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改进Shapley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分配研究

2013-12-29刘肖

会计之友 2013年5期

【摘 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近年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支新型联盟组织,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深远意义,而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影响各类联盟合作成败的关键。文章从合作博弈的角度出发,在相关研究基础上,应用熵权法对传统的Shapley值进行改进,以期更公平合理地对合作社社员间利益进行分配,促进合作社长期稳定发展。

【关键词】 联盟; 农民专业合作社; 利益分配; 改进Shapley值法

一、引言

供应链是其成员通过协调一致的行动,发挥各自优势领域,降低总的运营成本,实现创收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新的合作模式。由于合作目标、资源优势以及贡献量的差异,联盟成员对预期收益的需求不同,因此,合理的利益机制能够减少联盟成员预期收益需求的差异性,避免利润分配的冲突,促进联盟的稳定性与合作效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及其相关的支撑服务机构自愿联合,实行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制定健全有效的利益分配准则,与社员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赢机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长久发展的关键。

国外关于合作社的研究最早出现于160多年前的工业革命时期,Karl Morasch和Srinagesh Gavimeni等从委托代理理论和合作理论的角度出发,研究了在生产型合作企业中传递价格和利益共享,从而确定了在不同联盟结构下联盟的利益分配结构;Ostrom认为合作社是一种自我治理机制,它是国家协调与市场机制之外的第三条解决公共事务的组织安排,合作社内部管理通过建立社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以自主治理方式维护共同利益。近年来,我国学者从各个角度研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问题。马丽岩通过对河北省的合作社进行调研,提出现阶段应在借鉴经典合作社利益分配原则、遵守国内相关法律规定、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基础上,作出适应不同产权结构的利益分配决策;冯开文对我国改革开放前后的合作制度进行了对比分析,认为不同时期合作社的分配受产权、管理制度等内在因素以及其他利益主体、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演化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总体上,现有的文献大多是从理论上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对于合作中存在的风险、信息不对称和时间动态性等对利益分配的影响则研究较少;同时,根据联盟的特点采用模型研究时,虽然引进了合作博弈Shapley值法来求解问题,然而对Shapley值法存在的不足和理论的局限性则不够重视。本文从供应链联盟风险的角度出发,将熵权法理论和Shapley 值法综合应用于合作社各方利益分配,考虑了多因素对合作利润的影响,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二、利益分配的原则

合作社联盟本质上是一种为追求更多经济利益而结成的契约,但利益又是一把双刃剑,它既促使各方产生合作的愿望,又能使各盟员因为利益分配的公平与否而产生消极情绪,从而影响合作社的正常运行。这就要求决策方在进行利益分配时遵循合理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利益平等

在合作中,各类社员要依据自身投入的要素、工作努力程度及所做的贡献合理地索取利益。如果成员间相互不平等,内部就会出现机会主义行为,进而影响合作的效率,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二)互利共赢

在合作过程中,一是要保证各社员均能从合作社总收益中获取相应的份额,否则将损害社员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必须保证入社后各社员从总收益中分得的份额要大于自己单独行动时获得的利益,这样社员才会有更大的积极性参与合作,创造更多收益。只有在上述互利共赢的原则下,合作社才能联结各方力量不断发展壮大,进而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收益风险配比

合作各方利益分配的比例,应与其分担的风险与其贡献量相匹配,对在合作社运作过程中承担了较多风险的社员,应予以较多的补偿,避免产生“高风险,低分配“或”低风险,高分配”的格局。对成员贡献的衡量可以依据下列标准:成员投入股金的多少(不仅包括货币资金,还可以用量化后的土地或者无形资产如核心技术、品牌、销售渠道等来衡量)、成员与合作社的当年度交易额或者交易量多少。

(四)科学分配原则

制定利益分配方案应以科学的分配理论为基础,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应首先按照同社员的交易额(量)比例返还,比例不得低于60%,以避免农户的根本利益受损。

三、利益分配的合作博弈模型

对于合作组织的利益分配机制的研究,最具代表性的是著名对策论专家ShapleyLS提出的Shapley值模型,应用该方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无偏性,即合作各方对总对策的显性贡献相等,那么他们所得到的利润也无异。这就使得在运用Shapley值法来进行利益分配时,对于各成员合作过程中的隐形贡献,如工作努力程度、品牌的树立及营销管理的贡献不够重视,长此以往必将损害联盟中贡献大的一方的积极性,进而威胁到联盟的稳定发展。

为维持和保护各方的经济利益,也使模型更具通用性,本文构建了不同权重的Shapley值分配模型。文章也以此思路展开:首先介绍传统模型并指出其存在的局限性;其次将系统论中熵权法融入普通模型中,得出改进后的加权收益;接着引入算例分析,将改进前后的数值加以比较分析,证明模型的适用性;最后是文章小结,阐述模型的指导意义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Shapley值模型

n人合作行动,对于其内部自由组成的任意团队,都能创造一定的经济价值。当这种利益活动达到一种饱和状态,即合作中成员的增加不再引起总体利益的膨胀时,整体收益获得最大化,Shapley值模型则是众多分配工具中的一种。

相关理论如下所述:

在联盟合作当中,各方的利润所得不但要考虑边际贡献,还需要考虑潜在风险、议价谈判和地位重要性等因素的影响。对于承担高风险、议价能力强或者实际贡献率大的企业,应适当调增利润分配份额。对传统Shapley值方法而言,多权重Shapley值模型克服了其过于强调显性贡献的不足,并于利润分配中涉及了其他权重因素,使得分配结果更具现实普遍性。

