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反腐倡廉建设
2013-12-20孙刚
孙 刚
(上海市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上海 201100)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短短百字,却涵盖了诸多关键词:廉洁政治,常抓不懈,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等。可见,党的十八大对于反腐倡廉的观点更加鲜明,决心更加坚定。
一、建设廉洁政治,构筑党员干部防腐线
所谓廉洁政治,就是不谋私利的政治,其对立面是腐败政治。其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质是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以权谋私。建设廉洁政治,就是要实现干部清正, 保证党员干部廉洁从政。[1](p144)而要保证干部从政廉洁,就需挖掘其腐败的根源。我们知道,事物的发展是内因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干部腐败的根源还需要从干部自身来找。
从一些腐败干部的忏悔录里,我们发现,这些干部最初都是好干部,素质高,能力强,也都一度很清廉,可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转变了呢?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权贵心理。一些腐败者把当官看作是特权和钱财的象征,为了谋取官位,不惜一切代价,一旦成功便迫不及待地把权力作为资本投入不正当交易,以获取巨额回报。二是从众心理。有的党员干部看到身边有些官员任人唯亲、贪污受贿、权钱交易、挥霍公款等没有被揭露和打击,有的还被戴上“劳动模范”等耀眼的光环,于是这些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对腐败的免疫力迅速下降,再也按捺不住,开始效仿。三是贪婪心理。毫不顾及国家和他人利益而使自己的欲望不断膨胀的人,势必会使用非正当方式去满足自己畸形的需要。这种贪婪心理成为腐败的又一大心理因素。四是不平衡心理。有些干部随着职位的不断高升,身边所接触的人、出入的场所、周围的环境与以前大不相同,源于攀比而产生了不平衡心理,又源于不平衡心理产生了补偿心理,为了满足补偿心理一步一步迈向腐败。五是放纵心理。不严格要求自己,“批评与自我批评”往往成了“表扬与自我表扬”甚至“吹捧与自我吹捧”。放纵心理导致情操缺失、意志薄弱,甚至良心泯灭。六是投机心理。当看到有机可乘或者投机者占到便宜的时候,投机心理就占据上风而失去理智。七是侥幸心理。这种心理主要源于有过违法行为而未被发现的体验,或者是周围人如此而未被追究的现象。因此总是侥幸地认为 “不会有事的,即使有事,也有权力、靠山和关系等圈子保护”。八是两面心理。一面是领导干部,艰苦朴素,无私奉献;另一面却贪权、贪财、贪色、贪名。他们台上反腐败,台下搞腐败;对人反腐败,对己搞腐败;表面反腐败,暗地搞腐败;上班反腐败,下班搞腐败;进家反腐败,离家搞腐败;本地反腐败,外地搞腐败。他们时时戴着两张面具生活,不停轮换着,并用一张掩盖另一张。九是 “软着陆”心理。一些人认为 “马上要退出一线了,赶紧再捞一把……之后 ‘软着陆’、安享晚年”的心理,这种心理容易使某些官员 “一生清廉,晚节不保”,功亏一篑,悔恨终生。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应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铲除产生这些腐败心理的土壤。
二、建设廉洁环境,加强人民监督作用
建设廉洁环境,对于反腐倡廉的作用非常重大。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的“破窗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栋建筑物上的一块玻璃,又没有及时修复,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碎更多的玻璃。久而久之,这些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在这种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蔓延。“破窗理论”告诉我们:第一,环境具有强烈的暗示性和诱导性。因此,如果社会之窗已经出现了一块被打破的玻璃,那么党员干部应该摆脱从众心理、侥幸心理、投机心理和“软着陆”心理,自觉抵制这种环境的暗示和诱导,做反腐的支持者、倡廉的行动者,不去制造下一块破窗。第二,“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不是空洞的口号,只要大家行动起来,一个廉洁的大环境是可以维护的。因此,党员干部应摆脱权贵心理和两面心理,从自我做起,廉洁自律,不做社会的第一扇破窗。第三,细节对事件的结果有着不容小觑的重要作用。
