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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事实,新答案

2013-12-29吴伯凡

21世纪商业评论 2013年5期

“综合金融2.0”

我们对中国银行业2011年日赚28.8亿元“辉煌业绩”记忆犹新,而最新的统计数字更让我们吃惊。2012年中国商业银行的净利达到1.24万亿,平均每天的净利超过30亿元,在2011年的基础上“再创辉煌”。一年来我们屡屡听到关于传统商业银行面临巨大挑战的言论,其中以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的表态最为鲜明。当中国商业银行再一次展现其神一样的盈利能力时,银行业人士会不会大舒一口气之后认定所有“狼来了”的呼号都是虚张声势呢?

相信意识清醒的人士都能明白这样的数字意味着什么。巨大的盈利背后,并非竞争力,而是“非竞争优势”。从长远看,非竞争优势其实是一种隐性的负资产,是竞争力的结构性缺失。盈利数字既没有改变中国银行业真正盈利能力缺失的事实,也没有改变传统银行业面临巨大挑战的事实。我们曾经多次谈到,一个行业在发生颠覆性创新时,“在位企业”往往会因为突然飚升的业绩而对已经浮现的颠覆和挑战不以为然,如柯达在2001年对创纪录的销售业绩暗暗狂喜,浑然不知颠覆性创新已经是“门口的野蛮人”。

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马明哲前不久在一次内部讲话中这样说道:“科技的发展带来的变化是颠覆性的、革命性的,对银行维持了200多年的旧模式,对整个金融业,对几乎所有市场,所有消费者,科技的冲击,都是势不可当的。”

在传统商业银行领域,平安是后来者、闯入者,但后来者往往是对“弯道”最敏感的,因为在位者往往只能在弯道上被颠覆。

在马明哲眼中,金融业的弯道已经显现,那就是综合金融。简单地说,综合金融就是金融机构以跨界的功能和能力满足用户跨界的金融需求。传统金融业是在特定的领域(银行、保险、投资)实现资金的通融,而综合金融是以各领域的融会贯通来成就一种“超能力”,把不同领域的金融客户还原为一个本来就具有完整需求的客户,让金融服务成为一个完整的网,每个用户可以从这个网上的任一节点进入整个服务网络,获得一站式解决方案。

互联网由内联网和外联网组成。在马明哲原来的设想中,综合金融后台支持系统是一张横跨银行、保险、投资各业务领域的内联网。中国平安的发展和扩张历程,其实是以保险为“根据地”,逐渐向其他领域延伸,并让各业务单元互联互通的内联网。

与传统金融的经营模式相比,这是一个相当大的突破。它让平安在某个领域的竞争力都有其他领域的网络协同提供支持,把产品和服务的竞争转变为商业模式的竞争,而不是单打独斗。

互联网让众多行业的竞争变成了“超限竞争”,即竞争的场域已经从行业内延伸到行业外。“同行是冤家”是传统竞争的逻辑,在“超限竞争”中,最可怕的冤家可能不是同行,而是“外行”。内联网的优势并不能让平安在未来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综合金融的视野从内联网扩展到外联网——这是马明哲思路最近发生的一个明显变化。他越来越看到,未来的金融巨头很可能不是来自金融业内部,像腾讯、阿里巴巴这样的金融业的“外行”正无可阻挡地进入金融业并正在拥有“后发优势”。除此之外,这些做外联网起家的企业“拥有进攻型的企业文化、反应敏捷的组织体系、先进的网上金融技术,以及粘连度极高的庞大用户群”,一旦政策限制得以突破,它们将快速抢占市场,对传统金融业形成势不可当和毁灭性的冲击。

当马明哲这样说的时候,他头脑中的竞争战略,以及作为主要竞争手段的综合金融,已经从1.0版进化为2.0版。与马云、马化腾联手,结成“三马”战略联盟,就顺理成章了。

“新经济”中的“新法律”

美国学者劳伦斯·莱斯格十年前出版了一本名叫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的书(大陆版中文书名是《代码:塑造网络空间的法律》)。在英文中,Code既指法典,也指软件代码,作者借这个一语双关的词表达了见解:代码即法律,或者说,代码的特点,决定了网络空间法律具有崭新的特点,我们耳熟能详的法律概念,将被新法律重新界定,网络技术和应用的进化过程,同时就是“新法律”作为一种“新物种”显现和演进过程。

