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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的复杂性

2013-11-14陈相光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2期
关键词:复杂性理论意义

陈相光

(1.中山大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院,广东 广州510275;2.华南师范大学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广东 广州510631)

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是一个令人纠结不已的话题,往往令人总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如何说起,从哪说起?它既是一个政治学需要研究的问题,也是一个值得社会心理学探究的问题,甚至对它的认识还涉及更多的学科。作为其中的一员,笔者试图将盲人摸象式的体验形之文字,以求教方家。

一、相关概念的解说

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复杂性关涉几个核心概念。其一,信息概念。一般而论,哲学上信息概念的界定包含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等层面上的界说。从学科隶属角度而言,信息概念的界定包括信息哲学层面,一般信息理论层面,自然信息学、社会信息学、智能信息学层面,自然信息学门类、社会信息学门类、智能信息学门类层面,自然信息学分支、社会信息学分支、智能信息学分支层面,工程技术信息学层面等6个层次的界说。限于篇幅,本文对此不做更进一步的分析,而沿用一般意义上信息的通用用法。

其二,意识形态概念。学界对意识形态的理解是多元的,概而言之,“它既可以是一个信仰系统,又可以是思想体系;既可以是对现实的客观描述,又可以是对价值的主观评判;既可以属于观念的范畴,又可以归入实践的领域;既可以是学者们的苦思冥想,又可以是百姓们的宗教信仰;既可以是乌托邦,又可以有现实性;既可以是系统化、体系化、标准化、制度化的思想体系,又可以是活生生的感知、情感、想像和幻想;既可以呈现在意识的层面上(‘意识’之形态),又可以出现在无意识之中(‘无意识’之形态);既可以基于阶级利益,又可以基于个人旨趣。它有时表示理性的观念,有时表达感情的思绪;有时表示理论的分析,有时表示价值的判断;有时具有贬义色彩,有时具有褒义内涵;有时表示人在认识上的虚妄不实,有时表示人在利益上的虚伪矫饰;有时属于观念领域,有时具有上层建筑的性质;有时单指近代西方思潮,有时又包括古代复杂的文化现象,如巫术宗教;人们有时强调它的合理化的政治功能,有时强调它的社会凝聚、整合和认同的文化功能”。由此可见,意识形态作为复合性概念,具有诸多概念所不具有的内涵与外延复杂性,含涉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等意识形式,是社会意识诸形式中构成观念上层建筑的思想观念体系。意识形态这个概念以诸多形式表征或者反映真、善、美、圣等内容,内在地蕴含主体与客体之间、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而意识形态信息作为特定意识形态的自我反映或者自身显示,内隐地或者逻辑关系上承继了意识形态这个概念的诸多特性。

其三,认同概念。认同,作为心理学名词与identification相对应;作为动词与identify相对应。认同是一种心理过程,在意义上意指体认或者模仿特定对象,进而在心理上产生一种归属感。认同包括发展认同和知觉认同两大类,其中发展认同“指个体的行为发展成类似某个人(如父母)或某团体(如教会)的行为,即把外界某人或某群人的特性内投到个人的人格中”,而知觉认同“指把别人的优点、团体的荣誉、客观的事物视为与自我共同具有”。实质上,认同是在观念、情感、态度或行为上接受他者或者它物的影响,进而在两者之间形成同质性特性。本文中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所指的认同含纳发展认同与知觉认同所蕴含的内涵。

其四,复杂性。现在学界对复杂性的界说众说纷纭,但是关于复杂性理论学科群的基本认识还是比较一致的,主要包括非线性理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突变论、超循环理论、自组织理论、混沌学、分形理论、复杂巨系统理论等。笔者认为,之所以能以复杂性概念指称存在的复杂性或者复杂性存在,在于复杂性概念能意指存在具有无穷的多样性、差异性或者异质性。某种程度上,复杂性的内涵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绝对统一的不可能性;其二,绝对实现的不可能性,这是因为存在部分的不确定性和部分的不可判定性;其三,逻辑起点的不可证明性。其中物理系统的复杂性属于最低层次的复杂性,意识和社会系统的复杂性属于最高层次的复杂性。概略而言,复杂性是统一性与多样性之间的联系。

