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生活满意感、政府满意度与群体性事件的关系探讨

2013-09-19李保臣李德江

关键词:群体性意愿民众

李保臣,李德江

(1.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湖北武汉 430079;2.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湖北武汉 430079)

一、概念界定

所谓集群行为是指群体成员参与为改善群体现状的行动,是一种共同情绪影响下的个体行动[1],如静坐、请愿、游行示威、抗议、围攻政府部门等。群体性事件涉及范围广泛,多呈现复杂性、突发性、破坏性等特点。常见的群体性,往往表现为不满群众围攻当地政府机关损毁公务用车等[2],可以说群体性事件是民众在现行体制外的一种利益诉求方式[3]。也可以说,这种不满具体可以分为内环境不满和外环境不满,内环境不满是指对自己生活状态的不满,外环境不满是指对社会或政府的不满。

政府满意度是民众对政府行为和政府工作人员的一种个体主观感受,而以往研究较少从心理学角度来考虑这种个体主观体验的差异性,即个人是通过对一种产品可感知的效果或结果与他的期望相比较后形成的一种失望或愉悦的感觉状态[4]。公众满意度较高,表明政府行为的效果恰好吻合公众的期望,此时,公众会对政府表现出应有的热情和信任;公众满意度越低,表明政府行为的效果低于公众的期望,此时,公众会对政府表现出抱怨、冷漠、不满和不信任[5]。这时民众内心深处会有一种被剥夺、受挫或不公平等各种感知的体验,当这种主观感受积累并产生压抑、怨恨、愤怒等消极情绪反应时,个体就会倾向于产生改善自身处境的意愿,再加上负性情绪也需要缓解和疏导,因而就会产生群体性事件意愿[6]。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是个体对政府行为的主观感受,在不同个体之间会因为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所以,以“政府满意度”为影响因子来研究群体性事件,应该从心理学角度切入,才能更好把握个体心理动态以及政府满意度对群体性事件意愿的影响程度。

中国人民大学刘楠和叶裕民认为,政府满意度是影响低收入人群生活满意度最重要的原因[7]。生活满意感(Life Satisfaction,LS)又称生活满意度或幸福感 (Happiness)、满意感 (Satisfaction)、主观福利 (Subjective Well-being)和福利 (Welfare)等[8],是指个人依照自己选择的标准对自己一定时期或大部分时间生活状况做出的总体性认知评估[9],它是一种个体对自身生活理想状态与现实状况之间差距的主观认知和评价,它主要包括对待生活积极的态度、健康的自尊和较少的负面情绪;生活满意感是个体对自己生活的综合判断,是衡量主观幸福感的有效指标[10],而主观幸福感能够预测攻击性行为倾向[11]。因此,生活满意感与攻击性行为倾向存在一定的关系,攻击性行为(如打砸抢等)则是群体性事件中常会发生的。

综览群体性事件的文献,发现群体性事件的研究较多集中在相对剥夺、集体效能、社会认同等单一因素上,Van Zomeren等学者提出这三个因素对群体性事件有中等程度的正向预测作用,但表明还有其他因素尚未包含进来,如群际情绪(intergroup emotions)、政治信任(political trust)、突生规范(emergent norms)等[12],其中群际情绪主要解释群体性事件中弱势群体对强势群体的偏见,政治信任主要解释对政府等管理机构的群体性事件,突生规范解释群体性事件的动力机制[13]。因此,本研究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将政府满意度、生活满意感纳入群体性事件的影响因素范围中,从心理学角度去分析和探讨它们与群体性事件意愿的关系,并预期:政府满意度、生活满意感与群体性事件意愿存在着一定的关系,政府满意度与生活满意感也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如有学者就指出,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对农民生活满意度影响显著[14]。这三个因素相互作用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政府满意度、生活满意感与群体性事件的关系模式图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偶然性和过程的复杂性决定了其测量的难度,所以研究中一般采用群体性事件参与意愿(Collective Active Intention)作为群体性事件的测量指标[15]。本文中,将群体性事件分为温和型和激烈型两种。

二、研究工具与研究对象

(一)研究工具。

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影响群体性事件的相关变量进行测量,主要采用了一般生活满意感量表、政府满意度问卷和群体性事件意愿问卷。

