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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粮食销售会计处理

2013-11-18谢琳

科技致富向导 2013年20期
关键词:收入确认公允价值会计处理

谢琳

【摘 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粮食销售让会计处理面临更多的难点和问题。尤其是针对目前粮食销售中的收入确认来讲,作为粮食企业的会计人员更要学会运用公允价值对粮食销售收入进行确认处理。本文主要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允价值在粮食销售收入确认的应用,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粮食销售;会计处理;公允价值;收入确认

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是企业经营运作的最大驱动力。而收入又是企业利润的源泉。因此,获取尽可能多的收入以补偿为此而发生的支出就成为企业的主要任务。在会计上探讨收入。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对收入金额的确认。以前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而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可见,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上对原《企业会计准则》作出了修改,表现在公允价值与现值的引入,体现出我国会计行业的与时俱进和国际接轨。

1.公允价值在粮食销售会计处理中应用的理论基础

所谓公允价值,主要是指在买卖双方都熟悉市场情况的基础之上确定一定的价格,然后再进行公平交易,或者是无买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情况下一项资产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被清偿的成交价格。而公允价值会计主要指的是将市场价值或者公允价值当作资产和负债的一种会计模式,截止到目前,国际上新出的会计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准则已经超过10个。近年来,无论是相关理论知识还是实际操作,公允价值都得到了非常显著的发展。然而在中国,公允价值的操作性相对较难,没有相关的理论制度来参考,使得其发展并不是很理想,以致于公允价值曾经有段时间停滞不前。然而我们并不能够从表面上来看公允价值,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即是外界环境的影响。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使公允价值在我国持续有效的发展,那么就需要给公允价值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使其在发展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同时,为了能够保证公允价值具有易操纵性,可以是中介部门等各个企业单位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来制约市场经济的恶性发展,使其充分发挥其作用5。为了保证公允价值的公允性,使会计信息具有客观公正性,那么可以制定一个比较严格的过错责任制。由此看来,在市场经济的收入中引入公允价值,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公允价值的作用,可操纵性极强。

在粮食企业中,采用公允价值能够合理并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提高信息质量的必然条件,其主要有以下几点作用:

(1)公允价值的运用是反映着企业的眼前交易以及未来交易,它能够合理科学的反映企业财务部门的真实情况,使得管理者能够详细的对其做工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采用公允价值能够有效的帮助企业管理者选择正确的方案,做出正确的决定。一般来说,无买卖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情况下确定的公允价值和企业中的各种合同是相类似的,但是,合同的款额有些是通过递延的方式来进行收取,那么此时,我们就不能够将其与公允价值相类比,因为合同采用递延方式的本质是一种融资行为。如果我们将合同款额的公允价值当作是企业收入金额,然后将实收的金额与公允价值相差的金额利用利率法来进行核算,这就是合同期间企业的盈亏情况。

我国在粮食购销的时候通常是采用“按质论价政策”,也就是说,在销售或者购买粮食的时候是根据粮食的质量来决定的,由于在收购粮食的过程中,如果粮食是经过加工处理的,那么就需要将各种因素扣除掉之后再核算粮食的纯重量,最后再记入账目中;而在销售粮食的过程中,也是同样根据粮食的纯重量来出库销售的。但是在日常工作当中,有些企业在收购粮食时采用纯重量来进行记账,而销售粮食时却按照粮食的净重来计算,这就使得企业的收入与成本不平衡。所以在粮食企业中,采用公允价值来进行会计处理是可行的。

2.粮食销售会计处理中现值概念的及时引入

在收入确认中.如果公允价值与合同或协议价款相同,无论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还是按以前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收入.其结果是一致的,公允价值没有得到明显的体现.当公允价值与合同或协议价款不一致时,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而《企业会计准则》按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收入,公允价值的作用就明显地体现出来了,由于公允价值与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差异主要在递延收款和分期收款中产生,因此,公允价值在收入确认中的实际运用领域也就是递延收款和分期收款。

3.某粮库销售实例中的收入确认计算方法

某粮库销售一车水稻(不考虑黄粒米及谷外糙米等指标),净重为10吨,账面成本价为1450元/吨(不含税,下同),销售单价1750元/吨(净重,含税,下同),水稻化验指标为:出糙率为80%,整精米率为60%,水分为20.4%,杂质为1.9%。则其收入与成本结转如下:

首先计算水分和杂质扣量(因其收购时已扣完,本次销售时要进行还原)。计算方法如下:

3.1水分扣量数量:

(1)手工计算=10吨×1000公斤/吨×(20%-14.5%)÷0.5%×0.75%=825公斤。

(2)Excel计算=10×1000×INT[(20.4%-14.5%)/0.5%]×0.75%=825公斤。

3.2杂质扣重数量:

(1)手工计算=10吨×1000公斤/吨×(1.5%-1%)÷0.5%×0.75%=75公斤。

(注:以国家标准规定的杂质指标1%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0.7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不扣量,本次是1.9-1.5=0.4不足0.5所以不扣量)。

(2)Excel计算=10×1000×INT[(1.9%-1%)/0.5%]×0.75%=75公斤

其次结转收入与成本。

(1)按净重出库,记录收入给对方开发票数量10吨,单价1750元/吨,根据增值税法规定,粮食产品的适用税率为13%。

含增值税收入=10×1750=17500元销项税额=10×[1750÷(1+13%)×13%]=2013.27元不含税销售收入=10×[1750÷(1+13%)]-15486.73元。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17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486.73

主营业务收入0(-0.9吨)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013.27

(2)按纯重入账,结转销售成本入库纯重=10-0.825-0.075=10-0.9=9.1吨。 (下转第125页)

(上接第114页)主营业务成本=9.1x1450=13195元。

结转原材料成本=10×1450=14500元。

结转原材料扣量差=-0.9×1450=-1305元

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13195

贷:原材料一水稻一采购成本(某囤)14500

原材料一水稻一采购成本(某围)-1305

4.总结

粮食问题一直是我国人民关注的重点问题,它直接影响到我国十几亿人口的温饱,粮食企业的正常运转才能够保证我国解决温饱问题,所以这就需要粮食企业在工作中真实、客观的反映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恰好能够满足粮食企业的基本要求,并且有助于使粮食企业和国际接轨,保证粮食企业的正常运行。 [科]

【参考文献】

[1]王爱萍.研究和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比较及看法[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6(11).

[2]安素京.事业单位增值税会计处理之我见[J].绿色财会,2006(12).

[3]严红梅.公允价值在粮食企业收入确认中的运用.粮食问题研究,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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