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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论文中昆虫拉丁学名的表述问题

2013-12-27潘志萍

中国科技术语 2013年4期
关键词:昆虫学学名拉丁

潘志萍

(广东省昆虫研究所《环境昆虫学报》编辑部,广东广州 510260)

在农学科技论文中,昆虫拉丁学名使用频率相当高。依照国际生物命名法规,每种被认知的昆虫都有唯一的拉丁学名。学名的优点不仅在于国际上的统一,命名方法的准确,还在于同一生物只有一个名称,有利于准确表达物种信息,避免同物异名或异物同名现象。这对于消除读者的阅读障碍,开展学术交流和信息资源共享有重要意义[1]。因此,熟悉昆虫拉丁学名的规范表达方法,掌握拉丁学名中各种符号的使用,无论是对科技论文作者,还是对科技期刊编者,都是十分必要的。笔者结合《环境昆虫学报》编辑实践,对昆虫拉丁学名的正确表达及常见错误进行探讨,以期对相关科技期刊编辑编修论文中的昆虫物种拉丁学名有所帮助。

科技期刊编辑要对拟用稿中昆虫学名进行有效甄别和修改,前提是掌握昆虫学名构成,并规范书写。

一 昆虫拉丁学名构成与书写规范

(一)属及属以上分类单元的表述规范

根据国际命名法规,物种属和属以上的分类单元用1个拉丁或拉丁化的词表示,即单名法,首字母必须大写,除属名排斜体外,一律排正体,后面可接也可不接命名人。如等翅目为Isoptera,鼻白蚁科为 Rhinotermitidae,乳白蚁属为 Coptotermes。新分类单元发表时,应在新名称后加适当的缩写词,如新科为“fam.nov.”,新属为“gen.nov.”。这些缩写词通常用罗马字或黑体字印刷,以便与名称相区别[2]。

(二)种级分类单位的表述规范

1.物种拉丁学名的构成

昆虫物种命名一直采用林奈(Linnaeus)“双名法”,即一个完整物种拉丁学名由属名+种名加词(种加词)+命名人姓氏+命名时间等4部分组成[3]。以“海南原鼻白蚁Prorhinotermes hainanensis Ping& Xu,1989”为例,“Prorhinotermes”为属名,“hainanensis”为种加词,“Ping& Xu”是首次定名人姓氏,“1989”是定名年份。其中属名和种加词是学名构成的主要部分,其余组成为次要部分,通常可省略,即海南原鼻白蚁的拉丁学名通常写成Prorhinotermes hainanensis。

根据昆虫某些特征,种下又分为亚种、变型等。双名后还加上亚种(sub.)、变型(f.)的名称,这就是三名制,即学名=属名+种加词+等级术语缩写+亚种/变种的加词+命名人姓氏+命名时间。但在昆虫学名中通常不加这些缩写,此时第3个词应理解为亚种本名,如“黄带翠蛱蝶广东亚种Euthalia patala guangdongensis Wu”。

2.昆虫拉丁学名书写规则

(1)字母的大小写与正斜体

拉丁学名中,属名应是斜体并首字母大写,种加词为斜体,一律小写,命名者的姓氏除第1个字母大写外,其他小写正体。属下阶元var.(变种)、sp.(未定种)等级术语缩写,用小写正体。

(2)全写和缩写

一般情况下属名和种名必须全写。通常情况下,属名在文中首次出现应写全,相同属名非首次出现,且其后有种加词的,一般缩写为首字母,如橘小实蝇Bactrocera dorsalis(Hendel),南瓜实蝇B.depressa(Shiraki)。命名者的姓名可以全写,也可以缩写。两个或两个以上音节的姓名则常分别缩写至第2音节或第3音节的元音之前。特别著名学者的姓名可缩写为一、二个字母。如:L.系Linnaeus的缩写,DC.系Decandolle的缩写等。

