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官辩护
2013-09-06申欣旺
申欣旺
一番波折之后,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放弃了委托律师的法定权利,最终由北京市司法局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知名刑辩律师钱列阳接下了这个活儿。在过去的十年间,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列阳已被公认为中国最优秀的刑辩律师之一,他还担任着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这意味着,尽管身陷囹圄,但法律保障每一位公民均应享受的辩护权对刘志军也不例外。
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刘志军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其贪腐问题随之浮出水面。2013年4月10日,刘志军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随后北京市二中院表示,该院正在对检方移送的材料进行依法审查。
1990年代至今,随着高官落马数量增多,中国已出现了一批专为高官辩护的刑辩律师。一方面,他们痛恨腐败;另一方面,在辩护中,他们也看到高官普通人的一面,而很多人本身又是官场游戏潜规则的牺牲品。
到底什么样的律师可以为高官辩护,案里案外,他们又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故事?
为高官辩护
十年过去,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嘉毅仍记得为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辩护的每一个细节。
第一次注意到李嘉廷的名字,是1999年在昆明举行的“世界園艺博览会”上。时任省长李嘉廷主持开幕式,韩嘉毅说,“我发现这个省长口才不错,亲自主持开幕式。”
没想到,四年后这位“口才不错的省长”成了自己的当事人。检察机关指控,李嘉廷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李某或单独收受贿赂款人民币1038万元、港币649万元、美元9.1万元、日元20万元。
“这个数字在当时大得令人吃惊”。韩嘉毅说,李案之前,高官腐败已经呈现上升趋势。1987年4月,江西省省长倪献策因徇私舞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成为改革开放后公开可查最早的正省部级腐败官员。
上世纪90年代开始,高官腐败逐步进入公众视野。到1997年,中共十五大确立了标本兼治的反腐倡廉方针,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一些情节至今仍令人震撼的大案要案浮出水面。到2012年,因腐败落马的副部级以上高官已逾100人。
这些贪腐高官落马前任职涉及从中央到地方、从党政部门到司法机关、垄断性国有企业等各个系统,几乎涵盖所有公权力领域。
从案发官员的级别来看,党和国家领导人也不乏其人,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1998年7月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00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2008年3月25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以受贿罪、滥用职权被有期徒刑18年。
尽管这些官员落马前位高权重,但落马后法律并未网开一面。同时,自1978年刑事辩护制度恢复重建后,律师作为刑事辩护不可或缺的主体,连同高官腐败案一起进入公众视野。
但律师大量参与高官腐败案件,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北京律师高子程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他为高官辩护始于1999年的交通部原副部长郑光迪受贿案。
此后十多年间,高子程先后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原行长张恩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陈同海、中移动原党组书记张春江,最高法院原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松有,以及陈良宇等高官辩护律师。
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许兰亭回忆,“自2002年他本人代理刘晓庆税案后,找上门来的案件越来越多,此后他被指定为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担任辩护律师,走上了为高官辩护之路。”