“新法律”围绕着三大边界来展开:网络隐私的边界,网络知识产权的边界和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可以预见,随着互联网的持续发展,围绕这三大问题的争论和诉讼将越来越频繁。早期的网络法律问题主要围绕知识产权和言论自由展开,而网络隐私正逐渐成为最引人注目的问题。这是因为,互联网应用是朝着个人化的路径不断深化的,深度个人化的信息服务必定以对用户的隐性需求的了解为前提。换言之,用户要想获得深度个人化的信息服务,必须在相当大程度上让渡个人隐私权,而保守个人隐私权就意味站在相当程度上放弃个性化服务。

网络隐私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交易双方(信息服务的提供方和被服务方)的信息权力是不对称的。在技术能力上,用户与厂商相比处于天然的弱势状态,面对厂商强大的数据获取、挖掘和解读技术,用户的隐私几乎是处于不设防的状态,大量的隐私信息会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泄露出去。让渡的前提是有明确的边界,但用户无法在自己和厂商之间划出一道隐私权的边界。反过来,厂商也难以明确地划定两者之间的界线——哪些行为是在提高信息服务的精准度和针对性,哪些行为又是在侵犯用户的隐私权。

正如《市场即谈话》一书所说的,21世纪的竞争的战略都隐藏在各个公司的服务器里,关键在于公司能不能找到它。在网络空间中,企业的竞争力越来越与客户洞察的能力相关。但对客户的洞察极有可能越界。在日常生活中,一个深谙“读心术”的人能够在交易、人际关系中获得明显的优势,同时又不会受到侵犯隐私权的指责。在网络空间和大数据时代的“读心术”,是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来主动实现的,随时面临着侵犯隐私权的指责。

2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以罕见的篇幅(4个整版)、罕见的形式(记者和被访者全部匿名),发表了《360黑匣子之谜:奇虎360“癌”性基因大揭秘》一文。一时间,360浏览器是否存在侵犯用户隐私权、盗取用户敏感性信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用户电脑上隐性强制安装软件等问题,成为热门话题。这篇报道让奇虎360的股价骤跌4.95%。两天之后,周鸿袆带多名高管和技术人员,面对近百名记者,对《每日经济新闻》的报道进行了逐条回应和反驳。

中国网络安全和网络搜索行业的竞争态势决定了这是一场必定要发生的争战。奇虎360先是在网络安全,继而是在网络搜索领域异军突起,打破了这两个行业的游戏规则,对先行获得竞争优势的企业形成了巨大的、在某些方面甚至是颠覆性的威胁,这必然引发来多家企业的强烈反弹和反制。奇虎360今后还将面临或许更加强烈的挑战和质疑,公关战对这家公司来说将会是一种常态,除非它放弃挑战行业游戏规则的姿态和立场。

对360的挑战,360的应战,拉开了隐私权边界的大讨论。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大讨论。应战对360来说“救亡”,对广大用户,对整个中国互联网行业来说,是一场启蒙。网络舆论的公开性、透明性决定了无论哪一方都不可能在舆论上一招取胜,双方的持续争辩会让真相逐渐显现。就像一次次的食品安全事件意外地承担了对消费者的科普教育,围绕网络安全事件的纷争和讼诉,也会意外地给大众进行网络安全方面的科普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防卫意识,想在网络安全领域浑水摸鱼的企业将逐渐失去用户的信任。

这场争战对奇虎360也是有利的。没有最好的公司,只有最不坏的公司。公开化、透明化的竞争让公司弃恶从善,从而让整个行业健康、稳定、繁荣。质疑和挑战能让这家公司纠正产品缺陷和与用户的沟通缺陷,端正公司的价值主张,强化自身的社会责任和行业责任意识,避免在对单纯的商业利益追逐中误入歧途。事实上,质疑、挑战一直是这家公司成长的一个重要的动力源。每一次的高调树敌引发的激烈进攻都让这家公司被迫正其心,诚其意,抵制“邪道”的诱惑,在产品和市场上取得新的进展,公关危机引发的股价暴跌之后往往是股价暴涨。

从长远来看,这场刚刚引爆的争战只要在公开、公平、透明的前提下进行,就能让各个企业,连同整个行业获益,催生出网络空间的“新法律”。 (插图/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