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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拥挤的昼与夜

2013-09-11孙焱莉

清明 2013年5期
关键词:李伟小华红梅

孙焱莉

孙焱莉

我被一杯咖啡迷失了方向,黄昏已至,在柳城的大街上,我不知自己是谁,该往哪里去。

那杯咖啡是一个女人请我喝的,确切地说,是一个陌生女人请我喝的。

先说我

我叫吴大忠,今年三十六岁。在柳城的群星商场二楼有个鞋档,每月收入相当可观,自己做老板,天王老子也管不到头上。我老婆红梅,在一家私人药店上班,收入一般,可活儿不累,风吹不着,日晒不着,脸每日收拾得瓷实白净,身段也保持得挺好,除了脑瓜儿笨一点,还算是个懂事理的女人。女儿娇娇,十岁,在中心小学上三年级,成绩不错。

这是现实中我的生活状态,白天的我,像一个火车司机,尽管后面有长长的尾巴,我也能把握住前进的速度与方向。而黑夜则不同,在一些梦里,我永远被左右,被牵制,更像一个蛮者,拎着大铁锤,使出全身的力气砸过去,却落在棉花上。这些年的夜里,我常做同一个梦,在一大片看不到尽头的桃花林里,我满心欢喜地走着,感觉着身边的风,看到花瓣上的水滴,闻着阵阵花香……可好景并不长,我感觉到哪里不对,我意识到我是跟着一个女人在行走时,我那些快乐的感觉都不见了,我变得急起来,惊慌起来。她像一个影子,总是走得和我一样快,我走她就走,我跑她也跑,我狂奔,她也一路狂奔,裙摆像风一样飘起来,她的裙子很好看,和桃花一个颜色,似乎是桃花的一部分,在林子里若隐若现。我喊她,她不应声,后来当我疲惫不堪停住时,她终于站住了,犹豫好久,一回头……然后,我就醒了。我总是在这个时候醒,不偏不倚。我常因为这个梦而在清晨迷茫或怅然若失,甚至恼火。可有什么用呢,梦毕竟是梦,谁和梦较劲谁就成了傻子。

人终归活在现实里,现实里的我循规蹈矩。

每天早上七点十五分,我从家里出来,步行十五分钟到商场。再走十分钟左右时,正好经过服装厂的胡同口,那里有几个卖菜的贩子,推着大车、小车,或者直接摆在地上,菜都很齐全也很新鲜,价格也可以。

今天早上也是一样,那几个卖菜的都在,一个不少,我与其中一个老相识打了个招呼,就走了过去。说老,是因为在我没来这座城市之前,就与这人相识了。

在我没来柳城之前,住在百里外一个叫一筒十八沟的村子。从出生到十八岁,我一直都生活在那。直到二十二岁,念完中专,才来到这。对于柳城,我是一个突然到来的人。城市与乡下不一样,乡下的人全都是一直在那,仿佛地里长出的庄稼,从无到有,从有到无,都是有根有须的。而城市就不一样了,城市里的人多数都很突然,这种突然不好的地方是被忽略,没人认识你。当时我就是那类突然出现在城市里的人。我在柳城的大街上,走了几个来回,还是没人注意,我有点沮丧,就勾着头往回走。这时,听到一个声音:那孩儿,你是一筒十八沟老吴家的大小子大忠吧。我猛回头,就看到了一个老太太,梳个油头,高眉骨,深眼窝,里面一对黄黄的眼睛,对了,是她!我热络地叫了一声,朱姨!

那个老太太姓朱,在五六年前经常去乡下收笨鸡蛋和山野菜,因为我家离车站近,她常在我家落脚,我家的饭碗没少端。老朱太太一脸奇怪地问:你怎么在这?我就郑重地告诉她我中专毕业分配到柳城的服装厂了。她说是真的吗?开始有点将信将疑,后来很快就信了。说了很多句真好,太好了之类的话,也说了真有出息,大了,好好干吧这样的话。一种如村里亲朋邻里一样的常腔老套,却让我高兴了好几天,心渐渐稳了下来。可以说在柳城,第一个确认我存在的是一个卖菜的老太太,不过那有什么关系,毕竟总要有第一个,开始才是最重要的。

再后来,经人介绍,我与红梅结婚、有了孩子,偶尔买菜,就算绕道也要到老朱太太那。她总便宜给我,我也不时多给她扔点零钱。婚后不久,我特意带着红梅去买菜,把她介绍给老朱太太,有了女儿也抱给她看。在服装厂上班那几年,我家里的情况老朱太太都了如指掌。后来,我下岗了,在家待了小半年,那半年里,我不出门,有时红梅让我买菜,我也不去老朱太太那买菜,我怕她问起我的近况。我怕一个老太太,想想真是心酸。直到我又在商场里租了个床子,生意做得不错了,才去她那里买菜了。我并没有意图让一个卖菜的老太太认同我的价值,可有些槛儿我还是迈不过去的。

不说老朱太太了,说我现在,五分钟后,我到达群星商场门口。门正好开,那些买卖人陆续进到商场里,到各自的摊位前,打理一下货物,盘算新一天能否撞上点儿狗屎运,碰到几个冤大头,小赚一笔,这其中也包括我。清晨,是轻松里带着一些期待的时刻。这时,适合开一些玩笑,我便和李伟贫起来。确切地说李伟是群星商场鞋档里一个重要人物,也是我人生中的一个关键人物。

当我第一次跟着李伟从洗头房回来时,面对洗得干净整洁,躺在蓝花被子上的妻子,心里挺不是滋味,就如来商场后第一次瞪着眼睛说白话,或者挑拨是非时,心里满满当当地如堵了团麻,缠心挂肝的痒,想挠却没地方下手。我知道不应该记恨李伟,脚下的泡都是自己走出来的。红梅说:我等你好半天了。在商场混了一年,心里那层硬壳慢慢硬起来,我调节了一下气息与语调,说:今天上货太累了,睡吧!红梅倒也不生气,关了灯,把一只柔软的胳膊放在我的肚皮上。她不知,我的货在另一个女人身上已卸净了,现在只能给她一片空旷的肚皮。

得说说这狗日的李伟

李伟比我大五岁,在我邻摊,是个买卖精儿,老油条。他个子很矮,大脑袋瓜,小虾米眼,说话多了,急了,嘴角就聚拢一堆白沫子。在这个商场二楼,我们俩是最要好的朋友,可他在做生意上小气得不行,非得我开口,要不即使人家拿起我的鞋看,他也要插嘴抢生意。在顾客面前,他永远是那种眼睛发绿,恨不得把手伸到人家钱包里去抢钱的癫狂状态。

