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蚀荒漠化土地动态变化及防治对策
2013-09-08丁乾平王小军尚立照
丁乾平,王小军,尚立照
(1.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局,甘肃兰州 730020;2.甘肃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甘肃兰州 730020)
按照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中的定义,荒漠化是指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地区的土地退化[1]。土地退化是指由于风蚀和水蚀等因素造成的土壤流失和土壤物理、化学、生物学特性或经济特性的退化以及自然植被的长期丧失。这些退化的土地为荒漠化土地。水蚀荒漠化是按照造成荒漠化的主导自然因素划分的荒漠化类型,是指由于大气降水尤其是降雨所导致的土壤搬运和沉积的过程。
1 基本情况
甘肃省是我国荒漠化土地分布面积广的大省,荒漠化危害十分严重。在地理和环境梯度上,甘肃处于我国荒漠化监控和防治的前沿地带[2]。甘肃省荒漠化监测范围为湿润指数在0.05—0.65之间的地区,其中水蚀荒漠化范围涉及酒泉、张掖、金昌、武威、白银、兰州、临夏、庆阳和定西共9市(州)的27个县(区)。水蚀区地表土质以第四纪粉沙黄土为主,其结构松散,节理发育,遇水迅速崩解,抗蚀性差,地表植被多为稀疏的灌木,水土流失使得土地生产力大大降低。大面积的严重的水蚀荒漠化土地,破坏了区域生态环境,成为制约甘肃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2 研究方法
2.1 评价指标
(1)水蚀荒漠化程度评价方法。根据方式(遥感与地面调查)和土地利用类型,采用不同的水蚀荒漠化程度评价指标和方法:①多因子数量化评价方法。采用多个评价指标,调查各指标的定量值或定性值,据此确定各指标的评分值;用各指标的评分值之和确定荒漠化程度和非荒漠化土地。②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确定荒漠化程度[3]。
(2)水蚀荒漠化程度分级。水蚀荒漠化程度反映土地退化的严重程度及恢复其生产力和生态系统功能的难易状况,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四级。
2.2 研究方法
甘肃省水蚀荒漠化土地调查监测主要采用遥感影像判读与地面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应用经过几何精校正和增强处理后的卫星遥感数据,在建立解译标志的基础上,以计算机为平台,利用ArcView软件对水蚀荒漠化程度进行目视判读、划分图斑并对调查因子进行初步解译,然后对区划的图斑进行抽样,现地核实图斑界线和调查、核实各项解译因子,并依据现地调查核实情况对解译的所有图斑属性进行修正,经统计汇总获取水蚀荒漠化土地的面积、程度及其变化等方面的信息。水蚀荒漠化土地的动态变化情况根据本次(2009年)调查数据和前期(2004年)调查监测结果对比获得。由于两次监测所采用的监测方法、监测手段和技术路线都相同,同时本次动态分析是在剔除由调查因素、技术标准变化以及撤乡并镇所产生的不可比因素后进行的,所以进行两次动态比较能更清楚地认识水蚀荒漠化动态变化情况。
3 研究结果
3.1 监测结果
甘肃省水蚀荒漠化土地面积28 490.83 km2,占总监测范围土地面积的14.8%,其中:轻度水蚀荒漠化土地7 757.64 km2,占水蚀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27.2%;中度8 766.88 km2,占 30.8%;重度 8 997.70 km2,占31.6%;极重度 2 968.61 km2,占 10.4%。水蚀荒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乌鞘岭以东的黄土峁状丘陵及残塬、梁状丘陵边缘地区,其中以中部的兰州、白银、临夏、定西4市(州)最为集中和严重。此外,在河西走廊南部祁连山区和庆阳市环县北部也有分布。
3.2 动态变化
对2004年和2009年两次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可知水蚀荒漠化面积减少了420.27 km2,年变化率为-0.29%。其中:轻度面积增加了209.73 km2,年变化率为0.56%;中度减少了130.39 km2,年变化率为-0.29%;重度减少了378.64 km2,年变化率为-0.81%;极重度减少了120.96 km2,年变化率为-0.78%(表1)。
表1 2004—2009年甘肃省水蚀荒漠化土地动态变化 km2
通过对比分析可知,2004—2009年5年间,水蚀荒漠化土地减少了420.27 km2,荒漠化土地面积有所逆转,程度总体减轻。主要变化特点为:
(1)水蚀荒漠化土地面积呈减少趋势。水蚀荒漠化土地面积呈减少态势,变化明显的地区主要有金昌、白银和兰州市等,主要变化原因为森林管护效果显现,植被覆盖度增加,水土流失减弱。
(2)水蚀荒漠化程度有所减弱。轻度水蚀荒漠化土地面积增加,中度、重度和极重度面积减少,总体上荒漠化程度在减弱。同时,荒漠化程度各级之间均有相互转移现象,轻度向非荒漠化转移、中度向轻度转移、重度和极重度向中度、轻度转移最为明显,说明甘肃省水蚀荒漠化程度整体上在减弱。
4 变化原因分析
