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财政监督的内在潜力:湖南省财政监督整合力量联动检查工作纪实(上)
2013-08-30柳光强通讯员蒋正四冯伟珈
●本刊记者 柳光强 阮 静 通讯员 蒋正四 冯伟珈
在当前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管理半径不断拉大,财政监督力量不断壮大,财政“大监督”理念不断深入的“四大”背景下,财政监督如何提质增效是摆在地方财政监督工作者面前的重要命题。近年来,湖南省财政监督通过整合全省监督力量,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上下联动机制,为推进全省财政监督工作出实效上台阶交出了一份漂亮的答卷。而激活财政监督的内在潜力,用好用活财政监督系统内的每一份力量则是此次记者走访湖南省财政监督工作的最大感触。
“活络全省财政监督体系的整个筋骨”
“省市县共同参加的重点检查,将全省财政监督部门上下拧成一股绳,以最小的行政成本和最短的时间强化一个地方的财政监督,活络全省财政监督体系的整个筋骨,效果非常直接”,一见面,湖南省宁乡县财政监督检查局的负责人罗亿平激动地对记者说。
“活络全省财政监督体系的整个筋骨”——一个来自县域的财政监督工作者站在全省的高度上对整个财政监督体系所迸发出的活力有着如此切身的感受,不得不引起了记者的好奇。随后,罗亿平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2012年,在湖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的统一部署下,全省开展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及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罗亿平被省财政监督检查局抽调参加了湘潭地区、长沙地区的国土收入重点检查。在对某县经开区的检查中,罗亿平担任检查小组组长,其检查组成员来自有关县级监督检查局和会计师事务所、省财政监督检查局领导负责检查组人员培训和具体业务指导。
“查前碰头会上,来自县级监督检查局人员发挥对基层财政业务熟悉的优势,迅速明确检查重点和方向,即要重点检查该区的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罗亿平似乎将检查工作中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带到了对记者的讲述中。
检查时,果如其然,检查组发现该经开区有一宗工业用地出让管理存在问题——该区在这宗土地交易中的具体做法是土地出让先按国家规定以上工业用地价格成交,而后把这宗土地出让所取得的收入以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名义全额返还给了获得这宗地的企业。
找到突破口后,检查组迅速行动,对该区近两年的工业企业用地情况逐一进行清理,发现问题严重。检查组将这一情况与该区的主要领导交流,他非常不认可,还振振有词地说“国土出让所取得的收入以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形式返还给企业,不是工业用地变相低价出让,而是扶持企业”,并拒绝在工作底稿上签字。
“这使得我们的检查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罗亿平回忆道。
而后作为组长的罗亿平将这一情况向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带队领导进行了反映,省局领导亲自查阅该经开区引进这几家企业时所签订的合同文本和其他相关资料,确证了这是一种违规变相低价出让工业用地的典型案例。省局领导组织检查组与该区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并要求当地县区财政监督机构负责人一同参加,省局领导从这种土地出让行为的违规操作层面到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详细解释,经过反复交锋后,该经开区的领导心服口服,并当场反复表示一定整改。
“所以说这种省市县联动检查的成效非常直接明显,省市财政监督领导对政策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能力强,而县级财政监督人员对基层财政业务比较熟,两者融合能实现优势互补;同时检查既抽调市县的业务骨干,又发挥被检查市县财政监督检查局的作用,等于壮大了财政监督队伍,弥补了目前财政监督人员不足的困境,能起到‘四两拨千重’的效果”,罗亿平深有感触地总结道。
“优势互补”、“四两拨千重”的益处是此次记者走访湖南省多数参与联动检查的财政监督工作者的切身感受,而“活络全省财政监督体系的整个筋骨”也非罗亿平的一家之言——
“通过上下联动检查,密切了各地、市、县之间的联系,增加了相互之间学习交流的机会,营造了我省财政监督检查系统齐头并进的氛围”,长沙县财政监督检查局的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说道,“比如在省局开通的财政监督群里,经常会有业务探讨、制度查询、经验交流以及省局对我们的业务指导等方面的谈话,这对各地的财政监督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从重点检查中省市县联动 “拧成一股绳”,到日常工作中利用信息化技术打破地域限制实时交流互促互进,湖南省财政监督的生机和能量通过整合力量联动检查这一机制创新从其系统内部迸发出来。
从理念走向实践的财政“大监督”
“监督检查联动机制是财政‘大监督’理念在重点检查工作开展上的实践”,湖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庄大力对记者如是说。
财政“大监督”理念,是财政监督机制的重要变革。《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的出台,为“大监督”格局的构建奠定了坚实支柱,体现了对财政资金运行“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要求。近年来,财政“大监督”理念在各级财政部门和财政监督机构中进一步树立和深化,如何让这一理念落实到行动上、转化为财政监督工作的“生产力”,湖南省财政监督检查联动机制的创新给出了答案。