记得刚兑下鞋档那天,前任摊主临走时给了我一句忠告:兄弟,小心你的邻摊,这小子顶不是个物儿!当时我并没太在意,心想,我做我的生意,他卖他的鞋,有什么可小心的?可当我满怀信心进了第一批鞋,开张营业,竟然三天没卖出一双。原因很简单,李伟拉起顾客像小姐拉客一样厚颜无耻(这是后来我和李伟去靓妹洗头房见识过小姐之后,给他补上的评价)。我的鞋档正对着楼梯,应该是个好位置,可李伟呢,眼睛贼亮,几乎站在楼梯口,看到有女人过来,就招呼着往他的档口走,有时竟然要扯人家一下衣服。胆大的一笑满不在乎的就走了,或者就真的买了一双;胆小的呢,看他一副嘴脸赶紧往远跑,这一跑就一下子越过了我的鞋档。第四天我终于憋不住火了,在李伟再一次把一个想奔我鞋档来的顾客吓跑后,我和他吵了起来。李伟大概看我是新来的,欺生,抻着脖子过来和我吵,我想不能让他欺负住,否则以后没法在这里混了,心一横,先发制人,一计老拳就挥过去,结果我们俩就扭在一起,打了半天,身边围了一群人都在喊:别打了!别打了!有话好好说!可却没一个人伸出手来把我们拉开,任我们像两只狗咬在一起,毛发乱飞,互相狂吠。后来我们俩都感觉打累了,看李伟的鼻子也出血了,我的手也破皮了,就自动停了手,跳开一段距离互骂。后来似乎骂也没什么新意了,就自动停了嘴。李伟也识趣,我刚说出:和你这个老菜帮子一般见识,真他妈的没劲。他也马上收住叫嚣与谩骂,说:小子,以后等着瞧!然后迅速离开了我的视线。

第二天,有张胖脸凑近我,称赞我打得好,说那小子早就该揍,以后也不能手软。可转眼下午,我正蹲在如墙一样扶摇直上的鞋盒堆里找鞋时,就听那边传来窃窃私语:……这小子不知深浅,李哥以后你要牢牢地收拾他,让他快点滚蛋。我从鞋盒堆里爬出来,往那边探头一看,正是昨天那张胖脸。我忽然感觉这些人背后整人远比服装厂那些人迅速、露骨得多,也挺拙劣的,没有想象力和技术含量。这场架打得没滋没味的不说,后果也挺让人沮丧的,我开始怀疑自己不适合做这一行。可服装厂早放假了,还能做什么。一脚踏进来,水已湿了鞋,挺着吧。过几天,李伟却自动凑过来要请我喝酒。我心想:怕你妈个×鸿门宴,我倒要看看你怎么让我滚蛋。李伟没使出让我滚蛋的招儿,却教我如何上货如何挣钱如何说谎。我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好,我学会了在同行面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学会了在顾客面前说假话与套话。我的无目的性欺骗与顺情说好话形成了一种习惯。

后来,我和李伟混熟了,混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当然多数是他主动先说。他告诉我从前和哪些女人上过床,怎样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捞了第一笔钱,其实无非是与一些妓女的破事,无非是帮人上货时偷换了人家三箱鞋。而我呢,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历史简单清白:中专的时候,规规矩矩上学,在服装厂时老老实实上班,从没和红梅以外的女人有来往,买卖刚开始,并不精。李伟听完我三句五句的叙述,很为我惋惜,说以后要丰富我的人生阅历。在这件事上,他说到做到,开始带我去洗头房、桑拿浴那种地方见识不一样的世界。现在,我熟悉李伟的好多隐私,比如我知道他右屁股蛋子上的一大片伤疤是怎么来的;我知道他喜欢瘦小的女人。通常我们一起去洗头房,他都拣最瘦的要。人都是这样,有了鱼还想着熊掌,他家的老婆是个高大肥胖的女人,用他的话讲家里的空旷无比,这些年来一直都没着没落的,瘦的多好啊,紧包紧裹的,知道自己在哪。

其实人知道自己在哪很重要,总要活得明明白白,踏踏实实才好。以前,有时我就不知道自己在哪,比如刚考上中专那几年,比如刚来柳城在服装厂那几年,比如刚结婚的时候,总感觉前面有很多不确定的词汇在闪烁,如希望、荣誉、梦想、自尊、责任、精神化等,这些如夜雾里的萤火,我每日被它们搞得一脸兴奋,像个白痴,总飘在一团虚幻里。现在终于搞懂了,幻想算个屁,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比如有钱了,找找路子,才会分到好单位,比如我中专的一些同学分到机关、学校、航空、铁路什么的,就不会遭受下岗的折磨;腰包鼓溜儿了,才不会受某些人的歧视或可怜;钱多了还可以买下个楼,娶个聪明的老婆,可现在还说这些有什么用呢?一切都已成往事,今后,只有全力地赚钱,让遗憾少些。就像现在,在女人上,有了钱就不会在老婆这一棵树上吊死了。

嗨!女人们

其实女人们的触角很灵,例如红梅,虽然笨些,可自我来商场后,她总时不时地说:大忠,感觉你变了!我说:我变了吗?没有!你说,我哪变了?结果一问,她还说不出一二三来,笨人有时就是这样一副无所适从的样子。

我知道我哪里变了,而且时时在变,没有一刻停歇。比如在女人上,以前,我在中专上学时,从不敢正眼看女同学。在服装厂上班时,也从没认真看过哪个女同事,即使心里有所倾慕,行为还是规矩的,那时因为有红梅,总以一斑窥全豹的观念对待全体女人。而当我背着红梅找了第一个女人后,才感觉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到现在,找了数个女人,我已经能坦然地同另一个男人一起探讨其中最隐秘的那部分,其实也就是全部,仅是感官上那点动荡感觉而已,还能有什么,难不成还指望那些妓女们在深夜里郎情妾意地思念你?她们都很忙,嘴上忙着叫床,心里忙着骂娘,应接不暇。

我常和李伟去喝酒,其实有时喝酒就是为了聊女人,这个我们俩都心知肚明,谁也不去点破。我们总在晚上收了摊儿去商场附近的一个叫泽味轩的饭店。上星期,我们俩刚喝了两杯,李伟就急起来,很不符合他一贯的沉稳劲儿,李伟抹着嘴角的啤酒沫子说:……光肉体上的那点乐子,是不是也没啥意思?你说今天换一个,明天换一个,你记住几个?我其实也有同感,却不动声色。李伟继续说:即使你常找一个,记住脸了,有个屁用,人家的价码不会掉一分,婊子永远无情。我说:难不成再找个情人?李伟听我这么说一下子停住酒杯,从对面探过身子,夸张地一把握住我的手使劲摇几下,说:英雄所见略同!我啪地摔开他,说:滚!绕什么弯儿,有话就说,有屁快放。我知道李伟这种表现一定又是有事相求。李伟看被戳穿了,就讪讪而笑,挤着小眉细眼,说:目标已入套,就差把米做成饭了。这次轮到我惊讶了。我说:好小子,真贼!说!是谁?李伟脸上开始现出得意洋洋的神情,半天才蹦出:胡小飞。我瞪了半天眼睛,吐了一口气,说:怎么是胡小飞?什么时候的事,在我眼皮子底下,我怎么不知道?