1.一般生活满意感量表。由于本研究主要探讨个体的总体满意感,并不是针对个人特定的生活领域,因此采用 Leung(1992)的“一般生活满意感量表”(General Life Satisfaction Scale,GLSS)中文版问卷。该量表共有6个项目,采用利克特7点计分方式,即完全不符合1——完全符合7。在本次研究中,内部一致性系数(Cronbach α)为 0.814。

2.政府满意度问卷。由于民众对政府的感知和评价主要集中于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公务员素质两个方面,因此采用陈桂兰编制的政府满意度问卷[16]中的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分问卷和公务员素质分问卷,以二者总分作为衡量政府满意度的指标。该问卷共21个项目,采用5点计分,即非常低1——非常高5,其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941。在本次研究中,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959。

3.群体性事件意愿问卷。分别从温和型群体性事件意愿和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两个维度进行测量[17]。问卷共9个项目,采用利克特7点计分,即完全不符合1——完全符合7,其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92。在本次研究中,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949。

(二)研究对象。

本次研究被试为曾发生过“瓮安事件”的贵州瓮安本地及其周边的地区,如黔南州、黔东南州所辖等地的当地居民,获得有效问卷为216份。被试样本的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被试基本情况(N=216)

三、研究结果

本研究采用SPSS11.5对数据进行分析,其结果如下。

(一)人口统计学变量上的差异性比较。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发现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和受教育程度在政府满意度、生活满意感和群体性事件意愿性上无显著差异。而年龄只在政府满意度上有显著差异,事后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不同年龄阶段在政府满意度上的事后比较P值

进一步的多重比较发现,19-30岁年龄段与51-60岁年龄段差异显著(P值为0.004),其它两年龄段之间的比较均无显著差异。政府满意度在各个年龄段上的平均分数如图2(总平均分为58.76)。

图2 政府满意度在各个年龄段上的平均分数

(二)政府满意度、生活满意感与群体性事件意愿的相关分析。

政府满意度、生活满意感与群体性事件(温和型和激烈型)意愿的相关性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生活满意感与政府满意度在0.01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政府满意度与温和型群体性事件意愿和激烈型群体性事件呈显著负相关;生活满意感与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呈显著负相关,而与温和型群体性事件意愿相关不显著。

表3 各变量的描述统计及相关矩阵

(三)政府满意度、生活满意感与群体性事件意愿的预测作用。

首先,以温和型群体性事件意愿为因变量,以政府满意度和生活满意感为自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逐步回归法,进入为0.05,剔除为0.1),结果显示,只有政府满意度最终进入回归方程,可以解释总变异量的6.3%,详细如表4所示。

其次,以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为因变量,以政府满意度和生活满意感为自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逐步回归法,进入为0.05,剔除为0.1),结果显示,只有政府满意度最终进入回归方程,可以解释总变异量的3.5%,详细如表4所示。

表4 群体性事件意愿的回归分析

(四)政府满意度、生活满意感与群体性事件意愿的中介作用。

根据Baron和Kenny的回归方法,中介作用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自变量的变化能够显著地解释中介变量的变化。(2)自变量的变化能够显著地解释因变量的变化。(3)当控制中介变量后,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应等于零,或者显著降低,同时中介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应显著不等于零[18]。为检验政府满意度在生活满意感与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之间的中介作用,以生活满意感为自变量,以政府满意度为中介变量,以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为因变量,其结果如表5所示。由于依次检验中的第二步检验不显著,根据温忠麟的中介效应检验程序[19],需要做 Sobel检验,计算得 z= -2.21,p<0.05。政府满意度在生活满意感与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之间起着中介作用。

表5 政府满意度在生活满意感与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之间的中介效应检验

四、分析与讨论

经过问卷调查以及数据分析发现,人口统计学相关变量中的性别、民族、受教育程度和政治面貌与群体性事件意愿的关系不显著。数据分析支持了这样一种结果,即生活满意感与政府满意度有关联性,并且在0.01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政府满意度与温和型群体性事件意愿和激烈型群体性事件均呈显著负相关;生活满意感与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呈显著负相关,而与温和型群体性事件意愿相关性不显著。其中,政府满意度可以较好预测两种类型的群体性事件意愿性。政府满意度在生活满意感与激烈型群体性事件中起着中介作用。

