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及常见问题的处理
2013-09-22杨建国
杨建国
摘要: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是我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一项工程的开始,招、投标工作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目前我国建筑企业里存在着大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更使得本不完善的竞标机制倍生隐患。为确保工程质量,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对不正当的竞争行为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兼采国际先进制度,是我国工程行业迫在眉睫之势。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不正当竞争;措施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及特点建设工程投标指投标人利用报价手段销售工程、服务或货物的行为。特点:通过竞争机制,实行交易公开。鼓励竞争、防止垄断、优胜劣汰,可较好地实现投资效益。通过科学合理和规范化的监管制度与运作程序,可有效地杜绝不正之风,保证交易的公平和公正。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公开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有较高的透明度,招标人应当将招标信息公众于世,以招引投标人做出积极反映。在招标采购制度中,要贯穿于整个招标投标程序中。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平等的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竞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统一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评标和决标,不偏袒任何一方。
二、建设工程招标范围
1.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必需招标的范围《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范围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主要形式
公开招标指招标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或其他媒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揽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形式一般对投标人的数量不做限制,故也被称为“无限竞争性招标”。邀请招标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直接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由于投标人的数量是招标人确定的,所以又被称为“有限竞争招标”。
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
1.自行组织招标我国《招标投标发》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能力和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备案即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以下几点:①具有项目法人资格②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③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④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⑤熟悉和掌握我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①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格相应资金。②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③有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五、建设工程招标程序
1.建设工程招标应具备的条件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②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③施工招标的,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前的准备工作:确定招标范围工程报建→招标备案→选择招标方式→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标底。
3.才召标与投标阶段的主要工作:①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②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与递交③资格预审④发售招标文件⑤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⑥投标文件的编制⑦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4.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①开标——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的议程举行开标会议。②评标——在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按相关规定成立的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原则、评标方法对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公正合理、择优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单位。③定标——中标单位由招标管理机构核准,获准后由招标单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建设项目报建→招标申请→组织招标小组、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对报名的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投标文件→组织评标小组及编制标底并送审→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召开标前会议并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接收招标文件→公开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六、建设工程施工开标、评标和定标
开标:建设工程施工开标的时间、地点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主持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要求①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③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④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⑤专家人选来自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以随机抽取⑥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定标原则:建筑工程施工定标原则条件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条件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经评审的价格最低,但低于成本的除外。
七、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预防措施
1.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工程招标投标的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虽然各种各样,但其行为归纳起来不外乎三个方面。即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恶意串通: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恶意串通:投标人与评标人之间的恶意串通。
2.预防措施:(1)强主体意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当企业在遇到不正当招投标竞争行为时,一定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企业的合法权利,而不是忍气吞声,助长不正之风,只要参与投标的每一个企业都有主动地维权意识.参与到整个招投标环节的监管,久而久之,建筑市场就会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2)强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职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的主要目的就是:保护正当竞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加快法制建设,规范招标程序,充分发挥招标投标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能,从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确保正当合法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