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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农民工工伤预防的新途径探讨

2013-12-29张素馨温伟

中外企业家 2013年2期

摘要:随着社会保障建设的逐步完善,我国的工伤保险事业有了很大发展,特别是在工伤事故的赔偿问题方面已经日趋接近发达国家,而对于工伤事故的预防却始终在探索更好的可行性措施。劳动力是一个国家发展最重要的资源,做好事先的预防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工伤保险的作用,更好地推进我国的社会化进程。基于此,针对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预防问题展开讨论,通过深入农民工队伍进行实地调研,探讨切实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伤预防的新途径:借力用力,推动工伤预防;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安全监管;借助媒体,强化安全意识;借助财政,开发劳保市场;借助工会,维护农民工职业安全与健康。

关键词:农民工;工伤预防;新途径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03-0151-03

农民工是我国我国制度变迁和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特殊群体,是指具有农村户口和农村居民身份却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农民工总量为25 278万人,比上年增长4.4%。其中,外出农民工15 863万人,增长3.4%;本地农民工9 415万人,增长5.9%。农民工在我国已经形成一个巨大的群体,其中相当多的人从事建筑行业,而建筑行业是工伤事故的多发行业。以人为本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事后的妥善处理固然重要,然而,人的生命是不可挽回的,劳动者是历史前进的伟大创造者,他们的生命健康权理应得到最基本的尊重及保护。保护农民工的健康,预防农民工工伤问题是我们应该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降低工伤事故率是全社会共同的愿望,做好工伤预防刻不容缓。工伤预防是指事先防范工伤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健康、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有效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和健康,它既包括国家制定的工伤预防法律法规、标准、规则、政策措施等内容,也包括企业所采取的一切安全生产与事故预防措施。劳动是人类生存与繁衍的基本手段,本质上是人作用于自然的过程。人与自然的作用过程中会产生各种类型的紧张,而这种紧张的程度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人对自然的作用力骤然加剧,而自然对人的反作用力也随之迅猛增加。而建筑业农民工在我国这个城市化快速扩张的21世纪必然地成为了城市建设的一个个创造者以及受伤者。但是,我国正处于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时期,要通过减弱人与自然之间的作用力是不可能的,那么怎样做好“安全第一”?我们已经有了很好的解答,“预防为主”才是我们应该着重推行的。工伤保险是工伤补偿、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有机组合。纵观各国工伤保险预防机制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运用费率机制实现事故预防,另一种是建立专门的事故预防基金。而目前,我国对于工伤预防方面甚为薄弱。

一、目前我国对农民工工伤预防的普遍认识及常规做法

(一)企业主对工伤预防的认识及做法

根据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我们看到,每个企业主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主体。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工伤预防的收益=减损收益+增值收益+社会收益+心理收益,而企业主更加重视减损与增值,然而,工伤预防要得到应有的收益具有间接性、滞后性、潜在性、长效性、多效性、复杂性等特点,使得企业主看不到工伤预防可能带来的收益。因而会有许多不良现象出现,例如,机器能用则不换等。我国绝大多数建筑行业的企业主都是小型的包工头承包模式,他们的个人素养决定了他们难以看到长远的利益以及农民工的身心健康。因而在《社会保险法》出台以来,企业主多数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以及发放日常工作必须的劳保用品,很少有其他预防措施。

(二)政府部门对于工伤预防的认识

在2012年9月18日,第六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暨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指出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是各国政府的共同责任。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希望各国专家学者继续关心支持中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事业悯。而据有关资料显示,2010年,各地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加强了工伤预防,广东省每年从工伤保险基金总额中提取13%作为工伤预防费用,其中的70%作为安全生产奖励经费,30%作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等费用;湖南省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用的比例不低于8%,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重大隐患的政治、安全生产奖励等工作。浙江省工伤预防费用比例占基金总额的5%~10%,其用途也基本在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方面。可见政府是十分重视工伤预防的。然而,正如1988年英国针对煤矿安全所做的卡尔报告上说的,我们当前的制度是对国家法规依赖得太多,而对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自我的作用依赖太少,应纠正这种不平衡的现象。同时,在我国的《社会保险法》以及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中也应增加工伤预防的相关的规定,使人们将工伤预防问题提高到法律层面来认识和执行。