胡小飞,和我隔一个摊档,是个新手,才来一个月,是个丰满白皙的女人,她露在外面的胳膊与肩膀白得让人忍不住想去动手动脚。有天早上,我甚至闪过一念,盼望她能穿个短裙,能看看她的大腿和小腿,其实我是希望能看到她光着的,可胡小飞又不是那些妓女,花点钱什么都能看到,能做得了。如果想那样得下些功夫才行,得需要时间,得需要金钱,还得需要情感投入,就是不投入真感情,你做假还得需要费脑筋吧,这是主观努力。客观上你还得排除是否遇到了一个大胃口或者坚如磐石样的女人,万一她嫌你投入的感情不够,或者嫌你砸在她身上的钱分量太轻,或者她就是看你不顺眼呢?也是没办法的事,这件事简直就是难上加难啊。我也希望和一个既漂亮又性感还不笨的女人,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感情这事,活到现在还没遇到。这狗日的李伟,他是怎么做到的?

其实真正的恋情到底是什么样,我一点体验都没有。我和红梅从相识到结婚只用了两个月。据说相思最甜蜜,可自从介绍人把红梅带到我面前后,她天天下班来找我。开始时,我们俩都很拘谨,生怕话说过了,动作做大了,现在回想起来,原来我们都是生手。可不知为什么,当我们第一次战战兢兢地吻到一起后,互相配合着,就把什么都做了,谁也没克制住,似乎接吻就是为了做爱。我们从拉拉手的朋友直接睡到了一张床上,中间削减了很多程序,“过程”在感情里是多么重要,可这是没办法弥补的事。事后,我明白了红梅为什么这么积极配合。红梅的命很苦,年少时父母就相继去世,她在哥哥家三十多平米的房子里(厨房里间隔出的小屋子),一睡就是五年。红梅的床我是见过的,是个吊铺,很窄小。吊铺下面拉着个布帘子,里面装着米、面、豆油壶,还有哥哥做木匠活的工具。这些杂物散发着各样气息,从下面一点点浸上来,像雾气一样黏稠,沾在被子上一年四季不走。晚上,偶尔一只老鼠钻进厨房,红梅就缩在床上,身都不敢翻动。红梅这么快和我上床,只是为了结婚,为了把她嫁给我,在有的事情上,她还是很聪明的。

客观上讲,胡小飞的出现让我有了恋爱的想法。想恋爱,对象是最重要的,通常是先碰上个心仪的姑娘,然后你才想入非非地想爱一场,你总不能说:我要恋爱了!然后满世界找,如果谁也遇不到,你总不能和正好路过的母猪谈恋爱吧。胡小飞来得正好,可却被李伟这小子先耗上了,这让人太失望。本来,我和胡小飞离得更近些,李伟和她中间还隔着我和另一个人。他怎么就捷足先登了呢?那时我干什么去了?我疑惑地问李伟:你是不是一厢情愿啊!李伟又灌了一杯酒,说:操,没有把握哥们能说吗?奶子都摸过了,就差最后一步了,现在还有一个赵大学生比较麻烦,没有搞定,你得帮我。我无比痛心,更是一团糊涂,问:怎么又多出个赵大学生?再说,你要上女人,要我帮什么,帮你掀裙子?我生起气来。李伟却不管我的愤怒,他清了清嗓子,“叭”地往地上吐了一口痰,饭店的服务员狠狠地剜了他一眼,李伟接住了那目光,却无暇应对,他急匆匆地把脖子伸过来,青筋像一条条蓝蚯蚓在他的脖颈上往前爬。他喷出一口大蒜味,说:胡小飞第一次上货是赵大学生带着去的,俩人关系不一般,前些天,我看赵大学生不在自己的档口卖货,老往她那跑,他肯定对胡小飞有意思。赵大学生上次看你的龙基女鞋走得火,不是说下次让你带货吗?这就是机会。赵大学生和你一样卖的都是女款鞋,他要你带男款不纯粹是给胡小飞带吗?你照我说的做,去你说的那家地产店拿货,你和那家地产店的老板不也熟吗,你中间挣个差价,要赵大学生正款鞋的价格。到时出现质量问题,顾客来找,让赵大学生在胡小飞那坐坐蜡。然后我再趟进浑水里把胡小飞捞出来,哈哈哈,咱哥俩两全齐美了!李伟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我一脸冰霜:那我不闹个坏蛋的名声吗?你倒是一点血也没损失啊。李伟嘴一撇:厂家鞋和地产的一双差二十到三十元,他上一次得六七个款吧,总得有七十双吧,你闭眼睛就把钱赚了,再说你名声本来也好不到哪去,不差这一次。我嘛下月保证帮你卖掉三十双鞋。我在心里盘算了一下,与胡小飞似乎失之交臂了,可保不准以后还有李小飞、张小飞出现,而一百多双鞋的利润不用自己费什么力气就到手了,出道几年,当知深浅,一切以钞票为主。如今没有钞票做饵,别说女人,就是王八、乞丐也不会上钩。我使劲宽了一下自己不是滋味的心。

这奇怪的早晨

早晨才是千篇一律的模样,比如做的事情,比如想的问题,这就像一个开头,一个起点。

每天,我都在与人打交道,女人居多,形形色色。从早上开始,我怀着一腔热忱投入到战场,与那些女人打心理战。那些饱满的、饱含水分的年轻女人,那些干瘪的、渐渐干枯的,被时间掠去大半生命的女人,也许在生活里她们迷惑重重,但到了这里就不一样了,她们从一进门就保持一颗警醒的心,个个目光如炽如炬,知道怎么捕捉住自己脚底那抺最低、最不起眼的精彩,要选最美的、最适合自己、价位最低的鞋。而我得时刻保持清醒,要有足够的智慧和口才让她们相信,我的鞋才就是她们最合适的选择。我保持这样清醒的唯一目的就是要把她们兜里的钱掏出来。

讨价还价。唇枪舌战。与顾客间谈生意,与同行交往,要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中午,躺在长椅上眯一会儿,都要睁半只眼。商场里永远弥漫着这样一种戒备的气息,使人浑身都绷着,准备随时抡拳出腿。据说商场的业主,有很多人都得了一种特别怪的心理疾病——多疑症,其症状为:易变,心狠,猜忌心重,情绪激动,报复心强等。易感人群:同行,或熟悉的人。

今天早上,一进商场的门,我就感觉气氛有点古怪,是不是又全体犯病了?我这样想。又看看周围,和往常一样,并没有什么不同,鞋档的业主们来了近三分之二,还有三分之一也正陆续进来。越往楼梯上走,这种感觉越重。当我从楼梯向里拐时,突然发觉,刚才身边好像多了一个模特。楼梯往左有一间屋子,是新开的出租婚纱与演出服的小店,难不成想占点儿便宜,把塑料模特越界摆在楼梯口了?我就又回头多看了一眼,天!吓我一跳,我是一个心理素质好的人,不会随便被什么吓到,可那天早上一回头就被吓着了,那里不是什么模特,而是一个女人。那人个子很高,瘦削,穿着一身白衣服。我被吓到的原因是我看她时,她正聚精会神地盯着我看。那种专注是骇人的,那是一种具有强大穿透力的眼光,没人接得住,那眼神让我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我马上转回头,骂自己:你是怎么了,被人看一眼就成这德行,还怎么在外面混?人家可能就是站在那等人,看你一眼,你反应那么强烈干什么,关你屁事,难不成你也要患上多疑症?他娘的鬼商场,真不是正常人待的地方!

