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村官腐败
2013-12-19吕宏轩贾春梅
□ 文/吕宏轩 贾春梅
透视村官腐败
□ 文/吕宏轩 贾春梅
近年来农村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村干部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小村官大腐败的案件屡见不鲜,村官腐败俨然已经成为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根源。
村民委员会(包括村党支部),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直接与农民打交道,可以说,村级组织与农民的关系就是我国官民关系的晴雨表。笔者在多年基层调查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地方村级组织存在乱象丛生,腐败现象严重,官民对立加剧,群体事件频发,农村工作敷衍应付。长此以往,对农村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发展都埋下隐患。
据调查,当前这些村级组织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不为民办事
除了近几年上级下派的大学生村官以外,大部分村干部文化水平较低,不能胜任领导农民科学发展的重任。村干部年龄偏大的情况也较普遍。有的村干部一干就是数十年,许多六七十岁的老人仍然担任村干部。他们中间有的思想僵化却霸气十足,工作方法简单,以权谋私,不仅不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而且严重阻碍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如2011年广东省乌坎村发生的村民与村干部矛盾,以致最后发展成为村民与政府部门对峙事件,就是因为村干部引发的。乌坎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年龄都过70岁了,而且他们都在村里担任村干部三四十年,群众积怨甚深。他们的利益已经完全与群众利益是背道而驰了。他们明目张胆地盘剥群众的利益,群众多次向各级政府反映无果,由于上级政府袒护村干部,所以群众对政府也失去了信任,最后群众只能采取与政府部门对峙的办法逼迫政府部门解决问题。导致震惊国内外的“乌坎事件”。
在北方地区,这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家长作风、工作简单粗暴的“土皇上”村干部普遍存在,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干部的年龄又没有明确的上限规定,所以有的村干部一干就是几十年。特别是村党支部成员长期得不到更换的现象更为突出,由于农村党员比较少,村支书选举总是在少数党员圈子里进行。所以,有些不称职的村支书总是选不掉,长期担任村干部,不能实现新老交替,有的已经形成了独霸一方的势力,群众意见很大但又奈何不得。这种现象严重影响农村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贿选之风严重
村党支部选举圈子小,有很多党员是村支书的亲戚,所以,家族势力比较普遍,而村委会选举缺乏监督,贿选现象严重存在,所选出的人选并非能为群众办事的人。
2012年陕西定边县学庄乡某村村委会选举,有4个人报名参选村主任,其中有3人分别向村民送钱送物(另外一名没送是因为没钱),最后的选举结果当然是谁送的钱物多谁当选。这样选出的村干部,他们上台后要么大肆贪污克扣截留群众的各种款项,要么利用村干部职位捞取各种好处,有的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有花钱买村长当的,也有掏钱阻止村民选村干部的。在陕西省定边县石洞沟乡某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中,就出现了有人掏钱阻止党员不去投票的现象,最后因为参加投票党员不过半数,该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只能搁置,由于少数人出钱捣乱,致使村党支部长期处于瘫痪状态。
监管不到位
由于村级干部实行直选并自治,而上级对村干部选举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所以村级干部的管理就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群众监督不管用,上级监管不到位。村干部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比如,有的村干部把上级民政部门下放的低保名额,私自分配瓜分,村干部和自己的亲戚人人有份,而真正的贫困户却吃不上低保。
在计划生育方面,许多村干部超生严重。在退耕还林和荒山补助等方面,有的村干部暗箱操作,虚报冒领,真正退耕种树的农户拿不到补助,而没有退耕的村干部却虚报冒领大量的补助款。
多年来宁夏海原县北梁村的群众,举报村干部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和荒山补助款,一直得不到解决。宁夏西吉县有一个村的村干部,将全村所有村民户主的私章集体刻制并在村委会保存,上级给村民下发的各种补助打到村民的“一卡通”上,可村干部就凭自己掌管村民的私章就可以截留村民的各种款项。陕西省定边县学庄乡某村没有经过村民集体研究讨论,村干部就私自将许多荒山划给了一个所谓的造林大户,套取国家的退耕还林款,群众连一毛钱也得不到。陕西省定边县堆子梁乡某村,村官克扣村民应得的铁路补助款,村官挪用教育专项资金等问题频出。
近几年陕北开发石油,占用农民的土地,石油开采单位给农民的各种补偿款项乡村层层盘剥,到农民手里却所剩无几。有的村级组织没有经济来源就大量举债,定边县学庄乡某村村干部向多位农民高利借钱,欠债逐年上升,但没有还款能力,只能一推再推,失信于民。凡此种种,怎能让老百姓不对村干部有意见呢?
还有,大部分村级组织不能做到村务公开。笔者反映的只是村级组织存在问题的冰山一角,像强行征用农民土地、强行要农民土地流转、强行让农民种植某种农作物等现象,在北方广大农村都有发生,制造这些祸端的罪魁就是各地的村干部。各村有各村的具体情况,各村克扣农民的办法也是五花八门。宁夏南部山区有村民反映,说他们办事需要村委会盖一个公章,村干部收费20元钱。这种雁过拔毛的村干部已经完全站在了农民群众的对立面了,农民积怨甚深,各地村民对抗村干部的群体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基层的官民对立已经箭在弦上。
如何管住村官
针对目前村级组织的现状,笔者认为有以下几项措施,应该尽快在村级组织实施:
村干部实行有限任期制和最高年龄限制制度。村干部任期不得超过两届,不得长期任职,任职年龄不得超过60岁。这一规定虽然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里还没有明确规定,但各级党政部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具体掌握,并逐步推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这一条进行修改。
严格村干部选举纪律,坚决查处贿选行为。对有贿选行为的参选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对村党支部的选举要背靠背进行,要非党农民参与推荐,并实行农民民主评议。
加大下派大学生村官和乡级干部村官的选派工作。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而现在大部分村委会长期村务不向农民公开,而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只靠农民是不行的,这一条要靠上级组织帮助农民落实,关键是要制订不公开村务的处置办法。
不得让文盲和半文盲任村干部。这一条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里还没有明确规定,但各级党政部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具体掌握,并逐步推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这一条进行修改。
充分发挥农民的监督作用,真正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实行村干部任期考核,行使村民对村干部的罢免职能。
点评
农村稳,天下安。拥有9亿多农民、3.1万多个乡镇、近60万个行政村的中国农村,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而数以百万计的农村基层干部,尤其是被人们称为“村官”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村委会其他成员,其廉政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农村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前景。
在不少地方,腐败村官富得流油,集体却一贫如洗。实际上,关于惩治和预防农村腐败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有很多。问题在于,农村腐败问题情况复杂,涉及到诸多因素,惩治不力和预防无效的现象时有存在。可见,在新一轮农村改革的背景下,深化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已经刻不容缓。 (周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