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泽多体育教育思想研究
2013-12-05邵伟德田法宾李启迪
邵伟德,田法宾,李启迪
(浙江师范大学 学校体育研究所,浙江 金华 321004)
J.B.巴泽多(1723-1790),1723 年出生于汉堡一个制造假发的普通家庭,幼年到荷尔斯泰因为一位医生当仆人。其父做假发为业,性情粗暴,其母性情也不好,因而他的童年缺少慈爱。巴泽多小时候进过本乡的学校,但学校教法不良,宗教教授非常机械,他于是离家出走,逃到好斯敦-医师家为仆。1743 年入汉堡的文科中学学习,受他的老师黎玛士的影响,开始研究哲学与神学,此间对沃尔夫的哲学(18 世纪的理性主义哲学家)大为感兴趣,并开始接触了—些卢梭的自由主义思想。1748 年充当好斯敦某贵族的家庭教师,开始教学生崖,在此期间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1]。于1774 年在这里建立了首所泛爱学校,后来因为困难重重,1778 年巴泽多辞去泛爱学校领导职位,专注于著书立说。
巴泽多最终成为德国最有影响、最著名的启蒙运动领导人之一,是泛爱运动的旗手与领导人。巴泽多不仅著书立说而且敢于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在真正的亲身体验中验证自己的理论正确与否,经过不断地尝试与努力,终于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教育思想理论与体系。巴泽多的教育理论与思想,不仅深深影响了德国教育的发展,而且对于世界教育的发展起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
巴泽多一生都在不断地学习,把理论付诸实践,并在不断地实践中更正自己的见解,丰富自己的思想,因此著述颇丰。出版的书籍主要有《教学法》、《实践哲学》、《真理和理性宗教的新见解》、《就学校和研究及其对公众幸福的影响对博爱者和富裕者提出的设想》、《献给父母的方法手册》和《献给青少年及其教师的基础手册》(共3 册),其中《初等教科书》涵盖了许多儿童教育所必须的实科及语言材料,并且插入许多图片,形象而生动,体裁与夸美纽斯著作的《世界图解》一书相近,非常方便儿童学习与传阅。
由于我国对巴泽多教育思想与体育思想的研究较少,因此,深入探讨巴泽多的体育教育思想对我国学校体育吸收西方教育家的教育理论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1 巴泽多教育理论对中国学校教育及中国学校体育的影响
在学术期刊网查询有关巴泽多文献,至今没有一篇,我们只能从一些相关的书籍中寻觅有关材料。巴泽多的教育思想集中反映在他的著作《初级教科书》和《实践哲学》以及由他创办的泛爱学校中,尽管由于他本身的性格致使泛爱学校并没有坚持太长时间,但是泛爱主义所散播的种子最终还是成长起来并结出果实。巴泽多等人的思想也伴随着卢梭、洛克的思想被引入中国,并对20 世纪中国的学校教育及学校体育产生了影响。
梁启超的很多思想来源于巴泽多和卢梭的教育思想,尤其是他对于儿童教育的重视、教学方法的选择、课程的设置、以及儿童的阶段教育等[2]。
恽代英的很多思想与巴泽多的教育思想不谋而合,这是其在阅读大量的西方著作后提出的符合我国国情的见解[3]。如恽代英认为,学校体育的目的就是“保学生健康”、“应对所有的学生,无论其体质强弱,平均加以注意”。而不是“除例行的体操外,毫不加以注意”。恽代英对当时学校体育中比较普遍存在的“军国民体育”,和“选手体育”的做法,均进行了无情的批判。他很强调德育、智育、体育的三育并重教育,主张婴幼儿运动决当于襁褓时即行之,学校体育的目的就是保学生健康。
新自然体育思想传入中国后一直占据我国体育思想的主导地位,直到新中国成立,这种思想是由卢梭倡导的自然体育同欧洲体操改革和奥地利“自然体育”一道发展形成的,这种思想中的很多想法与巴泽多的教育思想一致,是经发展了的“泛爱主义”。吴蕴瑞认为教育应该是培养人的社会行为、道德标准和民主精神以及基本生活技能、闲暇娱乐等,所以体育之真谛亦在“运用身体之活动,以教育我人”;“体育教师之责任,在于发达儿童之身体,重于培养儿童之品德”[4]。
巴泽多的教育思想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方式被引进中国,既有独立的思想介绍,也混同卢梭等人的思想被一同带入中国,更新了中国旧的教育理念,提出了新的教学方法,提倡新颖的快乐教学,重视体育与劳动教育,培养现世的对人类的广泛的爱,这对20 世纪初中国的学校教育和学校体育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2 巴泽多体育教育思想
