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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宪法实践

2013-12-29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3年15期

宪法,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多年来奋斗历程中一以贯之的政治理想,是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中最为坚实的制度保障,是最为根本的国家共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我国正处在可以大有作为、但又风险集聚的关键战略节点,如何避免因观念歧见而造成的行动冲突,如何防止因利益纷争引发的对抗仇视,如何消弭冷漠隔阂而带来的社会撕裂?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推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实施良善的宪法政治,是最为根本、最可信赖的稳定性、权威性、合法性源泉。

然而,当前思想界存在一种倾向,主张宪政姓“资”而不姓“社”,主张施行宪法政治将弱化甚至动摇党的执政根基,进而否定党领导人民进行的恢弘宪法实践,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政治制度,继“市场经济”、“人权”之后,“宪政”、“宪法政治”似乎成了新的敏感词汇。这些主张,虽然大多出自未经法律思维系统训练、并不从事宪法理论和中国宪法实践研究的人,却往往极具传播效应,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

诚然,最早的宪法政治实践发生在英国,美国更以“一个国家,一部宪法,一种命运”为与生俱来的骄傲,但宪法政治作为一套观念体系、价值选择和制度安排,依托于特定的社会环境,并始终根据具体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它可以发轫于西方社会,更可以成长、壮大于非西方世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政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以中国社会作为立足点和归宿进行理性建构和实践探索的经验总结、智慧结晶,记录着中国人民探索、追寻宪法政治历程的演变脉络,昭示着我国社会发展的时代主题与未来走向。我们故而有这样的疑问:简单地否定、排斥、禁锢关于宪法政治的探讨,是否真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需要?

因此,亟需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政治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理性的探讨。我们以“中国共产党的宪法实践”为主题,试图集结思想界从事宪法理论、中国宪法实践及相关学术思想领域研究的顶级专家学者最新成果,对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执政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宪法政治思想脉络、宪法理论研究构建、宪法实践探索成果和经验教训做一系统性的梳理,真实地展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宪法政治全貌,体现思想理论界的主流声音和思考方向。何勤华、王振民、张千帆、秦前红、苗连营、陈弘毅、李林等学界名家泰斗欣然应约,在此集中呈现他们的论点识见。我们期待这样的探讨能破除喧哗浮躁的浅见谬识,捍卫社会主义宪法的生命与尊严,并起到凝聚共识、正本清源之功。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一个国家要走在世界最前沿,必须广泛参考、研究各个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择其善者而从之”。我国宪法的发展和完善,也是同样的道理。一个宪法观念,一项宪法原则,在西方能够实行几百年,虽有小修小补,但大的框架、基本要素没有改变,总有它的道理在内,不能视而不见、轻易否定。

——何勤华

应该做好组织规划和顶层设计,把宪政建设当成科学问题,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来对待。要有紧迫感和责任感,有时间表和路线图,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这项艰巨任务,并用宪法法律确定、稳定下来,然后保持长期不变。切不可患上“改革疲劳症”,把改革的时间拉得太长,让人感觉遥遥无期,失去信心。

——王振民

如果不能实现依宪执政,那么不仅宪法形同虚设,执政党自身的领导地位无从保证。这是因为宪法规定了选举和独立审判制度;如果这些制度不能落实,那么人大代表无心履行立法和监督官员职责,也无从实现执政党自身早已认同的“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理念。

——张千帆

在坚持执政党执政地位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双重考量下,一个合理的制度安排应该是由执政党以适度的数量优势和绝对的质量优势,支配并领导各级人大,再由人大去产生、组织并监督其他国家机关。执政党应尊重政府行政机关自主行政活动,不得干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活动。

——秦前红

历史证明,照搬西方宪政民主模式,包括三权分立、多党制和议会制等,都不能真正解决中国的根本问题,是一条走不通的路。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人民民主的新国家,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才能从制度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

——李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