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化”成本
2013-11-07余枚
余枚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是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而做出的战略部署。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增加就业机会,然而,我们也看到各地的“鬼城”迷局。比如2005年辽宁省铁岭市启动建设新城计划后,新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一应俱全,甚至因为其成熟完善的现代化生活空间得到联合国人居署的认可。新城建成后,出乎意料的是曾预计到2010年有常住人口6万人,之后再增加两倍的人口计划却没能同步实现。分析原因是其引进企业创造就业的计划未能落实,没有工作机会,人们也就没有迁居至此的动力。如今在全国,像铁岭这样的“鬼城”案例已经屡见不鲜。
与此同时,东部沿海地区新区工厂招工难却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并且这种趋势也正逐渐向中西部地区蔓延。这是一场关于人的成本问题的演算。
中国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普通劳动力工资呈持续上涨态势,这意味着在中国农村有效剩余劳动力持续下降,普通劳动力供求关系正发生转折性变化。这种趋势要求政府在提高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改善劳动者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让劳动者充分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另外还要加大教育和培训投入,提高劳动者技能和素质,鼓励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通过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来减轻劳动力成本上升带来的负面影响,增强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的稳定性。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有一个不断被强调的问题,就是要重视人的因素。此前,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主任李铁曾表示,城镇化不是投资,不是上项目,也不是撵农民进城。在他看来,城镇化进城中必须把改革放在前面,第一项是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其次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等级化的管理体制改革。他表示,当前城镇化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中之一是大量的短期行为浪费政府资源,城市的粗放型发展,大的城市广场、马路和花园等频频出现,这也许能造就一个“花园城市”的兴起,但是却牺牲了大量人口进入城市的机会。因为这些城市建设太过于注重锦上添花而忘记了大量中低收入人口和农民进城和就业的迫切性。
从农民工的现实需求和地方政府的财力基础等实际问题出发,各地可以通过降低落户门槛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来实现农民的市民化。在农民市民化过程中涉及到身份转换的成本问题。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文宗瑜曾向笔者表示,城镇化进程推进及质量的最大影响因素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并没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经济总量不断增长而消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继续存在不再仅仅是影响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与拖累经济转型的问题,可能在某个时段引爆农村居民的不满情绪及诱发社会动荡。因此,应该寻找时机启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并通过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革转换农村居民身份,使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市民化的医疗、教育、失业、就业、养老等待遇。而转换农村居民身份的难点是户籍改革,本质是给转换了身份的农村居民以市民待遇。但是这样必然会导致社保支付的巨大压力,形成较大的社保支付“缺口”。
文宗瑜建议,可以考虑通过有步骤分阶段变现一小部分国有资产的方式来弥补。“到2012年底,就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金融性国有资产、部分用作经营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而言,国企净资产、国有股权及其他各种形态可计价的国有资产估算值约为120万亿。那么就可以考虑出售及变现20万亿至30万亿的国有资产,实现部分国有资本从一些经营领域全部或部分退出,而这么做并不会动摇公有制的基础。国有资产变现可以有多种方式同步实施,比如国有资产直接出售、国有股权的坚持或者国有资产证券化后的变现。”
将国有资产变现支付农民市民化成本,有研究人士表示:“变现国有资产解决人的城镇化问题可行,不过也要注意是解决的什么问题。我认为可以用来解决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可以用来解决在城里定居到一定年限以上农民工的保障性住房,至于其他方面,不仅是政府管不过来,做了反而是扭曲人的行为,鼓励原本并没有进城意愿的人进城,反而使城镇化压力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