(三)专家学者对工伤预防的看法

绝大多数专家认为,我国还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应该改进和完善费率机制,而从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我国我为了实现保险费用负担的公平性,同时促使工伤风险较高的行业搞好安全生产,我国现有的工伤保险行业按照风险等级分为三大类,分配不同的费率机制已经在全国各地实行,但是效果并不明显,所以学者们又提出应该增设浮动费率档次,以及增设奖励基金,但是,其实费率机制不同给行政部门的工作增加了难度,费率机制的调整带有主观性,其科学性难以把握,未必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而且,经过将近20年的实践也表明,安全生产奖励金在操作时也很难把握,一是在使用中与安监部门缺乏良好的协调机制;二是安全生产奖励使用缺乏监督机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例。

二、对建筑业农民工工伤预防课题研究发现问题的分析

为了解建筑业农民工对工伤预防的认知状况,本课题组于2011年9~10月,在北京、河南、福建等地进行了多次《关于建筑业农民工工伤预防认知状况》的问卷调查,以及相关的访谈活动。问卷包括自填式问题和问答式问题,在选择调查对象时考虑了性别和年龄构成。共发放调查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96份,问卷有效回收率达98%。全部问卷资料经核实后输入计算机,运用SPSS、Excel等软件进行数据分析。从调查问卷及访谈中了解到,现阶段我国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仍以赔偿为主,工伤预防与工伤保险的有效结合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关于安全员的设置

建筑业的安全员主要的工作职责就是要监督工人的施工,督促他们注意安全,规范操作等事项,而在实际的调查中我们也得到了农民工的真实反馈,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平常最经常提醒或者督促安全、健康预防工作的是安全员。这说明安全员在绝大多数建筑工地上也是发挥其实质作用的。然而我们在调查中了解,有85%的农民工都是初中以及初中以下的文化水平。而安全员的设置又绝大多数是经过长期在工地上工作的老员工提拔上去的。这就决定了建筑工地上不仅普通的工人,甚至安全员也都是普遍没有理论知识,而只是依靠工作经验来做事情的。而那些考过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员根本不可能到工地上来指导监督农民工的日常工作。邓小平说过,要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在这里安全员的设置完全没有上升为科学管理体系,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许多新的生产设备的运用,机械化大生产,安全员本身的素质显得更加的重要。

(二)关于农民工的培训

根据有关规定,建筑业农民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而师弟调查中,我们也了解到76%的农民工接受过工伤安全知识培训,或者师傅口头传授。然而,我们进入农民工的居住场所发现,他们大多数是居住在一个个宿舍楼中,宿舍楼内没有报纸、没有电视、没有计算机等能了解外界的传媒工具。因而,在对于了解调查他们在对于了解调查他们对工伤保险政策的了解的渠道中,得票最多的是通过聊天以及单位宣传,这就是说,除了内部人员之间的相互认知,以及单位告知,农民工本身很难由此了解关于工伤预防的事情,而且数据显示162票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对于自己单位的工伤预防感到很满意。这样做虽然减少了农民工的不满情绪,但是,对于建立农民工自身的安全预防意识,无疑有相当大的不利。他们只能是一个群体内部的固化。而对农民工工伤预防培训最重要的还是要树立起他自身内心重视。

(三)关于劳保产品的效用

按照正规上岗标准,建筑业农民工在进入工作区必须佩带劳保用品,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也得到农民工的肯定的回答,他们所有人都有安全帽、安全绳、口罩等应有的劳保用品,而且在调查中发现91.2%的农民工对于工伤预防觉得很重要,可见,农民工对于自身的生命安全重视态度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却仍有52%的农民工承认自己或共有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或职业病。这又是为什么呢?我们对此进行了专访,主要由三个原因。一是不愿佩带,因为当夏天来临时,天气炎热,带上安全帽特别难以忍受,而且安全帽特别重;二是劳保用品不好用,比如说口罩,即使带上口罩,也会很快蒙上一层灰,比没有戴还要严重;三是建筑业属于高危行业,戴了劳保用品并不能避免不受伤害。这样看来,我们劳保市场上的劳保用品的效用是有待考量的。

(四)典例案例分析

我们的课题研究小组对一个做了十几年的建筑业:亡作的农民工进行了专门访谈。赵某,新疆乌鲁木齐的一个从事建筑业工作的农民工,如今他已经拥有自己的团队,他既是安全员又是包工头。在这十几年的工作中,他带领的团队从来没有发生过工伤事故,而他本人也因此被评为劳动模范,被保送到某高校接受成人本科学历教育培训。他说作为一个安全员最主要的还是要“一心两勤”。“一心”是指责任心,因为他所带的团队成员都是自己的老乡,如果万一工人受到伤害,他将无法向乡亲们交代,而他本人见过残酷的事故发生,内心的责任感告诉他必须对这些农民工负责。他利用个人电脑让农民工与家乡的亲人联系,让他们对自己生命的重要性。“两勤”即腿勤嘴勤。他经常跑到工地上检查,看到不合格的操作就会跟工人们说,看到不带劳保用品的就罚,在午餐、晚餐时间,还经常进行业务培训。因为在他看来发生工伤事故主要还是工人自己安全意识不够,通过教育培训,加强监督是可以规避工伤事故的。同时,在访谈中,当我们问及他们是否有加入工会时,林先生说他们没有加入工会,并不是他们不愿意加入,而工会不让他们加入,原因并没有明确给出。

