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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将司法审讯带入全新时代

2013-12-22

中国公共安全 2013年23期
关键词:架构解决方案司法

当前,在监管部门传统信息化建设模式下,满足维稳需要的“数字化安防集成系统”和满足用户业务管理需要的“管理信息系统”往往是分开建设,在系统设计、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系统运维上都是相互独立的,甚至连系统用户都是不同岗位的不同角色。这种人为的将监管部门的整体信息化一分为二,在业务管理精细化、监管局势严峻化、破坏手段高科技化趋势的现今,不能跟上时代步伐,必将成为特定的历史阶段的产物被后来者所尘封。

2012年9月,在吉林长春举行的公安部监管信息化现场会上,公安部监管局赵春光局长在参观各厂家提供的解决方案和产品服务后明确表态:“安防系统”与“信息系统”的割裂是造成当前监管信息化运行低效的重要原因,希望这两类厂家之间加强合作,面向行业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随着物联网专业技术和应用模式的成熟完善,同其他各行各业的应用领域一样,监管部门迎来了应用需求和运行模式创新升级的难得机遇,构建物联网模式下的行业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已经成为市场竞争力的制高点之一。物联网时代的到来,不仅仅是技术手段和产品形态的升级,更重要的价值在于系统建设和运行模式的翻新,以“感——传——知——用”经典模型定义了信息化系统架构的本质,实现了系统技术逻辑架构符合用户需求本质的自然回归,具有空前的普遍适用能力。监管部门构建物联网模式下的系统架构,恰如其分地避免了“行业整体信息化方案”造成信息孤岛这一突出矛盾,从用户需求的本质上和技术逻辑上客观地定义了“系统架构”,实现行业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的颠覆性重构。

从互联网时代迈入物联网时代,是自然科学技术发展驱动的结果,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的转型升级势必对当下市场竞争格局带来巨大的冲击,行业内的厂家尤其是从事行业信息化软件开发服务型企业不可避免地面临新一轮洗牌。从物联网产业角度看,笔者认为,物联网时代的行业解决方案优势竞争,除了物联网核心技术和产品形态的比拼外,更重要的还是面向行业业务需求的“应用模式”的创新设计能力的竞争。在系统架构中“用”的层面,考虑如何从“知”层存储的海量数据挖掘出体现用户管理和决策需要的“有效情报”,这将是物联网模式下应用系统的“兵家必争之地”。

我们可喜地看到,近年,海康威视等一批技术领先的视频监控厂商,将安防与物联网技术完美“嫁接”,为司法审讯和司法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撑。

物联网时代已经到来,而且已经影响到了每个人的生活,同时也影响到了每一个行业。物联网技术为司法行业解决方案带来了新思路、新亮点,并将司法审讯和司法系统信息化建设带入一个全新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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