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亟须弥补三大短板
2013-09-06
中国内地证券市场启动20余年来,证券法规在不断完善。但是,仍有三大短板亟须弥补。
首先,退市制度需要完善。创业板推出退市制度,为何主板却没有?没有退市,是违背一分为二的辩证法的,有进就该有出。
退市企业中,有的是自己没有经营好,或者违反了证券法规,有的是基于宏观经济的波动,业务受到影响。简而言之,熬不过去的企业,该退就要退。金融危机之后,很多美国公司退市,美国投资者和公司都觉得这很正常。
在纳斯达克,自动退市的公司多过强制退市的公司。纳斯达克有一些强制退市的规定,比如股价跌破1美元超过90天之后,企业将再获得30天的缓冲期。30天之后,如果股价仍然没有回升,就要强制性退市。
不过,纳斯达克的上市公司来自于全球,而地区主管们还是希望本地区的上市公司能够留下。此前,中国公司因为股价低或者年报没有按期公布等法规性原因,收到摘牌警告。我会一个个地询问上市公司能不能完善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才发信给总部,让他们退市。
另外,即使创业板推出了退市制度,仍面临执行力弱的难题。这导致一些该退市的公司并未退市。一些媒体怀疑,这是有制度没态度。
其次,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应有其严肃性和延续性。比如,创业板刚建立四年左右,即已是昨日黄花,新三板粉墨登场,受重视程度此消彼长。如今,各地都在热烈讨论新三板,包括北京、天津、湖北等地都有人问我新三板如何如何。其实,以内地版图之大,需要更多交易场所,政府理应培育。同时,一旦建立交易场所,就需更多耐心,一出事就关门未免草率。
股票作为西方市场经济最典型的一个产品,被引入到市场经济不发达的中国,并非易事。这么多年来没出大事,已经很幸运。其实,纳斯达克历史上也出过多次风波,股票价格波动得很剧烈。
如今,A股IPO暂停已经超过一年。今年9月2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必须对过去IPO办法进行较大改革”“重启IPO必须与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这表明,IPO何时重启仍无定数。而在我的记忆里,纳斯达克没有类似的历史。
即使为了启动IPO改革,也没必要暂停一年。IPO一旦开启,就不要轻易关闭,因为这不是儿戏。如果证监会发现深交所和上交所有什么问题,可以暂停交易所的工作,但不可因噎废食。国内的公司需要钱怎么办?国内的其他融资渠道又很难满足一些企业的需求,这个影响具有联动性。
我个人的建议,是把审核权限下放给交易所。证监会的职能,则是监督。當监督者看到交易所干了坏事,先问一句“你要干吗”?把具体的审核权限下放给交易所之后,即使出了问题,亦有缓冲余地。而现在这种模式,监督权和审核权不分离,万一出事,十分被动,几无退路,最后竟需由国务院出面解决问题。
有的公司出事之后,股民就抱怨证监会,觉得是你让这个公司通过的。但不管是公司还是人,都不会一成不变的。证监会不下放审核权,风险就已和这个公司绑定。
反观美国,审核工作交由交易所去做,证监会负责监督交易所的工作。美国证监会一方面看递上来的IPO材料,一方面也看交易所的人是不是秉公办事。
作为监管者,不要替投资者做判断,而是要保证年满18岁的投资者,在精神正常的前提下,能够做出由自己承担风险的投资决策。信息只要公开透明,是否投资由投资者自己说了算,这样,即使亏了也不会骂监管部门。
第三,夯实机构在市场中的稳定器作用。在发达市场中,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占总市值70%左右。而中国则是散户居多,截至2012年12月底,专业机构投资者占比仅为17.4%。发达国家尽管经历了金融危机冲击,但资本市场波动幅度反而小于新兴市场国家,一个主要原因是机构投资者发挥了支撑市场稳定的关键作用。
美国现在有资格参与资本市场的机构5000多家,而中国刚刚过100家。中国版图那么大,面积和美国差不多,人口是美国的4倍,至少也该存在上千家机构。
机构的问题不解决,中国股市很难正常发展。资本市场需要专业人士和机构来参与,现在就应该马上开始有意识的培养。我个人建议,这一培养计划,应该列入政府职能中去,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持之以恒地做下去,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