三、工伤预防新途径探讨:借力用力,推动工伤预防

通过访谈我们看到一个合格的安全员,一个定期的培训。一套有效的劳保用品对于农民工工伤预防是及其重要的。然而我们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自觉地做好,自觉尽心尽责,细致入微。所以,在加强立法和监督的同时,应该借助于外力,才能推进工伤预防的有效实施。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安全生产的需要,我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了“金安”工程来更好的推进安全生产。“金安”全称为“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是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信办)列为的国家信息化“金”字号工程。是国家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中的重大建设项目之一,也是国家电子政务重点工程项目。“金安”工程建设目标是充分利用国家和各部,现有的信息技术及应用基础,通过对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建设,加快安全监管、监察信息的处理速度;增强信息采集、处理、深加工能力;提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水平,为国务院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决策服务;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科学发展,为从根本上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现代信息化的支持手段。而“金安”工程重点监控企业包括矿山(煤矿、非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消防、铁路、民航、核工业、交通农用机械、渔业船舶、旅游等行业或领域企业的基本情况信息㈣。“金安”工程的数据库建设特别完善,但是,却没有包括建筑行业的相关监控,建筑业的危险指数在我国行业划分中属于风险较大行业,应该让信息化安全监督走进建筑业安全生产,有科学的全面信息化管理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预防将大大改善。

(二)借助媒体,强化安全意识

在我国,利用新闻传媒方式宣传慈善,宣传城市文明,宣传关爱艾滋病患者,无处不在的广告语、宣传栏、公益广告,温暖人心,而且取得良好的社会认同,但是,却从未将关心农民工工伤预防问题上升到全民意识的层面,在城市化进程中除了在农村的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外,其实在工地上摸爬滚打的农民工更是要得到我们的关注。他们是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是实现中国梦的核心群体。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农民工已经达到2.5亿,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怎样体现以人为本,做好对农民工的工伤预防是最根本的关注点。我们已经看到了传媒的优势,一方面可以多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来突出农民工的重要性,宣传工伤预防的必要性,指点具体的工作规范,强化他们自身的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对反而典型的曝光,让不法者受到舆论的谴责和全社会的监督,让那些违规操作的、事故多发、不顾农民工生命健康权的企业主在舆论的监督下逐渐走上正轨。让全社会人民都共同来关爱我们城市的伟大建筑者,同时也提高了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消除歧视,一举多得。

(三)借助财政,开发劳保市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长期通过税收让利,税收补贴等财政手段引导行业发展,经过多年实践,成功地通过调整税收结构引导资本投入高科技,引导企业走向绿色环保道路,引导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我们看到了一个行业的发展是跟政府的导向息息相关的,政府通过财政手段从宏观上把握市场的导向。而劳保市场正是需要注入新血液的行业,通过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引导市场走向良好的发展趋势,政府也可以通过引导劳防市场的发展,鼓励劳防市场上的劳保产品的创新以及改良,让劳保产品能够做到舒适而且实用,能够更好的、更全面的保护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健康。唯有劳保市场真正做大做强,推进科技创新,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的保障才能走上一个新的阶梯。

(四)借助工会,维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和健康

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依法维护者,与企业有着很密切的关系,而且几乎每个企业都有工会组织,工会的组织机构从上到下很健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由于劳动关系主体存在隶属性,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对利益群体的矛盾冲突中,很明显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是需要保护的对象,农民工本身文化程度较低,难以拿起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有甚者,他们连自己拥有什么权利都是不清楚的。工会应该更加侧重于农民工群体的利益,通过组织组织,让农民工能够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抗争,代表农民工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定力集体合同,制定工伤预防标准,使得建筑业的农民工能够更好得到保护,而不是将他们弃之一边,拒之门外。唯有工会的力量让农民工的地位能与用工单位抗衡的情况下,农民工的健康权才能真正得到重视。

(责任编辑:陈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