二、意义认同:心理发生与社会发生的协同

一般而论,特定意识形态乃至表征该意识形态的特定信息具有以下几个特性:(1)价值观的排他性、(2)话语体系的相对封闭性、(3)解释权的专擅性、(4)行为的向己性、(5)符号表征的自相似性。正常的社会主体对特定意识形态及其信息都持有特定立场,而对与之相对立的其它意识形态及其信息,则往往持与之相对立的立场。这关涉意识形态及其信息认同问题,实质上与社会主体的意识形态信息意识有关。意识形态信息意识包括意识形态信息消费者对意识形态信息及其信息环境的认识和态度两重含义。意识形态信息消费者对意识形态信息及其信息环境的认识包括意识形态信息消费者对意识形态信息的价值、自身的意识形态信息需要、个人活动与意识形态信息环境的关系,以及意识形态信息系统的功能等方面的觉知;对意识形态信息及其信息环境的态度,反映和表征意识形态信息消费者对意识形态信息及其信息环境的评价,是肯定还是否定,这是决定意识形态信息消费者是否产生特定意识形态信息行为意向或者实质性行为的关键。

一般情况下,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肯定受限于人对社会现实的直接意识。“社会心理是对社会现实环境的直接意识,具有促使人类采取某种行动或反应的作用。”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属于人的社会性行为,是由相应的社会心理引发的。恩格斯就指出,“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的活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而“心理的发展,应当从历史的观点,而不是抽象的观点,不是在社会环境之外,而是在同它们的作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中,加以理解”。也就是说,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是以社会现实为基础的心理或者精神映构。

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以特定形式或者语言符号等作为其能指,指称其所指,并内隐其意指。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是在传播过程中被人所认同的,因此,在认同特定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的表达形式的基础上,对特定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的认同,关键在于认同其意指,即认同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背后的意义,简称为意义认同。“所谓意义,就是人对自然事物或社会事物的认识,是人给对象事物赋予的含义,是人类以符号形式传递和交流的精神内容。”传播学理论认为,“人类在传播活动中交流的一切精神内容,包括意向、意思、意图、认识、知识、价值、观念等等,都包括在意义的范畴之中”。也就是说,意义就是某种认识、事物的含义和人类交流的精神内容。一般情况下,利用比对表达的方式,意义可以细分为①明示义与隐含义;②外延意义与内涵意义;③指示性意义和区别性意义;④神话或象征;⑤隐喻和转喻。

意义认同的发生,涵盖意义认同的心理发生、意义认同的社会发生,以及意义认同的心理发生与意义认同的社会发生之间的双向相互协同。对此,米德的下面一段话或许是强有力的佐证。“如果这个个体能够以这种方式活动,而且他在自己的内心之中所导致的态度可以变成某种使他进行另一种活动的刺激,那么,我们就看到了有意义的行为举止。只要他导致了另一个人的反应,而后者又变成了某种控制他的行动的刺激,那么,他就在他自己的经验中拥有了这另一个人的活动的意义。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思想’所具有的一般机制,因为只有当各种符号和一般的语音姿态存在时,思想才有可能存在——这些符号和语音姿态在这个个体的内心之中,导致他正在另一个个体那里导致的反应,因而从关于这种反应的观点出发来看,他能够指导他以后的行为举止。它不仅包含着从鸟类和各种动物互相沟通的意义上来看的沟通,而且还包含着在这个个体的内心之中对他正在另一个个体那里导致的那种反应的唤起,包含着一种承担他人角色的过程,包含着一种像另—个人那样活动的倾向。一个人参与另一个人正在进行的同一个过程,并且控制他那与这种参与有关的行动。正是这一点构成了一个客体的意义——也就是说,构成了既存在于一个人的自我之中,也存在于另一个人的自我之中的共同反应,而后者接下来又变成了对这个人的自我的刺激。”从系统论角度而言,意义认同的发生是这四个发生过程相互作用的涌现性结果。