3.昆虫拉丁学名中常见的符号与用法

(1)“( )”或“[ ]”,表示补充说明或顺序

若拉丁学名经2次及2次以上命名的,首次定名人姓氏用括号括起,其后为现定名人姓氏,如“豆根蛇潜蝇 Ophiomyia shibatsuji(Kato,1961)Spencer,1973”。但在昆虫拉丁学名中,订正人的姓名往往省略不写,如“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la(Wiedemann)”。

当昆虫亚属名和属名同时使用时,亚属名应放在属名和种名之间的圆括号内,如“橘小实蝇Bactrocera(Bactrocera)dorsalis Hendel”。

在发现同物异名时,为了保证拉丁学名的稳定性,加上遵循早发表者具有优先资格的国际惯例,异名前后加“()”置于正名之后[4],如“棉铃虫 Helicoverpa armigera(Heliothis armigera Hübner)”。

(2)“?”,表示存疑或不确定

“?”放在属名前,表示属、种都可能有问题;放在属名后,表示属名不能肯定;放在命名人后(命名人略写时则放在种名后),表示种名不能确定[4]。如:“可可豆象 Callosobruchus theobromae?”,“?”表示种存疑。

(3)“-”,表示标点或用于连接

有时命名人具有2个姓氏,用“-”连写,如“灰姑娘绢粉蝶Aporia intercostata Bang-Haas”。在动物学中,一个复合的种级类群名称,如果第1个成分是一个拉丁字母,用以描述该分类单元的一个特征,它必须保留,并用连字符“-”与该名称的其他部分相连。如白钩蛱蝶Polygonia c-album中的c-album,因为这种蛱蝶双翅腹面中有一银白色“c”型图案而得名[4]。

(4)“.”,表示缩写

当只知一种生物的属名而不知它的种名时,或者因泛指某属生物却不需要具体指出哪一种时,则在属名后加sp.或spp.,以表示某属1个种或几个种。如:Bactrocera sp.表示果实蝇属中的一个未定种(或使用者未能确定),Bactrocera spp.表示果实蝇属中的几个种。

表示属的缩写。若1个属的几个种的学名书写在正文同一个页面上,且中间没有其他属的生物学名隔开时,第1个种应写出属名和种加词,其余几个种的属名可缩写,但不同页面时,通常不缩写。如漆黑密毛天牛Aneflomorpha arizonica,钝刺密毛天牛A.cazieri,A.是Aneflomorpha的缩写。

表示命名人姓氏的缩写,通常一些特定的定名人可缩写,如F.系Fabricius的缩写。

表示其他种下等级缩写,如ssp.是subspecies(亚种)的缩写。

(5)“,”,表示分隔

动物拉丁名中需要引证日期时,在命名人后加“,”,再写出年份,如蜂寄蝇 Tachina ursinoides(Tothill,1918)。

(6)连接词“et”或“&”

在拉丁文学名中,用在两个或多个定名人之间,意思是“和”,表示该学名由两个或多个定名人定名,如“杨灰齿盾蚁Quadraspidiotus gigas(Thiem et Gerneek)”。

二 昆虫拉丁学名的不规范使用情况

部分刊出论文由于漏标或者使用不规范以及错误的拉丁学名,而导致其学术影响力大大降低,甚至引发学术误导。笔者翻阅相关期刊,并结合《环境昆虫学报》来稿情况,总结出昆虫学名表述常见错误为以下5类。

(一)科技论文不标出学名

论文中漏标拉丁学名的现象最为常见,尤其技术类期刊刊发论文中只提及中文学名,或俗名或商品名,并未涉及拉丁学名。由于俗名和中文学名使用存在地域的限制,且使用混乱,易造成交流障碍[5]。如“棉铃虫 Helicoverpa armigera Hübner”,中文别名又叫棉桃虫、钻心虫、青虫和棉铃实夜蛾,多个名称易造成混乱,因此国际上规定每一种生物必须使用统一的名称(即学名),尽量避免这些混乱。

