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常月道教教育思想新探①
2013-09-02李安
李 安
(中央民族大学 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北京100081)
王常月(?—1680年),原名平,法名常月,号昆阳,祖籍山西潞安府长治县人(今山西长治人)。明末清初龙门派重要的改革家,在其带领下进行了全真教史上著名的“龙门改革”。他以清整戒律作为改革的入手点,从事龙门派改革活动。在长期的改革中,形成了独特的教育思想。
一、因材施教
因材施教原则是教育学中一种普遍公认的教学原则。对此教育学中这样论述其定义:“因材施教原则是指教师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别差异与个性特点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有区别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长善救失、获得最佳发展。”[1](P228)这种教学原则,并不是现代发明,早在孔子时代就提出这一教学思想。
王常月作为全真教龙门派的改革家,就认识到了这一教学原则的重要性,因而,提出了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不过他针对的对象不是学生,而是道众。这种教学思想的提出与当时全真教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据闵一得《金盖心灯》记载,全真教龙门派以丘处机为祖师,弟子赵道坚律师所创,传至王常月时为龙门派第七代律师,其谱系如图所示: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第四代 第五代 第六代 第七代赵道坚 张德纯 陈微通 周玄朴 张静定(戒法)沈静圆(宗师) 赵真嵩 王常月
此图有以下几个暗含的信息:第一,龙门派传至第四代时发生变化,分为律师和宗师两派;第二,传承以律法传承为根本;第三,传承方式为“单传密授”。
对此,学者提出了种种质疑,认为全真教龙门派并非为丘处机弟子赵道坚所创,而另有其人。王志忠教授在《全真教龙门派起源论考》中详细的做了探讨,提出了众多质疑。而樊光春研究员则认为:“但从该书(《金盖心灯》)和《白云仙表》记录的历代著名人物来看,这个谱系实际上是龙门律宗的谱系”[2](P25-26)即使如此,但张文主编的《丘处机与龙门洞》中则对张德纯律师提出了质疑,认为研究龙门派的专著《终南山祖庭内传》、《甘水仙源录》、和《长春道教源流》中并未提及此人。可见,目前对全真教龙门派起源学界尚无定论。无论异议如何之多,但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即传承方式为“单传密授”,符合道教历来的传承方式。因而,“这种师徒授受,口口相传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道教龙门派的发展”[3](P23)。再加上社会思潮和明朝统治者的排斥,于是,出现了“玄门零落,有志之士皆全身避咎,师(周玄朴)隐青山,不履城市五十余载。面壁内观,不以教相有为之事累心,弟子数人,皆不以阐教为事,律门几至湮没”[4](P178)的景象。全真教萧条与沉寂的局面跃然纸上。明末清初,全真教龙门派第七代律师王常月为改变这种衰败的景象,传戒方式为之一变,由单传秘授改为公开传戒。由于自己的远见卓识受到了清政府的大力支持,其具体情形我在论文《全真教龙门派中兴与满清王朝》一文中已有所论述,此处不予赘述。清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龙门派人数激增,问题也就随之而生,即道众素质高低不一。如何解决这种问题呢?王常月经过深思,选择了古人的“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但这种教学原则的实施是他在结合集体传戒的过程中进行的,并不是单独面对单个教徒。
王常月“因材施教”的教学思想,是根据道徒素质的不同而实行的不同教学方法。对此,王常月在《碧苑坛经》中明显记载了自己的这种教学思想。“盖上乘的道法,对中下的人传不得。中下的道法,对上智的人传不得。唯是因人而教。”[5](P178)在这里,他明确的提出来教育要因人而异,不可等同视之。否则,就会产生不良影响。在《碧苑坛经》卷下《济度众生》中,也明确提出因材施教这一教学原则。如“度愚以智,便不合机宜。须定见愚人,说愚人之法,使愚人明白通晓,量愚人行得去得,慢慢可会悟。若对智者,如愚人之法,亦不为合机。须要人我兼通,雅俗共尝,圆融活泼,智者见之为智,仁者见之为仁。淤塞可通,动惑可定。疑者解,鲁者睿,聋者闻,盲者见,方称高明。”[5](P203)