对此,结构主义理论、认知和行为理论、相互作用理论、阐释理论等学派分别从不同角度研究了意义的产生。(1)以结构语言学家索绪尔为代表的结构主义理论认为,意义产生于人们的思维对于社会和文化结构的反映,即意义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2)认知和行为理论中的有关理论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个体,着重研究信息的产生、接收和处理。相关理论试图说明信息接收者是怎样来理解信息施放者的意图的。处理这一问题的方法有两种:编码模式和推断模式。在编码模式中,信息接收者理解的是信息性意图,即信息接收者知道某事。而在推断模式中,信息接收者是在推断信息施放者的信息传递背后的目的,即传播性意图。(3)相互作用理论又分为符号相互作用理论和社会建构理论。符号相互作用理论不同于认知和行为理论。它认为意义是一个社会团体中通过相互作用建立和保持的。它也不同于结构主义,结构主义把结构置于相互作用之前,但相互作用理论颠倒了这一次序。认为语言的使用规定或形成了社会结构,语言又通过使用得到再创造、保持和变化。因此,意义并不是客观的可传输的东西,而是在传播过程中产生和形成的。而且,意义随着时间、场合和使用群体的变化而变化。社会建构理论不认同符号相互作用理论关于意义非客观的说法,认为意义和理解产生于我们和他人的交流过程之中;我们针对事件的意义总是在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中,一个特定时间与地点内发生的相互作用的产物。也就是说,意义产生于现实,是客观的。(4)阐释理论是语义研究颇具影响的理论流派。这一流派深入探讨了理解发生的过程,其代表性理论是现象学和解释学。它们认为,理解的过程是人实际体验的过程,就是人们通过把意义赋予他们所看到的东西来积极地解释他们的经验。它们对理解和科学解释之间做出区分,认为阐释的目的不是去发现制约事件发生的规则,而是揭示人实际理解其经验的方式。上述诸种理论从不同角度试图解释意义发生的原因,形成了蔚为壮观的意义发生理论体系。通过对这些理论的比对分析,再推而广之,同时回归到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的意义发生问题。我们发现,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的意义发生与个体的生物遗传因素、社会文化因素、家庭环境因素、早期童年经验、学校教育因素、自然物理因素、自我调控因素等密切相关。换句话说,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的意义发生受限于人的背景因素。因此,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的意义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是主观与客观的辩证统一。如果没有客观性,意义便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主观性,意义便没有了存在的价值。正是人对客观世界的一种主观理解才形成了现实的意义。客观存在的复杂性决定了心理认同或者精神认同的复杂性。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在人际之间形成绝对统一的意义认同几乎是不可能的,或者说,在人际之间所形成的意义认同的常态是异质性的,而非同质性的。进而推知,要在一个更大的群体中实现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的绝对统一几乎是不可能的。可见,(1)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的绝对统一是不可能的;(2)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的绝对实现也是不可能的;(3)由于心理干预的多端性(涵盖知、情、意、信、行),并且两两之间存在强相互作用,再进而引发心理学意义上的相互启动作用,确证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的逻辑起点是不可证明的命题。这就是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的复杂性。

三、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竞合

美籍德国心理学家勒温在20世纪30年代创立了群体动力学理论,该理论提出主体行为与主体自身因素和客观环境之间具有以下函数关系,即:B(代表行为)=f(即函数)[P(代表个人).E(代表环境)]。也就是说,主体在某种特定情境下发生的行为,取决于情境各个力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只是取决于主体内部的动机和趋向。反过来,具有情境特性的客观环境也不是纯客观的,而是渗入了主观的动机和行为趋向。主体的主观动机和行为趋向既为客观环境所决定,又会积极地影响和改变后者。勒温尤其强调目前和近期的环境影响是主体行为的决定因素。根据该理论,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既是人的意识活动的结果,具有主观性;同时,又是人的意识对存在的反映和表征,具有客观性。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深受人的社会心理环境影响,而社会心理环境具有复合性特点。社会心理环境既是主体心理作用的产物,又是影响和制约主体心理素质和心理过程的客观存在;社会心理环境既不能脱离主体的内在心理活动,又并不以主体内在的心理活动为转移。因此,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是一种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辩证统一。

从一定程度上说,具体的人是社会的不完全镜像,而社会蕴含所有人的发展的所有可能性,也就是说,社会是放大后的人的全息。“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一个能被社会接纳的人与社会之间是共同体的关系,“任何一个个体都不会具有一个完全独立地运作、不依赖于社会生活过程而存在的心灵——心灵就是从这种社会生活过程中产生出来,或者说突现出来的,因此,它在这种过程中一直会受到有组织的社会行为模式对它产生的根本性影响”。而这种有组织的影响中,尤为重要的就是意识形态的影响。“意识形态的功能就是推动和保证主体把自己体认为主体,意识形态也正是通过这个过程维持了自己的一致性。在某种意义上,意识形态的功能在于,它使主体以某种特定的方式认识自己,与此同时把特定的性质解释成自古而然、自然而然的性质。”

对于具体的个体而言,因为社会是先于人而存在的,所以作为进入社会的单个个体的人,“无论在什么社会中,只要人要被构成、转化和装备,以满足他们生活条件的需求,意识形态就是不可或缺的”。心理上或者精神上的意识形态认同是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行为发生的主观诱因。正如马克思所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对于一个被意识形态说服的人而言,“我们平常都依赖那些使自我在其中能够以某种直接方式表达自己意愿的情境,而且,任何一种情境都不能像使自我可以在其中反对它所从属的群体的共同敌人的情境那样,使自我能够非常轻而易举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也就是说,一个完全融入社会的人,他对这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是绝对真诚的、真实的。

