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国防科工企业主导作用
2013-09-20曹雷
曹雷
“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通过学习十八大报告,结合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一再强调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出路在于自主创新”,我们认为,国防科技创新作为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自身突出特点与非国防科技创新相区分,在我国尖端、高新与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领域一直处于主体地位,对我国整个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来说可谓引领作用明显,堪称是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主导因素。再加上国防科技创新的社会效益也明显强于非国防科技创新,从而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先导驱动力。所以,应进一步充分发挥国防科技创新的主导作用来加快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进而确定以国防科技创新为先导驱动力来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我国可谓已到了生死攸关的地步。我国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企业只能从事简单加工装配和贴牌生产,只能依赖于低廉劳动力、土地和不计代价的环境成本,使我国处于国际分工的外围,全球价值链的低端,“微笑曲线”的下方。廉价的“中国制造”,不但损害了中国劳动者权益,而且还严重透支了中国的资源和环境。中国实际上是以牺牲劳动、环境和资源为代价,为发达国家的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巨额真实财富的隐性转移,其数目之大已达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危害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在客观上也难以持续。
但一个国家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国完全可以向“微笑曲线”的上方位置移动,而这一变化的关键在于我国科技进步。科技进步,按所有权及受益对象或者来源来分,可分为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自主创新,从我国的角度来讲,主要是指我国独立地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特技术和产品,进而将其产业化并实现新产品价值的过程。从所有权来看,属于我们中国自己,我们自己受益,是名副其实的“of china”;技术引进,主要是指我国以FDI等形式引入国外先进技术,从所有权及受益对象来看,属于外资,只不过“in china”。
技术进步最终还是要靠自主创新,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是破解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难题的关键。自1978年实行对外开放以来,技术引进一度成为我国技术进步的主要方式,“以市场换技术”的观点在上世纪90年代风行一时。然而,血的事实一再证明,核心技术是换不来、买不来的。我们不光引不来核心技术,还丧失了市场,削弱了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创新活动的主体,一般企业进行创新活动的动力来自于市场,市场中科技创新是利益牵引的,企业是否进行创新,取决于投资收益的比较。而在传统经济发展方式下,由于外资企业的挤压,我国一般企业“不创新慢慢死,一创新马上死”。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从创新动力来说国防科技创新是其他创新无可比拟的。
国防科技创新的动力除了来自于市场机制作用的利益驱动,政府财税鼓励以及社会科研机构的支持和动力以外,还有战场的需求动力。从我国军费支出情况来看,我国军费支出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目前只能占到GDP的1.28%,世界上这一比例都普遍维持在2%以上,即使是已陷入经济危机的欧洲国家也普遍维持在2%以上,几个强国都在2.5%以上,像英国长期处于2.5%到3%的水平,美国在4%以上,即使我国军费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也不可能在短期内赶上这些国家,换句话说,无论西方国家如何宣扬中国威胁论,我国军费还是会顺应世界潮流而增加,而且空间还很大。历年不断增长的国防军费开支,将为国防科技创新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从历年军费的主要用途来看,越来越倾向于支持国防科技的发展,可以看出国防科技创新得到的支持力度之大,来自于国防安全领域的创新动力之足。“十二五”期间,我军提出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的主线,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加快,以航母、北斗导航定位、预警机、大型运输机等为代表的尖端技术需求,以及军队大规模的武器装备的更新换代,为军工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订单和采购、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为国防科技创新提供了巨大的需求动力。