总而言之,这就是王常月所谓的“遇大器讲天仙,遇中器讲地仙,遇小器讲人仙。而其于人也,遇上等讲道行,遇中等讲因果,遇下等讲报应,因人以施教,直欲就海内众生而各成就之”[3](P23)的教学原则。这种教学原则针对性强,便于不同素质的道众接受,从而扩大了道徒数量,为振兴龙门派的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二、循序渐进
循序渐进是教育学中又一种被大家普遍认同的教学原则。教育学对此这样论述其定义:“循序渐进原则,是指教学要按照学科的逻辑系统和学生认知发展的顺序进行,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形成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1](P221)我国古代教学就非常注重这一种教学原则,其实行具有一定的必要性,由学科知识和学生认知能力来决定。这种教学原则贯彻的是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进程。而此时王常月所提倡的传戒进程恰好符合这一教学原则,由初真戒到中极戒再到天仙大戒,以至达到功成圆满的目的。兹作一简单论述:
戒律是宗教发展的重要保证,因而,持戒是贯穿整个龙门改革的思想主线。王常月认识到戒律的重要性,把其放在首要的位置。将其分为三个受戒阶段:初真戒、中极戒、天仙大戒。
初真戒是传戒的第一个阶段,对其使用范围唐怡在著作《道教戒律研究》中这样论述:“《初真戒律》是初出家的道士、女冠及在家善男信女所奉持的戒律,也是王常月传戒的理论和实践的依据。”[6](P48)《初真戒律》讲述的内容是有一定顺序的,首先讲受戒的阶段,即三皈依戒→积功归根五戒→初真十戒到中极戒。其后顺序为:行持总说、入戒要规、持受诸品咒(睡醒时咒、闻钟声咒、下单时咒、栉发咒、洗手面咒、漱口咒、簪冠咒、著衣咒、穿袜履咒、上香时咒、上灯烛咒、朝谒三宝咒、受人礼拜咒、饮水咒、空钵受食咒、出生咒、食斋咒、结斋咒、洗钵咒、收钵咒、受衬咒、受人衣物咒、出堂咒、托钵咒、执净瓶咒、用 咒、沐浴咒、;临卧时咒、看病咒、日忌)、衣式(三衣式:初真信衣、清尘净衣、天仙洞衣)、玄门持戒威仪、弟子奉师科戒三十九条、戒衣四十六条、女真九戒、昆阳律师付嘱偈(六个方面:整衣、护钵、惜鞋、藏牒、参访、行持)。在此阶段,道徒称为妙行师,是修道的基础所在,随着修行的不断精进,方可进入中极戒。
中极戒通常称为“太上老君中极三百大戒”,戒文三百条,是托太上老君的《中极上清洞真慧观身大戒经》而成。其来源于传统道教上清派洞真法师必须遵守的戒规,王常月继承至此,因而,非王常月所创。中极戒共有三百条,分为三品:上元、中元、下元。中极戒相对初真戒而言,其境界更高一层,但其内容是对初真戒的深化。而且,王常月对所授中极戒做了明确的规定,认为初真戒不坚定者不能授此戒,否则不能成为证盟大师,也不能成为监戒大师。只有那些意志坚定,勇猛精进者方可授予中极戒,称为妙德师。
天仙大戒,是王常月传戒体系的最后一戒,同时也是全真教龙门派最高的戒律。其全称为“三坛圆满天仙大戒”,其内容包括以下五种戒律:《智慧上品大戒》、《玉真宫大戒规》、《孚佑帝君十戒》、《智慧度生上品大戒》、《智慧闭塞六情上品戒》。在这里,内容难易程度已经不同于初真、中极二戒。内容极其抽象,道徒在修道实践中极难操作。但是,又是修道之人所必须努力追求的境界。道众为了实现自己的这种修道目标,纷纷严守戒律,勇猛精进,以争取早日受得此戒,证得圆满。受得此戒且圆满者,称为妙道师。因而,王常月规定修行达到此种程度者方可传戒授徒,成为本派的传教律师。
初真戒到中极戒再到天仙大戒的传戒过程,体现出王常月对三坛大戒和道徒认知能力是非常清楚的。只有遵循这种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由简入繁的教学规律,才有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概而言之,这就是教育学中所谓的循序渐进教学原则。这是符合道徒的认知能力的,有利于道徒修道水平的提高。
三、理论联系实际
“理论联系实际是人类进行认知和学习应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教学应遵循的原则。”[1](P214)对此教育学中这样论述其定义:“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是指教学要以基础知识为主导,从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上去理解知识,并注重学以致用,发展动手能力,领悟知识的价值。”[1](P214)
