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图书校对岗位管理创新刍议
2013-12-29崔青峰
[摘要]图书市场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图书质量的竞争,校对是保障图书质量的重要环节。面对当前图书出版过程中弱化校对工作或编校合一的趋势,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上深入分析校对的功能和作用,在总结校对岗位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校对岗位管理的创新建议。
[关键词]图书校对;职责;资格;岗位管理
[作者简介]崔青峰,郑州大学出版社。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图书文稿和录排的数字化,给图书编校工作带来了很大便利:一是数字化办公已经普及,作者交来的书稿原稿不再是纸质稿件;二是书稿录排差错明显减少;三是出现了功能优异的图书校对软件,机校部分能代替人校。近几年,图书出版业快速发展,图书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出版品种海量增长,出版节奏大大加快,一些出版社为应对日趋激烈的图书市场竞争,满足图书出版的时间要求,压缩或取消编辑出版的一些环节,甚至干脆“编校合一”,随之带来的是图书编校质量的明显下滑。笔者从分析图书编辑和校对的职责入手,阐明在当前图书出版环境下进一步加强校对工作的必要性,同时结合工作实践,提出校对岗位管理的建议,以期引起业界思考。
一、理解图书校对的职责
早在1986年的《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对校对的职务岗位设置和任职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出版专业职务,是根据出版单位所承担的编辑、技术编辑、校对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有明确的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校对职务设一级校对、二级校对、三级校对。其中一级校对为中级职务;二级校对、三级校对为初级职务。”2008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又指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图书、非新闻性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内承担内容加工整理、装帧和版式设计等工作的编辑人员和校对人员……”由此可以得知,校对岗位对于出版社的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现今的出版工作中,组稿、审读、编辑加工和校对是图书出版流程中四个重要的环节,环环相扣。在这四个环节中:组稿是把稿子从作者手里拿过来;审读是判断书稿有没有出版价值、是否达到出版要求;编辑加工是把确定要出版的书稿,从内容和形式等各个方面,按照出版规范进行处理;校对主要是保证发排后的书稿经过套版式和打字员的修改,完全实现编辑的加工意图。策划编辑和文字编辑不区分的出版社,发排之前(除复审和终审外)工作归责任编辑(或简称编辑)负责,发排之后主要由校对负责。策划编辑和文字编辑区分的出版社,策划编辑负责组稿,文字编辑(即责任编辑)负责初审和编辑加工,发排之后也是主要由校对负责。一般来说,编辑的职责是对书稿的政治倾向、思想品位、学术或艺术价值、科学性、知识性、结构、体例、文字水平等方面进行把关,校对的职责是“校异同”“校是非”和技术整理。我们可以通过定义理解这三个概念:“校异同”是将校样与编辑加工后发排的原稿比照,原则上依据原稿改正校样,消灭排字拼版过程的错漏,保证排版与原稿完全一致;“校是非”是发现并改正原稿可能存在的错漏,并以质疑形式向责任编辑提出改正建议,以求达到消灭一切差错的目的;技术整理是一项细致的技术性工作,包括检查核对封面、书名页、目录、书眉、版式、图表公式、前后附文等是否正确、规范和统一。这三项基本的校对程序是图书出版的保护屏障,由此看来,编辑和校对二者职责并不重合,校对是编辑工作的必要延续,是对编辑工作的补充和完善。
虽然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录排差错减少,机校也能帮助校对发现部分错误,但是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几个严重的问题存在。第一,近些年社会浮躁之风对图书作者影响很大,书稿质量整体上较差,甚至有下滑趋势;第二,出版社分工越来越细,对编辑考核越来越倾向经济效益,编辑更多地关注市场和出书时间,忽视图书质量;第三,社会的发展要求工作分工愈来愈细,专业的工作要求专业的人来做,校对也是一项极强的专业工作;第四,图书市场的竞争日趋加剧,但归根结底是图书质量的竞争,校对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图书质量。因此,校对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编校不能合一,更不能取消校对环节,取消校对岗位。