根据每一个联盟Sj中各成员的议价能力或作用贡献等因素的不同,引入权重向量w=(w1,w2,w3,…,wn),wi即联盟S中第i个成员的权重。不同联盟的权重向量间互相独立,同一成员在不同联盟中权重值也不尽相同。

(二)改进的Shapley值模型

系统论中关于权重确定的方法不计其数,考虑权存在模糊性,及人们的主观判断力差异等影响,本文引用熵权法来确定各部分的权重值。

假设参与合作方数量及待评价的指标分别为m、n,则得到评价矩阵X=(Xij)m×n,计算过程如下:

1.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查找统计资料的相关数据,找出影响利润分配的各个因素,本文以及算例默认影响合作社利润分配的因素包括,合作社社员的入股股金份额;各类社员对合作社的贡献参与程度,包括技术指导、深加工服务以及运销服务;社员同合作社年度的交易额(量)。依据以上量化的数据计算第j项指标下第i个企业对应的指标值的比重:

四、算例分析

考虑一个合作社中的三类社员,甲为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主要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以及合作社日常事物的管理,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以及农机具的使用管理,因为掌握着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成为联盟的核心社员;乙为某农产品企业,也是合作社的龙头企业,负责供应链中产品的精加工;丙为合作社的普通生产者社员,他们由于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一般以土地和劳动力入股,根据管理部门供应的生产资料、农机部门的技术指导,因时制宜栽种、收获农产品。本例假设甲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将获利20万元,甲乙合作进行农业生产深加工将获利30万元,甲丙合作进行农产品直销将获利25万元,甲乙丙合作将获利48万元。由于甲的核心位置,乙丙无论单独经营抑或合作经营都无法获利。假设该供应链联盟当年超额获利,达到利润是60万元(本例中合作社的利润除来自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外,还有合作社的对外投资活动分红所得)。以a、b、c表示企业甲、乙、丙,对策G=({a,b,c},S)表示甲、乙、丙的合作对策。首先,根据公式(1)采用传统的Shapley值模型计算三个企业的收益。计算如表1。

将表1中的最后一行相加,得到甲?渍1(v)=30万元,同理可以计算出乙和丙的Shapley值分别为?渍2(v)=10万元和?渍3(v)=8万元,它们分别代表三个企业在利润分配中的份额。

下面在利润分配中引入权重的概念,运用改进的多权重Shapley值模型求解企业甲、乙、丙各自的损益值。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定,社员利益分配要依据合作各方贡献额度,假设甲、乙、丙三方的入股份额分别为30万元、15万元、5万元;当年度与合作社的交易额分别为5万元、3万元、12万元;技术贡献量化分别为2万元、1万元、0万元;销售渠道的贡献分别为5万元、3万元、0万元。根据前述的计算步骤以及公式(2)(3)(4)(5)所示,得出数据如表2、表3所示。

根据熵权法下各指标的影响值得出甲、乙、丙对超额利润的贡献分别占59.16%、31.89%、8.96%;根据修正后的Shapley值计算出合作各方甲、乙、丙应分得的利润份额为?渍1(v)=30+59.16%×18=40.65;?渍2(v)=10+31.89%×18=15.74;?渍3(v)=8+8.96%×18=3.61。依据本例可以看出,采用多权重的Shapley值分配法将按劳分配与按贡献参与分配相结合,有助于联盟成员的团结合作,以及合作组织的稳定健康发展。

五、结论

传统的Shapley值方法避免了平均分配以及搭便车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对合作各方产生了较好的激励作用,然而该方法忽视了各方在联盟中的地位作用和潜在风险等隐形因素。与传统的研究思路不同,本文创造性地将系统论中熵权法融入合作博弈分析中,根据联盟成员的地位作用、议价能力和潜在风险等因素,确定了与各方配比的权重向量。通过理论与算例分析,发现多权重Shapely值模型更符合联盟分配的原则,现实指导意义更大。但任何理论都不是尽善尽美的,在应用Shapley值法时,需要预先知道社员各种组合的收益值(如算例所示),以及各社员的权益信息,以确定分配时各成员的边际贡献值,进而得到分配的权重,然而,由于农村自然和人文条件的制约,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低效率性,使得相关数据在实际获得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如何更有效地通过盟员的各项指标来估算组合的可能收益,从而顺利地进行利益分配工作,是值得进一步探究的问题。本模型的计算结果只为管理部门从理论上制定利益分配方案提供依据,由于Shapley值的结果只代表了一种利益期望,并不总能合理地反映各成员投入要素的实际作用,因此在实际分配时,需要根据各合作组织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的约束制定配比的原则。

1【参考文献】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S].2007.

[2] Karl Morasch. Strategic Alliance as Stackelberg Cartels-Concept and Equilibrium Alliance Structure[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2000(18).

[3] Srinagesh Gavirneni.Benefits of Cooperation in a Production Distribution Environment[J].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2001,130.

[4] Ostrom. A multi-scale approach to coping with climate change and other collective action problems [J].Leviathan,2011(29):267-278.

[5] 冯开文.合作社的分配制度分析[M].学海,2006(5):22-27.

[6] 马丽岩,李彤.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分配原则[J].安徽农业科学,2008,36(8):3419-3420.

[7] 魏学成,李文涛.基于改进Shapley值法的供应链联盟利益分配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0(23).

[8] 刁丽琳,朱桂龙,许治.基于多权重Shapley值的联盟利益分配机制[J].工业工程与管理,2011,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