任何理念转化为实践,首先离不开领导层的准确把脉、科学部署。“财政监督要大胆地想,科学地做”,自2011年4月起履职湖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的庄大力一直秉持这一想法。从2011年对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到2012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我们财政监督工作就是要敢想敢干,做一些老百姓关心受益、有影响有意义的大事”,庄大力局长掷地有声地说道。
“以大局为重,以民生为本”始终是湖南省财政监督重点检查项目的选择标准,具体到收入监督、支出监督、会计监督三条主线上,则以“重点财源、重点支出、重点行业”为依据,结合财政部任务要求、湖南财政重大公共惠民政策以及社会舆论关注聚焦,科学选点,主动作为。庄大力局长随后向记者介绍“四定”举措,可视作湖南全省在这些重点项目上联动检查的“行动指南”。
一是“定责”,即明确职责分工。职责划分是联动机制得以实行的基础。联动机制首先确立了省、市、县三级分工的“雁行模式”:在重点检查工作中,省局主持领导、掌控全局,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接收市县情况反馈,当好总导演。各市县传达配合、协调跟进,认真配合完成上级安排的检查任务,当好螺丝钉。同时市州对县、县市对乡也要积极组织,加强对下级基层财政监督活动的指导和推动,当好发条器。
二是“定案”,制定检查方案。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结合当年财政中心工作与社会关注热点,研究确定重点检查的财政资金项目。在与相关资金管理处室和业务管理部门沟通衔接的基础上,省局统一发布重点检查计划和检查通知,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方案对检查对象和范围、检查方法、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组织安排和工作要求、资料填报格式等均做出了详细规定。
三是“定人”,即组织检查人员。省财政监督检查局根据各市县报送情况,建立了全省财政监督检查人才库,录入市县财政监督系统人员相关信息。重点检查工作开展时,根据检查任务需要,从人才库中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与省局人员组成检查组,参加查前集中培训。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长对检查组人员在检查工作中的表现给予评价,并录入人才库,更新人员信息。
四是“定判”,即统一后续处理。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统一发布重点检查所参照的法规政策及检查依据,统一现场检查操作程序,对全省联动检查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和统一处理处罚,对委托检查案件的审理和处理处罚提出指导意见,并将案件卷宗整理归档,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等检查对象的信息资料库。
“与此同时,我们还建立了省财政监督检查‘特约监督员’制度,从14个市州分管财政监督工作的财政局领导或财政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中遴选出首批14名 ‘特约监督员’。在全省上下联动的重点检查中,‘特约监督员’担任检查组副组长,协助省局在当地开展工作;日常工作中代表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在本地区宣传财政政策法规,维护财经纪律,组织和参与当地财政监督检查,提出改进财政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庄大力局长向记者着重介绍了“特约监督员”这一创新举措,“‘特约监督员’作为联系省市县的又一条桥梁纽带,是全省财政监督的又一支核心力量,充分调动了市县财政监督系统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重点检查工作效率的提高和当地财政监督工作水平的提升”。
作为全省首批14名特约监督员之一的衡阳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邹祥利这样说道:
“在2012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中,省局确定我为赴永州、娄底两市的副组长,负责协助省局领导协调处理检查工作中的日常事务,我感到责任重大,不敢怠慢,始终坚守工作岗位,以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实践证明,全省范围内大规模地整合财政监督力量将‘大监督’理念落到实处,无论在市州层面,还是县市区一级,我都亲身感受到整合财政监督力量后给整个财政监督工作带来的生机和活力。”
财政“大监督”不再是束之高阁的理念,在湖南省联动监督检查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中走向具体的实践,以机制的创新凝聚起财政监督的责任与力量,从而释放出财政监督内部的潜力与活力并创出佳绩——
“以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与使用管理专项检查为例,专项检查摸清了各地土地出让收入的家底,发现了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时任省长徐守盛在专题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对检查工作表示高度肯定,并要求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各相关部门会商和逐条落实下段规范的措施与建议。省财政厅也已召开厅长办公会,通报检查情况,分解工作任务,部署整改落实,确保检查成果得到充分利用”,庄大力局长不无自豪地说。
用湖南省财政监督系统在联动检查中达成的共识来总结:“众力并则万钧举,群智用则庶绩康”——将财政监督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整合起来,就可以克服任何困难,创造辉煌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