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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七月半”节俗调查研究——以信阳二十里河村为例

2013-08-22李涵闻李一佩李渊源

地方文化研究 2013年4期
关键词:亡者待客活动

李涵闻,李一佩,李渊源

(1.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河南 开封, 475001;2、3.河南大学文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一、引言

农历七月十五,又称中元节、盂兰盆节、鬼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之一,它源于祖先崇拜,后来融合了儒、释、道三家的思想,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逐步形成今日的重要民俗活动。究其起源,学界也众说纷纭,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

第一,源于佛教说。依据佛教经典《佛说盂兰盆经》,七月十五乃是佛家的盂兰盆节。“据《盂兰盆经》载:释迦弟子目连,看到死去的母亲在地狱里受苦,食物入口,即化为烈火,如处倒悬,要求释迦救度。释迦要他在‘夏安居’结束之日,即七月十五日,准备百味饮食,供养十方僧众,可使母解脱危难。”①转引自杨思民:《论中元节的形成、发展及文化价值》,《贵州文史丛刊》1991年第2期,第127页。此后,佛教徒便根据这一说法兴起盂兰盆会,以超度亲人亡灵。梁代宗懔的《荆楚岁时记》载:“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营盆供诸佛”。②(梁)宗懔著,金校龙注:《荆楚岁时记》,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23页。在此之前,北齐颜之推的《颜氏家训·终制第二十》也记载道:“若报罔极之德,霜露之悲,有时供斋,及七月半盂兰盆,望于汝也。”③(北齐)颜之推著,赵熙明注,卢文弨补注:《颜氏家训》,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90页。由此可以看出,七月十五“盂兰盆节”在我国早已广泛存在,是后人感念先人、报答恩情、表达孝心的节日,这无疑是受到佛教信仰的影响。

第二,源于道教说。道教将源于自然崇拜的天、地、水信仰发展为天官、地官、水官三官信仰。三官分别以正月十五、七月十五、十月十五为诞辰,这三个日子也称作“三元”。七月十五日,便是“中元”,正值地官校籍赦罪之时,据南北朝时期的道经《太上洞玄灵宝三元玉京玄都大献经》记载:“七月十五日,中元之辰。地官校戒,擢选众人,分别善恶。诸天大圣,普诣宫中,简定劫数人鬼簿录,恶鬼囚徒,一时俱集……道士于其日夜讲说是经,十方大圣,齐咏灵篇,囚徒饿鬼,当得解脱,一俱饱满,免于众苦,得还人中,自非如斯,难可拔赎。”①见《道藏》(第6册),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联合出版,1996年版,第272页。因而民间在中元节这一天便举行祭祀活动,纪念先祖,拯救孤魂野鬼。

第三,源于中国古代祭祖、秋尝等传统说。《礼记·月令》载:“立秋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于西郊。”②(汉)郑玄注,[唐]孔颖达正义:《礼记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322页。《尔雅·释天》则记载天子诸侯宗庙之祭祀曰:“春祭曰祠,夏祭曰礿,秋祭曰尝,冬祭曰烝。”③(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册),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年版,第2609页。此乃传统之“四祭”,“四祭者,因时之所生熟,而祭其先祖先父母也。”④(汉)董仲舒撰,[清]凌曙注:《春秋繁露》(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12页。“秋尝”即秋天的祭祀活动,在秋季这个收获的时节,人们便要举行报秋成、以时令佳品享祀祖先并祈祷先祖庇佑等秋祭活动。以祭祖为主要内容的秋尝与以祭祖、超度亡魂为主题的中元节,在某种程度上有着内容与内涵上的一致性,因而,“‘秋尝’应当是中元节的主要源头之一”。⑤张君:《神秘的节俗》,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53页。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七月十五中元节,受古老传统的影响,在我国早已广泛存在并拥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儒、释、道三家对其最终定型均产生巨大作用,并且三家思想不断融合,丰富了节日的内容、拓展了节日的内涵,从而形成这样一个人、鬼、神共襄盛举的重要节日。查阅地方史志资料,发现民国以前,对于七月十五祭祖、荐新、放河灯等的记载颇为丰富。然而,进入现代社会,中元节却日渐衰落,不少关于节日民俗的著作,对中元节提及甚少,甚至直接跳过此节日。直至近些年,随着风俗研究逐渐成为热点,岁时节日研究也随之升温,不少关于七月十五中元节的研究成果开始涌现出来。