由于巴泽多译著很少,而涉及体育方面的相对更少,又比较零散,因此,从巴泽多论著中梳理出巴泽多的学校体育观有很大的难度,但这也是一个必经之路。我们需要在少量的前人研究基础上,梳理出巴泽多学校体育思想的核心,并进而探讨巴泽多学校体育思想对我国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启示与意义。因此,基于以上方法论的视角,笔者认为巴泽多的教育思想的主要脉络为:通过泛爱主义培养“幸福的人”,而巴泽多的体育教育思想是“身体健壮是幸福的人之第一要素”。其他观点皆与此主线相关联:体育是每日必须的课程;严禁体罚学生;直观教学法;爱国主义教育观。
总之,巴泽多的体育教育观是主线是“身体健壮是幸福的人之第一要素”,它贯穿了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育内容等。为使巴泽多的学校体育观更为清晰地呈现出来,我们有必要对以上归纳的每一个要点进行详细的解析。
2.1 体育是每日必须的课程
巴泽多的教育思想集中体现在1774 年由巴泽多创办的泛爱学校。这是仿照骑士学院举办的带有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色彩的中产阶级学院。泛爱主义是德意志18 世纪末、19 世纪初出现的资产阶级反封建的启蒙教育运动,以学习和移植卢梭思想为宗旨,代表人物有巴泽多、康德等。他们反对压制儿童的经院教育,主张儿童自由发展,创办了以户外活动和游戏为主要课程的泛爱学校,课程侧重于自然科学、实用技术、语言课和体育。在泛爱学校中,学生必须参加劳作和体育运动,这在其课程规定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学科的教授绝对不用强迫,每日16 小时的工作分配为:饮食、务农、休息占6 小时;练习读书写字1 小时;学科作业5 小时;舞蹈、乘马、击剑、音乐等2 小时;手工2 小时,合计共16 小时。惟手工则于惩罚时课之。凡寄宿生均须受军事训练,其目的在锻炼身体。并时作二三里的远足。在经费及设备的可能范围以内,泛爱学校的学生每年至田野间作2 个月的野宿,使得学习自然、地理、农业、狩猎等知识。如因睡眠及天气不良,可临时建筑家屋,或设帐棚以避风雨[5]124。”
关于幼儿体育,巴泽多的主张大体虽与洛克相同,但他的体操的思想要较洛克为进步,以为四肢须从早开始运动,而且须注重户外运动,户外学校[5]134。
此外,巴泽多也非常重视体育,他认为具有健壮的体格是非常重要的,在他的课程安排中,身体的锻炼占有很大一部分内容,儿童期以体操、游戏为主,到少年期又增加了游泳、滑冰、军事操练、远足等等,他主张用严格的方法进行体育锻炼,但应以儿童的身心愉快为主。
2.2 身体健壮是“幸福人”的重要因素
泛爱主义以增加人类现世的幸福为教育的最高目的。因而必须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从而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巴泽多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幸福、健康、对社会有用和能促进人类幸福的人,因而他主张对于儿童应有仁爱之心,用宽大的方法去阻止儿童学习无用的东西,减少儿童学习时的痛苦。他的这些主张见于《实践哲学》等书中,他认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现代的有用的幸福的人”。“现代的”思想是与夸美纽斯及洛克的思想相同的,而所谓“有用的人”,是指富于爱国心而且对一般人类有贡献的人。“幸福的人”是指身体健壮,有真才实学而且具有乐天思想的人。
巴泽多的教育目的是在使儿童成为一个有用的爱国公民,为着向幸福的生活前进而准备的,他认为国家的幸福与人民的幸福是不可分离的,此种幸福惟公众的道义心依赖,而公众的道义心则又惟教育依赖,故公共教育是为国家谋幸福的最有用而且最确实的一种手段。[5]133
教育应以增进现世最大幸福为其最高目的,因而必须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从而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巴泽多还认为,体育是身心发展的自然的也是必然的基础,应非常重视才是。具体做法上主张穿用适于健康的衣服,讲究饮食,选择恰当住所,鼓励儿童多进行户外活动。凡是寄宿制学生均需接受军事训练,其目的在于锻炼身体,并每天进行2 ~3 公里的远足[5]130。
