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焊机分会关于取消部分会员单位会员资格的决定
2013-09-17
电焊机 2013年5期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焊机分会工作条例规定:按时交纳会费是每一个会员单位的义务。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焊机分会会费标准和会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对理事单位一年不缴纳会费,会员单位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报上级协会核准后,取消其理事单位资格和会员资格。
分会决定对以下10家会员单位上报上级协会核准,取消其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焊机分会会员资格,其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会员证书作废。这10家会员中除重庆运达科技有限公司是同意申请退会外,其他9家均因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又不参加分会的活动。
序号 入会时间 单位名称 处理意见1 2010 成都飞龙电缆有限公司 退会2 2004 成都西南焊接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退会3 2008 江门市保值久机电有限公司 退会4 2003 旅顺电焊机厂 退会5 2008 南京伟易达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退会6 2003 上海华通企业集团公司焊接设备厂 退会7 2010 上海闪鼎精密焊接设备有限公司 退会8 2010 无锡市金星特种变压器厂 退会9 2003 新疆升晟股份有限公司 退会10 2008 重庆运达科技有限公司 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