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3-09-03
叶告字〔2012〕11号
经叶县人民政府批准,叶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规划用途编 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m2)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投资强度(万元/公顷)出让年限起始价(万元)增价幅度(万元)竞 买保证金(万元)2012-15号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竹园二路西侧340419.37 工业不小于1.2不低于60%不大于20%不低于4200 50年 13.33 1 6808.39 2012-16号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竹园二路西侧84549.22 工业不小于1.2不低于60%不大于20%不低于4200 50年 13.6 1 1724.8 2012-17号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竹园二路西侧61455.92 工业不小于1.2不低于60%不大于20%不低于4200 50年 14.4 1 1327.45备注:3宗地拟供行业为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但以往有拖欠土地出让金、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17日至2013年1月16日,到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17日至2013年1月16日,到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月16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3年1月7日9时至2013年1月18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程延斌 联系电话:0375—3312960
开户单位:叶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建行叶县支行 账 号:4100158261005020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