(一)年龄阶段对政府满意度的影响。

一个人从出生到成年,由于大部分生活都是在学校度过,接受着国家为其安排的一系列的教育,逐渐由生物人成长为社会人。在此过程中,对政府的认知是停留在书本或想象之中的,因此对政府的满意度较高。当成年进入社会,就会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如就业、情感、婚姻家庭、升职等,如果这些问题的解决与自己的期望不相吻合时,就会导致内心产生压抑、怨恨等消极情绪的产生与积累,进而会将此类负性情绪转嫁给承担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因而就会降低个人对政府满意度感知。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成年期,心态、家庭等趋向于稳定,个人对外界的认识和看法就会趋向于理性,开始正确地思考自己的生活,因而不再怨天尤人。当进入老年期,此时个人因事业、工作、家庭、婚姻等的急转,如丧偶或退休导致的孤独、疾病导致的养老和医疗保障等问题得不到社会的有效回应和解决,就会倾向于把这些问题或矛盾归因于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因而对政府的满意度就会明显降低。这也很好地说明了每个年龄段的人对政府部门的社会服务需求是有差异的。

(二)生活满意感、政府满意度与群体性事件意愿的关系。

从群体性事件参与者的经济利益上看,作为理性人,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在行为选择机制上总是要考虑成本与收益的[20],那种温和行为能够在短时间里最直接表达自己利益诉求、以最小代价来改善自身境遇,因此这也就解释了政府满意度与温和型群体事件意愿之间的负相关。从参与者的心理状况上看,社会剥夺感的存在,使参与者的心理极不平衡,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从众心理、法不责众心理、逆反心理是参与者形成群体的必不可少的因素[20],那种极端行为或攻击性行为在实现自己利益,对外表达愤怒、怨恨、不满等负性情绪方面却又是最直接的,因为“如果很多人参与集群行为,预期该行动成功的可能性会很大”[21]。作为经济理性人,这种极端行为的意愿会有所降低,故政府满意度与温和型群体性事件意愿的负相关关系更显著(r=-0.252),而与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的负相关较小(r=-0.187)。

由于个体的主观幸福感或生活满意感长期保持低值,他就会急于改变这一状态,而最有效的就是极端行为,这一方面有利于泄愤,另一方面有利于个体在激烈型事件中获得一种短暂的强势的心态和地位,而温和型事件则不具备这种心理补偿和地位补偿的作用。因此,生活满意度与激烈型群体性事件之间呈显著负相关,而与温和型群体性事件意愿之间没有显著关系。而这也与我们的预测作用分析是保持一致的:政府满意度可以很好预测两种类型的群体性事件意愿,而生活满意度却不可以较好地预测群体性事件意愿。

(三)政府满意度在生活满意感与群体性事件意愿之间的中介作用。

政府满意度在生活满意感与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之间起中介作用,而在生活满意感与温和型群体性事件意愿之间的中介作用不显著。这一结果说明,低生活满意感的民众往往具有较低的政府满意度,进而会诱发较强的激烈型群体性事件的意愿。由于经济状况不好、生活难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问题,民众开始倾向于产生一种对自己生活不满意的情绪体验,或抱怨或悲伤或压抑或失望,随着这种负性情绪的积聚,民众需要一个明确地指向来宣泄和缓解自身的这种情绪,而政府部门则是首当其选。当着民众生活的不满意增加到一定程度,民众就会作出极端反应,即以政府部门为自己生活不满意的直接原因,开始集群并发生一些极端行为。政府满意度在生活满意感与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之间的部分中介作用,也很好地解释了政府部门在群体性事件中的重要作用,群体性行动一方面带有参与者自身的集体性动机(Collective motive)和社会性动机(Social motive)[22],通过集群行动过程实现利益诉求释放。另一方面,群体性行动本身也与政府部门认知理念与治理路径有着重要关系[23]。当然,低政府满意度也意味着民众具有较高的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性。这也很好解释了为什么当下发生的一系列群体性事件都与当地政府部门密切关联,如瓮安事件、陇南事件、石首事件、乌坎事件等。

