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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抓实干 扎实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

2013-08-29湖北省水利厅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2013年1期
关键词:水利厅水利部试点工作

湖北省水利厅

2011年,在财政部和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湖北省被列为增效扩容改造试点省之一。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我省纳入改造试点项目共47座水电站,改造前装机11.19万千瓦,近3年平均发电量3.45亿千瓦时;改造后装机13.49万千瓦,年发电量为4.49亿千瓦时。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成效见表1。

表1 湖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成效

1 试点开展情况

1.1 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有20个项目已投产运行, 27个项目正在安装调试。今年8月初,省财政、水利两家联合制定了《湖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验收工作方案》,成立了验收领导小组,统一了验收报告和验收鉴定书的内容格式。9月中旬,又在南漳县石门集电站召开了全省试点项目完工验收现场会,以会代训,正式启动了试点项目验收工作,到12月底已全面完成验收工作。

1.2 资金落实情况

①中央补助资金13488万元,已下达的11328万元全部落实到项目。②按与中央1:0.5的比例共需配套资金6293万元,资金计划已下达,其中市、县配套2795万元,从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国债中安排,配套资金计划已下达;省级财政配套3498万元,通过水利贷款,财政贴息,预算还本的方式解决。③各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含银行贷款)18345万元,目前共完成或支付投资额约3.2亿元,其它自筹资金也基本落实并将根据工程进度和协议约定分期支付。湖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图1。

图1 湖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3 配套政策制定情况

为规范增效扩容项目管理,根据水利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省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湖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计划与支付管理、工程验收与绩效评价、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等有关内容和规定。为帮助农村水电企业建立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省物价局今年调整了小水电最低上网电价,由0.245元/千瓦时调整为0.252元/千瓦时。同时,经与省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协商,对增效扩容试点项目将采取打捆核准、分站测算的办法适度提高上网电价。

2 初步成效

一是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如石门集电站改造后,原利用灌溉闸门下泄的水量全部实现发电下泄,年增发电量208万千瓦。洈水电站利用水库除险加固后多蓄水3000立方米,通过增容改造,增加发电量920万千瓦时,水资源利用率提高24.26%。

二是消除安全隐患。水工设施和机电设备改造或更新后,提高了安全系数。如:来凤县龙板电站运行30多年,设备严重老化,常发生跳闸短路故障,经过改造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是恢复综合功能。我省试点项目中有35个是水库电站,水库总库容54亿立方米,多数具有防洪、灌溉、供水功能。通过改造,工程体系更配套,恢复了综合利用功能,造福当地农民群众。

四是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引水式电站都考虑了生态流量下泄工程措施,保证下游河道不干涸、不断流,以改善河流生态环境。五是实现减员增效。我省试点项目原则上都要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为减员增效创造了条件。如洈水电站改造后,重新定员定岗,运行人员从28人减少为18人。石门集电站改造后,运行人员由24人减少到8人。

3 主要做法

自试点项目开展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

3.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省水利厅和财政厅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向省政府分管领导做好汇报工作,按照水利部、财政部的工作要求,提出我省工作方案和配套资金筹措建议,省政府分管领导赵斌副省长对省水利厅、财政厅推进试点工作的努力与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要求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2011年11月,在全国试点启动会议后,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及时召开了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启动视频会暨责任书签署仪式。赵斌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启动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分别与开展试点的11个市(州)政府分管领导和省直项目单位负责人签署了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责任,为全省试点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3.2 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完工

一是强化技术保障。为确保全省试点项目按照财政部水利部相关要求顺利实施,我省组织编写了《湖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指导意见》。在2011年8月,先后组织两期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管理业务培训班,对36个市、县水利部门技术负责人、47个项目的业主单位和相关设计单位进行了专题培训。并成立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技术专家组,制定了《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专家组管理办法》,为全省推进试点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是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审查。按照管理权限,对改造后单站3000千瓦及以上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由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审查,对改造后3000千瓦以下的项目由市级水利、财政部门联合组织审查后报省备案。同时,省水利厅加强对各市的业务工作指导,从而加快了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进程。水利部、财政部批复我省的《实施方案》中,47个试点改造项目装机12.586万千瓦。初步设计完成后,装机容量达13.488万千瓦,比《实施方案》增加0.902万千瓦。

三是组织项目单位与设备厂家交流会。为减少试点改造项目设备采购的盲目性,缩短建设周期,2011年9月,我省专门组织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单位与设备厂家洽谈交流会,通过设备厂家和项目业主面对面的技术交流和沟通,增强了项目单位对市场设备、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信息的了解,为项目单位引进新产品、新技术,建立了一个高效的窗口。

四是建立项目信息网络。为及时掌握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增效扩容改造顺利实施,按照水利部要求,我省建立了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信息网络。信息网络从项目单位到县、市、省逐级传递,并明确了各级责任人。

五是组织督查督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进度的通知》,要求细化施工安排,落实建设资金,加强重点环节监管,确保11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厅领导多次率督办组到有关市(州)、县检查督办;对少数进展相对滞后的项目单位进行了约谈督办;分成四个督办责任组对47个项目进行了全覆盖、全过程督办。

3.3 培育项目典型,打造榜样工程

我省选择宜昌黄柏河流域、通山九宫梯级、罗田天堂梯级等电站,作为试点典型单位进行培育,鼓励典型电站在提高水能利用率、促进节能减排、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流域梯级调度等方面,积极实践,打造一批试点榜样工程。

4 几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是开展试点工作的关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省委今年1号文件明确要求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分管省长亲自动员、亲自部署,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发文督办,省发改、财政、物价等部门积极支持,特别是省水利厅和财政厅密切协作,水利厅党组也将做好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列为头等大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各职能处室积极配合,建立起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是优选项目,优化方案是开展试点工作的前提。为确保全省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我们在规划的基础上,选择了一批实施条件相对较好、地方积极性较高的项目开展试点,在省级专家组的统一指导下,各级水利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严把项目技术审查关,优化项目改造方案。同时,在财政部、水利部指导下,我们优化了《湖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增效扩容改造的原则、目标、实施安排、建设管理及配套措施,为优化试点项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加强培训,注重服务是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我省先后组织了两期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管理业务培训班,对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和设计单位的有关负责人进行强化培训,使之成为具体从事增效扩容改造工作的骨干,还成立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省级技术专家组,制定《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专家组管理办法》,为各项目单位做好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是落实资金,加强督办是开展试点工作的保证。为了落实资金,厅领导亲自出面与财政厅沟通和协调,落实财政配套资金,督促项目业主落实自筹资金,积极协助落实银行贷款。为了促进度,我们将督办和指导相结合,建立督办责任制,按照“分片包干,全程负责”的原则对试点项目分片督办、全程督办,在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加强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合理安排工期,解决制约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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