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是一个历史过程,对于这个过程,“它是一种结构的过程、分级的过程和排除的过程。过程中的每一细节作为现实的东西都包含了它本身与其他细节相比时所处的等级。任何一个这样的因素的效力都包含对材料中的一些成分的排除,这些成分不能与作为过程的那一部分的那种细节一致。……任何一个历史事实,不论是个人的还是社会的,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到它避开了什么以及这种避开的狭隘性时,都没有被理解”。一般而言,意识形态信息不但表征现实的社会存在,而且反映过去的社会存在,同时预示未来的社会存在。从意识形态信息内容的现实性出发,必然涉及意识形态信息内容的历史性、现实性和未来性。“现实事物的任何一次搏动的材料,都是由相对于这一搏动而存在的先前的宇宙的全部内容构成的。……在事物的本性中,还隐藏有各种不同的形式,它们或者是作为实现了的形式,或者是作为有待实现的潜在的形式。这样,材料就由现在已有的、过去可能有的和现在可能有的东西构成。”如果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的合目的性、合规律性仅仅是依存于现实的合目的性、合规律性,那么逻辑上它是不自足的,也是欠缺自洽性的。怀特海说:“如果我们从作为根本的东西的过程出发,那现在的现实事物就从过程取得它们的特征,并且把它们的特征加于未来。直接性是过去的潜在之物的实现,也是未来的潜在之物的储备”。因此,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的合目的性、合规律性要包含(1)对过去进行批判和反思所形成的合目的性、合规律性;(2)对现实进行的求真向善的实践所形成的合目的性、合规律性;(3)给未来无限发展可能性留下可能空间所形成的合目的性、合规律性。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应该具备这样的品格。

在现实中,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之间总是存在这样或者那样令人纠结的关系。对于主流社会意识形态而言,虽然“一切现实性都包含了从现实材料中导出的形式的实现。它既是各种质的结构,也是结构的一种形式。结构的形式表示出在材料中实现的这些形式如何进入到一个有限的结构过程中,由此获得了具有自己的例证和放弃物的新现实事物”,“但是,任何现实性都不是一个静止的事实。……完成的事实只有处于形成未来的那种活动材料中才能得到理解”。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与主流社会意识形态既要保持同质同态,同时,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与主流社会意识形态之间保持合理的张力,这未必就是一件坏事。“事实上,世界体系的每一个思想映像,总是在客观上受到历史状况的限制,在主观上受到得出该思想映像的人的肉体状况和精神状况的限制。”归根究底而言,历史的发展以及关于历史的发展的认识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就始终会意识到他们所获得的一切知识必然具有的局限性,意识到他们在获得知识时所处的环境对这些知识的制约性;……今天被认为是合乎真理的认识都有着它隐蔽着的、以后会显露出来的错误的方面,同样,今天已经被认为是错误的认识也有它合乎真理的方面,因而它从前才能被认为是合乎真理的;被断定为必然的东西,是由纯粹的偶然性构成的,而所谓偶然的东西,是一种有必然性隐藏在里面的形式,如此等等”。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的复杂性在于其既高度依赖于社会诸种同质性体系,又深受社会诸种异质性体系的排他性冲击。因此,在同质性体系与异质性体系之间保持合理的张力,即在意识形态认同与意识形态冲突之间保持合理的主体间性,是达成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目的的基石。“任何既定的社会活动的结果和标示这种结果的姿态,都被另一个有机体对这种姿态的反应明确地分离开来了,这种反应所针对的正是这种姿态所标示的社会活动的结果。在人们从心理层次或者意识层次上分析这种情境之前,它已经完全在非心理的、无意识的层次上存在了——它完全是既定的。杜威说,意义是通过沟通产生的。这种陈述所指涉的是社会过程所导致的内容;不是指纯粹的观念或者印刷出来的语词本身,而是指这种社会过程——它一直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构成我们在其中生活的正常环境的各种对象,它是一个沟通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的过程。只有当这个过程使它所包含的个体有机体之间的沟通成为可能时,它才能导致这些本质上是新对象的对象。说它导致了它们的存在——的确,它导致了这由各种常识对象组成的整个世界的存在——也就是说,它决定它们,制约它们,并且使人们有可能把它们当作与日常社会行为相关的各种同一性(identity),而从各种事件组成的总体性结构中抽象出来;而且从这种意义上说,或者说由于它们具有这种意义,所以,它们只是相对于这种行为来说才存在。”这就是通过沟通进而形成主体间性的价值或者意义。

概而言之,由于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存在价值观的排他性、话语体系的相对封闭性、解释权的专擅性、行为的向己性、符号表征的自相似性等诸多特性。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的这些特性使其在传播过程中高度依赖于同质性体系,同时又深受异质性体系的排他性冲击,由此产生了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复杂性。形成意义认同是对特定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的关键。但是,意义认同的发生受限于人的诸多背景因素。因此,从人的主体性因素出发,在意识形态的同质性体系与异质性体系之间保持合理的张力,形成合理的主体间性,或许是实现意识形态及其相关信息认同目的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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