水蚀荒漠化发生与其所处的自然条件(地质地貌、气候和植被)有关,也与频繁的人类活动有关[4]。从短期变化主因分析,是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其主要原因为近年来国家各类生态工程建设成效明显。据统计,甘肃省荒漠化监测地区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共营造重点公益林230.1万hm2,“三北”四期工程完成造林26.0万hm2、退牧还草517.7万hm2、退耕还林92.8万hm2以及坡改梯、淤地坝等水保工程建设,使水蚀荒漠化土地发生了性质和程度方面的变化。
5 水蚀荒漠化危害
水蚀荒漠化使土地表层土壤大量流失、土壤肥力急剧下降,土地生产能力日趋下降甚至完全丧失,同时还加剧了生态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水蚀荒漠化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生态环境问题,它已演变为水蚀荒漠化发生区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给人类生存带来严重危害并造成社会不稳定。
6 水蚀荒漠化土地防治对策
6.1 防治思路
防治水蚀荒漠化就是要逐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实现人地关系的协调。为达到以上目标,防治水蚀荒漠化首先要得到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做到群策群力、共同参与。其次,要得到政策、财政和技术的支持。再次,具体治理应以县域小流域为治理单元,以修建水平梯田和沟坝地为突破口,运用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耕作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从点到面,先易后难,逐步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实现荒漠化土地的逆转。
6.2 防治对策
(1)强化政府的组织和领导。甘肃省地处西北内陆,自然条件严酷,生态环境脆弱,生态一旦破坏即很难恢复。水蚀荒漠化防治是一项投资大、效益长远和群众性、社会性、综合性强的公益事业,各级政府需要履行宣传、规划、投资、预防、治理、监督和科技服务等职责,特别是中央投资应该大力向西北倾斜。
(2)加强水保工程质量管理。水土保持防治工程是甘肃省生态安全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并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建设中要做到科学规划、认真查勘、精心设计,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检查、验收,加大对项目建设成果的管护力度,确保工程建设一处、巩固一处、见效一处。
(3)加大科技应用和推广。甘肃省经济落后、基础薄弱,水蚀荒漠化防治需要借鉴国内外先进实用的技术成果,努力提高水蚀区生态建设和综合治理的科技含量。因此,要继续加强坡改梯、淤地坝建设、植被恢复等防治工程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使水蚀荒漠化防治实现质量、效益和进度的统一。
(4)注重人才培养。注重人才培养、提高队伍素质、充实和配备技术人员,是适应水蚀荒漠化防治工作需要的战略举措。要不断引进人才,加强技术培训,注重培养科技创新带头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把科学技术知识及时传授给群众,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示范相结合等形式,努力提高农民应用实用技术的能力。
7 结语
甘肃省水蚀荒漠化的产生有其自然原因,也有人为因素作用。通过对比2004年和2009年两期水蚀荒漠化调查结果,可知甘肃省水蚀荒漠化面积总体上在减少、程度在减弱,水蚀程度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要做到加快水蚀荒漠化防治和巩固好现有的治理成果,除需要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制度及财政的大力支持外,还要不断研究、掌握、运用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这样才能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实现人地和谐共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防治沙漠化办公室.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6:2.
[2]马立鹏,李晓兵.甘肃省荒漠化宏观监测研究[J].中国沙漠,2002,22(2):122-128.
[3]王君厚,孙司衡.荒漠化类型划分及数量化评价体系[J].干旱环境监测,1996,10(3):129-137.
[4]周忠学,孙虎,李智佩.黄土高原水蚀荒漠化发生特点及其防治模式[J].干旱区研究,2005,22(1):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