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差钱局长”受贿沦为阶下囚
2013-09-22
在浙江海宁,提起该市的国税局长陈浩铭,认识他的人总会伸出大拇指,赞一声“好”。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有口碑的“好局长”转眼却沦为阶下囚。2012年11月13日,经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陈浩铭有期徒刑十年零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8月至2012年3月间,陈浩铭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税务征管对象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27743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送上门的“港澳游”
今年49岁的陈浩铭在财税系统工作了20多个年头。2005年6月,陈浩铭担任海宁市国税局局长。“当了局长后,虽然接触的企业老板多了很多,但我还是时刻提醒自己,要注意分寸,保持距离。”陈浩铭时刻提醒自己,起初也的确做到了廉洁奉公。
2008年是陈浩铭人生的转折点。用他自己的话说,用了25年构筑的拒腐防线,竟只用了4年时间就全线崩溃了。那年8月,在企业老板程某的多次邀请下,陈浩铭和他到澳门去玩。陈浩铭能来,这让程某很是高兴。程某觉得这是与陈浩铭拉近关系的好机会,于是,程某抢先付清了此次澳门行的全部费用。“出门在外兑换港币不方便,这点钱您先拿着用”,在澳门期间,程某还将10000元港币送给陈浩铭。对此,陈浩铭也曾几番推辞过,但经不住程某的软磨硬泡。“这钱我先收着,回海宁后再还你”,陈浩铭松了口。当然,这笔落入陈浩铭腰包的钱最终也没有还。
这次澳门行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陈浩铭一贯的工作原则,他与企业老板私下交往频繁了起来。由于海宁的这些老板们都很喜欢到港澳去玩,于是,每次碰到陈浩铭时,他们总会力邀陈浩铭一同前往,并推荐他到香港购物、到澳门小赌。这种新的休闲方式让陈浩铭慢慢上瘾,于是,对于企业老板们的邀请,陈浩铭也不再拒绝。与此同时,这些老板们以在港澳开销大为名,多次给陈浩铭送钱。
朋友间的“礼尚往来”
俗话说,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的港澳行,押上的是陈浩铭的仕途。一次次的港澳行,让老板们逐渐摸清了陈浩铭的脾气性格。在他们刻意的迎合下,陈浩铭与他们成了朋友,经常称兄道弟。
“刚开始他们送的数额不大,一般都是几千元,上万元的不多,而且大都是在逢年过节时送来的。”陈浩铭觉得,“这只是一般的人情往来,不收觉得不拿他们当朋友看。”再到后来,次数多了,数额大了,陈浩铭数万元的钱也敢收了。
周某是海宁一家食品公司的老板,2011年他所经营的公司因账外销售问题被国税部门查处并罚款,为了避免以后再出现类似的问题,周某往陈浩铭处跑得更勤了,2011年春节期间以“拜年”名义送上5000元,陈浩铭没有拒绝;2012年春节又送上5000元……
对于这些企业老板来说,他们追求的是“放长线钓大鱼”,与陈浩铭保持长远联系。因此,几年以来,无论有事没事,他们一直以拜年、探病等各种不同名目给陈浩铭送钱。在陈浩铭看来,老板们上门送礼不是来求他办事,而他自己也会适时地回礼,他们之间只是正常的礼尚往来而已。况且,陈浩铭觉得,自己该公事公办时也不含糊,并没有特殊照顾他们,平时打个招呼也好,检查时网开一面也好,只不过举手之劳,并没有违反原则。于是,陈浩铭收这些钱收得心安理得。
给钱的都是铁哥们儿
其实,担任国税局长初期,陈浩铭对于涉及钱的事,立场还是坚定的,但随着他对这些朋友越来越信任,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给钱的都是我的朋友,铁哥们儿,是靠得住的,不会有事。”在侥幸心理中,陈浩铭越走越远,难以收手。
“那么,你受贿得来的钱都干什么用了?”面对办案检察官的提问,陈浩铭不禁苦笑。“我爱人在事业单位上班,我女儿也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无论从哪个方面考虑,我都不应该、也没有必要收这些钱。受贿的钱大部分都没用掉,我案发后就退掉了。”
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但陈浩铭受贿一案中,他一不为财,二不为名,他只是在别人不断地巴结、奉承中渐渐迷失了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