我定定神,边往自己的摊档走,边集中精神盘算今天收益的事来,这才是最重要的。几乎每天早上,我都在盘算怎么做才能把鞋卖出好价钱,比如有时,我会适当地提高价格,然后再打出“跳楼价挥泪大甩卖,最后三天”这样的牌子,但这样做的周期要长一些,得需要忍痛割爱跑一些顾客,这其中也包括一些老主顾,然后“哗”的一声,开仓放粮,看她们潮水一般涌过来,然后一传十、十传百地来抢购我的鞋;有时我还会买些小赠品,当然羊毛出在羊身上,本钱都加在鞋里等等,我绞尽脑汁,只为挣钱。而今天我不用费太多心思了,我帮李伟收拾完了赵大学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从今天开始,李伟得开始兑现他的诺言,至少这个月鞋档的租金不用愁了。

我拉开档口的网门,掸灰,刷鞋,摆鞋。

一天开始了。

我的那不适没有因为忙而减少下来,反而在增强,因为我感觉到,无论是背对着、侧对着,还是正对着楼梯,感觉里,那个女人一直站在那,面对着我,她等的人似乎一直没来。

忙活完,我假装神闲气定地坐下来,我用眼角瞟着楼梯那里。那女人站的位置正冲着我,我的一举一动,她都能尽收眼底。似乎她也正是这个意图,她一直看着我。反正此时无事,我调整了一下心态,也观察起她来。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裙子看上去有点发黄,右底有一朵浅蓝印花,那蓝很淡,几乎要淡到白里去了。女人脸上没施脂粉,一脸寡净,这和逛商场的那些浓妆艳抹,精心收拾过的女人们一下子就区分开来。等看那女人的眼睛时,我有点不适了,她的眼神定定的,里面似乎有无限的哀伤,怨恨。如果是红梅发现我嫖妓了,用这种眼睛看我,我能理解,可她不是红梅,她是一个陌生的女人。我忙把眼光移开了,想:这人肯定是精神不太好?

一位戴眼镜的女顾客从李伟的摊位上慢悠悠地走过来。此时,李伟还在试图拖住她,嘴里一个劲儿地说:你满商场找去,再也找不到有我这样好质量与款式的鞋了!李伟手里拿着我的鞋。从前天开始,他在兑现他的承诺。这次,我在赵大学生身上狠赚了一笔。胡小飞的鞋档里频现打上门来的身影,开胶、绽线、掉色、断底的,隐患不断,竟然有一个胖大姐把鞋齐刷刷地穿成了两截,也不知道她长的是脚丫子还是铡刀。胡小飞经验不足,被找上门来的顾客弄得发傻,应接不暇,李伟就跑过去解围,拿自己的好鞋换给人家。赵大学生则一脸尴尬在外圈转来转去,想去,还没脸去。不去,还急得不行,憋屈极了,就过来找我,说:大忠,这鞋是怎么回事?我就恶狠狠地去货箱里拎出两双事先准备好的破鞋,摔在地上,说:老赵,你看,我也被那个孙子给骗了,妈的!给我的货全是次品,电话打过去,人家说前两天就转行改卖床上用品了,坑苦老子了。赵大学生扶了扶眼镜,张张嘴,啥也说不出来。

踱步过来的眼镜女并不理会李伟,眼里明显有一丝厌烦。李伟就是这样,贪婪的眼光总让一些女人生出反感来。李伟并不觉察,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的脸或敏感部位,像有吸盘或倒刺一样,挂到那儿就不想掉下来。他有一脸色相,也有一身色胆,有时蹲着帮人试鞋,经常忙忙乎乎地就钻进人家的裙子里头。有一次把一个女人试急眼了,说你这个人咋回事,系鞋带就系鞋带,干嘛拽我裙子?然后,一抬脚把李伟好不容易穿上的新鞋踢飞十米以外,转身愤然离去。李伟把鞋捡回来后一脸坦然,仿佛被人骂,被人甩鞋,都与己无关。有人就围过来逗:李哥,裙子里面是不是风光无限啊!李伟说:操,这个很俗,穿了个红碎花裤衩!

那个女顾客拿起我的鞋后,我礼貌地说:请随便看看!这是鞋行的规矩,在谁的鞋摊前谁要搭话,别的摊主就得住嘴了。如果不说话,别的摊主可以继续做这顾客的买卖,甚至拉裙扯脚都行。看我开始招呼顾客,李伟这才绝望地收了声音。他满以为给我卖鞋,我会帮腔,他想错了,我才不会放过到手的买卖,自己的梦自己圆,他卖不了就包赔我钱,大不了饭店的酒钱我掏,这是规则。

女人买东西总是爱挑剔,眼镜女人也是。看了半天,也试了多双,她总是说右脚挤脚。我突然想起上次拿货时,被批发商骗了,一箱子鞋都是次品,好不容易找出一双好的,号却不一样。我忙去货箱里找那双鞋,然后偷跑到李伟的摊位里,说:号。他心领神会,马上翻出一摞子来问:多大的?我说:37。然后他麻利地把那个38号粘成37。那女人试了一下,说,这个还成。价都没讲,付钱就走了。我在心里骂了句:傻×。李伟过来拍了一下说行啊,一双破鞋卖出个天价。我嘿嘿地笑。一抬头,看到那个白裙子女人依然在盯着我看。我突然感觉有什么事不对头,心里发起紧来,我看李伟在一边无所事事,就歪头喊:老李,你来。李伟忙不迭地跑过来问:啥事?我说:你看那边,那个女的。我想让李伟去探听一下那女人是怎么回事,他向来乐意做这类事的。李伟抻着脖子问:哪呢,哪呢?我说:就在楼梯口那,站一早晨了,一直看着我。李伟说:哪有人?想女人想疯了吧!你吴大忠不至于呀!我转头一看,楼梯口什么也没有。我惊讶得嘴还没闭上,李伟就把我拉到一边,说:有个事情要和你商量一下……李伟声音一下子小了下来,贴近我的耳朵,说:给你介绍个女人,胡小飞的好朋友,也想找个人,如果你们俩成了好事,那30双鞋抵了,咋样?我说:李大脑袋,你开什么国际玩笑,这事还有介绍的?李伟看我急得直呼他外号,诡秘一笑,说:短见识了吧!胡小飞透露给我的,那女的看过你,就看你的态度了。我一惊:胡小飞,你们……李伟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了,说:搞定啦!这么快。李伟露出一副得意洋洋的神情,说:别管快不快,中午去泽味轩,你去不去?我忽然生起气来,说:滚,老子不去!李伟看我这样,“哈哈哈”虾米眼都笑没了,边往自己的摊档里走,边说:中午咱俩打车去,节省时间,免得让女士们等急了。

