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贫困县让土地生金
2013-12-29刘自忠曾宪良
新化地处湘中偏西,国土面积364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4760.79公顷,建设用地面积28958.84公顷,人口140万,是全省最大的国家级贫困县、全国最大的库区移民后扶县、革命老区县、比照实施国家西部开发政策县和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
新化长期以来由于基础落后,经济发展缓慢,特别是城市化率仅24.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多个百分点,因此,土地市场一直处于低迷状态。近年来,随着交通格局和区位条件的改善,新化的土地市场日趋活跃。作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切实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土地市场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近三年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76宗,面积50万平方米,实现土地出让收入7.12亿元,三年的土地出让收入比过去几年的总和还要多。
加强土地市场制度建设
在土地市场建设进程中,新化县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用严格的制度管人、管事,实现规范运作。2012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地市场管理的规定》。据此,县国土资源局对土地交易的工作制度实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使之更严格、更规范。尤其在土地价格管理上,切实做到了国土资源部门集体决策,政府综合评审,县长亲自把关。
一是坚持基准地价及时更新和公布制度。根据土地市场活跃程度,依照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基准地价,并按政务公开和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规定,将基准地价的基本内容公开,接受社会查询,实现地价成果的社会共享。
二是坚持地价评估审核分开制度。土地协议出让、招拍挂出让、收购储备、企业改制等土地交易环节都实行地价评估制度,并始终坚持地价评估工作同土地估价结果的审核确认工作分开进行。地价评估由土地评估事务所或其他社会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由国土资源部门相关领导审核把关,有效杜绝了随意压低或抬高评估价格现象的发生。
三是坚持土地价格集体决策制度。协议出让土地由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根据评估价格集体研究确定价格,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招拍挂出让土地出库前起始价的确定,先由县政府组织纪检监察、财政、物价、审计、国土资源、规划、城建投、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成综合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估报告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价格,再由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确定起始价。招拍挂出让土地设有底价,只有达到或超过底价才能成交。
通过基准地价更新公布制度、地价评估制度、地价管理集体决策制度等一系列“阳光工程”的建立和完善,不仅为加强地价管理、依法行政及建立公开、公平的土地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且有效克服了暗箱操作,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促进了土地市场的廉政建设。
杜绝围标串标行为
在土地出让中,不设置对竞买人的特定条件,不设置竞买人数上限。采取挂牌、拍卖方式出让的,一律采取价高者得的唯一标准,从根本上排除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成交后,成交确认书只与竞得人签订;而不与其指定的任何第三方签订,竞得人若出现不按规定签订相关协议、不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或其他违约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竞得资格。在收取竞买人保证金时,提供多家银行账号,杜绝相关竞买人从银行系统取得其他竞买人信息的可能。每次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均在开始前1个小时确定底价,确保底价保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土地交易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监管,对出现的土地围标串标行为予以严肃查处。2010年,经调查发现2009年出让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串标行为,县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查处,并予以废标重新出让,挽回经济损失730万元。
新化县近三年来成交的土地,高出底价成交地块62宗,占总出让地块的81.6%;底价成交地块仅14宗,占总成交地块数的18.4%。通过这两组数据说明,新化县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中基本上杜绝了围标串标现象。目前,新化县国土资源局正在加紧建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将全面杜绝交易中“人与人”的直接接触,进一步规范土地交易市场。
挖掘土地市场潜力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土地市场受到强烈冲击。去年以来,新化县的土地市场急骤降温,交易量锐减。面对这种局面,新化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应对,千方百计做活市场文章,挖掘市场潜力,效果极为明显。
一是规范一级市场,增加土地收益。新化县整合储备中心、城建投和乡镇的职能,对土地储备运行机制进行了适当调整和改革。储备中心履行原有的职能职责,成为管好土地的“闸门”,城建投负责土地储备的融资,乡镇负责征地拆迁安置的组织协调,成为群众工作的主体,由此探索出一条具有“新化特色”的土地储备之路。在这种土地储备运行机制下,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力度加大,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得到加强。通过规划、征收、收购、收回等多种储备方式将新征集体土地,闲置土地,旧城改造、企业外迁、破产、城市规划调整等置换的土地纳入储备库,逐步实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同时,对经营性用地通过征地拆迁和前期开发后基本实现净地出让,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土地增值潜力得到较好挖掘,并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是加大宣传面和宣传力度。对每一宗招拍挂出让的土地,除在电视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外,还在县城主要广场和大型超市门口摆放地产交易信息宣传牌;对有些招拍挂土地,除在新化发布公告外,还在冷水江、娄底等电视台发布公告。为增进开发商对宗地情况的了解,公告中添加了宗地平面位置图。
三是组织开发商对招拍挂出让土地进行实地踏勘,面对面介绍地域发展前景,宣传增值潜力,调动竞买积极性。如今年初,新化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拍卖出让了一宗面积 45258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起始价为6450 万元,竞买成交价1.095亿元,高出起始价4500万元,单宗地出让价格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