前人对中元节都做了各方面、不同程度的考察研究,不仅理清了其发生发展之脉络,更对其内在价值意义给予揭示,为后人呈现出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中元节。周惠英的《中元节民俗仪式研究——以湖北省团风县团风镇七月半民俗仪式为例》⑥周惠英:《中元节民俗仪式研究——以湖北省团风县团风镇七月半民俗仪式为例》,华中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弥补了上述研究成果的些许缺陷,以“地方性知识”作为基础理论,将七月半放置在特定的区域、民族内,通过民俗仪式来呈现节日在当下、当地的生存变迁状况。金宝忱的《吉林盂兰盆会调查思考》⑦金宝忱:《吉林盂兰盆会调查思考》,选自《中国民间文化——民间文化研究》1995年第1期,上海民间文艺家协会、上海民俗学会编,上海:学林出版社,1995年版。及张恒艳的《作为家庭节日的七月十四——桂中地区高莲村“七月十四”节俗的调查报告》⑧张恒艳:《作为家庭节日的七月十四——桂中地区高莲村“七月十四”节俗的调查报告》,《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4期,第48-54页。,则通过扎根实地进行田野作业,并结合地方史志,做到“史述论”相结合,最终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将七月半的相关节俗客观全面地呈现出来。这都为本文的研究撰写提供了良好的思路与方法,也为后人的相关研究提供科学的范式。但这些研究成果大都从宏观的、整体的角度透视中元节,并没能将其放置在某一个特定的具体环境之中进行动态的语境分析,而且过多地对中元节之流变进行历史考察,也就相对忽略了其在当下的生存状态;对其过去的节俗活动做全面介绍,忽略了其在当下的节俗活动以及变迁内容。河南地区作为中原文化乃至华夏文明的发源地,关于该地区的七月半节俗研究,却十分鲜见。甚至地方史料中,关于七月十五中元节的记载也不尽详细,大多是一句带过。如《续安阳县志·岁时民俗》“七月”条目记载:“十五日,拜扫先茔,亲戚以面羊相馈”;⑨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102、10页。《荥阳县志·岁时民俗》“七月”条目记载:“十五日‘中元节’,各备品物以祀先灵,又荐麻谷于祖茔”;⑩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102、10页。《密县志·岁时民俗》“七月”条目记载:“‘中元’,备祭品,奠坟墓”;①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43、210页。《汝阳县志·岁时民俗》“七月”条目记载:“十五日,墓祭。是日燃河灯,次日燃路灯”。②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43、210页。仅仅通过方志记载,根本难以呈现“七月半”在河南地区的整体面貌。历经几千年的传承,“七月半”如今在河南的生存状况又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对河南地区“七月半”节俗的研究就显得很有必要。

河南是中原文化的代表,华夏文明的发源地。信阳处于河南南部,东临安徽,南接湖北。从行政区域划分上看,信阳属于河南省;从地域文化的分布看,信阳属于楚文化的文化影响带边缘。在这样特殊的环境中,信阳的民间文化表现为中原文化与楚文化的相融共生,正如信阳本地人所说:“我们信阳没有文化”。“信阳没有文化”便表现出信阳文化的复杂性,以至于本地人都无法分辨他们的文化属性。流传在信阳地区的“七月半”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多元性,也彰显了信阳七月半不同于其他地区独特性。它既包含了楚文化神秘的鬼神观念,也体现了中原文化中浓厚的孝道思想。

