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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金融商品公允价值会计的衡量与估计

2013-12-29温静

中国集体经济 2013年2期

摘要: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快速发展,公允价值会计在金融商品的交易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本文首先探讨了金融商品公允价值会计的衡量,并从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非活跃市场的评价方法两个方面着手分析了金融商品公允价值会计估计方法。

关键词:金融商品;公允价值会计;衡量;估计方法

一、金融商品公允价值会计的衡量

公允价值是指在独立的情况下,交易双方均熟悉市场情况并且具有意愿时,资产所交换或负债被结算的金额。此外,公允价值是假设交易双方为正常经营企业,不是在清算、减小营运规模等不利条件下进行交易。我国的公允价值会计应用已经有一定的时间,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公允价值会计应用必须以具有高度生命力和活力的市场为前提,换言之,如果市场死气沉沉、缺乏生机与活力,那么公允价值结果的正确性就可能出现问题。在实际应用中,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主要有以下几点问题。

一是公允价值会计应用原始数据的取得。根据某些专家的理论,公允价值必须以“完美”为前提,在此前提下,有着较为明确的市场参照价格,而公允价值的会计计量以此为基础,因而整个计算过程就变得相对容易。然而,在真实的市场环境中,并不存在所谓的完美市场,而是存在很多的不健全、不完善之处,这样就给公允价值的计算带来了很大障碍。信息交流不畅,导致公允价值计算过程中某些不公平因素的出现。取得确定的市场参照价格存在较大困难,就需要采取某种特定的技术来进行估量,但是在估量过程中,受会计人员知识水平所限,估量的可靠性并不值得信赖,而且加上在估量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也给估量增添了不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公允价值会计应用原始数据的取得尚没有一种可靠的获得方法,给应用带来了很大难题。

二是公允价值会计应用标准不统一。公允价值会计应用必须以标准的规范为依托,但是目前我国关于公允价值会计应用指南只有关于资产减值和金融工具的相关规定,其他的估量都只能以此两项规定为依据。这两项规定毕竟是专门针对资产减值和金融工具的,专业性和针对性都较强,其他估量也套用这两项规定会有不适合之处,而且对该两项规定仔细研究还会发现其中存在着分歧,对于计量公允价值需要参照的价格顺序存在较大不同之处。

二、金融商品公允价值会计估计方法

公允价值的衡量与揭露是假设企业通常能可靠衡量其公允价值。可靠衡量包括如下内容:经过独立机构评价的债券商品,且其现金流量可合理估计;金融商品具有合适评价模型,且资料输入是取自活跃市场。但当资产或负债非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且其他公允价值估计方法明显不适当或无法执行时,该假设可能被推翻。企业在选取使用公允价值会计时,应遵循以下三阶段的公允价值会计的使用事项。

(一)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

一般来说,公开市场报价并不是由某个单一的市场竞争参与者决定的,而是由多个市场竞争参与者决定的,作出决定的依据主要是当时所处市场的竞争机制。每个市场都会从谋取最大效率出发,公开市场报价必须能作为金融产品价值的真实反映。而且必须是通过某种方法可以获得并验证其正确性的。因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公开报价必须能够为公允价值提供最优化的。

由于公开市场报价由众多市场参与者通过市场机制共同决定,基于效率市场假说,应能真实表达金融商品的价值,并且容易观察获得,具有可验证性。所以公开报价提供公允价值最可靠的衡量,如果活跃市场中的公开报价存在,便必须将其作为公允价值会计使用的作用对象。

首先是市场报价。一般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对于已持有资产或将发行的负债而言,适当的市场报价是当时买方的出价;而对于将购入的资产或已发行的负债而言,适当的市场报价是当时卖方的要价。

当企业资产及负债处于规模差别不大的情况下时,资产与负债存在相互折抵的可能性。此时应该以公允价值作为市场价格的基础。当出现企业对公允价值存在异议,认为最近的交易价格并不是公允价值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在进一步证明分析后作出适当调整。

其次是市场流动性与深度。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所、交易商、经纪商、产业、定价服务机构或政府机构以及其他实际或定期发生的市场交易所提供的报价,可视为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

尽管如此,在综合考量产品流动性和市场深度的基础上,商品应评估的证据数量和商品报价来源也是有一定差别的。换句话说,证券放在集中市场上交易时的价格可被当作是公允价值来源,而且这种来源是较为可靠的,此时企业可以通过关于证券交易价格的发布信息来获取价格,如某些财经类杂志期刊或者是直接由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发布的资料信息;而对于流动性较强、存在双向报价的市场交易来说,不应局限于某一资料,可以参照多家机构提供的报价信息,在综合考虑后再作出自己的价格。对于某些市场流动性不是很强的商品,评估价格来源主要是经纪商报价或是可以知晓的终止合约价格。当然,在商品流动性非常差,甚至在某段时间内不流动时,单纯依靠一方的报价并不能作出合理的评估,此时应对外部公平价格的参考指数作出判断,可以将商品流通最后一日的市场环境与当前环境做比对,着重看是否存在着重大的环境变化。对部分新商品来说,由于其自身的复杂性,公平价格的评估有一定难度,此时应该考虑是否存在抵消或者统计上的风险等因素。

