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在中小企业关系型信贷融资中的作用
2013-12-20
融资难是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普遍难题,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抱团发展、协同发展已成为民营中小企业谋求出路和破解融资困境的不二选择。当前各种社会团体、民间商会等NGO组织不断兴起正是顺应了这一潮流,商会在推动关系型信贷融资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所谓关系型信贷,就是银行通过与企业长期的信贷交易,了解企业包括私有信息在内的真实动态,根据这些信息决定是否发放贷款给企业以及发放贷款的金额。通过关系型信贷发放的贷款有3个主要特点:
1.银行发放贷款的决策依据主要是其积累的关于借款企业及其业主的私有信息,无法通过公开市场渠道获得。
2.相对于企业公开的“硬信息”来说,这些私有信息通常是难以量化的,是反映企业特殊风险的“软信息”(如企业业主的品行、企业信誉等)。
3.银行主要通过到企业所在社区和企业利益相关者(如供货商、客户、雇员等)的走访获得这些“软信息”。
因此可以说,关系型信贷是市场交易的一种内生制度,反映的是企业和一家基本银行(或少数几家银行)建立的长期、封闭、规范化的契约关系。它的维系有助于银行收集关于企业发展前景和贷款偿还概率等方面的信息,进而为做出贷款决策提供便利。
在现实操作中,部分中小企业往往利用其经营状况不透明的特点,向银行提供虚假的硬信息,在这种情况下,“软信息”则更具真实性和可参考性。而对于“软信息”的掌握恰恰是民间经济组织的一大优势。
以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为例,它既有横向的地区性商会,又有纵向的行业性商会,还有县区级的团体会员单位,旗下共有大大小小的商会组织几十个,基本囊括了所有在京的闽籍中小企业。这些商会都拥有低成本获得“软信息”的优势,因为它们的会员基本来自同一地域或者经营着相似的行业,相互间都知根知底,对于彼此的动态都比较了解。还有很关键的一点,商会不可能与会员企业合谋,因为商会和银行间存在监督博弈的关系,任何一家会员企业的违约将导致商会整体信用和声誉受到影响,进而波及其他成员。所以,商会对于风险防范相当敏感,致力于审查并监督会员企业贷款的使用。但这一切的实现都必须建立在有一个专业的、懂金融知识的商会服务执行团队的基础上。
目前,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已经建立了融资服务中心,与几家银行及担保公司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这些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各不相同、各有优缺,适合不同的企业和不同的融资模式,产品涉及个人信用贷款、企业联保联贷、个人联保或互保贷款、资产或不动产抵押放大融资、自然人担保或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等等。归纳来说,商会在中小企业关系型信贷融资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商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更便利、更有效。商会把中小企业相似的融资需求打包给银行,积流成河,形成规模效应,提高了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审批的效率和放贷积极性,中小企业能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
2.商会作为一个民间组织,比银行更清楚会员企业实际的经营状况,在为银行推荐客户时,会帮助银行控制一部分风险。商会通过和银行的合作,可以提高自身的影响力,有助于发展和吸收会员。
3.商会可以帮助银行做好前期宣传、中期收集整理资料和沟通,以及后期跟踪和服务的工作,减轻银行的工作量和运营成本。在银行额度紧张时,商会可以和银行协调,走绿色通道,让会员尽快拿到贷款。
4.在会员成功融资后,商会能为会员争取最好的服务。商会的融资服务部门建立相应的沟通了解、跟踪服务以及还款提示的机制,监督资金流向,帮助会员按时足额还款,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
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关系型社会,正是特有的“关系社会”特征为发展关系型信贷提供了社会文化背景。商会作为中国庞大社会关系网络的一部分存在,为关系型信贷提供了一个极为适宜的大环境,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作用正越来越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