明末清初,全真教龙门派第七代律师王常月在改革中实行了理论联系实际这一教学原则。全真教理论堪称宋明时期三大理论高峰之一,以其思想高深著称于世。由于其思想之特点,道众理解往往比较困难。王常月认识到这一特点,因而,在传戒过程中采取了理论联系的教学方式。在其著作《碧苑坛经》中多处体现了这一思想,共有五处,分别在《舍绝爱缘》、《戒行精严》、《忍辱降心》、《求师问道》、《报恩消灾》篇中。下面分别加以叙之:
《舍绝爱缘》中举“一道人不悟坐化变蛾,扑灯烛火光而死”的故事,来说明爱缘不除的危害性,以此告知要想修道证真,必须舍绝爱缘。
《戒行精严》中举“一戒子违戒到阴司”故事,借此来说明戒行精严的重要性。此外,在此处还举了“一戒子犯戒后守戒”的故事,借此,来说明知过就改的可行性。
《忍辱降心》中举“戒子出募斋粮,过店铺被主人邀请入内,然后见其妻,以致痴想其妻。然后梦己长大娶妻,然后邀道人进家献斋,见道人以手招妻,于是持刀杀人”的故事,来说明持戒定力未固的道理。同时又举了“一修行人,被驴撞不发怒”的故事,来说明持戒的坚固性。
《求师问道》中举“轩辕黄帝,求道广成子”的故事,说明求师问道的重要性。
《报恩消灾》中举“一道人半路出家,然后与六人同修,最后修成正果”的故事,借此来说明发愿大小不同造成的结果。
以上五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举例来说明深刻的道理,这就是教育学中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思想。这种教学思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有助于道徒的理解,便于他们接受。因此,这种传戒方式被大多人所接受,对于普及全真道龙门派的思想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由此壮大了全真教龙门的势力。总而言之,他这种理论联系的教育思想对发展全真教来贡献是巨大的,是我们所不能忽视的。
四、教育思想实施原因与影响
王常月作为全真教龙门派的改革家,在其改革中灵活运用了因材施教、循序渐进与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思想。其思想的实施不仅有着深刻的原因,而且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实施原因
王常月之所以实行上述三个方面的教育思想,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尊师重道思想的确立
尊师重道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拥有的美德,人们对此推崇至极。王常月在传戒活动中就深刻认识到师的重要性,因而,确立了尊师重道的思想。原因何在?他认为师在传戒过程中有着无以伦比的作用。他曾这样论述“第三皈依无上师宝,当愿众生,学最上乘,不落邪见。”[5](P159)“最上乘解脱妙法,若无师真垂慈开示,引诱灵机,安能顿悟大乘正宗,渐入虚无妙道,而不致堕落邪见,错入旁门也耶。所以未能明道之士,先皈依经。未能明经,先皈依师。若能皈依师宝,则经宝可闻于不闻之中。能闻经宝,则道宝可见于不见之际。昔日之不可见闻者,一旦豁然贯通,皆由皈依师宝之力也。自然解悟真文,得明正法,超脱生死,不落轮回。”[5](P160)可见,“自古圣贤仙佛,证果成真,无师不度。”[5](P176)无疑师在其中起着授业解惑的作用,不可离,不可弃。并在具体实施中明确规定了道徒的尊师行为,对此在其所著的《初真戒律?事师威仪》中有着详细的论述。同时,定义了“真师”的内涵以及师授徒的原则,从而突破了所谓师的一元论观点。
王常月这种尊师重道思想的确立,极大提高了师的地位,具有极强的威严性。道徒认识到要想修道成仙,必须依赖的师的指点方可成功。从而在师生之间架起了一个不可逾越的桥梁,为其在传戒中实行的灵活的教育思想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二,渊博的知识
