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田化:集体化时期现代农业的规划与建设——以山西为中心的考察
2013-09-17周亚
周 亚
(山西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西 太原030006)
农田规划是现代农业的产物,是根据地区一定时期内农业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现有生产基础及自然、经济、技术条件和进一步利用改造的潜力和可能性,拟定具有一定年限的、有科学根据的农田利用设想、轮廓指标、投入安排和主要实施措施等。
园田化是我国集体化时期一项重要的现代农业规划和建设实践。它开始于大跃进时期,并以国家政策形式出现在1958年11月28日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下文简称《决议》)中:“在农业生产方面,应当逐步改变浅耕粗作、广种薄收为深耕细作、少种多收,实现耕作园田化和生产过程机械化、电气化,大大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缩减耕地面积和在农业方面所使用的劳动力”。[1]之后,园田化作为一种运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先后经历了1958-1961年和“农业学大寨”两个阶段,对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农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目前,关于集体化时期园田化的研究尚未引起学界重视。所见文献多为集体化时期来自各大主流媒介的舆论造势和部分学术刊物发表的关于园田化的经验总结或技术方法类文章,此类成果与其说是学术史回顾,不如作为参考资料加以使用。另外,在田野调查中,大量集体化时期山西省园田化规划与建设的基层档案资料的发现,更加丰富了研究的史料。本文把目光聚焦于园田化规划与建设的一线,用具体的历史事实来论述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艰难的探索、发展历程,进而在总结其得失的基础上为当前的农业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 园田化的历史背景
在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体制下,形成了地块面积较小和分布较为散乱的农田景观格局,受自然灾害、人口再生产和土地买卖等因素的影响,这种格局的具体形态也在发生变化,但总的面貌并没有大的改变。与这种农田景观格局相对应,在条件允许的区域布设了一定的灌溉渠道、渠旁树木和田间小路,构成了传统时代广大乡村的田园风光。应当说,这种农业景观的规划、布局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它在最大程度上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需求。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创造了前提条件,农业现代化历程开始进入探索和初步发展阶段。1954年9月,周恩来在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如果我们不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我们就不能摆脱落后和贫困,我们的革命就不能达到目的。”这是新中国政府首次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农业的奋斗目标。
那么,什么是农业现代化?毛泽东曾指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2]第八卷:49但是,他认为中国农业机械化不能照搬苏联和美国的模式。中国农业的特点和传统是精耕细作。中国农民在土地上耕作,就像在土地上绣花那样细致。1957年,毛泽东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第一次提出“农业的现代化”。他说,“我看中国就是靠精耕细作吃饭”,[2]第七卷:307第一次把农业现代化与中国精耕细作的传统联系起来。他还总结中国农业精耕细作的经验,提出了“以深耕为中心的水、肥、土、种、密、保、工、管”这一著名的“农业八字宪法”。[3]第7册:638看来,在传统农业精耕细作基础上进行机械化作业可以视作毛泽东对农业现代化的认识,这一认识以《决议》形式确立下来,成为集体化时期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指导方针。
