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过程中的环境问题探究
2013-12-29屠明明
摘要: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必须注意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在目前我国的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了诸多环境问题,产生农村城镇化环境问题的原因有社会、经济、政治等多个方面,需要走出二元结构下“城乡分治’’的环境治理格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环境优先观念,强化对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管理。
关键词:城镇化;环境问题;城乡二元结构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03-0156-02
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农村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但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必须注意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近年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出现由城市向乡镇蔓延、再向农村扩展的势头与趋势,这与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息息相关。如何科学地处理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是正确合理地处理新农村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键所在。
一、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环境问题现状
1 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资源的污染与浪费
当前许多的城镇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致使土地资源被大量浪费。包括:(1)任意扩大用地规模。很多地方错误地把城镇化理解为土地非农化和城市建设,只单纯的追求土地转化和城镇景观,造成城镇化吃掉大片农田。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城镇建设与当地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明显脱节,大搞形象工程,造成有限的公共资源大量浪费,而原有的城镇土地却没有很好的利用。导致土地资源大量浪费,这是一种重数量、轻质量的城镇化发展道路。(2)用地结果不合理。许多城镇的发展缺乏有效的规划制约,布局过于散乱。主要表现在:一是许多城镇在发展中忽视旧城区的改造,单纯强调新城区的建设,既没有很好利用旧城区土地,又浪费大量良田建设新城区;二是大中城市周围的许多小城镇盲目学大中城市搞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原区,规划设计不仅脱离实际而且毫无特点,实际上大片的土地圈而不用,致使土地大面积闲置;三是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与城市基础设施短缺并存,这是很多城镇都存在的问题。(3)资源掠夺式开发。城镇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出让土地的收益。因此,一些地方超规划圈地、未规划占地、预征地以及压低征地补偿金等现象十分严重。一方面致使大量被圈占土地长期闲置,另一方面严重侵害了农民利益。有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任内政绩,以土地经营的名义,大肆出售城镇国有土地,对资源进行掠夺式开发,严重影响了城镇的发展、生态的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2 人口在城镇的集中,打破了生态环境系统原有的平衡关系
城镇化的标志在于大量的人口向城镇集中。人口的集中造成大量有机排泄物和其他废弃物,不能完全而有效的进入生态环境系统,致使生态环境系统原有的能量输入与输出关系发生改变,从而造成了生态恶化,环境污染。主要表现在:(1)人口的集中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镇,大量生活垃圾集中排放,加上许多城镇建设缺乏合理、系统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加上农村部分村民环境保护意识较差,使产生的生活垃圾、许多难以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已经成为影响城镇环境的主要污染源。(2)人口的集中带来的大量生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生活污水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浑浊、深色、有恶臭的水,呈弱碱性。未经处理的污水排人江河,致使一些直接饮用污水的地区常常大规模流行疾病。(3)人口的大量集中对空气的污染。人口在城镇的大量集中还使汽车等交通工具增加,而且为了容纳更多的人,大量的住宅区都采用了尽可能高的容积率,挤压了空地和绿地的空间,这些都加大了对空气的污染。
3 城镇化进程中大力发展企业,造成的工业污染比较严重
虽然农村工业生产活动向城镇的集中,大大促进了我国城镇化的形成和发展,繁荣了当地的经济,但是工业“三废”等污染物也在城镇的某一位点集中起来,如果治理不周或不及时,就会产生交汇作用,再加上这些污染物的排放量如果超出了生态环境系统自身的净化能力,那么就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目前,我国乡镇企业污染占整个工业污染的比重已由20世纪80年代的11%增加到45%,一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已接近或超过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的l/2以上。另外,随着城市污染控制力度加大,一些强行关闭的重污染企业改弦易辙,从城市转移到农村,使已经变差的农村生态雪上加霜,农民身心健康受到危害。
二、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社会、经济、政治等多个角度,可以将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环境问题的原因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1 我国社会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
从社会学上来看,我国农村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是我国社会长期存在的二元社会结构的产物。二元社会结构在我国表现得尤其突出,我国特定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造成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和改善生活的巨大动力,农民们无力顾及生态环境破坏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在我国二元社会结构影响下,城乡差距不断扩大,贫困的处境迫使广大农民千方百计地谋求发展的出路,许多农民不得不走上了消耗资源以谋取经济利益的发展道路,以掠夺式的方式利用土地和森林资源,从而造成了土地肥力下降、森林植被破坏、生物多样性被损、缺水干旱以及农村环境污染等一系列严重的环境问题。
