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本科专业调整机制对比研究
2013-09-19郭玉峰
鲁 娟,郭玉峰
(第二军医大学训练部,上海 200433)
根据《辞海》的界定,专业是指依据学科分类和社会职业分工的需要所分的学业门类,是指“专门的学业”[1]。具体来说,专业是高校根据社会需要、学校性质、办学传统进行培养工程人才活动的基本单位,是政府调节人才培养结构的基本着力点,是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衔接点。从国际教育的发展看,政府在不同国家的教育中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是有差异的,专业调整机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机制的专业设置机制和以前苏联为代表的政府主导的专业设置机制[2]。尤其是美国、法国等国家按市场需要调整专业,取得了明显效果[3]。了解和借鉴国外经验,对于建立基于我国国情的专业调整机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我国的专业设置与调整情况
我国的专业设置始于1952年,基本上沿袭前苏联模式,以政府为主,高校的学科专业设置必须依据国家发布的专业目录。至1953年初,全国高校共设本科专业215种,1954年257种,1962年627种,1963年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了《高等学校通用专业目录》和《高等学校绝密和机密专业目录》,共设专业510种。“文革”期间专业数目激增到1039种,1982年又进一步增至1343种。不少高校缺乏对学校条件及办学规律的研究,专业设置基本上模仿重点大学、部属大学、211大学,专业设置盲目,不能适应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也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科专业的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环境的变化与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指令性和计划性色彩浓重的学科专业目录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缺陷,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先后三次对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修订[4],分别以1987年、1993年和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颁布为准,专业调整从强迫、模仿阶段逐渐走上了规范的历程。1998年《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依法自主核定办学规模、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等;2001年,教育部又下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若干原则意见》(简称“5号文件”),明确提出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属于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范围,体现了国家在专业调整思路上的根本变化,标志着相关领域的改革已经深入到制度层面。
二、美国专业设置与调整情况
美国的专业调整机制是以高校自主调整为核心、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间接调整机制,具有“市场配置、政府有限”[5]的特点,具体体现在:
一是从调整机制主体看,政府的调整职能弱化。
美国政府的调整机制只是学科专业调整的间接方面。美国联邦政府不直接举办高等教育,公办高校由各州举办。两级政府均难以实施行政直接调整。联邦政府层面主要通过监管认证机构[6]、管理学科目录信息、设立研究基金等方式对高校学科专业进行调控,引导办学者调整专业设置,对学生的专业选择施加影响。州政府层面则提出预算案草案,通过调控预算,影响公办高校的师资队伍规模、学生规模等的扩大或减少,从而促进州立高校为本地经济社会服务。
美国学科专业调整的主要方面在于高校内部的调整机制。高校具有高度的办学自主权和学术自治权,根据先进的市场信息预测和信息服务,及时掌握相关信息,通过修改、调整教学计划、课程来自主、及时地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也允许学生入学后重新选择专业。专业调整的重心较低,一般在系(院)层面。
美国高校自主调整专业的依据是发达的市场调节机制[7]。美国已经建立了先进、开放的就业市场信息预测和信息服务机制,高等教育市场与充分竞争的就业市场的信息衔接良好,市场的信息服务机制完善而透明。联邦劳工统计局每两年发布一次未来10年的就业趋势预测,对新增岗位的数量和职业类别等进行预测[7]。此外,各州对于加强高等教育与产业及劳动力市场的联系也非常重视。
二是从行业性中介调整机制看,具有专门的专业的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是兼具行业性、中介性的一种非政府组织,是高校、政府、社会之间的桥梁和枢纽。认证机构在美国的学科专业调整中发挥着核心作用,没有经过权威认证机构认证的学校和专业,不能得到政府的资助。认证机构包括机构性认证(Institutional Accrediting)和学科专业性认证(Specialized and Professional Accrediting)两个层面。机构性认证是对高等院校资格的承认,由区域性认证机构实施,美国一共有19个被政府承认的机构性认证机构,负责全国7000所各类高等院校的认证;学科专业性认证是对学科专业办学资格的承认,目前被联邦政府承认的有66个,承担全国近2万个专业或项目的认证事务。
三、中美本科专业调整机制对比
附表 中美专业调整机制的比较
由附表可见,中美专业调整机制在内容、方式上均有不同,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总体来说,美国高校的办学自主权相对较高,有专门的专业认证机构;而我国目前对学科专业的调整仍以政府为主,面对瞬息万变的社会需求其适应性明显不足,同类中介组织尚处于萌芽状态。
新时期,随着我国经济运行方式由计划调控向市场调控转型,高校自主设置专业的权利在逐步扩大,政府的直接干预在逐步减少,高等教育市场和劳动就业市场的作用在逐渐增强,但调节机制还不够完善,还不能适应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要落实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中关于办学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就要借鉴国外经验,切实发挥高校在专业设置中的主体作用,加快我国专业调整的规范化、国际化步伐。
[1]周光礼.我国高校专业设置政策六十年回顾与反思[J].高等工程教育,2009(5):62-75.
[2]潘海生,周志刚.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研究[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0(7):52-56.
[3]蒋 霞.法国短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及启示[J].读与写杂志,2010,7(8):63-64.
[4]周群英,周蓉辉,周文莲.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三次调整的新制度主义分析[J].学术论坛,2008(1):200-203.
[5]杨治平.中美高校学科专业调整机制比较[J].大学(学术版),2011,5:81-86.
[6]Jeffrey W.Alstete.College Accreditation:Managing Internal Revitalization and Public Respect[M].New York:PALGRAVE MACMILIAN,2007.112.
[7]T.Alan Lacey,Benjamin wright.Occupational employment projections to 2018[J].Monthly Labor Review,2009,132(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