在科技论文中,第一次提到某种昆虫时应标出其学名。但在来稿中,经常发现有些作者不给供试的昆虫加注学名,使读者难以准确鉴定试验昆虫的类型。如“供试昆虫为烟粉虱”,作者应用的是B型烟粉虱Bemisia tabaci(Gennadius)B-biotype,由于没有加注学名,读者可能会认为是烟粉虱Q型或其他变型。因此,正确的表达应为“供试昆虫为B型烟粉虱Bemisia tabaci(Gennadius)B-biotype。

(二)使用异名或废弃的学名

部分的论文中存在使用废弃的学名或被当作异名处理的学名。根据《国际动物命名法规》,任何生物分类群只能有一个学名,在选用具有异名的某种分类群的名称或两个或两个以上分类群的学名相同时,一般遵循优先规律,选用最早发表的合格又合法的名称。如:李虎象最早是由林奈最早进行科学命名与描述,当时的拉丁学名为Curculio cupreus L.,1758,之后不同学者对其分类地位有不同的观点,将该种归并入不同的属中,因此出现了相应的异名,如:Curculio cupreus L.,1758;Attelabus cupreus(L.,1758);Rhynchites cupreus(L.,1758);Rhynchites dybovskyi Faust,1882等。直到1956年,德国学者Voss对Involvulus属进行了修订,认为原属的模式种Involvulus metallicus Schrank,1798实际上就是Curculio cupreus L.,1758,也就是说李虎象作为有效物种,为Involvulus属的模式种,相应的物种有效名称应为 Involvulus cupreus(L.,1758)[6],从此多个同物异名均被废弃。

(三)拉丁学名书写错误和格式不规范

1.书写错误

在书写拉丁学名时,漏字、添字和偷换字母频率较高,造成读者的误解或误导读者。如“扶桑绵粉蚧”的拉丁学名“Phenacoccus solenopsis Tinsley”,在来稿中属名中的“n”被漏写,而种加词中的“o”也被错误写成“a”等。

2.书写格式不规范

拉丁学名书写格式不规范的发生频率也较高,主要包括正斜体、大小写混淆及缩写不规范。首先正斜体问题,按照约定俗成并被广泛接受的标准,属名、种加词及种以下分类等级的加词为斜体。但是,在相关的科技论文中,把属名和种加词及种以下分类单元加词排正体的错误是很常见的,如“班氏跳小蜂 Aenasius bambawalei Hayat”。

在字母的大小写方面常见的有两个问题:属名首字母小写,如“孟氏隐唇瓢虫 cryptolaemus montrouzieri Mulsant”,属名的首字母“c”应大写。种加词及其以下分类等级加词首字母大写,如“双带盘瓢虫 Lemnia Biplagiata(Swartz)”,种加词中的首字母“B”应为小写。

关于缩写问题最常见的是某一生物学名首次出现就把属名缩写的情况,如“六斑月瓢虫M.sexmaculatus(Fabricius)”中“M.”为“Menochilus”的缩写,但如果这一学名在论文中是首次出现,就不应缩写。

(四)物种命名人表达不规范

物种命名人没有按照国际规范格式书写,这在许多情况下是由于作者不了解定名人表达形式的“唯一性”而造成的。在生物学名的规范表达中,命名人应排正体。但有些作者或编辑把命名人排成斜体。如,“白蜡虫Ericerus pela Chavannes属昆虫纲、同翅目、蜡蚧总科、蜡蚧科的一种昆虫”中的命名人“Chavannes”,被排成了斜体,应改为正体。

命名人的首字母应大写。有些作者往往把命名人全小写,如:“晋草蛉 Chrysopa shansiensis kuwayama”,命名人首字母“k”应改为大写。

命名人缩写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缩写后不加缩写点,如L.系Linnaeus的缩写。另外,如果物种名改隶为另一属名下,或种以下等级分类群改隶为另一种名下,则将原命名人姓名放在括号内,后接变动学名的命名人姓名,如:Bitylenchus maximus(Allen,1955)Siddiqi,1986。有些作者因不了解这一规则,没有把原命名人加括号。