当前,在某些社会公众中存在这样一些反常现象:假如你发现有人在搞腐败,而他的行为又不会损害你的利益,你会怎么做?结果有超过八成的人选择了沉默。在市民对政府最不满意的十件事情中,腐败排第一位;在最不能容忍朋友的十大缺点中,腐败却排在了最后一位。有些公众一方面痛恨腐败,另一方面却在就业、调动工作、孩子上学等问题上请客送礼为自己解决实际问题。这些现象说明在一些群众的内心深处并不排斥腐败而有着一种潜在的认同,他们对不良社会风气表现出冷漠、无所谓、正常、宽容、认同、羡慕甚至效仿的心态,从而对腐败现象充耳不闻、熟视无睹。
列宁曾说过: “千百万人的习惯势力是最可怕的势力。 ”[2](p200)斯大林说:“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的习气、习惯、传统和偏见是社会主义最危险的敌人。”[3](p217)虽然,目前社会中的腐败现象是个别的,主流是好的,人民群众对腐败的憎恶和在反腐败中的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但是,如果不及时遏制这样一些可怕的纵腐心理,腐败现象就有可能变得日益正常化、普遍化。
面对腐败现象,大部分人民深恶痛绝,但也有部分人持以下心理:一是无所谓心理,认为腐败是难免的,腐败现象很正常,不仅我国有,国外也有,搞点腐败无所谓。腐败是支流,是副产品,是暂时现象,没什么大不了的。二是无关心理,我无职无权,腐败与我无关,我不腐败,也不想监督腐败。正所谓“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三是无用心理,以为腐败问题涉及面广、数量大,已渗透到各行各业,搞也是白费劲。反腐败就是应付,文件上头头是道,实际上没实际问题、没实际方案、没实际落实。四是厌烦心理,反腐败年年搞,年年有,屡禁不止,于是产生厌烦心理,熟视无睹,见怪不怪,失去兴趣。五是自保心理,对妨害自己利益的腐败反对,对事不关己的腐败沉默,对那些于自己有利的腐败利用。如果是“自己人”或“熟人”腐败则赞同,如果是“外人”或“生人”腐败,则无比痛恨。在担任领导干部之前与群众同喊反腐,为官以后却重蹈贪官覆辙。六是羡腐心理,一种发自内心的对腐败的嫉妒、羡慕和期盼。虽不能至,而心向往之。
这种宽容腐败、接受腐败、认同腐败、效仿腐败等不良心态的存在使得防止腐败、举报腐败、反腐败、监督腐败、惩治腐败都处于一种十分不利的境地,对腐败现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对腐败者更是起到了“冷水煮蛙”的效应。当然,我国的大部分党员干部是廉政勤政的,大部分社会公众也是厌腐督腐的。对此,我们必须要有信心。
三、建设廉洁中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如果说廉洁政治仅仅关涉党员干部的话,那么廉洁环境则涉及每一个人,因此建设廉洁中国,人人有责。因为腐败的发生、铲除以及廉政的建设都离不开“人”。腐败的主体是人,腐败者因担任公职而具有双重身份——个人利益的追求者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反腐的主体也是人,监督者同样具有双重身份——个人利益、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以及党员干部的监督者。
因此,反腐倡廉应以人为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在社会历史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其全面发展的目标日益突出,围绕“人”的新矛盾、新问题日益显现。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把握反腐斗争的正确方向;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动力;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更好地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坚持以人为本,能让党员干部更加廉洁自律,更加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更加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一切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标准,尊重人、保护人、解放人、塑造人。坚持以人为本,能让广大人民群众保护好自己的权利和正当利益、独立人格,更好地进行民主监督,把犯了错、犯着错的党员干部改造成对社会有用的人,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建设廉洁中国,还需动员各方力量,共同监督。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严于利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1]张惠新.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列宁选集(第 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斯大林全集(第 6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