2.3 严禁体罚,采用直观教学
巴泽多从理性主义的观点出发,认为人的天性都是善良的,他热爱儿童、肯定儿童的天性是善良的,反对经院主义、古典主义教育,禁绝体罚。因而主张对儿童的教育要顺其自然发展。对待儿童的错误行为要从宽处理,严禁使用体罚。“要使儿童在自然的喜悦中得到-定道德的感化”,但他反对在学校内以某宗派的陶冶施于学生,主张宗教观的自由。他认为要尽量使儿童远离容易养成恶习的环境,对待已有恶习的儿童,最好的方法是树立榜样,以感化之。
对于人的发展时期,巴泽多在《初等教科书》中有明确规定:1)幼童时代以能理解阅读本国语为止;2)少年时代以十二岁为止;3)青年时代是从十三岁至十七岁为止,女子则以十六岁为止。对于各个时期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巴泽多都做了详细的叙述。巴泽多认为教学的任务在于“启发儿童之蒙昧,使之理性敏锐,以消除迷信与偏见”。在教学上主张采用夸美纽斯、卢梭的直观原则(尽可能利用实物教学或者看图教学)以及对话、游戏和参观等方式。他的教学方法注重直观,用实话实物来教儿童,反对注入式教学,机械式教学,反对非理解性的记忆及无价值的学习,鼓励儿童自发的在游戏中愉快地学习。他说:“教不在多,务使学习愉快;教不在多,务依学习之顺序由浅入深;教不在多,务求知识之有益。”[1]105要给儿童提供种种机会,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学到很多东西。在教学内容上,他认为教材应取知识上必要的,也是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东西,但并不是把一切必要的东西都选来做教材,要精心挑选,确实对儿童有利的内容。
2.4 爱国主义教育观
巴泽多很注重爱国主义的教育,他认为促进爱国教育的发展最重要的是使全体人民都怀抱同一个信念。他说:“公共的幸福在今天的人们看来可谓冷淡之至了。我们从今以后应该以完全的爱国热诚从根本上研究儿童的训练与教育。现代的爱国心是否与古代的爱国心相同呢?公民的道德何在?现代是否有如古代一样的幸福?一言以蔽之,现代的爱国何在?在官廷,在舆论,在记者,在贫民。大家都有爱国心吗?据我所知,即使有,恐怕也是极少的了。”[1]105他认为国家应定期举办—定的祭典。公立学校每逢国家祭典的时候,要给学生讲解国家的历史以及为国家所牺牲的英雄的故事,来唤起学生的爱国觉悟,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的教育,使他们明白自己对祖国应尽的义务。在教材中要有不蔑视其他国家国民的爱国主义诗歌等内容。并利用宗教来教导学生爱国,使宗教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
3 巴泽多体育教育思想对中国学校体育的启示
巴泽多的教育理论带有自然主义和功利主义的特征,他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禁止体罚,以鼓励代替惩罚,非常注重劳动和体育,要使学生拥有健康的体魄,品德高尚,拥有广义的爱国主义情操,促使身心和谐发展。泛爱主义思潮对当时的德国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自巴泽多的泛爱学校建立以来,德国相继建立了几十所泛爱学校,不仅改变了当时的教育机构,而且革新了教育观念,对德国乃至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虽然因为巴泽多本身性格及当时实际社会形势的负面影响导致泛爱学校并未坚持太久,但巴泽多倡导的博爱主义对于今天的我国学校体育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与启示。
3.1 劳作与体育在学校课程中的重要性
在我国学校课程的设置中,虽强调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但是在操作层面上,往往偏重于智育与德育,音体美始终处于边缘学科的“小三门”,游离于主要课程之外,劳作的地位更是低下。上至学校领导、下至学生自身,都是很不重视劳作的,因为劳作与体育一样,皆是“下里巴人”之举,不能荣登大雅之堂。因此,在我国,劳动人民的地位始终是较低的。
目前,我国青少年学生的体质逐年下降的事实已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学校方面扶持体育的相关政策也已相应出台,这对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学校体育的确是一大幸事,但对于“劳作”课程,除了一些职业中学开设之外,普通中学还是基本把它排除在外。
