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水电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确定
2013-10-24杨志远
杨志远
(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贵州 凯里556000)
0 引 言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以下简称防治责任范围) 是指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水土保持方案,开发建设单位或个人对其开发建设行为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理的范围,亦即承担水土流失防治义务与责任的范围。
科学界定防治责任范围是合理确定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基本前提,也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的范围。
所谓防治责任范围,是指承担水土流失责任和义务的范围,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重要内容。
建设单位必须负责预防和治理该范围内可能出现的水土流失危害或影响,如果因为防治不当造成水土流失危害或影响,就要负责由此而引起的处理费用,赔偿对周边居民和环境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1]
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方法
水电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一般包括枢纽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交通设施区、料场区、弃渣场区、水库淹没区、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建区等。各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确定方法如下:
1.1 枢纽工程区
枢纽工程区建设区占地面积主要是指永久性建筑物及管辖范围、区域及附属设施的占地; 该区域的影响区主要是永久性建筑物等主体工程区的周边影响的范围,主要可以分为:位于坡度>5°山坡的施工区,开挖施工的直接影响区范围可沿开挖区上边坡向上延伸5 ~10 m,沿下边坡向下延伸50 ~100 m;填筑施工的直接影响区范围可沿填筑体坡脚线,向下延伸50 ~100 m,向上不延伸。位于坡度<5°的地形平坦的施工区,开挖施工的直接影响区可沿开挖线向四周延伸1 ~2 m,填筑施工的直接影响区可沿填筑体坡脚线向四周延伸2 ~10 m。[2]
1.2 施工生产生活区
施工生产生活区建设区主要包括材料拌和场和施工人员居住区、材料堆放工棚等配套设施的占地;该区域的影响区主要是该工程区各建筑物的周边影响的范围,具体的取值可根据该区域的地理位置、修筑方式参考枢纽工程区的确定方法。
1.3 交通设施区
交通设施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所需修建的永久性道路和临时性的施工便道,该区域的建设区可根据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需要修建道路的长度和宽度来确定; 该区域的直接影响区为道路路界以外的两侧,主要分为: 道路路界以外内侧3 ~5 m,外侧或下边坡20 ~40 m。[3-4]
1.4 料场区
依据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主体工程修建的工程量,综合考虑料场的开采方案和可采储量来计算料场的面积,既为料场的建设区; 该区域的直接影响区考虑周边10 ~30 m,下游20 ~50 m。[5]
1.5 弃渣场区
依据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主体工程土石方开挖、回填、外借、调出、调入、废弃的综合土石方平衡分析后确定最终弃方量,然后再根据弃方量和可行的弃渣堆放高度计算弃渣场的面积,即为项目弃渣场的建设区面积; 该区域的直接影响区考虑周边20 ~50 m,下游30 ~60 m。[6]
1.6 水库淹没区
该区域的建设区为水库正常蓄水位淹没区; 直接影响区为水库库区周边可能引起的浸、渍区域,主要考虑通过查询项目区气象资料获取库区平均风速值,通过库区地形图获取风区长度值,利用官厅水库公式计算得到项目库区的波高,然后根据正常蓄水位高程和波高计算的面积,即为水库淹没区的影响区面积[7]。
1.7 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建区
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规模较小的拆迁安置和道路等专项设施迁建区域面积,将其纳入项目的直接影响区。[8]
2 应用实例
2.1 项目概况
银坪水电站坝址选定在贵州省剑河县南明镇大洋村银坪组上游约150 m处,距南明镇8 km,电站开发方式为坝后式电站,溢流堰为宽顶实用堰,堰宽60 m,采用自动翻板闸门控制,正常水位470 m,厂房布置在大坝左岸。电站装机规模为2 ×1 250 kW,最大坝高19.3 m,总库容412 万m3,属于小( 1) 型工程。[9]
项目建设内容由枢纽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交通设施区、料场区、弃渣场区、水库淹没区和专项设施改建区等7个部分组成。
2.2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确定
采用前面叙述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方法,经现场调查,本项目的枢纽工程区包括大坝厂房、升压站和施工围堰工程,该区域建设区占地面积约0.26 hm2,考虑到该区施工区所在地坡度>5°,开挖施工的直接影响区范围沿开挖区上边线向上延伸10 m,沿下边线向下延伸100m,计算得到影响区面积为0.15 hm2。
施工生产生活区包括施工生产区和员工生活区,该区域建设区占地面积约0.22 hm2,施工生产生活区所在地地势平坦,无上下边坡之分,因此该区域的直接影响区依据位于坡度<5°,地形平坦的施工区,开挖施工的直接影响区范围沿开挖线向周边延伸2 m的范围,计算得到影响区面积为0.08 hm2。
交通设施区包括永久性道路和临时施工便道,依据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工程修建永久性道路500 m、宽5 m,修建临时施工便道1.8 km、宽4 m,经计算得到该区域建设区占地约0.97 hm2,根据现场踏勘,永久性道路的直接影响区为道路路界以外内侧5 m,外侧30 m范围,临时施工便道的直接影响区为道路路界以外内侧3 m,外侧20 m范围,经计算得到影响区面积为5.89 hm2。
本工程设计1个石料场,通过估算得到该料场的开挖面积约0.15 hm2,结合实际情况该区域的直接影响区考虑周边20 m,下游50 m范围,经计算得到影响区面积为0.28 hm2。
本工程设计弃渣场1个,通过计算该弃渣场要满足项目的堆渣需求,占地面积约为0.32 hm2,结合实际情况该区域的直接影响区考虑周边20 m,下游50 m范围,经计算得到影响区面积为0.57 hm2。
依据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库正常蓄水位淹没面积为19.23 hm2,根据项目区气象资料,平均最大风速为15.1 m/s,通过库区地形图获取风区长度值为3.75 km,计算得到波高为0.77 m,最终计算得到库区淹没区的影响区面积为2.13 hm2。
本工程修建完成,水库蓄水后将淹没200 m原有乡村公路,因此需要进行必要的道路改建,改建道路长度为260 m,宽度为5 m,经计算得到该区域占地约0.13 hm2。
表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hm2
3 结 语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确定,对于项目区水土流失预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都有着重大的意义,因此正确的依据不同的地理环境、不同的枢纽布置,来确定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并在防治责任范围内进行合理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布设,使工程建设对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1]赵永军.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M]. 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7.
[2]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研究院. DL/T5419—2009 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 北京: 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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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范景祯,张英华. 哈尔滨市阿城区滑雪场水土流失防治[J]. 黑龙江水利科技,2007,35(4) :191.
[5]张猛. 基于采石场水土流失防治技术[J]. 黑龙江水利科技,2012,40(2) :111 -112.
[6]陈明,梁宏晨. 黑河市城区防洪工程建设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J]. 黑龙江水利科技,2010,38(02) :158
[7]詹敏. 生态修复是防治水厂水土流失的有效途径[J]. 黑龙江水利科技,2007,35(4) :97 -98.
[8]王彦龙. 某风电场水土流失特点及防治措施[J]. 黑龙江水利科技,2012,40(03) :258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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