二、如何管理图书校对岗位
校对岗位历来都是出版流程中的关键岗位,虽然改制之后各部门的工作会更加繁杂,但是校对岗位依然重要。笔者结合在出版社的工作实践,对出版社图书校对岗位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1. 设置独立的校对部门。在传统出版社的组织机构中,对校对人员是不单独成立部门的,往往把他们放在出版部门管理。因为对从事校对工作的人员学历和能力要求不高,更多只是要求会校异同即可。然而,现今这样的组织结构设计和人员要求,已不能适应出版社当前对校对的要求。笔者认为应独立设置校对部门,独立设置的校对部门可以与编辑部门平行,或者安排在编辑部门下面管理,这样既便于校对书稿时与编辑沟通,又有利于提高业务能力。笔者所在的郑州大学出版社,就设立了这样独立的校对部门,每年通过对部门内校对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校对工作意识。这样不仅能保证图书的质量,还能减轻策划编辑的压力,细致的分工更有利于整个出版社的运作,而并非压缩部门便于管理。
2. 设置专职的校对岗位。校对是图书编辑出版流程中独立的必需工序,要求设置专职的校对岗位。虽然从2002年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不再进行校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不再有新的人员担任校对专业技术职务,但这不是取消校对岗位。笔者建议:一是出版社不再设置校对专业系列技术职务(如设置一级、二级、三级校对),不再新聘任校对专业技术职务,原来聘任的继续保留,而只聘任编辑系列技术职务,明确校对是技术岗位;二是按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2001),把取得助理编辑职业资格的聘任为专职校对,专职从事校对工作;三是将刚入职出版社未取得编辑系列职业资格的人员聘任为专职校对,协助责任校对从事校对工作;四是对已取得编辑资格,本人仍愿意继续从事专职校对工作的,聘任为专职校对。2003年后,郑州大学出版社就取消了校对专业系列技术职务评聘,对通过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助理编辑职业资格的人员聘任为专职校对,专职从事校对工作。对未取得编辑系列职业资格的人员也聘任为专职校对,但只能协助责任校对从事校对工作。
3. 理顺编辑校对关系。传统的编辑出版流程一般是,在完成三审和加工整理后,由责任编辑交给出版部门发排,发排后由出版部门安排校对。它的缺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书稿了解最多、知道谁最适合做本书校对的责任编辑没有安排校对的决定权;二是图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编辑不直接掌握或不易掌握图书编校的进展情况和质量;三是图书出现质量问题不易划分责任,容易出现推诿等。基于此,笔者认为,应减少环节,引入选择机制,即由责任编辑直接选择校对,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编辑和校对目标相同,提高出版效率。郑州大学出版社实行责任编辑选择责任校对的办法后,避免了上述缺点,既提高了编校质量,又加快了出版进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4. 允许编辑做校对工作。取得助理编辑职业资格和取得编辑职业资格愿意专职从事校对工作的专职校对,往往不能够满足出版社校对工作的需要,应在引入竞争机制后,允许责任编辑选择取得中级编辑职业资格甚至高级编辑技术职务(副编审、编审)的人从事校对工作。郑州大学出版社实行这样的办法,使大家思想上进一步明确了校对只是图书出版流程的一个环节,编辑和校对只是分工不同,与此同时也满足了出版社对校对工作的需要,也更能保证和提高图书质量。
5. 规范责任校对署名。对每种图书除明确责任编辑,并在图书上署名外,还必须明确责任校对。责任校对由取得助理编辑职业资格以上人担任,每本图书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不同的人担任责任编辑和责任校对。另外,应引入选择机制,由责任编辑选择责任校对。在工作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责任编辑不找责任校对,由自己全部完成编校工作的情况,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郑州大学出版社一方面完善图书编校质量检查制度,加强质量检查(清样质检和成书质检)和质量奖惩,另一方面,在图书编校过程中,随时抽查图书校样,加强编校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校对是图书编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出版生产流程中不可替代的独立工序,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对工作,规范和加强校对管理,才能保证和提高图书质量,使出版社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