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意见
2013-12-19张永军
□文/本刊记者 张永军
振兴意见
□文/本刊记者 张永军
本刊对“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研讨会”六场论坛和专家们的演讲报告,进行总结,形成了以下13条振兴意见:
意见一:将《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与《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国家战略一体化融合。构建产业、能源、旅游、文化、生态等融合发展机制,实现相促互动、共同发展;将能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推进,共建国家能源基地;连接、打通“两区”与环渤海的高速通道,使陕甘宁革命老区、关天经济区直通沿海,扩大开放。
意见二:大力弘扬延安精神,用“自逼机制”让干部重回群众中去。用自逼机制让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调动自己的力量,创新思路和手段,用寻找问题、公开问题、解决问题、追究责任、案例教育、归纳演绎的工作方法,分析和研讨陕甘宁振兴。
意见三: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完善陕甘宁振兴的软实力。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要规范公正的执法环境,构建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优美文明的生态环境。要从法治的角度去完善各种环境,从而提升竞争力,实现公正、有序、稳定、高效、文明振兴。
意见四:要坚定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信心,应对西方大国在新技术条件下重振重化工业,提高我国能源和重要产业的安全水平。加快陕甘宁地区的资源勘探开发和下游高端化工合成材料、高附加值有机化学品、精细化学品、化学制品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将其作为陕甘宁地区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
意见五:努力实现体制融合、规划融合、政策融合、技术融合、产业融合、市场融合的振兴发展体系。
意见六: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加大融合力度,加强投资力度,跳出“红色”发展“红色旅游”, 跳出“时空”发展“红色旅游”, 跳出“行业”发展“红色旅游”。
意见七:深化西部大开发,从发展形势、发展需求、开发手段、生态安全、政治稳定、区域差距、通道建设等方面深化陕甘宁振兴的内涵和外延,确立发展要义,借助智囊团组谋划大发展。
意见八:陕甘宁经济区、陕甘宁蒙晋综合能源区、陕甘宁青新西北地区、陕甘宁蒙晋青豫黄土地经济圈、陕甘宁蒙晋青豫川鲁黄河流域经济带、陕甘宁青新蒙川渝藏云黔桂西部大开发12省区,实行区域经济发展逐层推进,形成层次鲜明、结构合理、轻重有别的分层发展方式。
意见九: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突破体制难题,弄清市长跟市场的关系。要尊重城镇化发展的规律,特别是尊重80后、90后的意愿和诉求;要尊重农民的选择,这是宪法赋予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要坚持就业为先、产业兴城、园城共建、三化融合的安居乐业目的;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这是加快和提高贫困地区城镇化的重要途径,事关当前,决定长远。
意见十:陕甘宁要把产业化作为重点,学习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区的成功经验,坚持抱团发展,形成优势互补。要促进优势资源的整合,加快夯实城镇产业的基础,加快市场化改革,充分释放非公有制经济的能量。
意见十一:要把工业园区作为县域经济的发动机和核动力。工业化与城镇化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一个县要重点发展一个产业,一个企业,在县域发展和城镇化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匹配性,否则会造成自相残杀。
意见十二:设立陕甘宁省级联席会议制度或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协调委员会,成立振兴协调机构,成立振兴专家委员会,制定规划、监督、事务、沟通、利益协作制度。
意见十三:成立“陕甘宁地方银行”,这是强化金融支持,加快老区振兴的强力后盾;成立“陕甘宁发展研究中心”,这是为老区实现融合发展、绿色崛起、全面小康的智力支持,搭建经济、文化、交流、探讨、合作的桥梁与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