五、研究启示

(一)结论。

1.政府满意度和生活满意感对群体性事件意愿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研究发现,政府满意度与温和型群体性事件意愿和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均有着显著的负相关关系(r=-0.252,p <0.01;r=-0.187,p<0.05)。生活满意感与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呈显著负相关(r=-0.183,p <0.05)。

2.政府满意度与生活满意感呈显著正相关关系(r=-0.388,p <0.01)。即,高生活满意感的民众往往拥有较高的政府满意度。

3.政府满意度可以很好预测温和型群体性事件意愿和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F=11.386,p <0.01;,F=6.108,p <0.05)。

4.政府满意度在生活满意感与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之间起着中介作用。

(二)对策建议。

1.建构完善利益诉求平台,定期进行心理沟通,提升民众心理和谐水平。心理和谐是指个体对内能悦纳自己,平衡情意的失调、化解内心冲突;对外能悦纳他人、适应社会、调整困难与挫折引起的情绪与行为反应,化解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事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从而达到一种愉悦的心灵状态。心理和谐包括自我和谐、人际和谐、人与事的和谐3个维度[24]。心理和谐是影响生活满意感和主观幸福感的一个主要指标。因此,要使民众产生高生活满意感,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努力采取各种措施,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应疏导对话渠道,注意与民众进行沟通,引导民众对政府产生信任感、满意度,从而提升其对政府的认同[25],使其相信政府能够改善其窘迫的生活状态,从而缓解民众心理上的不满、怨恨等情绪,通过促进心理和谐提升其生活满意度来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参与意愿。定期的心理沟通可以及时深入了解民众所想所感,与群众面对面的沟通不仅可以拉近政府官员与民众的距离,增加彼此信任感和亲切感,而且可以亲自体验和感知民众疾苦,增强把握社情民意的准确度,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有效治理,该安抚的安抚,该扶持的扶持,该调解的调解,该疏导的疏导,真正做到“官民一家亲”。结合现实可以依托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站,以村为单位,设立心理工作者,做到“一村一站(心理工作站)”、“一村一人(心理工作专干)”。该机构可以通过人际你我他”、“神奇的沟通”、“人际交往策略”等一些改善心理状况的活动[26]提升村民的心理健康水平,实现“有问题找政府沟通,有难题向专干咨询”的亲政府行为的发生。

2.提高基层政府治理水平。政府官员的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是一个有效政府的重要体现,它关系到社会治理水平的高低。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和不满意,其实有时候并不是针对政府本身,而是对政府工作人员不满意(政府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工作水平)。一方面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能力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执政能力和治理能力,包括对政策的执行力、工作创新能力、与民众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时洞察民生疾苦能力等。另一方面要提高民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感,还必须切实加强对自身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职业素质的测评和监督。具体来说,可以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多角度的评估,如一个月一次,更多地依照民众的评价为绩效参照系;可以量化到“一个月几次下乡”、“一个月进了几个村落或农户家里”、“一个月帮助多少村民解决了其实际生活难题”、“民众认不认识这位政府工作人员”等。

3.基层民意测验、民情跟踪要常规化。要以村、社区或街道为单位,设立村级民意测验机构,可由村委会干部兼任,分片划拨给每个干部,实行“片区负责制”,并在制度上给予其一定的要求和约束,要求必须定期进行民意测验,如一个月、一个季度等,撰写民意测验调查报告,把这一硬性任务分摊给各村各干部,定期做好民情跟踪,适当地给予民众一定的帮助和辅导。在此基础上,建立“片区民情负责制”,该片区出现了有关民情的问题,直接问责片区负责干部。另外,建立民意测验报告制度和报销制度,即村落、街道或社区出现了集群行为的苗头,可以直接与当地直管部门领导对话和报告,在民意测验过程中产生的小额费用可以向镇、县、区委财政部门报销。