狗日的李伟,我咬着牙,在心里忿忿地骂。

一上午我都闷闷不乐,眼光不自觉地总往楼梯口瞟。心里却被李伟的一番话塞得满满的。加之相继来了几个磨牙的顾客,生意特别不顺,只卖出去了一双鞋。十点钟左右,天开始阴起来,天气预报说,今天有小到中雨。他娘的!看来今天的财运算是到头了。我在心里忿忿地骂。

挺暧昧的一顿饭

如果说我真不想去泽味轩,是李伟硬拉我去的,似乎并不成立,李伟比我个子矮,力气小,我要使出牛劲来不去,他是拉不动的。事实上,刚过11点,我就被李伟拉着下了楼,拉到街上,又塞进了出租车,他做得很顺畅。车到了饭店,他首先下车,付了钱,拉开车门,把我伺候得像个老总。我呢则皱着眉头把个脸弄得又黑又硬,我们的戏都演得自然到位,估计竞争奥斯卡最佳演员奖都有戏。直至看到胡小飞和一个女人推开饭店的门后,我们才恢复平常的嘴脸。

在两人走近的过程中,李伟低声说:一个女人怎么也抵得上30双鞋吧,快做决定吧。我狠狠地说:胡小飞值三十双鞋。李伟说:你做梦,早是我的了。

在饭店里,胡小飞一改在商场里的忙乱和懒散,她举止落落大方,眼睛弯弯的,不说话先有笑意,眼睛里一汪水,雪白的胸口上有一枚黑色的痣,风一吹,衣服的蕾丝边就把痣盖上,风停下,又露了出来,甚是可爱。胡小飞大概看出我走神了,叫我一声吴哥,突然笑了一下,里面盛着一些说不清的东西。她把身后的女友推过来,介绍给我和李伟,其实我知道主要是介绍给我。

在我看来,那个女人就像一盘菜摆上了桌。但反过来想想,或者在她眼里我也是一盘菜,等着给人吃,只需要动筷子。

本来小华准备坐在我和李伟的对面,结果被胡小飞叫过来。她把李伟和小华调了位置,她挨着李伟那边坐下来,小华就坐在我身边,挺有意思的排排坐吃果果游戏。我瞄了一眼那个叫小华的女人,发现她侧面要比正面好看。狡猾的胡小飞,真不可小看。再看胡小飞和李伟亲密的拌嘴,我知道胡小飞已成为过去式了,她不会再出现在我的未来。

小华一直找机会寻问我的一些日常状况,像查户口一样。我随口应付,说不上讨厌,却也不喜欢这种谈话方式。

寒暄、闲聊一番,菜上齐了,我们喝起酒来。人要喝上酒,就不再那么拘谨。小华一直侧着脸和我说话,这样我也得侧着脸应对她。我眼睛的余光看到胡小飞拍了李伟胳膊一下,我还感觉到李伟的手伸到桌子下面去了,我想他一定是摸胡小飞的腿或别的地方去了。此时,我眼光一扫而过,胡小飞接得精准,马上瞟过来,她似乎一直在那等着迎接,然后露出浅而飞扬的笑,这笑,这个女人身上的那股媚,恰到好处,不是每个男人都抵挡得了的。李伟说错了,胡小飞不会只属于他一个人的,难道她还能出现在我的未来?我突然间有点糊涂。

小华正说到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事。她说喜欢这个爱情故事,只是不喜欢其中的一些情节,不喜欢梁山伯这个人,太愚钝,太懦弱,现在社会这样的人就是个窝囊废。她很能喝,她喝了大半杯啤酒,然后放下杯子,用筷子搅动泡沫重编了《梁祝》,她说祝小姐与梁兄干嘛非得弄得那么惨烈,一个窝囊死,一个殉情,变成一对蝴蝶,还惹得富家少爷马文才也变成沙沙虫跟在后面追?这不符合现实。小华因为说话时情绪高昂,小巧的鼻翼上沁出的细密汗珠,一闪一闪地发光。这新编故事里不吃亏的是女人,我听得出小华的暗示,在我们俩的事情上她把立场摆得清清楚楚。

我们俩有什么事情吗?在几个人谈兴正浓时,我走神儿了,没走到小华和我的事情上来,却想到了“神形合一”这四个字。我想起了那些以出卖身体为职业的女人,她们的心与身体是分开的,“神”不在现场,在别处。只有身体在,可身体又是什么?只不过是一堆肉罢了。据李伟说情人的心是在场的,这是他前两天告诉我说的,我想他指的应该是胡小飞?可据我观察胡小飞的一心可以多用。她可以坐在李伟的腿上给我抛眼风。按照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规律,那么推而论之,小华是不是也是一样的人?与女人,我一直没有牵肠挂肚的感觉,不知何为爱情,也没有经验可比照,我是一个荒芜的人。我总感觉情人和妓女大同小异,至多是蒙上几层透明的纱,你得花时间,还得用一把金制或银制或人民币做的工具去扯掉它。我知道胡小飞身上裹着的纱是李伟用5000元的房租和15000元的鞋档租金掀掉的,他把这些年挣的私房钱用去了大半。我不可能徒手摘花,我没那本事。而眼前这个不喜欢梁山伯,却做好准备给别人当情人的女人,与30双鞋相比,哪个对我更重要些?

其实,我知道这事不仅仅是30双鞋就能解决的。小华虽有姿色,但与胡小飞没法比。如果是胡小飞,我已知道她的底价,即使她情我愿,想要挖墙角总得比别人多出一把锹的成本,多一份穿透墙的力气啊,这个傻子都能看明白。还有,如果让我现在选女人,我准备充分了吗?如果情人和妓女没什么区别,我做这件事还有必要吗?

我走神走得厉害,竟然听不到小华在说什么,我侧过头看胡小飞和李伟看我笑,看样子是大笑,我却听不到声音。我抬头看到另外靠窗一桌的食客拍桌子、蹾酒瓶子,却听不到他们的喧哗声。门口站着两个服务员细声交谈,捂着嘴,我听到她们咯咯的笑声在喉咙咆哮,翻滚,如果说我早上一进商场就感觉有一丝怪异的话,那么,中午那一刻,这种感觉就实实在在地被证实了。

有人从门外进来,有人从洗手间出来。空气中是模糊的,因为模糊每个人都显得很柔软,很白嫩,似乎也轻飘了许多。在门口一棵长势茂盛的发财树后面,有一个小隔间,一张小桌子,只能容两个人就餐,这应该是一个半遮半掩的情侣间。那里面坐着一个女人,从我的位置只能看到她一点点的影子,一点点白,她的脸在树间隙里若隐若现,我看不全她的脸,看不到她的眼睛。但我想她透过叶子的缝隙是很容易看到屋子里的每个角落的。她面前的桌上有两个菜,一点没动过。她的对面还有一副餐具,人似乎一直没有来。我想起了早上,想起了那个白衣女人,我很想过去看看,可李伟绕到我身边,挡在眼前,使劲拍我,他说:大忠,咋喝多了,叫你半天没听见,快,给小华和小飞讲讲你上月上货遇到那档有意思的事儿。李伟不让我转头,不让我走神儿,他让我聚精会神地取悦两位女士,取悦他的女人和他为了30双鞋或者还有别的什么原因塞给我的女人。而我似乎在顺着他指的道路一直前进,就如从前他带我去洗头房桑拿浴一样地越走越远,他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我也不是一个没有主见与思想的庸人,可我们却在做同样的事。