此外,依据通用的国际会计准则,在计算公允价值时,应当将活跃市场报价应用为评价方法资料。如果此时市场报价的利率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他市场竞争者在定价时所考虑的因素,企业应当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非活跃市场的评价方法

当商品的市场并非活跃,企业应采用有效的评价方法以取得商品的公允价值。评价必须以取得合适的公允价值为最终目标,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技术评价和输入所获取的相关资料的方式来确定商品标价可体现为市场价格。若商品有市场参与者,并且能够确定该评价技术所提供的估计价格是合理可靠的,那么该种评价技术就是合理的,可以适用的。除此之外,也可以选择可观察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资料,输入到评价方法中,从而得出合理的公允价值。

因此,在合理使用一般市场所采用的商品定价的假设下,评价方法应当可提供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

首先应该确定在何种方式下可以采用评价方法。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在以下几条同时具备的条件下,企业可以采用评价方法:

使用评价方法的目的是为建立衡量日的可能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为一般商业环境下的正常交易价格;公认的商品定价方法,也即评价方法宜考虑加入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因素,且与公认的商品定价方法一致;可观察的交易价格或市场信息,也即企业应当定期使用可观察的相同商品当时市场交易价格或可观察的市场信息,以校正评价方法并测试评价方法的有效性。公允价值的最佳证据为交易价格,但其需要以相同商品的其他可观察市场交易加以证明。

除了符合上述的三项条件之外,评价者也应考虑资料输入的使用。公允价值的合适评价方法应充分融合可观察市场信息和其他可能影响商品公允价值的非可观察因素。以债券商品为例,评价该商品的公认商品定价方法为现金流量折现法,主要资料输入则包括可观察的市场信息,即衡量日当时的市场基准利率,例如中国各大银行间的拆款利率,其他非可观察因素则为信用风险贴水。此外,上述条件,评价方法应当使用实际交易价格进行校正,以便模型在开始时就能产出交易价格,这也即无风险利率应隐含的市场价格。还应调整信用风险贴水,以使模型的价格与交易价格相等。

其次是采用评价方法应考虑事项。企业在进行商品交易的评价时,应谨慎小心使用评价模型,例如衍生性商品的交易由于缺乏活跃市场报价,往往是采用模型定价,而未必是市场价格的计价。对于评价模型,我们应明确以下问题:模型的理论假设;使用的数学解决方案及其内在限制;常被使用在那些方面、特别是指使用此模型评价的产品和市场种类(谢诗芬,戴子礼,2005)。所以,使用者应具备商品知识,了解各商品的特质、市场惯例和实务、以及利率和汇率等经济变量变动对其价格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并应具有基本的评价观念,例如利率期间结构。另外,使用模型是否合理也是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比如模型的理论、假设和潜在的问题。企业中负责风向管理或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员应该高度重视这一点,时刻对模型产出成果与市场的一致性进行对照分析,关注在市场形势变化的情况下,模型是否仍然合适,当不合适时是否需要更新,如何更新以及市场上是否有其他信息可资调整模型。

三、小结

在我国现行的会计体系中,公允价值制度这一概念已经出现。然而,总体而言,这一制度的应用范围仍然很窄,在现实的会计制度中应用不多。为了进一步提高会计制度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应该逐步加大对这一制度的应用,帮助企业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总体而言,公允价值会计的运用需要会计准则制定者和监管者之间的共同合作。合作是基于两者之间合理分工基础上的,会计准则制定者主要负责财务方面的工作,必须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会计信息,为公允价值运用打好基础,而监管者则侧重于关注对企业经营发展不利的信息,及时根据政策形势变化作出经营政策上的调整。在我国目前的会计体系啊中,会计监管无序性较大,使得会计信心的披露更为复杂化。所以,在保证投资者信心,使投资处于平稳状态的基础上使用好公允价值计量,是我们应该追求的一种状态,也是今后应该努力进步的一个方向。

参考文献:

1.郑鸣,倪玉娟,刘林.公允价值会计制度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兼论美国金融危机的启示[J].财经研究,2009(6).

2.谢诗芬,戴子礼.现值和公允价值会计:21世纪财务变革的重要前提[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5(5).

(作者单位: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