(三)总结与展望。

从理论上看,本研究在现有群体性事件因素研究基础上,扩展开来,将政府满意度和生活满意感纳入群体性事件的影响因素,不再从宏观层面去研究二者对群体性事件的影响,而是从心理学角度对其进行实证研究,提出政府满意度和生活满意感对群体性事件意愿有着重要的影响,得出了如下理论:生活满意感与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呈显著负相关;政府满意度可以很好预测温和型群体性事件意愿和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政府满意度在生活满意感与激烈型群体性事件意愿之间起着中介作用。这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因素研究提供了一种宽广的视野。从实践上看,本研究对于指导政府部门从心理疏导、心理沟通、心理和谐建构、心理服务等角度去思考提升民众政府满意度和生活满意感具有指导意义,而且有助于政府部门开始思考和探索如何从民众主观感受方面去提升民众的政府信任感、满意度以及民众的生活幸福感。但是,本研究并没有对政府满意度、民众生活满意感的具体因素进行深入探析,即没有将这两个因素进行维度细化,未来的研究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引发民众政府满意度、生活满意感的具体因素,以及这些因素通过怎样的途径和方式影响其主观心理感受的。

[1]Wright S C.The next generation of collective action research [J].Journal of Social Issues ,2009(4):859—879.

[2]O’Brien K J.Collective action in the Chinese Countryside[J].The China Journal,2002,48:140—154.

[3]张书维,王二平.群体性事件集群行为的动员与组织机制[J].心理科学进展,2011(12).

[4]奚从清.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2:167-169.

[5]刘贵忠.政府服务的公众满意度测评研究[D].湘潭:湘潭大学硕士论文,2005:16—17.

[6]贾留战,马红宇,郭永玉.群体性事件的认知与情绪整合模型[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12(4).

[7]何东霞,柴盈.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第十三届年会综述[J].经济学动态,2012(1).

[8]彭代彦,吴宝新.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与农民的生活满意度[J].世界经济,2008(4).

[9]Shin D C,Johnson D M.Avowed happiness as an overall assessment of the quality of life[J].Social Indicators Research,1978(5):475—492.

[10]张美.高中生生活满意度与负性事件的关系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12:3.

[11]郭梅英,王玉英.大学生攻击行为倾向与主观幸福感及非理性观念的关系[J].中国学校卫生,2011(7).

[12]Van Zomeren M,PostmesT,Spears R.Toward an intergrative social identity model of collective action:A quantitative research synthesis of three socio-psychological perspectives[J].Psychology Bulletin,2008:134.

[13]贾留战,马红宇.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抗争模型及其研究展望[J].管理百科,2011(4).

[14]罗小峰.农村公共事业与农民生活满意度[J].西北人口,2012(2).

[15]张书维,王二平,周洁.相对剥夺与相对满意:群体性事件的动因分析[J].公共管理学报,2010(3).

[16]陈桂兰.S镇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实证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10:10.

[17]贾留战.弱势群体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心理机制及应对措施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2:6.

[18]Baron R M,Kenny D A.The moderator- mediator variable distinction in social psychological research:Conceptual,strategic,and statistical considerations[J].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1986(6):1173-1182.

[19]温忠麟,张雷,侯杰泰,刘红云.中介效应检验程序及其应用[J].心理学报,2004(5).

[20]张百杰.转型期中国群体性事件研究——基于法社会学的研究视角[D].长春: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11:5.

[21]Wright S C,Lubensky M.The struggle for social equality:Collective action versus prejudice reduction.In S Demoulin,J P Leyens,J F Dovidio(Eds.),Intergroup Misunderstandings:Impact of Divergent Social Realities[M].Philadelphia:Psychology Press,2009:291—310.

[22]陈浩,薛婷,乐国安.工具理性、社会认同与群体愤怒——集体行动的社会心理学研究[J].心理科学进展,2012(1).

[23]金太军,沈承诚.从群体性事件到群体性行动——认知理念转换与治理路径重塑[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2(1).

[24]吴九军,郑日昌.大学生心理和谐量表的编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1(5).

[25]杨志涵,虞涛.政府信任感对民众社会公平感与生活满意感及心理和谐的影响[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2(1).

[26]吴九军,郑日昌,田宝伟.大学生和谐团体辅导干预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2(10).

猜你喜欢

群体性意愿民众
兑现“将青瓦台还给民众”的承诺
乌克兰当地民众撤离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支持基层创新创造
密切党群关系在群体性事件治理中的作用及途径
交际意愿研究回顾与展望
谈涉警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应对之策
An Analysis on Deep—structure Language Problems in Chinese
十八届三中全会民众怎么看?
论网络与群体性事件
2012年上半年群体性事件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