王常月在传戒过程中之所以能实行灵活的教学原则,除了确立尊师重道,提高师的地位之外,还与自己具有渊博的知识有着密切的关系。据记载,他早年“搜览三教经书,孜孜不怠”,因而,对儒释道三教皆有较深的造诣。《碧苑坛经》中屡有体现三教兼容并蓄之特点。如对“妙明真性”的认识上,他认为三教名称不同,“在释谓之妙明真心,在儒谓之明德至善,在道谓之圆明道姥,又谓之祖。那许多别名,说不可尽。”[5](P174)但实质是一致的。在论述传戒三阶段的时候,体现的尤为明显,他认为“初真是个戒字,中极是个定字,天仙戒是个慧字”。[5](P180)三者是降伏身心意的功夫,除此之外,别无它法,这明显借鉴了佛教中的戒定慧学说。这就为他在后来的传戒中实行灵活的教学思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而,他这种渊博的学识成为灵活运用教学思想的重要前提。
(二)实施影响
正是因为王常月具备了上述两个方面的原因,因而,在龙门改革中灵活运用了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思想,受到了广大教徒的尊重,使全真教出现了龙门中兴的局面。具而考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之影响:
第一,全真教教风由清修为主改为持戒为首
全真教前期,以王重阳为首的知识分子,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因而,他们具有高度的自律性,实行的是内在清修。虽然,丘处机时教风为之一变,由无为而达于有为,但始终没有根本改变。而到了王常月的时候,教风有所变化——由清修为主改为持戒为首。其原因在于人们此时爱欲横行,素质低下,应该是历史的选择使其以戒律为首。有一点我们要明白,其全真教根本思想并没有发生质的改变。
第二,儒释道思想交融性高度加强
全真教从建立之初就是一个提倡三教并重的教派,从其对道徒必读的经典书籍中可见一般:儒为《孝经》、释为《心经》、道为《道德经》和《清静经》。这是全真教一以贯之的教学用书。
由于时代环境的变化,王常月在借鉴借鉴前人的基础上撰写了《初真戒律》、《龙门心法》,并配以中极戒和天仙戒来进行讲学,因而,他们成为清代龙门教派的经典文献和教学的教科书。这些著作中儒释道三教兼容之情形屡有体现,此处不予赘述。
第三,全真教龙门派支派繁衍
王常月的龙门改革使全真教出现了“中兴”的局面。其最为典型的当属全真教龙门支派的纷纷创立,此处主要论述其弟子所创派别。主要有五派,如黄守正开创苏州浒墅关微院;陶守贞开创金盖山云巢支派;吕守璞创苏州冠山支派;盛青 开创余杭金筑坪天柱观支派;黄守中创立云南鸡足山西竺心宗。
第四,全真教从民间再次走向官方
王常月由于自己的远见卓识受到了清政府的大力支持。尤其是以顺治和康熙为首的清政府对全真教的支持,使它再次由民间宗教成功地过渡为官方重视的宗教,对全真教的发展和传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结语
王常月一生呕心沥血致力于龙门改革,使全真教出现了复兴的局面。改革中他确立尊师重道思想,提高教师的地位,再加之自己渊博的知识,使他形成了独具一格的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思想。在其思想的影响下对全真教产生了重大影响,主要有:教风由清修为主改为严持戒律;释道思想交融性高度加强;龙门派支派繁衍;从民间再次走向官方。
可见,宗教的兴衰发展,与宗教首领的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王常月的道教教育思想则明显体现了这一特点。其教育思想影响深远,为现代全真教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范例,有利于全真教在现代社会中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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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樊光春.全真道传承关系研究刍议[C]//丁鼎.昆嵛山与全真道——全真道与齐鲁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6.
[3]孙石月.王常月的道教教育思想[J].中国道教,1994,(3).
[4]闵一得.金盖心灯:卷 1(周大拙律师传)[M]//藏外道书:第31册.四川:巴蜀书社,1994.
[5]王常月.碧苑坛经:卷上[M]//藏外道书:第 10册.四川:巴蜀书社,1994.
[6]唐怡.道教戒律研究[M].四川:巴蜀书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