因为下雨,因为身边有两个女人,因为喝了酒,我们就有了充分的理由去K T V唱歌。在临出饭店门,我特意看了一下靠门口的桌子,没有人,只有两个菜,一个梅菜扣肉,一个红烧排骨,竟然都是我最爱吃的菜。而两副餐具整洁规整,一团角上带花的纸巾揉得皱皱的放在桌角,这是唯一的乱。

在歌厅里,看到李伟和胡小飞在一起腻嗒嗒的样子,我心里突然变得满满的,有点闷,或者说还有点痒,想挠却挤不进手,够不到地方。在昏暗的灯光下,李伟的手明目张胆地放在胡小飞的胸前,或明晃晃的大腿上,胡小飞一脸陶醉。让我心里更难受的是她还时不时地看我一眼,似乎是挑衅,似乎又不是。小华一直跟我离得很近,有一次她要唱歌时,从沙发上起身,她如葱白一样的手指还按了我的腿一下。来而不往非礼也,在她越过我身边时,我趁机摸了她的腰,隆重而富有挑逗性。她的腰很软,是那种多肉的女人。她回头朝我笑了。其实我一点也不想这样做,一点也不想摸她,我发誓只是出于一种习惯,一种男人对女人的习惯。

在这场四人聚会中,气氛暧昧而热烈,歌声不断,笑声不断,无疑除了我,其实三个都是可以挑起气氛的人。可不知怎么的,那一刻,我忽然感到了一种孤立,这种孤立是从来没有过的。胡小飞和小华一起出去在外面聊了好一会,然后是李伟和胡小飞一起又出去。他们走马灯似的在我面前预备合谋套牢我,而我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我是最后被李伟叫出去的。在歌厅外面昏暗的走廊里,李伟说:小华对你特别满意,她说了要看你的表现了,以后要在一起了,一辈子对你好,不破坏你的家庭。其实大忠,女人很好搞定的,你听哥的……

我突然感觉到了不舒服,胃里汹涌澎湃,忙跑进附近的洗手间。我呕吐起来,把中午的酒菜,下午的酒和水果都吐干净了。我从洗手间出来直接往楼梯那走,李伟追过来,我就对李伟说:我喝多了,太难受了,你陪她俩吧,小华的事,我没想好,明天告诉你。李伟说:你不能走。忙来拉我,我挣脱了。他在后面喊,我赶紧走。他越喊,我走得越快,最后出歌厅时,我已飞奔起来。

咖啡!咖啡!

我从来不喝咖啡,我只喝酒和茶。在柳城,我虽知道有几个咖啡屋,它们紧挨着饭店、旅店或歌厅,它们有明月、风情物语、水边等这样清新雅致的名字,虽然紧靠着喧嚣、污浊、暧昧的地方,可却如一只只不染的莲花,在雨后的池塘里静静地盛开。但每次当我走到那些如莲的地方时,便生出一种绕开的感觉,我常常这样做。仿佛静谧的咖啡屋里随时会冲出一些危险的猛兽来。可那天晚上收摊,当那个女人说要请我喝杯咖啡时,我就跟着去了,什么也没想。其实自我从歌厅回来后,整个人都在迷茫的状态,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其实我从歌厅顶着小雨跑出来,回到商场,又坚持了两个小时,我是希望再卖掉一双鞋,可没能如愿,我还是到了四点半以后才关的门。李伟一直没有回来,他只打来一个电话,让我替他关门。

就在我关好门后,那个陌生女人出现了,她把我带到了咖啡屋。

我是一个戒备心很强的人,可今天发生的这些事都那么复杂,以前可不是这样,以前我除一星期上次货,每天都努力卖鞋,多少天如一天一样过,即使第一次喝多了,冲动起来,和李伟去了洗头房找女人,已是三年前的事了,而且时间是那么短促,没来得及思考就结束了,虽然第一次也不安,可后来渐渐习惯,把这当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来享用。而今天这种理性的思考多么荒谬而折磨人,这种绵长的拉锯式的奇怪气氛,对我内心的冲击很大,我进入了迷茫状态。傍晚,雨停后,当西边的天空出现隐约的晚霞时,我跟着早上窥视我的白衣女人走进了“水边”咖啡屋。

那个女人在去咖啡屋之前是愤怒而绝望的。她邀请我时,我激怒了她。那时,我关完门,刚要转身走,她就站在我后面,离得很近,近到我能看清她的睫毛。她吓了我一大跳。我正愣神儿的工夫,她说:大忠,我来了。是外地口音,很好听。我迟疑地问:你……是谁?你……认识我?她愕然地看着我,往两边看看,又说:大忠,现在没人了,你怕什么?我也朝两边看看,说:我怕什么,我什么也不怕,不过,我——真不认识你,你是怎么知道我名字的?那女人眼里先前的光芒不见了,她呆在那里,两只眼睛黑黑的,包括眼圈也是,像两个深邃不见底的洞。她突然愤怒起来,目光直立着,像把刀竖在我面前,她呼呼地喘着粗气,可只持续了一会,她的眼睛就黯淡下来,转为哀怨,她继续说:我只是想请你喝杯咖啡而已。我说:我从来不喝咖啡。她抬起眼又垂下来,里面忽然充满了绝望和悲伤,她的声音明显小下去,仿佛从喉咙深处发出来的声音:你不会连杯咖啡都不敢喝了吧?

我不知道她是谁,想干什么,但她的哀伤像块磁石,我是块无依无靠的铁。就这样我跟着她进了咖啡店,像一种惯性。

当白衣女人坐到座位上时,已恢复了平静。只是眼里淤积着深厚的哀伤,这哀伤使她看起来很苍老,我坐在座位上猜测着她的年龄:三十八?四十?四十二?服务生把咖啡端上来后就退出了房间。这时,棚底一角的小音箱里响起了音乐,是《故乡的原风景》,我从来不听音乐,却知道是这首曲子,就像我从来不喝咖啡却能熟练地把方糖用夹子夹到杯里,并熟练地从盒子里那些精致繁杂的工具里,找出一只最合适的勺子搅动。我怀疑自己是个天才。

女人说:六年了,你看起来没变多少。

我停下搅拌咖啡的手,疑惑地问:你真认识我?你——到底是谁?

女人定定地看着我,很漫长的时间,说:你为什么说不认识我?这里没有别人,我没有别的目的,只是太想你了,来看看你,我不会影响你什么?

我呆愣了一会,或者是在这段时间里我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腿,以求证疼与不疼。猛喝了一口咖啡,一口就是一杯,我知道咖啡不是这样喝的,咖啡要一点点地品才好。可现在不是需要味道的时候,我需要一种神闲气定的状态,我镇定地问:你怎么证明我们认识?