2 导致农村环境问题的经济原因分析
从经济上来讲,环境问题实质上就是发展问题,即农村城镇化的外部性、农村经济发展不足或发展不当的问题。生态环境问题是城镇化中最常出现的外部性问题,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人口的大量聚集所引起的生态循环系统的改变。由于城镇化使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而城镇的有机排泄物和它废弃物又不能有效地进入农田生态系统,由此割裂了有机排泄物及废弃物与原来的农田生态系统的联系,变成难以处理的污染物;二是工业生产活动的集中所引起的外部性。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业生产活动在城镇集中,如果治理不周,工业企业所排放出来的“三废”等污染物就会在一个点上集中;三是现代农业对自然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所引起的外部不经济,包括:对能源的过分依赖、大量使用化学物品对环境的污染、高度的畜牧业集约经营、专业化单一操作对保持水土的影响、大量使用化学物品对环境的污染等。
3 导致农村环境问题恶化的政治原因分析
政治因素主要是指政府对农村环境不太妥当的管理行为。当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除客观因素外,一个主要的原因还在于政府对生态环境的管理行为不太妥当。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的发展驶入了快车道,市场竞争激烈,经济高速增长,优胜劣汰的竞争结果使政府容易产生短期行为,重经济建设,轻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对镇长的考核内容中重经济政绩而轻环保政绩,使领导没有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使有关部门不重视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同时,政府部门管理能力薄弱也是城镇脏、乱、差现象产生的原因。长期以来,在城镇发展中存在着重规划建设轻管理的现象。管理体制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出现环境问题后又互相推诿,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保证我国农村城镇化进程中良好生态环境的对策思考
农村环境问题是高度复杂的问题,对于这样一个高度复杂的问题,需要一个整体性方法和途径来解决。为此,笔者对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环境问题的解决进行了初步探索,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1 走出二元结构下“城乡分治”的环境治理格局,统筹治理城乡环境
我国在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下形成的“重城市、轻农村”的不合理的环境保护政策偏向是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国家制度和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农村环境问题治理同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一样也处于弱势地位。这就需要改变二元结构下“城乡分治”的环境治理格局,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实现环境基本服务均等化。
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环境优先观念,加强对公众的环境保护教育
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一要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原则,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同时,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二要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应充分考虑区域的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相互影响与作用,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三要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的原则,进行资源开发活动必须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四要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的制度,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权责利关系。
3 政府要强化对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管理
政府在协调农村城镇化和环境的保护中,发挥着非常重婴的作用。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环境管理的基本手段有三个: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
第一,经济手段的使用和优化。经济手段主要包括收费、补贴和建立市场等几个方面。收费和补贴制度在我国已经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排污收费制体现出越来越多的不足:费率设置过低,污染企业愿意交小钱排污而不愿意花大钱治理污染;单污染因子的收费制度对排污企业很不公平,挫伤了企业治污的积极性;排污收费按浓度标准收费,不能有效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解决。
第二,行政手段的使用和优化。我国在农业和农村环境管理中行政手段使用得较多,但是,行政命令在使用的过程中还存在缺乏经常化和制度化的检查与监督;规范不够、约束力不强、地方政府的保护行为较为严重等问题,因此必须不断优化。比如,严格执行行政法规条文,提高行政措施的严肃性;制定明确的行政法规条文,提高行政措施的规范性;建立严肃的检查监督制度;保持行政法规的相对稳定性等等。
第三,法律手段的使用和优化。法律手段主要是通过立法和司法活动,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从而规范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使其与既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一致。法律手段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管理,不是表现在诱导,而是表现为一种超经济的强制;它的核心不是物质利益,而是一种法定的、刚性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关系。
(责任编辑: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