根据巴泽多的教育理论,我们应该很重视学校课程中的体育课程与劳作课程,体育与劳动同工异曲,体育有助于确保身体健壮,而劳动则有助于培养学生自食其力、成为一个热爱祖国的思想。
3.2 鼓励取代惩罚,注重体育道德发展
巴泽多从理性主义的角度出发,认为人天性是善良的,主张要顺应儿童的自然发展,只要对其加以合理的引导,儿童是会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对于其错误的行为,要尽量避免惩罚,而应该从宽处理,使儿童在自然的喜悦中得到一定的道德感化,禁止体罚,以鼓励代之。巴泽多的训育,以自由为主旨,虽然他说不可稍有威吓儿童,但与卢梭所主张的自由却大不相同。他说:“瑞士的哲学者不以使儿童服从为能事,而以顺应自然的必然性为原则。且‘服从’、‘命令’、‘义务’、‘责任’等名词,应从儿童的辞书中除去之云,以他们的明敏而有这样的误见,真令人不可思议。服从,本于爱、信及强制,为救济精神缺陷的有效药剂。确立不移的服从,足以为教育之大助。罚与命令,虽以少为贵,然儿童而不服从,则只有课之以责罚。”[5]124
其次,巴泽多要培养的是“现代的有用的幸福的人”,他所要培养的社会人必须有才有德,而且是快乐主义者。所以,在其设计的教学中必须设计良好的道德氛围通过实际的行为鼓励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在昔日以过分强调组织纪律为主的体育课程中,由于体育老师的缺乏、体育课程的落后,在体育教学中经常出现体罚的现象,但是,今天的体育课程教学,体罚基本得到了遏制,老师体罚学生的现象越来越少了。根据巴泽多的教育理论,我们在体育教学中,可以运用鼓励取代惩罚,这样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其次,还能保护学生的自尊心。但是巴泽多又强调由于儿童行为的散漫性,相应的责罚也是必要的。而体育教学的特殊性不仅在于其性质的特殊性,而且体育教学能更多地促进学生情感的交流、塑造学生品德等,因为在室外的体育课程班级教学中,学生更容易交流,在相互协作中促进情感沟通,在互动关系中发展道德品质。因此,在体育教学中,我们不仅要注重运动技能的教授、体能的发展,还要关注学生心理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通过班级体育教学活动营造团结协作的教学环境,充分发挥体育教学的功能,多用鼓励,禁止体罚,让学生在运动学习中养成正确的道德行为,促进学生道德的发展与提高。
3.3 适应儿童的自然体育
巴泽多认为,教学必须依据一定的计划,根据儿童自然发育的特点,由浅入深,由近及远。巴泽多的某些教育思想来源于卢梭的自然主义,跟卢梭一样,巴泽多也推崇自然的教学方法,主张在自然的环境中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采取相对和缓的方式进行教学。巴泽多主张儿童要多参加体育运动,在户外进行运动,即遵循自然的规律、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运动,促进身心和谐发展。巴泽多还认为,不能对儿童采取强迫的教育方法压制儿童天性善良,因为运用强迫的方法,反而会使学生产生“恶”的倾向。必须使儿童对宗教、道德产生好感,不然儿童会在这两方面有不真实的东西存在。教学不要强制,要在愉快的气氛中进行教学,如能使儿童在游戏中学到东西,效果更好。
联想到我国的小学体育教学,应按照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组织教学,选取的体育项目应该符合小学生的心理发展水平,不能以成人的标准要求儿童学生,不能造就“小大人”,即在教学前要仔细地进行学情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方法进行教学。这对于我们小学体育教学具有很大的启发,以往体育教师经常以权威压倒儿童的一切,在教材内容选择、场地器材、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管理等方面都是一些成人化的教学,从而造成了儿童因达不到成人体育的目标而厌恶体育,这是必须纠正的。鉴于此,我们在选择教材内容上,可以根据儿童学生身心特点,把成人运动项目儿童化,在场地器材设置上要求符合儿童学生的身体特点,如降低高度、缩短距离、缩小长度等。这些做法都是适应儿童自然体育的好方法,值得提倡。
3.4 采用经验、直观体育教学法