为此,笔者于2012年八月至九月“七月半”期间,前往河南信阳进行田野作业,选取二十里河村为主要调查点,借助一对一访谈、群访、参与观察、电话回访等方法收集第一手田野资料,侧重客观反映“七月半”节俗在当下的生存状况,试图给予二十里河村“七月半”仪式全面的关怀,同时对“七月半”的历史形成给予追溯,以研究它的历史传承和现实展演。

二、二十里河村的“七月半”节俗

信阳市,位于河南省南部,东邻安徽,南接湖北,为三省通衢,是江淮河汉间的战略要地,豫南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交通、物流中心,也是“鄂豫皖”区域性中心城市。由于地处中国亚热带和暖温带的地理分界线(秦岭—淮河)上,信阳属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区。二十里河村,依据名称可知,其所处位置距离信阳市20里(10公里),当地人称,共有四个村子距离市区20里,人称“四个二十”,其中以二十里河村为最中心。1949年至1956年间,二十里河村与五里店一起,同属于五里区;1956年至1958年间,属高庙区,称为“高庙”;1958年至1961年间,属仓房大队;1962年至1988年间,改称“二十里河大队”;1988年正式设立“二十里河村”并延续至今。在1988年前,二十里河大队辖22个村民组,共2740人;1988年11月,镇政府将邻村5个村民组移交二十里河村管辖,截止到2011年底,二十里河村共辖27个村民组,共1116户,4356人。

图1 调查点“二十里河村”所在区域地图③该地图由李涵闻于2012年8月22日手绘。

在信阳,农历七月十五被称作“七月半”,据《重修信阳县志》记载:“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致家祭,城隍出行,各街坊延僧道作孟兰会,演法事拯济孤魂,直至月中始毕。”④陈善同等编纂:《重修信阳县志》卷17《礼俗志二》,汉口洪兴印书馆民国二十五年铅印本,第3页。祭奠对象不仅仅为各自祖先,还有各路冤死的孤魂野鬼。并且在关于“厉坛”的记载中还叙述道:“每岁清明日、七月望、十月朔请城隍之神,出主其祭。榜无祀鬼神分祭之。祭品:羊三、豕三、饭米三斗。”①陈善同等编纂:《重修信阳县志》卷16《礼俗志一》,汉口洪兴印书馆民国二十五年(1936)铅印本,第8页。二十里河村的“七月半”节俗历史悠久。在实地调查中,有村民反映,早在明清时期,当地便已有过七月半的习俗。他们认为去世的人和活着的人一样有节日,活人有三大节,分别是春节、端午与中秋,死人也有三大节,则是清明、七月半与十月一,在世的人过节也不忘给去世的人过,当地人的观念是“死者为大”,所以在去世人的节日时人们不论多忙总是不忘给去世的人送钱、祝福、祈祷。人们相信去世的人和活着的人一样在另一个世界要花钱、吃饭、生活,所以在他们的节日到来时就要给他们过节,清明、七月半要送钱花、十月一要送寒衣,担心他们在那边受冻,于是在十月一当天粘好寒衣相送。与七月半相关的说法则有“烧月半”、“过节气”、“总月半”、“新月半”、“老月半”等。值得注意的是,“七月半”在当地呈现出两种形式,一是“头年七月半”;二是“非头年七月半”,抑或称为“普通七月半”。这二者之间在具体的内容上有着不小的差异,尤其以“头年七月半”更为人关注,活动也较为隆重。“头年七月半”的时间可以选在农历七月初一到七月十五期间的任何一天,其表现主要是待客、收礼、去坟前祭奠或在灵位、遗像前祭奠。普通月半,即“老月半”,只是在农历七月十五当天到坟墓前祭奠一番,或者因距离坟墓较远或工作忙碌等原因而不能去坟墓或灵位前的,只需在路口、桥头给亡者烧纸送钱。另外,还有一种不容忽视的特殊人群的七月半,如“五七”恰好落在农历七月初一至七月十五之内的亡者,以及一些因意外情况导致的夭折、未婚死亡或已婚但年纪较轻的死者等等。