园田化就是集体化时期“农业八字宪法”在农业现代化道路上全面贯彻的实践方式。它首先需要进行土地规划,打破原有小块土地界限,合小片为大方;然后进行土地平整,划分小畦,布设沟渠林路;在此基础上深耕土壤、分层施肥、选育良种、科学管理。由于其对灌溉和耕作的要求达到了种“菜园”的水平,故而名曰“园田化”。[4]园田化后的土地平整成方,渠路布设合理,就为实现机械耕作和机械灌溉创造了有利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园田化的实现需要强大的制度背景。如果说在传统小农经济时代乃至互助组时期的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是限制土地集中规划的阻力的话,那么农业合作化运动彻底改变了土地所有权,使土地为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所有,给农田进行大面积规划解除了制度上的后顾之忧。特别是“一大二公”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时期,公社的规模一般以一乡为一社,或数乡组成一社,甚至提倡以县为单位组成联社,这不仅使成千上万亩的农田规划成为可能,而且集权式的动员机制也保证了园田化建设所需要的大量劳动力。
二 园田化的规划与建设
园田化运动开始于1958年的大跃进时期。河南省长葛县和河北省安国县是当时在全国树立的两个典型。山西的园田化建设始于代县的峨河灌区,并作为典范在全省推广。1958年9月,山西省召开的灌溉管理现场会议就将该灌区作为园田化建设的参观点之一。此次会议还特别强调,“灌溉耕作园田化应作为我们工作上的重点,是增产省水的好办法,也是灌溉农业的发展方向,必须贯彻始终,大搞特搞,要求所有的灌溉耕作地段全部实现园田化。其次,计划用水、工程养护、灌溉试验研究、盐碱地改良也应随之加强,以适应跃进形势的发展需要。”[5]会后,园田化运动迅速在省内推广开来。
龙子祠灌区是山西省大型岩溶泉水灌区之一,唐宋以来就开始了大规模的水利开发,并于北宋末年基本确定了传统时代的渠道形态,[6]建国初期,分15条干渠灌溉临汾(今尧都区)、襄陵(今襄汾县)两县80多个村庄的9万余亩土地。1958年9月14日,龙子祠水委会管理中站在其编印的《关于实现灌区园田化的意见》中如此“规划”园田化:“园田化就是把现在灌溉地段上的畦幅划成似井水区的菜园地一样,大畦划小畦,长畛截短畛,每亩地要划到10-20个小畦,每畦的面积为五厘到一分。”可以看出,水委会中站对园田化的理解即是将灌溉畦幅划小,改变以往大水漫灌的灌溉方式。当月召开的全省灌溉管理现场会议规定:自流地每亩划30-40个小畦,井灌区70-80个小畦,机灌区30-50个小畦;宽行作物如棉花、玉米、高粱等全部实行畦流沟灌。不仅如此,省水利局对园田化的“规划”内容更为丰富:灌溉耕作园田化是省水增产的好办法,是灌溉农业的发展方向,也是灌溉技术与农业耕作技术措施的综合体现;它的标准是:实现“灌溉工程系统化,渠道小型建筑物装配化,量水建筑物齐全化”;并结合深翻土地,普遍平整土地,划小畦块。[7]
在省局会议精神贯彻之后,龙子祠水委会很快制定了园田化规划方案,并于12月对其进行修订,形成《龙子祠老灌区灌溉耕作园田化初步规划方案》。这里,我们以龙子祠灌区胡村大队为例来窥探社队一级园田化的实践历程。
胡村属于龙子祠灌区内南横渠下游的村庄,1959年“有187户,877人种植着2 039.74亩”土地。该村虽属灌区,解放前常因上游霸水而无法灌溉,“胡村胡村太稀和,村南坡上烂地多,天旱成灾无收获,雨涝冲下大堰豁,种棉棉不收,种粮产不多”,[8]就是胡村的真实写照。1952年,龙子祠水委会组织各受益村庄将南横渠向南开挖15公里,使该村灌溉条件大为改善。1958年大跃进时期,该村并入南辛店公社,在水委会的支持下进行了园田化规划:将全大队1 070亩小麦按照深翻、密植、宽幅、肥足的要求标准进行园田化建设。其具体做法是:
第一,破保守立跃进,抢时间、抓住跃进关键。“在大跃进中我们在党的领导下和水利部门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了农业八字宪法。”水是丰收条件之首,实现耕作园田化的重要意义在广大群众中展开了耕作技术革命的大鸣大放大辩论会,群众鸣放贴大字报250张,提出“先化人,后化田”。七十岁白木林说:我种了一辈子地,没搞过什么园田化,庄稼也一样收。部分干部怕麻烦怕费工,认为闹钢铁劳动少,哪有工夫搞园田化。经过一场大激战,化了心,化了人,化了田。胡村进一步开展了定时间、定任务、定质量、定报酬,比思想、比干劲、比创造、比效果的“四定四比”运动,抓住跃进关键,充分发动了群众,掀起了高潮。
第二,结合播种组织专业队伍大排战场。公社成立了园田化指挥部,组织25人的专业队伍,密切配合送肥、犁地、秋收、播种,做到边播种边园田化,种一亩搞一亩,实现了组织军事化、劳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管理民主化,办公、鸣放、供应、学习、评比、宣传、文娱、医疗,“四化八到田”。支书白春荣边劳动边督战,全体干部上前线,带动社员一起干。
第三,政治挂帅,思想领先,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群众干劲高,战绩辉煌,完成斗渠一条,长698米;农渠5条,长2 513米;毛渠20条,长2 873米。新建闸口71处,联合建筑物26个,跌水9个,混合建筑物30个。修理斗、农、毛渠14条,长2 760米,共搞渠长11 708米,连接起来足有23里长,受益面积880亩,实现了坡地园田化,建筑物多样化,渠道标准化,闸口装备自动化,地平如镜,垅直如线。[8]
不难发现,胡村大队园田化的实践主要是对“农业八字宪法”中各要素的贯彻,在水利方面的建设尤为突出。可以说,水利化和土地平整是这一时期园田化建设的主要特征。
1960年,随着“大跃进”逐渐走向死胡同以及国民经济严重困难时期的到来,园田化建设大大放慢了脚步,许多宏伟的规划也被放入故纸堆中,静悄悄地入眠了。