我一下子清醒多了,我知道这女人一定有什么目的,我要探个明白。女人的眼睛里突然滚出两滴泪来,我又被吓了一跳,今天我总是心惊肉跳,我没想到她说哭就哭了。停了一会,她接着说:你今天只卖了两双鞋,一双卖给一个戴眼镜的女人,一双卖给一个小姑娘。你中午和你邻居陪两个女人喝酒,两个女人都对你很好,你下午两点半从歌厅一个人出来,你很急,其实你什么急事也没有。你只是老老实实回到你的鞋摊前,这很像从前的你。可你回来后一直心神不宁,其实你今天一天都心神不宁,我知道为什么,是为了我。大忠!你为什么装作不认识我呢?我把我们的恋情看得比生命还珍贵,你却说不认识我。

你一直在跟踪我?我几乎吼起来,脑袋有点短路的感觉。

是,我是跟踪了你,我还跟踪了你老婆和孩子,我三天前就来这里了。我就住在幸福旅馆203房间。我还知道你的手机号及你家里的电话。白衣女人的眼睛发亮。

我像根木头、像块石头一样挺在那里,如果李伟现在来拉我,即使把吃奶的劲儿使出来,我也不会动一点儿的。

我愣了好一会儿,突然想起她话中的一句话,大声问:等等,等等!你说什么,我们的恋情?我和你的恋情?谁和你有恋情?

和你!吴大忠。白衣女人狠狠地地吐出几个字,像咬住了钢铁一样硬。

我说:开什么玩笑,我和你有……我怎么不知道。我突然急起来,火起来,嚷起来。

女人一看我这样的嘴脸,呆愣了一会,突然双手捂住脸,呜呜呜地哭起来,我看见泪水不断地从她紧闭的指缝里流出来,仿佛她捧着的不是脸,而是个水龙头。

我不敢再说什么,我怕再说话,她会哭得更凶,把外人招进来。

哭了很久,或者她自己也感觉太久了吧,哭够了,她停下来,用纸巾仔细地擦着眼角,是那种角上有彩色印花的奶白纸巾。我突然想起了饭店角落里的那两个菜,我最爱吃的梅菜扣肉和红烧排骨。她把脸转向一边,不再看我,这是三楼,她对着窗外的一棵树枝开始喃喃自语:记得第一次看到你,你没有现在胖,你清瘦,但却显得俊朗。你去买烟(我不吸烟,我在心里小声争辩),站在超市的水泥台阶上,风把你的头发吹乱,吹起来,露出你光洁的额头。你的神情一下子打动了我。那时我就站在你身边,周六周日我都帮我爸打理饭店,那时我正在外面的台阶上洗菜。你吸完烟就从我身边走过,你侧着身子,还对我笑了笑,你是那么彬彬有礼,你进到饭店吃早餐,我每给你端上一样东西,你总是说谢谢。后来我捉弄你,就一个碟子,一双筷子,一个杯子的给你拿,你觉察到了,看见我就呵呵傻笑个不停。你的笑是那么迷人,那声音,那嘴角眉梢,那眼神……她的声音因为陶醉而变得温柔,细嫩,婉转。女人停下来,一脸向往地看着树。她的大半个侧面对着我,那脸、那睫毛、还有那眼睛被傍晚最后一抺阳光笼罩着,有一种釉质的光亮,这个女人是如此的美,现在,她似乎只有二十多岁的样子。

我松弛下来,这种状态的女人,是不会有什么恶意的。我认真地听着,无论她是认错人还是有别的什么目的,至少她叙述时陶醉的语调让我有听下去的欲望,就做个安静的倾听者吧。

记得那是春天,我们去采槐花。那女人接着说。你说老家母亲会做槐花面,特别好吃。我就缠着要你做,我家那边的槐树特别少,我们爬了两座山才找到一棵,你爬上树摘了好多。你坐在树桠上把花故意撒在我头发上,那花真香……她又停住了,微微仰起了头,仿佛在闻花香。

我也被她打动,不禁说:你们真浪漫。

不是你们,是我们,我和你。她转过来对着我,一字一句地强调着。

我是一个爱撒谎的人,特别从服装厂出来以后,可对这样一个女人我撒不出来,我说:我也想成为你故事里的男主角,可我真的不是。再说你的爱情听起来并不深刻,很平常,至于让你这么多年还记得吗?

你说什么?

我看见女人的绝望像雾一样从搅动咖啡的手指上微颤着升起,当漫到眼睛时,我知道悲伤是这样强大,它能改变一个人,这个女人迅速地颓废而苍老,她的声音也随之改变:吴大忠!你是一个魔鬼!

我看见女人的眼泪又开始从眼角流出来,奔流不息的,可她的声音却很平静,仿佛眼泪不关情绪,她说:你可以装作不认识我,你也可以反悔,可你不能对我们的爱情说三道四。你这样做在贬低你自己,你知道吗?你这么说把我打入了万劫不复之地呀,你知道吗?当初你可不是这样。开始,我总感觉我们没有结果,想要退缩,是你给了我爱的力量。你喝了酒,非常不理智,你用刀把大腿刺伤,缝了三针。那块疤是我们爱情的见证。我宁愿为你抛弃他,抛弃工作,我伤透了父母的心,我宁愿为你疼痛,为你堕胎,我们的孩子才三个月大,就没了……

我突然冷了起来,想起右大腿外侧那道疤。那个地方很隐蔽,难道她是哪个洗头房的妓女,现在编故事,来勒索我?

女人还在继续说,但声音越来越小,上气不接下气,看上去她的力气在一点点地消失:……你告诉我,你离不开我,你要回去和老婆离婚,给我一个未来。可你这一走就失去了音讯。我知道你回去一定后悔了,你舍不得离开你的妻子和孩子,你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可你的责任感扼住我的爱。我日夜想念着你,受着炼狱般的折磨,你看我才三十一岁却成了这副模样。我每日在希望与失望中度过,盼你来消息,又怕你告诉我,我们结束了。六年过去了,六年啊!我实在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哪怕是你不爱我了,不要我,我都做好了准备,可你……可你竟然说不认识我?真是天大的耻辱!天大的笑话呀……

女人缓慢地站起,没再看我一眼,往外走。就在走到门口时,我看到咖啡店挂着粉色的帘子被掀起,又放下,有些光钻进来,女人的旧白裙瞬间改变了颜色,变成了淡粉色,就连裙下摆那道发黄的折痕也变得很鲜艳,我的心突然狂跳起来,我一下子想起了常做的那个梦,那个桃花林深处,我追也追不上的背影。可那女人却没有像梦里一样转过头来,她“哗”地掀开帘子,走了。我没法叫她,我不知道她是谁,叫什么名字。

我是谁?

我被一杯咖啡迷失了方向,黄昏已至,在柳城的大街上,我不知自己是谁,该往哪里去。我分不清东南西北,漫无目的地走。天色早已暗下来,灯越来越多。我脑袋里装的全是那个女人的脸还有梦里的那个背影。我不敢把她们想成是真的,想成是一个人,如果是真的,那么我岂不成了假的?