从田凤山受贿案开始,许兰亭又陆续代理了原农发行副行长胡楚寿受贿案,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案,青岛原市委书记杜世成受贿案,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受贿案等一系列高官贪腐案件。
对刑辩律师而言,2002年的刘晓庆案戏剧性的具有里程碑意义,多位能为高官提供辩护的律师皆与此案有关。
北京市律师协会原会长、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曾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刘晓庆案之前刑辩律师都是单枪匹马,这个案子找到我之后,我就在思考,是否可以组团辩护,以达到更好的辩护效果。”
李大进组织了当时北京律师界四位优秀年轻律师钱列阳、许兰亭、张青松、李肖霖组团辩护,此四人被法治媒体称之为刑辩界“京城四少”。
“京城四少”中,张青松创办了尚权律师事务所,只做刑事案件,其本人亦主要专注于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比如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腐败案的辩护。
相比之下,从事刑辩工作的杨矿生有着另一种轨迹。作为最高检察院刑事检察厅第一位刑法硕士,杨矿生在职业前景看好的情况下辞职,创办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职业从事官员职务犯罪辩护。
1990年代至今,随着高官落马数量增多,中国已出现了一批为高官辩护的刑辩律师。包括许兰亭、高子程、杨矿生、韩嘉毅、钱列阳、张青松等在内,这些人大多具有共同的特点:五十岁左右;法律功底深厚,辩护技巧娴熟;在律师界口碑颇佳,亦为当事人所认可。
家属委托先看口碑
成为高官辩护律师有两种渠道:或由法院指定辩护,或是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
要得到法院指定并非易事。能得到指定,大多需要职业声誉良好、法律功底扎实、辩护技巧娴熟的刑辩律师。非此,即便法院指定,也可能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所拒。
许兰亭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田凤山案虽由法院指定辩护,但会见之后,田凤山感到满意,才最后签署委托书。”
考虑到高官涉案多为公众关注,家属对隐私权的保护考虑颇多。“低调”是高官辩护律师恪守的第一准则。
家属委托更多是慕名而来。杨矿生说,文强案家属找上门来,直接原因是他此前为重庆市规划局长蒋勇案的辩护在当地有非常好的反响。
许兰亭也持同种观点,“能成为高官辩护律师,凭的往往是口碑。一个案件辩护好了,委托人便会慕名前来。”
在郑光迪案中,高子程通过辩护,将控方指控的295万元受贿金额降到5万元,收到良好辩护效果。高子程认为,此后的众多落马高官家属找上门来,多与这种声誉有关。
“与一般人理解的不同,高官家属寻找律师,首先考虑的是律师的辩护能力,而非人们猜测的‘有关系的律师,他们一般会找多位律师互相比对,最后才作决定。”韩嘉毅认为,能进入当事人家属视野的,首先得有出色的业务能力。
很多高官的辩护律师并没有特殊家庭背景,相反,他们大多出身普通。
以“京城四少”为例,祖籍山东的许兰亭,出生没多久就随父母迁到黑龙江,从小在农村长大。在中国政法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又远赴英国研究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护问题。
高子程来自内蒙古巴林左旗一个小地方,父亲是银行职员,母亲在家务农。大学学的是工科,后自学法律并取得律师资格。
张青松1993年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被分到山东省平邑县检察院,报到时直接将人事关系转到司法局,做起律师。钱列阳则是担任警察十年后进入北京大学法学院深造,最后进入刑事辩护界。
律师的“浑身解數”
省部级以上官员案件办理往往遵循这样的规律:立案调查均由中纪委发起,待主要问题查明后移交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立案侦查,侦查结束后再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地方检察院提起公诉。
这样的案子,律师有多大“作为”?
韩嘉毅说,“由于高官的案件关注度极高,公诉人的准备往往非常充分,也十分注意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实体法律问题姑且不说,在程序合法问题上很难抠出问题。”
以会见为例,李嘉廷案中,律师每次提出会见要求,最高检察院反贪总局的承办人都会很快予以安排。
许兰亭也向《中国新闻周刊》证实,在其所办理的所有高官案件中,会见均不成问题,每个案件都要会见多次。
杨矿生会见文强前后多达11次,时间也不受限制。