1961年3月20日,周恩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从各方面支援农业,有步骤地实现农业的机械化、水利化、化肥化、电气化。[9]596-597继毛泽东的“农业八字宪法”之后更加明确了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决定性因素是要掌握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此农业“四化”成为日后相当一段时期内对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理解。园田化建设在前期水利化的基础上也增添了新的内容。
1964年2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大寨之路》的报道,同时刊发社论《用革命精神建设山区的好榜样》,介绍了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在贫瘠的山梁上艰苦奋斗,发展生产的事迹。之后,全国农村掀起了“农业学大寨”运动,直至70年代末。“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出发点就是学习大寨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发展农业生产,“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农田”。运动的兴起再次“激活”了园田化的规划与建设。
这一阶段的园田化实践在规划标准、实施内容上基本沿袭了大跃进时期的做法,但也有其自身特点,即在农田规划中逐渐开始重视道路的布设,机械化、电气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可惜的是,“农业学大寨”运动开始不久即进入“文化大革命”时期,这就注定它不可避免地被纳入“左”的轨道,造成悲剧。
粉碎“四人帮”后的头两年,由于没有认识到水利建设上的战线长、配套差、受益慢的问题,各地仍然把农田水利建设当作真学还是假学大寨的标志来衡量,真学大寨就是“大批资本主义手不软,改造山河志不短,大干社会主义身不懒”。因而,一到秋冬,不惜工本,全力以赴,各级领导亲自上阵,铺点带面,社社队队都要大干。运城提出两年发展水浇地二百万亩的计划。临汾提出南北“六十华里一条线”。晋东南当时曾提出“从沁县交口至襄垣城关一百华里大会战,综合治理五十万;上党盆地绘宏图,四县连片百万亩;泽州平地换新颜,两县合作五十万;张峰、交口、西营、关河水库配套,磨滩建库修站发电十万”。致使一些老灌区的排灌渠系被打烂,不得不重新配套,重复投资,至今留有很大后遗症。同时还上了一些不切实际的高扬程、远调水的大工程。可以说,这一时期的园田化建设不仅直接伤害了群众的积极性,而且使园田化本身变质,从工程规划到具体建设都大大脱离实际,在造成物资、财富巨大浪费的同时也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产生了不良影响。
三 园田化的绩效与反思
经过集体化时期20余年的努力,全国在园田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以山西省为例,截止1979年,该省已建成园田化农田950万亩,约占当时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的50%。园田化农田的建成对农业增产、节水灌溉、水土保持、土壤改良、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景观的改造等都产生了良好的效应。
(一)投入多,增产高。园田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人力和物力主要来自园田化建设所在地区,财力来源可分为国家投资和村社自筹两方面。一般而言,村社小规模的园田化建设主要以人力、物力投入为主,财力投入微乎其微;国家投资主要用于较大规模的园田化建设,但也有以“自力更生”为名被“婉拒”的情况。以山西省汾西灌区为例,1970年代的10万亩丰产方园田化建设总投工395.7万个,投资384万元,完成砖石及混凝土方工程量39万立方米,平均每亩投工近40个,投资38.4元。[10]这在当时应是不小的投入。
不过,高额的投入也换来了作物增产的回报。在各项工程基础上,将水、土、肥、种等“农业八字宪法”的措施结合在一起,做到精耕细作,综合地发挥了各增产要素的作用,使农作物显著增产。据调查,园田化麦田比一般麦田增产50%左右,最高增产110.3% ,最低增产 31.4%;[10]园田化的棉秋田同样增产。
比较说来,园田化建设具有长期受益性,其投入会随着园田化的建成而减少(一段时期内只需进行相应的维护投入),作物产量却会持续性地稳产、高产,因此具有较高的绩效。
(二)减少灌水定额,节约水量,提高灌溉质量。土地园田化后,田间工程配套健全、田面平整、畦块划小,使灌水均匀,不产生表土冲刷,肥料流失减少;同时,在保证作物需水前提下大大减少了灌水定额,节约了水量。山西省翼城县利民灌区在经过全面技术改造特别是实施园田化建设之后,节水效果十分明显。渠首平均亩次毛用水量由过去的108立方米降到80立方米;田间亩次净灌水量由56立方米降至48立方米;而田间灌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74提高到 0.87。全灌区平均增加灌水次数 1.9 次。[7]354
(三)拦蓄径流,保持水土,防旱防涝。山区、丘陵区实现园田化后,由于畦小地平,畦畦有埂,因而可以拦蓄径流,使水不下垣,土不下坡。据山西省高平县三甲大队园田化丰产方的观测,一次降雨47毫米未产生径流,全部蓄于地内,从而减少了灌水次数,起到保持水土和防旱防涝的作用。[11]
