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抢婚”
2013-09-13王连生
中国三峡 2013年7期
王连生
在滇西北和滇南等地的彝族地区,还保留有“抢婚”的习俗。
所谓抢婚,其实都是男女双方愿意、父母同意、媒人说好了的,抢婚只是一种娶嫁的形式。
男方派出的人一边给女方家送彩礼,一边用毡子强行把姑娘裹走。抢婚的地点、时间都是事先约好了的,往往姑娘在田里劳动、在村边割草或背柴回家的路上被抢走了。抢到的姑娘直接被领到男方家的堂屋。按当地彝族的风俗,女子到了男方家堂屋,就意味着正式缔结婚关系了,就不能再跑了。
不管用什么形式抢亲,把姑娘抢到新郎家后,都要按当地彝族的习俗,举行婚礼,并宴请宾客。对于抢婚。彝族人说,这是祖辈传下来的,男方去抢是对女方家的一种尊敬,表示姑娘不是嫁不掉才送去的。
抢亲。
彩礼。
婚宴。
入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