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小水电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3-08-29祁宁宁
魏 萍,祁宁宁
(1.保定市小水电管理站,0710002;2.河北铜源矿山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保定 071004)
保定市地处海河流域大清河水系中上游,小水电资源比较丰富,境内蕴藏水能的河流主要有三条:沙河、唐河和拒马河。经勘测,全市河流理论水能蕴藏量为38.8586万kW,技术可开发量为18.9035万kW,经过几十年的开发建设,保定小水电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已开发小型水电站49座,总装机9.403万kW。其中,已建并能正常运行的电站42座,总装机容量8.363万kW;在建电站7座,总装机容量1.04万kW。仍有51%的小水电资源尚未开发。小型水电站在增加农村能源供应、改善农村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建设、运行和管理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存在的问题
1.1 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1.1 小水电开发面临困境
保定地区最早的小型水电资源开发规划始于1989年,由涞源县、易县、涞水县、唐县、顺平县、阜平县、曲阳县七个县各自的小水电开发规划合并而成,未对流域水能资源进行过统一的开发规划,后来新开发小水电也基本是按照原有规划进行的。由于水能资源条件发生了变化,新开发小水电仍然遵循以往的规划,导致存在实际装机容量与水能资源条件不相匹配等问题。另外,为节约成本,小水电开发多为径流式电站,受季节、气候影响很大,调节性能差,峰枯矛盾突出,效益不高。有些开发商对电力行业不熟悉,风险估计不足,盲目投资小水电建设,也未获得预期的效益,甚至造成经济损失,从而影响开发小水电的积极性。由于上述原因,致使小水电的进一步开发面临困境。
1.1.2 新建小水电融资困难
小水电建设期间的突发问题较多,其中融资难是建设中遭遇的主要问题之一。目前保定地区最早于2003年开工建设的7座电站,多数因后续资金链断裂被迫停工。资金链断裂的原因是建设方案论证不充分,建设资金流时续时断,贷款不能到位,地方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落实难,土地政策、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政策的变化,以及工程造价不断提高,实际支出比预算资金多,追加资金无出处等。没有充足建设资金的保证,严重制约了项目的按期完工和投运。
1.2 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2.1 设备陈旧与技术落后
保定市已建的42座小水电站中有26座是1995年以前建成的,即建成于计划经济和经济转型时期。受当时资金、技术和制造条件的限制,多数机组存在设计选型不合理的问题,主要电气设备与水轮机不匹配,限制了电站输出功率,效率低下。经多年运行,水轮机通流部件磨蚀严重,不能保证安全运行;发电机、变压器等一次设备绝缘老化,辅助设备、二次设备等技术落后,可靠性下降;闸门、蝶阀等金属结构锈蚀漏水、操作不灵活等问题普遍存在。致使电站水能利用率下降,水能浪费严重,经营入不敷出,缺乏改造资金,电站得不到应有的维护,设备老化不能及时更换和维修,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
1.2.2 水工建筑物年久失修
早期建成的水电站,尤其是引水式水电站,拦河坝、渠道、前池、尾水等水工建筑物渗漏、坍塌、淤积严重,糙率过高,导致电站水头下降,水能利用率降低,在汛期大流量运行条件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2012年7月21日突发暴雨,保定地区农村水电站因水工建筑物年久失修而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暴露无遗,保定市三县22座电站受损严重,11座电站拦河坝被冲毁,7座电站厂房被淹,渠道、前池冲毁严重,金属结构和变压器等也受到严重损坏,虽没有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797.1万元。
1.3 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3.1 小水电缺乏科学管理
在水电站建设管理方面,由于实行股份制开发,多元化投资办电,资产属股东所有。很多业主因缺少电站建设和长期运行的经验,在建设过程中往往会有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的现象。例如变压器与发电机匹配不合理导致投资过多,节约工程投资导致水头不能合理有效利用带来的效益损失等。在水电站运营方面,小水电站业主的经营特点多为渴望生产、注重营销,而缺少科学管理,水电的行政主管部门也难以行使有效的行业管理。
1.3.2 小水电缺乏专业人员
小型水电站大都建在偏远的山区,工作、生活条件比较艰苦,工资待遇普遍不高,缺乏招揽人才的优越环境,具备一定技能的职工很难在此安心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因此,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使用困难,甚至新设备被闲置,新设备、新工艺不能得到有效利用,高科技不能充分发挥效益。例如IT产品无人维护,设备遇到故障必须外聘专业人员解决,高昂的维修费用也增加了电站业主的经济负担。
2 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紧密结合保定地区小水电发展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给予解决,才能使保定小水电走出困境,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2.1 建立健全小水电法规政策
为了保障小水电的有序发展,首先,应完善法规建设。2011年,“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指出,要争取尽早出台《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农村水电条例》(征求意见稿)及立法说明,积极沟通协调,尽早使《农村水电条例》列入国务院法制办立法计划。依据国家大政方针,保定市应尽快建立《保定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办法》。其次,应制定优惠政策。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落实代燃料优惠电价,代燃料过网、借网供电,将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纳入水利建设贷款管理办法,给予信贷支持和实行信贷优惠政策。第三,力争在小水电工作领域有新突破。加大小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力度,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并提出推进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的整体方案,依据方案有力有序推进落实。
2.2 重新编修小水电开发规划
2011年,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水能资源开发规划调查摸底的通知》(办水电函[2011]497号),全国各地开展了水能资源开发规划调查摸底。保定市应以此次水能资源开发规划调查摸底为契机,对保定地区的水能资源开发规划进行重新编修。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修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发展理念,查明流域水能资源的实际开发状况,明确流域水能资源的开发任务,以综合利用为目标,优选梯级开发方案,实现水能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节约和科学保护,使小水电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得以有效发挥。
2.3 建立小水电安全管理年检制度
小水电安全管理年检工作,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小水电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大创新。进一步强化小型水电站管理,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的通知》和即将出台的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评审标准等文件法规,由保定市小水电管理站全面负责对小水电站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全市小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首次申报及年度评定工作,每年对小水电站工程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切实落实对小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职责。
2.4 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小水电职工素质
人才是促进小水电发展的第一要素。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导小水电站业主提高用人标准,有计划招收对口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优化小水电站职工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要通过完善激励机制、拓展培训渠道等,鼓励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分层次、分岗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培训,提高职工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要加大电站自动化建设和人员精简力度,提高电站效益,改善职工工资待遇,营造良好的工作及生活环境,以保证电站的安全运行和电站效益的充分发挥。
2.5 稳步推进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
保定小水电站分布较为分散,建设年代和运行管理水平各不相同,要本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通过科学论证,选择自然条件、基础条件好,投资少、效益高的电站优先进行技术改造,增加科技含量,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以目前保定市正在进行的三县9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为例,设计报告的编制紧密结合各电站的实际情况,按照小型水电站的技术改造规程,遵循技术改造原则,选择合理的技术改造方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设备,改善运行条件,增大电站的设计发电能力,同时确保发电系统、引水系统及水工建筑物的安全。项目实施后,预计9座水电站的总发电效益与2010~2012年的平均水平相比将增加约24.60%,各水电站的效益分析见增效扩容技改效益分析表。
增效扩容技改效益分析表
3 结语
保定市小水电资源比较丰富,发展潜力较大。今后的小水电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效益。一方面要对小水电建设的技术、经济、社会和环境进行科学评估,制定最佳实施方案;另一方面要结合小水电发展实际,深入研究、及时解决小水电在建设、运行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切实通过水电潜能挖掘、管理水平提升,发挥小水电服务“三农”的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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