(四)园田化建设中,进行土地深翻,增施有机肥,有效保持了土壤团粒结构,灌水定额的减少也可以防止地下水位上升引起的土壤盐碱化,从而逐步改良了土壤。灌溉园田化后,畦小沟短,灌溉定额较小,不超过土壤田间最大持水量,因而不易发生深层渗漏,这就有效防止了地下水位的上升,从而改良了盐碱下湿地。据山西各地的调查,一般水浇地灌水一次后,地下水位上升0.12-0.32米,园田化地区灌水后地下水位稳定。同时,由于灌溉流量较小,易于掌握,不致冲毁庄稼,也不会使土壤板结。[11]
(五)培养了一批农民技术员,使农业技术得到推广。园田化的规划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然而,在当时科技人员极度匮乏的情况下,各地不得不“自力更生”,用各种方法培养土专家来推广农业技术。例如平遥县梁家堡生产大队在园田化建设中,采取干部、老农、科学技术人员三结合的办法推广科学技术,这一做法得到时任副省长刘开基的认可,并指示向全省推广学习。[12]洪洞县在修建李堡、师村等电站时,为解决技术干部不足的困难,有计划地采取了召开三匠(铁匠、木匠、泥瓦匠)会议的办法,并吸收中、小学毕业生参加,进行现场训练,以工地为课堂,以工程为教材,师傅做、徒弟看,徒弟做、师傅验,用“母鸡下蛋和滚雪球的办法”培养了八名能够初步掌握勘查、施工、安装和管理等技术的土专家。[13]114-115此外,1958年和1970年拖拉机两次下放公社经营,在农村培养了一批机务技术和驾驶人员。这些农民技术员很快成为园田化建设的骨干,为新中国现代农业的探索与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六)集体化时期的园田化建设大大改观了传统农村的景观格局。土地成方成块,田间林带、道路、渠系及相关建筑物等景观基本上都是在园田化建设过程中陆续形成的。如图1所示,园田化规划时对农业用地进行统一安排,把原来农户分散经营的土地集中起来,合并为较为规则的大田块,便于机械化作业;同时对水渠、道路、绿化带、公共用地进行相应的规划,使整个乡村景观格局呈现规则化、整齐化,彻底改变了传统时代细碎的“曲线美”。
当然,集体化时期的园田化实践也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给我们带来如下启示。
图1 园田化规划前后的景观变化示意图
第一,两个阶段的园田化建设都受到了“左”倾思想的影响,没有突出地方特色和照顾区域间不同的环境因素,规划目标盲目贪大,出现很多不切实际的园田化规划;具体建设过程中,一些生产单位对规划的理解过于教条,只重视表面工作,从而造成物力、劳力和资金的大量浪费。美国学者詹姆斯·C.斯科特从“国家的视角”对这种大规模的工程规划与建设进行过研究,他指出:“所有的社会形式都是为了达到某些人类的目的而‘人工’建造的。如果这些目的一直很狭窄、简单和稳定,那么那些经过编纂、等级分明的制度就足够了,而且可能在短期内是最有效的。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应明了这些徒劳无功的程序所耗费的人力资本,以及对这种生硬表现的可能反抗”。[14]489-490园田化建设正处于我国“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时期,其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就无可避免地受到“政治”干涉。这样,政治决策就成为影响园田化实践成败的重要因素。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两个阶段,“左”倾思想泛滥,对大小尺度的园田化规划和建设影响甚重。这种“结合”状态的影响一直持续至改革开放后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时期。实践证明,减少政府对经济发展过程的具体干预,充分重视区域环境的差异性,确保经济发展相对的独立性,才能真正实现科学发展。
第二,园田化是我国盆地、平原区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集体化时期的园田化实践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在当今农业现代化理论中,现代农业的特征包括:生产过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科学化、增长方式集约化、经营循环市场化、生产组织社会化、生产绩效高优化和劳动者智能化等七个方面。集体化时期,除了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经营市场化和生产组织社会化之外,我国农业园田化的实践基本思路都遵循了现代化农业的基本要求,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同时,园田化的实践也是集体化时期特殊政治和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而且也正是在这一体制下,园田化的实践才成为现实。因为,集体化时期(高级社以后)的土地公有制使大规模的园田化规划成为可能,为机械化、集约化、高效化奠定了基本条件,而高度集权式的动员体制则为园田化的建设提供了大量劳动力,保证了各项工程的建设。另一方面,集体化时期严格限制农业人口的流动,造成农村劳动力剩余,某种程度上说,大规模的园田化建设也是确保农村稳定的重要措施。