走着走着,我突然特别想吸烟。那种想没地方搁没地方放,特别难受。正好走到一家超市门口,我便走了进去。超市老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我说给我拿包烟。他问要哪个。我说随便。我准备付钱时才发觉钱夹不见了,里面有2000多块钱,有卡还有身份证及一些票据。我平时都带着一个黑色的钱夹,六年里已形成习惯,人在哪钱夹就在哪,钱对我如生命本身。现在我不知道它是丢在了商场,丢在了饭店,丢在了歌厅,还是丢在了咖啡店?我无暇顾及,我感觉眼前有比钱包更重要的事,比如烟。我在衬衣和裤子的衣袋摸了个遍,除了一个手机,身无分文。那男人也似乎看出了我的尴尬,他递给我一支烟,并掏出打火机为我点燃。我深深地吸了一口,这一口几乎吸去了半支,然后让烟在身体里回旋一圈,再慢悠悠地一吐,那烟从鼻腔、从喉咙里欢快地跑出来。超市老板看我的样子,笑笑,说:半天没抽了吧,憋成这样?我说:六年。那时,我确信那女人说我吸烟,是真话。那男人把手里那半盒烟递给了我。我揣上烟,又一头扎进柳城的夜幕里。

我会吸烟,原来我真的会吸烟。我一根一根贪婪地吸着。吸得脑瓜清醒起来,凉意也钻进了骨髓里。

走到一片空地,路灯下有两个卖菜的人正在收拾地上摆的菜。我看其中有一个是老朱太太。我想说话,却不知道说什么,只傻愣愣地看着她。最后还是她先开的口,她说这么晚了还没回家?我说朱姨记得你去我老家收鸡蛋时,遇到了雨,你坐在我家炕沿上吃面条时,给我和我哥讲的笑话不?老太太停下手里的活儿,看着我,然后说,大忠,你怎么了。她显然看出了我的反常。我赶紧调整自己的神态,笑笑说,没事,朱姨,我只是想起你去乡下收鸡蛋和山货时的那些事来。老太太说,大忠,你怎么了?喝酒了?我从没收过鸡蛋和山货啊。我一下子笑不下去了,像一辆行进的车突然出了故障。我想起眼前这个老太太十多年前的样子,她那时比现在年轻一些,眉毛比现在重,眼窝比现在浅些。或者皱纹也不像现在这样多。那时她的牙很整齐,她边嚼着黄瓜边称赞说还是自家产的黄瓜味儿地道。然后就给我们说了个笑话。把我哥逗得大笑。我清晰地记得她把我逗笑后,一脸得意洋洋,神情像个小孩子一样调皮,可现在她竟然说她从来没有去过我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和老朱太太争辩,然后又提起了一些事情,可这个老太太一概否认,她说我一定喝酒了,她甚至有点生气地说:我耳不聋眼不花,又没老糊涂,难道去没去过我自己还不知道吗?

到底是哪里不对了?我到底是谁?我彻底糊涂了。

这时,手机响了。我接通,是李伟的声音。李伟说:大忠,你在哪,我有话和你说。我说:啊!李伟继续说:我很难受,来陪我喝酒。我说:啊!李伟又说:胡小飞还有别的男人,被我抓到了。我继续:啊!李伟说:你来,我在老地方等你。我就关了电话,现在我不能确定和我说话的这个叫李伟的男人是不是真的存在。往裤兜里揣电话时,碰到了腿上的那块伤疤。隔着一层布,我仍能感觉到它的突兀,不平。它原来应该是整齐的,却因为缝了针而变得错落,有天洗澡时,我看到这伤疤就如一根遗落在沙滩上的紫红鱼刺。于是收回手后,我就回忆关于这块伤的事。一想吓了一跳,我发现我忽略了生活里的一些事情。比如我竟然想不起这块伤疤最初受伤时那瞬间的细节来——

六年前,我出了一次车祸。当时昏迷了一会,醒来身上多出两块伤,头上和大腿,头上的伤轻些,缝了两针,腿上的伤重些,缝了八针。这都是我苏醒后红梅的叙述。或许事情就出在这里。我忙往家里拨电话。一会,里面传来娇娇的声音,问: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没有回答她,急切地问:你妈妈呢?把电话给妈妈!随即,红梅慵懒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我说:红梅,我大腿上的伤是车祸时碰的吗?红梅的声音清醒过来,说你怎么了,喝多了,怎么问这些?我几乎在大喊:你快说呀!电话那边一阵沉默。我知道红梅一定在隐瞒什么。我咆哮起来:如果你不说,我不会原谅你,现在就说!我捏着电话的手越来越凉,我尽量稳住手的抖动,艰难地等待,我知道红梅在思考。她很笨,也很慢。她的慢于我是一种惩罚。过了不知多久,电话那边传来红梅的声音:其实那次车祸,你昏迷了三天,不是二十分钟。我知道你早晚会想起来的,你想起她了……我“叭”的把电话按断,不敢再听。就在我按断时,我看到有条短信在闪,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打开短信,上面一行清晰的字:大忠,亲爱的!永别了,来世再见。我知道是她,我忙拨通那个号,里面传来一个柔和的声音: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我又拨,不停地拨,希望时间能停下来,倒回去,回到咖啡店里。哪怕给我一个机会,我不会再对她说:我不认识你。

我想去幸福旅馆203房间找她,可我不认识路,在柳城的大街上,我看不到一辆出租车。这是怎么了?我竟然糊涂成这样,不知道自己是谁。不行,我要回家问问红梅,也许她们见过面,或留下了电话,我一定要找到她,如果我不见她,她一定会轻生,或者从此伤心一生。对,去问红梅,她一定什么都知道。她虽然笨,可这些年一直很从容,她一定有办法的。现在离家是最近的,过了这个胡同再拐过一栋楼就到家了。只能这么办了,我不想她出事。

我加快了脚步向家的方向走。可转过楼,却是陌生的街道,我完全蒙了。耳朵里不时传来那女人哀伤而绝望的声音:大忠,亲爱的!永别了,来世再见。那声音持久绵延不绝。我推想也许穿过这条街就到家了。我急步的往前走,可转过一条街,依旧是陌生的地方。柳城很小,每条街路,每栋楼房我都熟悉,可今夜,我却找不到方向,不知道在哪,我不知道自己是谁。

终于,我慢下来,站在路中央。我知道现在不可能找到家了。也许我的家根本就不在这座城市。看着对面楼房的一面白墙,就仿佛在乡下看电影时那面幕布。我的脑袋是部放映机,在街道昏暗的灯光下,在飞虫翻飞的夏夜里,从早上我一睁眼,一个又一个人就粉墨登场:

我的妻子、女儿和我。

那个花白头发的朱姨和我。

商场里的李伟、胡小飞,那个陌生的女人和我。

饭店、歌厅里的李伟、胡小飞、小华,那个陌生的女人和我。

咖啡店里的那个陌生的女人和我。

她们一一伸展,跳到幕布上,同我对视。然后她们又蜷缩起来,变成一个个透明的球,从上面飞下来,顷刻间就钻回到我脑子里。它们在膨胀,无限地壮大,拥挤不堪,最后“砰”的一声,我的脑袋炸开,在一地碎片中,我蹲下身来,仔细寻找自己,仔细寻找那个陌生女人。

我想知道,亲爱的!你还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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