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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处世谨记“四常”

2013-12-29沈清

今日文摘 2013年1期

为人处世,常识、常态、常情、常理不能乱。反常识必然易折腾、反常态则必有所谋、反常情则必然违规、反常理则必然理不清。前段时间媒体关注的广州番禺“房叔”、地铁车厢老少斗殴事件是他们行为处世违反“四常”的必然结果。

先看“房叔”——此前媒体报道称,广州市城管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某与其妻儿名下共有21处房产,经查实为22套,番禺区纪委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对其实施“双规”措施。虽然目前还不清楚蔡某涉嫌受贿违法经商的具体细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房叔”违背了为官的常识。

一个普通公民只要合法合规,哪怕买多套房子也不会有人去关注他、揭露他,因为这属于市场的投资行为,但换成公务员身份则不一样了。一个人的身份往往决定了他的行事规则,农民有农民的行事规则、干部有干部的行事规则;农民侧重“出门看天色”,干部则重视“入门看脸色”。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职业,需要遵守的规则也不同,如果硬是“异于他人”的话,则往往活得不如意,最终是要吃亏的。

违背常识、常理的事,其实不仅仅发生在蔡某身上,当前,人人都追逐自身的发展,在这过程中,不少人自觉不自觉地忘记了常识、常态、常情、常理。也有人认为,所谓常识、常态、常情、常理,已经传承了几百年上千年,那一套在今天已经过时了。事实果真如此吗?

毋庸讳言,常识、常态、常情、常理中确实有不少糟粕需要扬弃,但这并不等于所有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都是糟粕。以为官的常识为例,古代对官吏的道德要求,主要体现在公、善、慎、廉上,这四个字所包含的内容形成了比较系统的道德规范。试将这四字放在今天的干部身上,有多少人敢拍胸脯说自己知道了并且完全做到了?今天之所以重提常识、常态、常情、常理,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有不少人连最基本的规范都达不到,也就寻找不到按规律办事的路径了。

常识、常态、常情、常理是社会普遍认同的经验、道理、感情、规矩,自己的认识是不是为社会普遍认同,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有一个接受社会实践检验的过程。生活基本规则是常识、常态、常情、常理的核心组成部分,生活在一个社会中的人,对一些规范日常生活的那些最基本常识常理常情的认识应该是基本一致的,也允许有不同但是这种不同是局部的、暂时的,我们应该以与其他人的认识相同的那一部分基本的常识、常理、常情为基础来解决分歧。人们只有知常识、遵常理、扬常情、乐常态,才能领悟生活的真谛,才能把自己与他人、与民族的命运结合起来,才会结出善果,才会发展成为和谐社会。

再看看发生在广州地铁的老少互殴事件。网上疯传的视频告诉我们,这两人都是平常人、两人其实也不会打架,像互殴这种事情本不该发生在他们身上。老人在这个事件中的表现是抓头发、扯衣服、咬人,这些斗殴方式都是女人、小孩子才会有的行为;从行为心理学上分析,这种人在性格上既倔强又婆妈,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在地铁上与人打架、纠缠的原因。那位年轻人之所以会纠缠上老人,从心理层面分析,他认为老人更应知常识、遵常理的习惯,一旦这位老人做出有违社会常识、常理的举动,就必然产生逆反心理,就忍不住责骂、纠缠、顶撞,最后大打出手。双方在不适当的地点、不适当的时间、进行的这场不适当的斗殴,归根结底,是两人的情绪调控能力不高所致。

同时应该反思的是地铁上的其他乘客,他们又一次地充当了“看客”的角色。我们这个社会上既然涌现了不少“托举哥”角色的义举,为什么就没有一个“劝架哥”站出来?没有一个能出来平息争斗双方怒火、熨平民间矛盾的草根“和事佬”?

“劝架哥”的缺席,说到底,就是因为缺少谨记“四常”、依据“四常”行为处世的人。“劝架哥”角色往往是默默无闻的人,但他们却能真正维护社会的情感、安定社会的情绪,维系一方平安,什么楼上楼下因各种冲突吵得不可开交、小区居民们闹别扭,多种矛盾的碰撞……“劝架哥”的角色往往是其他机构所不能替代的。他们的作用不亚于“路见不平一声吼”的见义勇为。所以,我们同时需要一些“路见不平多声劝”,见了不和出面调和的人,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人都不想充当这种角色,这既有个人自身素质的因素,同时也有社会倾向性宣传的因素。社会舆论应该加强对这一类人物的宣传、报道,使之逐渐汇成一股洪流,进而使社会风气为之一新。

(遵照作者意愿,本文署笔名)

责编:天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