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文稿中百分数范围、偏差及带有长度单位数值相乘的规范书写原则
2013-10-22
浙江大学学报(医学版) 2013年1期
国标GB/T 15 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有关章节中明确指出。①书写百分数的范围时,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范围为5%~10%的数据,不能写成5~10%,因为前者实质为0.05~0.10,而后者的实质却为5~0.10;②书写百分数偏差时,前一个数据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偏差为60.7%±0.4%的数据,虽然也可以写成(60.7±0.4) %,但是,绝不能定成60.7±0.4%,也不能写成60.7%±0.4;③书写带有长度单位数值相乘时,若乘积为7 cm×5 cm×3 cm 的数据,不能写成7×5×3(cm),也不能写成7×5×3 c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