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中的社会工作
2013-10-21李晓壮
李晓壮
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理念,遵循专业伦理规范,坚持“助人自助”宗旨,在社会建设其他领域中,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社会建设内涵与构成界定
社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领域建设和主体建设。就社会建设内涵而言,它是指按照社会发展规律,理顺政府、市场、社会之间利益关系,保障社会领域中资源和机会公平合理配置,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现代化的过程。社会建设的主体包括国家(政府)、市场和社会;社会建设动力来源于社会建设主体在社会建设领域中对资源和机会的公平合理配置;社会建设的原则是以人为本,实现公平正义。
社会建设领域不仅包括民生事业、社会管理、社会结构,而且还包括社会事业、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社会体制、社会工作等领域。这些领域间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社会建设的领域系统。
民生事业、社会事业是保障社会成员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的行动能力基础,是百姓实现社会活动的需要,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民生社会事业具体表现为公民享受保障权、劳动权、教育权、健康权等基本基础权力。
社会组织(区别于政府组织、企业组织之外广义的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是社会建设的微观主体,也是社会自治的行动载体,具有社会调适和社会整合的双重功能,体现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相对而言,社会组织兼具行动主体和行动载体的双重特性,是主体性载体。社会组织发展体现社会包容、开放,治理主体多元,社会更加具有活力。社区则是主体行动的空间性载体,也是社会建设的行动实体,是实体性载体。城乡社区是维系公民生活的共同体,是现代化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管理的基石,体现一个地区的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和公民生活环境的改善。
社會管理和社会规范都是社会控制的基本方式,具有社会整合与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社会管理具体而言,是指政府和一定的社会团体以一定的目标要求为依循,对社会系统和社会生活进行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的作业过程,是政府的基本职能。社会规范是社会建设主体根据权利和义务,社会行动中应遵循的规矩和活动准则,它为社会共同生活所需要,是主体在社会互动过程中衍生出来,约定俗成。社会组织、社区也是社会管理的重点对象或管理载体。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体现社会的稳定程度。社会规范是一个社会的软件指标,它首先是政府的规范,其次是整个社会、企业、人与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诚信关系,它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社会结构调整是社会建设的核心任务。社会结构是指占有一定资源、机会的社会成员的组成方式与关系格局。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共同构成一个国家基本骨架,其优化程度和与经济结构匹配程度标志着一个社会的现代化水平。
社会体制是规定各社会行动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是制度化、政策化的社会结构,是“顶层设计”,影响整个社会建设领域,贯穿于社会建设各个阶段和环节。
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理念和科学方法为基础的专业助人活动,是现代社会专业化、职业的助人活动,分为普通社会工作和行政性非专业社会工作。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解决社会实际问题,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可以说,社会工作深深地“嵌入”到社会建设的其他领域中。
社会工作与社会建设的关系
我们所说社会工作与社会建设的关系是指社会工作与社会建设其他领域之间的关系及其与社会建设主体之间的关系。
社会工作与社会建设领域相互作用、相辅相成。(1)社会工作与民生事业。“十二五”规划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八大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这些社会建设的内容都是社会工作对象。(2)社会工作与社会事业。20世纪20至40年代,社会工作被称为社会事业,而如今的科教文卫体等诸多社会事业领域,处处可见社会工作。(3)社会工作与社区建设。社会转型、市场转轨、人口大流迁以及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社区成为公共服务与管理落地的主要载体,同时也是社会工作的主战场,越来越多的专业性的社会工作者充实到社区建设中。(4)社会工作与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如工青妇等是社会工作的重要平台,一般具有行政性非专业化;而NGO,如社工事务所等民间社会组织更多地体现专业性社会工作。(5)社会工作与社会管理。社会管理是政府基本职能,政府以管理为取向的服务基本上属于社会工作的领域。(6)社会工作与社会规范。社会工作的价值取向体现社会规范的基本要求。(7)社会工作与社会体制。社会体制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8)社会工作与社会结构。社会工作深度嵌入社会建设的其他领域,这为优化社会结构提供基本条件。
要说明的是,在某些社会建设领域中社会工作的行政性色彩过浓,如社区社会工作的行政化取向。这种传统的社会工作模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与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要求也不相适应。因此,对这些现实问题应该及时做出相应调整,构建公众参与、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的现代化社会管理格局。
社会工作与社会建设主体之间的关系。从“政府—社会”关系看社会工作。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复杂时期,单纯的行政干预已经难以有效应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因此,政府的治理结构、职能必须做出调整,让渡权力,释放空间,该给市场的给市场,该给社会的给社会。十八大报告提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格局,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培育和壮大社会组织;政府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分担政府社会事务等等。这表明政府正在动员社会力量来加强社会建设,弥补政府失灵。这样,社会工作就有更多机会参与到社会建设各领域。
从“市场—社会”关系看社会工作。市场能够用一只无形的手指挥价格,在经济领域凸显成效,但是,市场在涉及公共领域则会出现失灵的状况,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如,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单位制,导致附着在单位制上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制度功效衰减。由单位制引发的社会问题转化到社区中,在政府支持下的社区服务得到了很大发展,行政性非专业社会工作得到强化。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必将承载更多的公共服务和管理。这样,社会工作就可以牢牢占据社区这个主要载体,不断发展壮大。随着形势的变化,专业社会工作必将取代行政性非专业社会工作为民众提供更多专业、优质的服务。可以说,社会工作在解决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市场失灵状况做出了巨大贡献。
可以相信,在政府、市场、社会边界越来越清晰的状况下,社会工作必将有更多机会参与到社会建设中去,成为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有效措施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社会建设的地位和未来加强社会建设努力方向。随着党和政府继续加强社会建设,社会工作必将在加强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浪潮中得到更大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市情调查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沈 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