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台湾教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
2013-10-17张玉冰
■ 张玉冰
战后台湾创造了蜚声世界的经济奇迹,其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十分重视教育。台湾通过教育为其经济发展提供了具有良好素质的人力资源,为生产力高速发展奠定了人才和智力基础。
一、台湾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
1952至2012年,台湾各类学校数量从1769所上升至8100所,增长了3.57倍,平均每百平方公里学校数量为2.25所,其中高等教育院校从8所大幅增加到165所。2012年,台湾共有在学学生486万人,即总人口中有21%在接受各级教育;共有各级教职员工33.26万人,平均每位教师任教学生数为15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已接近100%,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毛入学率也分别高达99.91%、97.67%,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更是达到94.67%的高水平,15岁及以上总人口中高等教育学历人口比例超过30%。台湾在发展教育过程中的成功经验主要体现在:
(一)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实行梯度推进式教育发展策略
综观台湾教育发展史可以看出,台湾的教育发展与经济发展如同车之两轮,相辅相成:教育为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经济又以其发展所产生的财力支持教育发展。教育发展采取渐进方式,努力配合经济发展战略,在不同时期不断调整发展重点及教育结构,梯度推进各级各类教育,以提供不同阶段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所需的多层次、多样化人才。在经济初步发展阶段,重点集中于发展劳动密集型经济,教育也相应采行初步扩充政策,重点普及初、中等教育,使得劳动力素质普遍提高,为经济起步创造了有利条件;在经济起飞阶段,教育进入快速发展,重点培养专门及高级人才,中高等教育快速发展为经济起飞打下坚实基础;当经济逐步迈向后工业化时期时,教育则提高发展层次,大力培养高学历科技人才,高等教育的快速扩充为经济转型不断输送高层次人才。从1985年起,台湾重新开放私立大专院校的增设,并筹设一批新的公立大专院校;大力发展研究所教育,加快培育博士和硕士级的科技人才;在健全“九年国民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民众受教育机会,积极推行“延长以职业教育为主的国民教育”计划,并宣布从1992年起“延长国民教育为12年,以自愿升学者为对象”。同时,台湾当局还继续采取优惠鼓励政策延揽海外学人回台服务。实践证明,台湾教育的梯度发展战略取得了可观成效,为台湾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教育投资逐年增多,经费来源多样化
台湾当局对教育的发展一直十分重视,将人力资源的超前开发作为一项关键措施,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不断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并且适当调整经费投入的方向以配合经济发展的需要。教育投资在财政支出中所占份额逐年增加,几十年来教育经费的增长率基本上超前于“国民生产总值”和“政府”支出的增长率,使教育发展与提高有了相当的物质基础。同时为了全面发展教育事业,台湾当局采取了一系列有利措施以保证教育经费来源多样化:一是以法律形式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在其预算中教育经费应占百分比;二是为弥补政府财力不足,台湾当局鼓励私人投资办学,帮助私人创办各种学校,并把私立学校作为公立学校的一种补充;三是其他来源与筹集方式,如地方教育捐、教育文化基金(包括特种教育基金和教育建设基金等)。另外,台湾当局还根据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需要,确定各个时期教育投资的不同重点,并适时进行合理转移。伴随台湾经济调整和升级,教育投资经费仍呈稳定增长趋势,进入1991年之后,教育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比率开始超过6%,达到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投入水平。
(三)重视教育立法,依法治教
台湾教育之所以迅速发展,除发展策略合理、教育经费保证等原因外,还取决于众多完备的教育法规。各种教育法规的制定对于统一教育思想、统一教育标准、统一教学制度、促进教育的规范化和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十分有利。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台湾教育法规到现在大体上形成了一个结构比较完整的法规体系。纵向上自所谓“宪法”、各种教育专项法律,下至各种教育行政规章、命令等;横向法规门类齐全,包括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法、社会教育法、机构组织规程、人事制度法等。台湾的教育法规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教育立法较好地做到了“法随时转”,根据经济和教育发展的需要制定不同的教育法规;二是教育法规系统完善。由于台湾的所 谓“宪法”对教育的规定已经很周全、详细,因而没有教育基本法,使得台湾教育专项法非常发达。现行的教育专项法律包括从幼儿教育到研究生教育、从正规教育到业余教育,都制定了教育法规。几乎每一种、每一级教育都有自己的专项法,形成一个自所谓“宪法”→各级教育法→条例、规程、实施细则以至各级学校课程标准的教育法规系统;三是法规建设机制健全。台湾教育法规的制定、审议、整理、实施、监督等一系列工作,组成了一个法规建设系统,有效保证了法规建设各个环节的一贯性、持续性及责任性。
