零售银行部门客户进行评估和分类;私人银行客户也需要定期评估,从而实现客户在两个部门之间的顺畅转移,并且不损害客户体验和客户关系。
需要明确零售银行部门和私人银行部门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并且这些差异是建立在一致的私人银行产品和服务标准之上的。零售银行部门和私人银行部门服务同私人银行客户的职责、服务范围和标准需要明确规定,一旦将两个部门分设,那么就需要让零售银行部门明确,它们不能向客户提供高级、复杂的服务,因为私人银行部门能够做得更好。这一原则应该深刻体现在服务标准的设定中。类似的安排可能会弱化零售银行部门的积极性,需要通过转移定价和考核机制给予零售银行部门一定补偿,允许满足特定要求的零售银行客户经理申请成为私人银行客户经理,仍然服务自己的私人银行客户。
完善私人银行的考核体系
当前普遍采取的重复计算考核方法有助于缓解分支行和零售银行部门客户经理的业绩考核压力,鼓励他们向私人银行部门推荐高端客户。为了确保这一激励的效果,分支行和零售银行部门确实需要获得一定补偿。问题在于,客户输送行为是一次性的,重复计算考核方式却赋予分支行和零售银行部门一个“不劳而获”的机会,因此从长期来看,这种方法是不合理的、不公平的。特别是随着私人银行部门创造的收入和非利息收入等收入指标在考核中的分量不断提高,这种考核方法的不合理性和不公平性会越来越突出。
重复计算考核方法需要进行修正。比如说设定补偿期限。假如设定三年补偿期,那么2012年考核中就不需要将与2008年推荐客户相关的业务规模和收入重复计算给分支行和零售银行部门客户经理。期限的设定还有其他选择,还可以在不同考核指标上设定不同的期限,但设定期限和期限结构不能严重弱化激励效应,特别是在客户积累阶段。
在私人银行发展度过客户拓展阶段之后,重复计算的比重可以进一步降低,甚至可以抛弃重复计算考核方法,同时内部转移定价机制和交易市场的重要性将日益突出。比如,一种可选的方法是在零售银行部门与私人银行部门之间建立顺畅的合作安排和部门间收入分配方法,实际收入确认以提供服务者获得收益为原则;为了鼓励业务协作,可以将合作收入部分以虚拟收入的形式计入考核指标。
此外,完善私人银行家薪酬体系还需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强化薪酬体系的正向激励效应,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和发展阶段提高收入指标在考核体系中的分量。收入指标一方面应该与客户数量和管理资产规模一起作为确定私人银行家固定工资的基础,另一方面作为确定绩效工资的基础。当然,还可以考核更多的指标以获得综合性的效应。二是可以考虑建立负向激励机制,对于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三是增加激励方式的长期性,平衡薪酬体系的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比如可以将私人银行家服务某个客户的年限作为考核指标。四是薪酬体系的设计需要考虑到“银行—客户关系”的长期性。这里的“长期”以客户的生命、家庭和事业为准,因此远远超过单一私人银行家的工作年限。比如,可以允许一个私人银行家在退休时选择合适接替者来继续服务其客户,如果其选择合理,接替者管理的客户资产持续增长,那么就对该私人银行家进行奖励:奖励可以与原有客户资产增值情况挂钩,并设定合理的奖励期限。
总体而言,私人银行组织结构的选择、调整和重构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特别是私人银行的发展阶段和发展规划、私人银行家队伍的数量和素质、银行整体的组织设计和改革逻辑、客户基础和客户风险偏好等。只有适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的组织设计才是适当的。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