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落不明的前夫突然现身,还能分拆迁补偿款吗
2013-12-29
伴侣 2013年3期
问:
我和前夫结婚一年的时候,他突然失踪了。我找了他两年多,没有任何消息,便向法院起诉离婚,得到了法院的准许。离婚时,因为找不到前夫的人,就没有分割财产。离婚以后,我还是一个人过。前不久,住的地方赶上房屋拆迁,我得到了一笔数目不小的补偿款。恰在此时,前夫突然现身,要求把补偿款分一半给他。我该分给他吗?
答:
离婚时没有分割共同财产,这财产归你占有,但不是归你所有。房屋离婚前是你和他的共同财产,离婚后依然共有,只是共有人从夫妻变成了前夫前妻。此外,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离婚之后,前夫和前妻随时都可以提出分割要求。前夫突然出现,虽然时机选择得非常蹊跷,不过,这并不影响他提出分割共同财产的要求。
当然,前夫提出的要求是不对的。房屋曾经是你和他的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房屋拆迁了,这共同财产便变成了拆迁补偿款。前夫可以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款,可如何分?必然是你一半、他一半吗?不一定。《婚姻法》规定,分割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你是女方,在离婚原因上,前夫又要负很大责任,而且前夫还失踪了那么长时间,综合考虑这些情况,在分割拆迁补偿款时,你应当多分,前夫应当少分,只有这样,才真正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