(四)重视师资培养
台湾教育界业已形成一个共识:“教育的投资再大,学校的软硬件再好,学生的素质再高,如果没有好的老师,则一切的投资都将‘枉然’。”为了造就优秀师资、提高师资整体素质,台湾教育主管部门采取的措施有:对各级各类教师的学历以及在职教师的进修、提高均有相应要求,对教师的评鉴和审核已形成制度。台湾当局长期以来规定只有师范大学或师范学院(1987年前有师专)才能培养具有本科学历的国小师资及专科学历的幼师人才,其他一般大学,即使水准甚高的台湾大学等也不能承担师资培养工作。大学教师遴选主要针对具有博士学位者。此外,对中小学和幼儿教师与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发展有关的进修、研究做出了明确规定。台湾的教师待遇与地位也在不断提高,其待遇与公务人员等同,而且除了薪俸、实物配给和多项补助与一般公务人员标准相同以外,还另发给“学术研究费”(后改称“专业加给”),保障了各级各类师资队伍的稳定与结构优化、素质提高。
二、台湾教育发展的失误与教训
台湾教育的发展无论是量的增加还是质的提高,都有其不可否认的进步,尤其是教育的普及和劳动力文化程度的提高成为台湾经济成长的“原动力”。但台湾教育发展中的失误与教训是十分明显的,教育体系尚存在的某些矛盾与问题仍然不容忽视。
(一)留学教育失控,人才外流严重
台湾自上世纪50年代起开始留学教育,但许多人学成后却留在海外,不愿回台服务。科技人才的大量外流使台湾科技人才供需十分不协调,特别是80年代中期以来高级科技人才不足问题日益突出。值得反思的是,在台湾发展最困难、最关键、也最需要人才的时候,一大批优秀人才却负笈海外,一去经年,以至岛内盛行“一流人才留洋镀金,二、三流人才建设台湾”之说。尽管台湾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减少人才外流和延揽高科技人才回台,但始终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台湾走过的弯路、付出的代价值得我们引以为戒;近年来台湾人才回流的原因及政策分析,也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以资借鉴。
(二)高等教育盲目扩张造成“高学历,高失业率”问题
就总的发展轨迹而言,台湾教育发展采取了一种随经济发展阶段“梯度推进”、重心逐步上移的策略。但是自1987年之后,由于社会入学需求旺盛,台湾当局采取开放私立大学的创设、允许院校升格等政策措施,致使台湾高等教育进入一个急速扩张的阶段,其势如1993年上任的台湾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郭为藩所言,“如野火般熊熊扩张”。高等教育急速扩张除难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外,更由于台湾产业结构转型、外热内冷的经济现状、人力资源的结构性失调,以及高学历者“选择性”失业的心态、海外学人回流增加等等,引致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即导致就业市场供需失调,出现“高学历,高失业率”现象。如何在满足求学者需求和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需求之间找到一个相对平衡点,以避免“教育过度性失业”可能造成的浪费和社会震荡成为台湾今日所遇到的难题。
(三)“升学主义”至上,大学“联考”恶化教育生态
台湾的大学“联考”始于1954年,50多年来虽然一直遭到抨击和指责,但由于“积重难返”,得以一直延续至今。激烈的升学竞争带来的最大弊端,就是扭曲教育的根本目标,使教育生态不断恶化。中小学教育尤其是高中阶段教育完全成为“应试教育”,偏重智育而忽略全面发展;智育中又只重联考科目,忽略其他科目;同时由于分数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制式答案、应试技能受到高度重视,而更重要的资料收集、理解、贯通、综合、分析及创新等能力的培养则无从着手。近20年来,虽然大学“联考”被学者、专家视为“升学主义的原凶”,但由于大学招生方式变革相当困难,在呼吁“废除联招”的同时,又难以找到一个既可发展学校特色、又能招到理想学生,既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又能科学、公正、公平且省时、省钱、省力地选拔人才的招生方案。近年来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和“行政院教改会”反复研究后,提出了“大学多元入学方案”,包括改良式“联招”、推荐甄试、预修甄试等措施,有些试点也取得了某些成效,但要真正消除“升学主义”制约、还教育的本来面目与根本目的仍有漫漫长路要走。
(四)私立学校经费不足,教育质量难以保证
台湾私立学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杂费、民间的筹集以及政府部门的资助。随着教育成本的提高,私立学校经费日趋紧张。据台湾教育主管部门的一项调查显示,众多私立专科学校负债度日,有的学校欠债高达10多亿元新台币。80年代中期以来,私立学校的校数和学生数不断增长,但其教育经费支出总额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却不断下降。台湾的私立学校由于经费不足、仪器设备缺乏,以及师资素质参差不齐、教师负担重、待遇低等问题,导致教育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使台湾私立教育难以较好起到对公立教育的补充和辅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