(五)学名张冠李戴,引用错误的学名

有时,由于作者的疏忽导致的错误,引用错误的学名。如:“孟氏隐唇瓢虫 Lemnia biplagiata(Swartz)”,却写上双带盘瓢虫学名,张冠李戴,正确的是“孟氏隐唇瓢虫 Cryptolaemus montrouzieri Mulsant”。

三 关于规范使用昆虫学名的建议

(一)科技期刊应该准确标引昆虫学名

昆虫中文名与拉丁学名是一一对应的,在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在昆虫中文名后附加拉丁学名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国内外学者在查阅文献时,往往以拉丁学名作为第一关键词进行检索。然而,部分刊出论文由于漏标、不规范或错误使用拉丁学名,导致其学术影响力大大下降甚至引发学术误导,不利于学术交流[5]。因此,相关的书籍、学术刊物、科普杂志等,在涉及昆虫分类学、新品种介绍等内容的时候,应准确标注其拉丁学名。撰写昆虫研究的论文时,除正确表述所研究物种的拉丁学名外,还要标出证明该物种存在的标本编号或采集编号;对于实验所采用的供试昆虫,除标出昆虫的名称外,还要注意标明其来源,以便索源查证。

(二)编辑应重视拉丁学名的规范使用,并具备一定的甄别能力

作为科技期刊编辑,需掌握编修和甄别学名是否规范使用的方法。很多编辑由于不重视学名的规范表达或者忽视了此项工作,面对各种各样的来稿,怠于查证,这种做法有失编辑的职业道德。编辑在编校工作中要勤于对来稿中不能确定的植物病虫害学名进行查证,经常翻阅动物学、植物学专著,通过长期积累,逐渐增加专业知识,并及时与作者沟通,减少不规范用法的产生。

(三)掌握学名的查证方法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有些昆虫的分类地位不断地被修订,其学名相应产生变化。因此,要注意查阅最新的有关学名词典和资料,建议作者遵循最新《国际动物命名法规》(第4版),查阅《中国动物志》等具有权威性的资料,掌握最新的变动情况,避免使用普遍被认为是异名的学名。

建议论文作者和相关期刊编辑对拟发表文章中学名的使用进行甄别时,在参阅权威文献的基础上,请教相关分类学家对物种现用学名及分类地位进行确认,可借助其他一些相关网站,如“基础科学数据共享网生物学科数据分中心 http://www.bioinfo.cn/”或“中国生物多样化信息中心(动物学)http://monkey.ioz.ac.cn/”,对每种昆虫的分类地位进一步确认,最后需依据最新的国际动物命名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表达。尽管一些昆虫在分类学上还存在较大的分歧,不同的分类学家持有不同的观点,其学名的使用可以忠实于作者本人赞同的分类学观点,但学名书写形式上一定要规范。

(四)认真阅读不同科技期刊的投稿要求

有时,不同的科技期刊对昆虫学名的表述也有不同的要求,一般分类学期刊及分类学论文对昆虫学名的表述要求较为严格,而非分类学论文对是否需要加命名人也有不同的要求。因此,作者在投稿时,要认真阅读不同科技期刊的投稿要求,才能符合要求,达到规范出版。

致谢:广东省昆虫研究所李志强副研究员对本文进行了认真修改,广东省农科院植保所章玉苹副研究员给予热情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1]吴伟根,周莉花,章晓光.生物拉丁学名中的符号及用法[J].编辑学报,2008,20(5):395-397.

[2]常思敏.生物学名规范表达中常见问题分析[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8,19(4):683-686.

[3]文俊,郑乐怡译,宋大祥校.国际动物命名法规[M].4版.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4]吴伟根,周莉花,章晓光.生物拉丁学名中的符号及用法[J].编辑学报,2008,20(5):395-397.

[6]任立,张润志.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中二种象虫学名的订正[J].昆虫知识,2010,47(1):19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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