国防科技创新作为我国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部分,促进我国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也一直是国防科技工业的追求目标。自建国以来,国防科技创新在一大批基础工业领域、核心技术领域、关键技术领域和前沿技术领域取得了优异成果,带动了我国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促进了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产业群的发展。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创新体系中国防科技创新的成果最多,从这一角度来讲,国防科技创新是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主导因素。据不完全统计,在1978年的全国科学大会上,共评出了1949~1978年重大科技成果7657项,其中军队和国防工业部门的纯国防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共2409项,占全国重大科技成果31.4%。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成果是“两弹一星”的研制成功,最终确立了我国的大国地位,正如邓小平所说:“如果我们没有原子弹,我们就算不上真正的大国”。改革开放之后,自主创新成果最多的领域也集中在国防科技创新领域,如计算机、航空、航天工业等等,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国务院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设立的五大奖励项目中,国防科技创新获得国家级奖励项目最多,以国家科技进步奖为例,1999年奖励实施项目改革之前,共评出特等奖56项,其中国防科技创新32项(不包括1994年),1999年之后到2011年,共评出特等奖14项,其中国防科技创新9项;《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设立的16个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中,大部分由国防科技工业牵头组织和主要参与。2011年,中国自主创新年会上,评出了十大创新型企业,排在第一位的便是国防科技工业——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国防科技创新成果突出,作为创新主体的国防科工企业是直接受益者,也就是说国防科工企业的竞争力在同行业中是比较强的,也一直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截止2011年,10大军工集团已有5家进入世界500强企业,军工集团在内地和香港上市的公司达到70多家,上市公司业绩斐然。国防科技工业企业所涉及的行业大部分是技术密集型企业,能够推动这些企业业绩上升的唯一动力便来自于技术进步,以上较为突出的业绩充分说明了国防科技创新的巨大贡献。
从社会效益来看,国防科技创新涉及的领域包括兵器、核、航天、航空、电子、船舶和材料与制造等,这些领域大多属于投资时间长见效速度慢的行业,但这些行业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社会效益大于个人效益,这个特点决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企业不可能涉足这些领域,但这些领域又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和关键领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和骨干力量。
国防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其作用机制是什么?联系我国实际,国防科技创新能从四个层面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具体是:从生产环节来讲,能提高要素利用效率,优化生产要素组合,实现生产函数的跃迁;从分配环节来讲,能形成合理的要素价格体系,优化经济结构;从交换环节来讲,能提升产品竞争力,实现国际贸易地位的平衡;从消费环节来讲,能优化需求结构,实现“三驾马车”对经济的协调拉动。
在国外,依靠国防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不光在理论上比较成熟在现实中也得到充分的实践,如美国关于技术创新早就提出“军民一体化”的思想,美国的许多创新不是来自于市场需求,而是美军战场需求,其很多先进技术总是在军队先得到实现再转为民用,如我们所熟知的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和机器人技术等。日本根据本国的国情,走出了独具本国特色的“藏军于民”的军民结合之路,以国防科技带动经济发展,日本能顺利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的腾飞,离不开包括东芝、三菱在内这些具有军工背景的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俄罗斯在继苏联解体后,通过军民融合,从体制上解决科研与生产脱节的问题,加速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既然国防科技创新对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作用突出,创新绩效相对较高,对我国社会效益贡献作用显著,在我国尖端、高新与核心技术领域,国防科技创新一直是自主创新的主体,对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起着不可替代的引领作用,对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具有先导驱动力作用,我们就应该充分发挥这种驱动力作用。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对国防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稳步推进国防科技创新主体改革的深化,在人才培养、资金和环境上,给予国防科技创新大力支持,从而进一步加强国防科技创新研究实力,进一步理顺国防科技创新成果“军转民”转化体制。政府作为国防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主导者,应积极努力构建和完善成果转化的平台体系,首先是破除创新主体的条块化分割,建立和完善协同创新体制和创新成果的共享机制,政府还要通过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为成果转化提供环境支撑,形成有利于国防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确保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的连续性和经常性。国防科技创新要充分发挥其社会性,继续充当推动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领头羊”,就要继续着重在事关国家经济长远发展的创新领域进行创新,继续着重在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的创新领域进行创新。
总之,我们一定要像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着力提高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充分发挥国防科技创新的先导驱动力作用来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