四 余论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面临的最大民生问题就是解决几亿人的吃饭问题,在生产环节,就是要提高作物亩产,确保实现丰产。无论从苏联还是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来看,“现代化”无疑是中国农业的必由之路,中共也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这条道路,并将中国传统农业精耕细作的精髓——“农业八字宪法”贯穿其中,园田化应运而生。高级社以后的土地公有化为园田化的进行提供了制度基础,农田得以在现代化理论指引下进行新的规划,使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电气化和资源利用的高效化成为可能。在整个集体化时期,农业的现代化历程虽然屡受“左”倾思想的影响,造成许多不必要的创伤,但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在此过程中所凝练的时代精神成为后世永久的财富。
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后,土地重新下放给个体农户,中国农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但是,由于土地是按人口或按劳力平均分配承包,造成地块过于细碎,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实行机械化作业等先进技术的推行。近年来,随着从事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快速提升,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逐步下降,传统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不断被抛弃,粗放式的生产方式反被重拾,农田的抛荒现象日益严重,即使国家实行粮食生产的补贴政策仍难以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只有改变农业和粮食种植的生产方式,使个体农民进行规模生产,才能使其投入的成本不至于上升得太多,确保其进行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2005年1月7日,农业部颁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8年10月13日,中共第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政策明确了农民可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就为盆地、平原区在规模经营基础上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各项特征指标提供了制度支持,以科学理念为指导的园田化建设也可以大有作为。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M]//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598-623.
[2]毛泽东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4]什么叫“耕作园田化”[J].财经研究,1959(1):30.
[5]龙子祠水委会.关于省灌溉管理现场会议精神的摘要传达与59年水利工作的意见(1958-10-4)[Z].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藏.
[6]周 亚.明清以来晋南山麓平原地带的水利与社会——基于龙祠周边的考察[J].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1(3):104-114.
[7]山西省史志研究院.山西通志·水利志[M].北京:中华书局,1999.
[8]群英大战园田化,少种多收产量大(1959-1-23)[Z].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藏.
[9]周恩来经济文选[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10]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灌溉耕作园田化技术总结(1978-5)[Z].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藏.
[11]水利电力部.中国农田水利[M].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87.
[12]山西省人民委员会农林办公室.平遥县梁家堡大队今冬明春大搞四配套实现园田化的规划[J].山西农情,1965(25):15-17.
[13]中共山西洪洞县委会.万颗明珠照洪洞——介绍山西省洪洞县大办农村小型水电站水力站的经验[M]//农业部农田水利局.水利运动十年(1949-1959).北京:农业出版社,1960.
[14][美]詹姆斯·C.斯科特.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M].王晓毅,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