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题“十二五”农村小城镇污水处理
2013-11-05杨宁
杨宁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统筹发展进程的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有了较快地发展。但随着人口聚集、统一管理力量薄弱,农村小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环保部门数据显示,按照每人每年平均排放垃圾大约440公斤计算,全国农村小城镇年排放垃圾7040万吨;按照每人每年平均排放污水70吨计算,全国小城镇年排放污水112亿多吨。
然而,农村小城镇污染治理却是我国大环境治理的一个盲点,也是一个难点。过去治污,一般强调大城市和大工业企业,资金也多投到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大的工业污染源的治理项目,而农村小城镇污水治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处于“真空期”,其治污资金及融资渠道亟待解决。这对于原本就起步较晚,且具有先天不足缺陷的农村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无异于雪上加霜,如何广泛地调动各方面的资金和先进的模式,推动其污水处理工程大跨步的发展,成为“十二五”城镇污水治理急需解决的问题。
农村污水处理产业尚属“起步”
当前受制于生产、生活方式、经济发展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小城镇污水处理在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排水设施的建设等方面,缺乏切实适宜的技术政策、规范和标准。另外,污水分散度高以及小城镇经济水平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管理能力不强等原因,使大部分污水难以得到有效处理便直接排入生活用水江河。因此,农村小城镇污水处理必将成为我国水环境污染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
但由于城乡发展模式的局限,我国农村小城镇还存在很多制约污水处理大规模开展的因素。其中治污及设施建设资金严重缺乏就是其中之一。由于受传统的污水处理模式的限制,多数污水处理项目都归为市政建设项目,其国家投资就很自然倾向城市污水治理。农村小城镇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很难争取到国家的资金,即便是有资金的划拨,也往往是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金缺口的问题。治污资金的短缺或滞后导致了农村小城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缓慢。
农村小城镇整体发展还没达到统一的规划和统一管理的程度,污水处理短时间内很难以实现统一市场化的操作,而这也是阻碍其污水处理实施的关键所在。虽然早在十多年前,国家有关部门就发布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和《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在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方面涌现出了诸如北京市肖家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合肥市王小郢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等一批成功的范例,但与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相比,农村小城镇由于污水处理规模小、当地政府支付能力差、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等原因阻碍了污水处理事业发展的步伐。
另外,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自成体系、割裂的建设模式,一定程度上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层出。受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制约,目前小城镇的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基本上是独立设置、各自为政,很难与周边的大中城市或相邻城镇进行统一协调考虑,污水处理设施的共享共用和有效资源的合理配置更难实现。
按照目前我国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模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最低设置级别是县级,小城镇不设专门的建设行政管理机构和人员,而县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重点是县城,难以顾及到小城镇这一层面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因此,部分已经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小城镇,因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导致设施正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困难,难以按预期的设计目标对小城镇的污水进行有效处理。
“十二五”污水处理重点倾向农村
目前,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率还不到10%,96%的村庄没有排水渠道和污水处理系统。据统计,农村生活垃圾人均产生量为0.34公斤/天,年产生活污水108.2亿吨;规模化畜禽养殖每年产生各类畜禽粪便约20亿吨,9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大量生活污水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水体。
为切实遏制住农村生活污水这一污染源,净化农村小城镇居住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住建部曾在“十一五”投入1万亿用于全国2万个建制镇及农村污水处理。另据“十二五”全国村镇污水治理规划,从2010年起用大约30年时间,将在中国90%的村镇建立完善的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设施与服务体系。到2020年,使30%的村镇人口得到比较完善的公共排水服务,并使各重点保护区内的村镇污水污染问题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同时,“十二五”期间应在全国基本实现县县及纳入污普范畴的重点建制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推进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向农村城镇延伸,纳入污水收集管道系统;在缺水少水的地区和农村地区大力发展再生水回用。
综合考虑我国农村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充分借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经验。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高级工程师吴悦颖在日前召开的“‘十二五’污染防治形势专题培训研讨会”上指出:
如通过区域整合,将众多小城镇的污水处理项目“捆绑”成一个大项目,从而发挥规模效益,提升小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的财务生存能力;以区县为付费主体,由区县和所属镇乡自行决定污水处理费分担比例,确保专业公司实现建设运营项目可靠的现金流。市和区县出资配“网”,完善小城镇污水收集网络,提高污水收集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设计的处理能力。这样就可以有效规避农村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分散弊端,最大程度提高污水处理项目对各类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促进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的发展,
另外,由于农村小城镇污水处理长期缺乏统一管理,统一规划,而很难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区域效应,提高设施的利用率和规模经济效益。基于这一现状,各地相关部门应注重污水处理规划工作,在市级层面对本区域内所有小城镇的污水处理进行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并加强区域协调与合作,根据地理位置、排污量和污水成分等因素对小城镇污水处理建设进行整合。
吴悦颖认为,我国农村小城镇污水处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在把握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要在具体的污水处理细节和方向上下足功夫。在实际的农村小城镇污水治理中,各地应有区别地对待农村小城镇的污水处理,不能照搬城市污水处理模式,切实做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在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模式方面,应鼓励以县为单位成立专业机构按市场机制开展运营管理;其运行费用,可考虑污水收费,或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财政补贴。同时为鼓励农村生活污染减排,可考虑适当认可农村污水处理的减排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