会见过程中谈话内容也因官员性格不同而各异。据许兰亭透露,有些被告人刚开始对律师不太相信,言语不多。他们观察人的能力强,只有对律师建立起信任后,才愿意谈自己的案子。也有高官并不愿意多谈案情,而是和律师拉家常,和律师交流子女教育。
许兰亭说,“如果被告人自己不认罪,我们审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罪名金额与指控不同的,也会做无罪辩护或者罪轻辩护。毕竟,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天职。”
韩嘉毅强调说,律师在高官案件辩护中,并不是很多人所说的是讲政治,要求配合。从他办理的案件,从来没有哪个部门来要求他配合或者要求他怎么办。即使在庭审现场,控辩双方没有剑拔弩张的架势,“控方的举证非常充分,公诉人对被告人的发问也非常文明得体。”
也有例外的情况。高子程告诉记者,“高官案件的辩护中,取证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在陈同海案中,有人施加压力,让他撤回已经取到的证据。”但最终高子程说自己仍然坚持原定的辩护思路,“在我眼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高于一切。”
和很多人所感觉的不一样,为高官辩护并不算是收费好的业务。指定辩护中,早先律师可以获得500元的法律援助补贴,此后这个数字提高到2000元,即便如此,如果会见次数多,连往返的出租车费用都不够。
另一方面,即便是家属委托,由于官员落马,财产被收缴国库,如非亲属有其他收入来源,亦无太大经济能力支付律师费。
事实上,办理高官案件不仅不能挣大钱,相反还要承受加倍的压力。
杨矿生在文强案审理期间,几乎三个月全部在重庆,将近100本案卷,需要日夜加班看卷、会见,“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一天抽八包烟。后来一边打点滴一边工作”。
当时正值李庄案爆发,刑辩律师的压力陡增。“李庄案爆发后,对律师的心理压力极大,那种恐惧感是前所未有的”。
时至今日,杨矿生仍能记起第一次会见文强时的情景,“我办过那么多大案要案,从来没有紧张过。但见到文强的第一眼,还是紧张了。我点了一支烟,抽了一口,平静下来。”
这种紧张并非怯场,而是来自于对刑事辩护的深层次担忧:“我常常问自己,刑事辩护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能不能阻止错案的发生。律师所能做的就是使出浑身解数。”
不只是律师压力大,公诉方和法官亦同样如此。高子程说,张恩照案宣判时,尽管是由法院副院长宣读判决书,但由于紧张,中间都多次读错,更是将辩护人“高子程”念成“程子高”。
案件之外
为高官辩护,律师们对腐败官员亦有着复杂的情感。一方面,痛恨腐败;另一方面,在辯护中,他们看到高官普通人的一面。
精明强干,综合素质高,是律师们对落马高官的共同评价,否则也升不到如此高位。
根据钱列阳的总结,“这些官员中大多数是恢复高考后的大学生,能干聪明,又能吃苦,所以提升得快。”
钱列阳说,“我所接触的高官中,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心高气傲,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在单位被人抓住破绽而被打下去,然后纪委介入;第二类是完全按照官场潜规则游戏,像中共绥化原市委书记马德那样的,上下级就是买卖关系;第三类,纯属法制观念淡薄,而这又大多数发生在省部级官员。”
律师们发现,好多官员已经不知道消费,不会用银行卡。因为他们没有机会自己花钱,从不用自己掏钱,除了给自己的上级,没有送出去的习惯。
杨矿生总结的另一个规律是,“好多官员因为自身优秀而对自己又不够严格,多落马于提拔之时,比如原重庆市规划局长蒋勇案发之前,就曾作为副市长人选进入考察范围。”
在辩护律师看来,中国的人情文化也成为官员们腐败的重要原因。
“逢年过节送礼,官员们自然不能免俗,一来一往最后都是问题。”韩嘉毅认为,单纯认为官员防腐能力差无助于问题解决。
根源仍然在于官员的权力太大,这是受访高官律师的共同观点。“目前高官腐败主要是两种,一种是提拔官员的人事权,另一种就是项目的审批权。这两种无一例外,都是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在杨矿生看来,这种现状必须改变,才能彻底改变官员腐败的情况。
办案之余,杨矿生也在总结落马官员的心态。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职务犯罪的预防做点事情。
“有律师确保商业活动不受损失,也应该有律师确保参与商业活动的人以及政府官员不卷入到违法事件中来。”杨矿生认为,自己的想法可以落实到三个方面:一是对于国有公司高管的培训;二是对于企业本身容易构成的经济犯罪进行研究;三是对于官员个人的法律培训。
这个过程似乎并不顺利。韩嘉毅说,常常能够半夜接到民营企业家的电话,“韩律师,这个事情我这么办会不会违法?”
但官员不是这样。钱列阳说自己经常去给官员作讲座,刚开始没有经验,一律都留提问时间,不过很快发现,在给官员讲职务犯罪相关内容时,下面静得出奇,都在认真记笔记。就是没有一个人提问。
“我后来想了一个办法,你们递纸条也行,结果还是没人。”钱列阳无奈地说,“官员们都很敏感,不愿谈到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