巴泽多主张儿童应尽量采用实物实图的直观学习方法,多动手亲身体验,注重经验的总结与累积。体育与运动本身就是最直接、最直观的操作性活动,几乎没有抽象理论,而是要在运动操作过程中习得经验与反复练习运动技术。因此,在体育教学中,首先,教师的示范是最直观的教学形式,学生可以观看教师的动作示范进行形象思维与记忆;其次,应尽量减少教师“讲授”的时间,并在必要的讲解过程中,运用“图示”、“实物”进行示范,这样就可以借助图示与实物帮助学生理解运动技术的要领,实施“精讲多练”策略;第三,学生的练习也是具体直观的,在运动操作过程中,学生会把运动过程直观地展示给同伴与老师,这样有助于产生学生之间的模仿、教师对学生的反馈与指导。第四,学生的实践与操作需要运动经验的积累,一方面可以利用前期相关经验的转换,另一方面,可以多积累现有的运动经验,实现运动技能掌握的目标。
3.5 快乐体育的学习
巴泽多一直强调要根据儿童的心理特征组织教学,使儿童能够轻松愉快地进行学习。巴泽多认为:“一个人只有在感到高兴的时候才能学得最好,教学就应当给学生带来快乐。他十分强调游戏在儿童学习中的作用,把演出、舞蹈、游泳、远足等活动作为教学的重要手段。”[6]巴泽多一直反复强调这种观点,他甚至认为“如果教学是呆板的没有趣味的,宁可取消这种教学,不能对儿童采取强迫的教育方法。”
巴泽多主张教学应以快乐为主,分量不在于多。根据初步的顺序,由易及难,而以补救缺陷与弱点为主旨,他反对注入式、机械式的教学,反对非理解性的记忆及无价值的学习,鼓励儿童自发的在游戏中愉快地学习。他说:“教不在多,务使学习愉快;教不在多,务依学习之顺序由浅入深;教不在多,务求知识之有益。”要给儿童提供种种机会,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学到很多东西。[1]104
巴泽多使儿童保持愉快的心情学习的这—主张,在我们目前的体育教学中仍然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小学体育教学,应该运用各种形式的游戏,寓教于乐,把体育教学和游戏有效地结合起来。其次,有些运动项目本身是比较枯燥的,体育教师应该不断地改变教法,让学生在快乐的学习氛围中有效地完成学习。
4 结论
巴泽多是德国启蒙运动的领导人,推动了德国教育的改革,革新了教育理念,是自然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倡导者,他使人民从传统的教育束缚中解脱出来,尤其是改变了人们对于儿童教育的态度,继卢梭在法国掀起自然主义运动后在德国领导了广泛的泛爱主义运动。巴泽多从性善论出发认为应该遵循儿童的天性,运用自然的直观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引进劳动和体育,教授学生实际的技能,以鼓励代替惩罚把学生培养成为“现代的有用的幸福的人”。虽然巴泽多创立的泛爱学校并没有坚持太久,而且受到当时新人文主义领袖的批判与蔑视,但是,泛爱学校的种子仍然飘向世界各地,并茁壮成长,19 世纪初这种学校已发展到60 所之多。而且巴泽多的教育思想影响深远,卡姆佩把巴泽多和当时一些泛爱教育家的著作整理了16 卷予以出版,这成为后人研究教育的重要文献。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巴泽多的教育思想的主要脉络为:通过泛爱主义培养“幸福的人”,而巴泽多的体育教育思想是“身体健壮是幸福的人之第一要素”。其他观点皆与此主线相关联:体育是每日必须的课程;严禁体罚学生、直观教学法;爱国主义教育观。主要的启示有:劳作与体育在学校课程中的重要性;鼓励取代惩罚,注重体育道德发展;适应儿童的自然体育;采用经验、直观体育教学法;快乐体育的学习。
[1]刘传德.外国教育家评传精选[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101-106.
[2]曲铁华.中国教育史[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216.
[3]崔乐泉,杨向东.中国体育思想史[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36.
[4]吴蕴瑞,袁敦礼.体育原理[M].上海:上海勤奋书局,1933:9.
[5]蒋经三.西洋教育思想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1.
[6]张可创,李其龙.德国基础教育[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