(一)头年七月半

“头年七月半”,也称作“新月半”,是指“五七”在当年七月半以外的亡者,②当地的“五七”是指,从亡者去世当天开始算起,每6天为一“七”,“五七”则为30天,意即亡者的去世日期,加上30天后,不在阴历的七月初一至七月十五之间,这样的亡者才能够过“头年七月半”。在其死后迎来的第一个七月半。“头年七月半”的活动主要分为“祭奠”和“待客”两部分。其中,祭奠活动是在待客活动之前进行的。在调查中我们得知,并非所有的亡者都有资格过“头年七月半”,对于那些“五七”恰好落在农历七月初一至七月十五之内的亡者,是没有“七月半”的,也就是说这些亡人的后人们不为其举行“头年七月半”需要进行的相关祭奠活动,也不待客收礼,取而代之的是为其“烧五七”。而在第一个“七月半”过去之后,这类亡者有资格过“普通七月半”,其后人便为其进行相关的祭奠活动。

1.祭奠

祭奠是过“七月半”的主要活动,当地也称“烧七月半”或“烧月半”。家中或祠堂里供奉有亡者的遗像或牌位,祭奠活动在家或祠堂进行,如若不然,祭奠活动则在坟墓前进行。

(1)坟前祭奠

第一,祭奠时间

“头年七月半”的祭奠时间可选取农历七月初一至七月十五之间的任意一天。在调查中,有村民指出一般是在七月初三至七月十五之间,有村民提到是在七月初五至七月十五之间,也有村民反映是在七月初十至七月十五之间,这些并不统一的说法,仅仅代表各家自己的选择,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头年七月半”的时间选择在月半内具有任意性,哪一天大家普遍都闲暇就定在哪一天。至少可以认定的是,在当地,七月前三天进行祭奠的几乎没有,七月初十至十五之间举行相关活动的较多。

因为祭奠结束后还要返回主家举行开席待客活动,所以具体时间一般都在午饭前,主要根据墓地的远近而定,由于当地的地形多丘陵,路远难行,来回路上和祭奠至少需要一两个小时,所以一般10点左右就出发去墓地。

第二,参祭人员

一般包括亡者的儿子、女儿、儿媳、女婿等直系亲属(孙子辈可去可不去),以及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旁系亲属,亡者生前特别要好的朋友一般也会随行,而前来赴宴的朋友及其他人则都不去墓地参祭。

第三,祭奠物品

祭奠物品主要包括香、纸钱和鞭炮三种必需品,以及供果、供菜、白酒等非必需的辅助品。香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烧香是我国民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原指旧俗礼拜神佛的一种仪式,而在传统的民俗信仰中,烧香是用以招魂的,即让被招之魂魄循着烟来到跟前,接受祭拜,俗话说“人争一口气,神受一炉香”。上香一般以三支为宜,表示戒、定、慧三无漏学;也表示供养佛、法、僧常住三宝,这是最圆满且文明的烧香供养。上香不在多少,贵在心诚,俗话说“烧三支文明香,敬—片真诚心”。

有香就会有香炉。“饮水思源、慎终追远”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以自古以来,炎黄子孙都拜神祇、祭祖先;上香表示敬意,是祭拜仪式中的一个主要环,此时香炉就派上用场了。它不但是佛寺中的佛门法物,也是民众日常家庭中必备的供具。香炉的款式很多,大、小、方、圆、长、短不一;质料也有铜、铁、锡、石、陶瓷之别,以示身价有异;刻着不同的花纹和文字,表示不同的用途。在当地,过去几乎家家都有香炉且一代代传下去,但由于“文革”时期的“破四旧”运动,许多香炉都被砸毁而不复存在,因此,在“文革”后,出现了碗替代香炉的普遍现象。最早是用家中吃饭的瓷碗,装上沙子或大米,因为沙子或大米便于将香插入。一般来说,在家中或祠堂进行的灵前祭奠,多用大米,用过之后将米烧掉、据称,装米的作法在当地已历经一二十年的历史;坟前祭奠时多用沙子,用过后可将沙子就地撒掉或带回家留存以备下次祭奠之用。近年以来,一次性塑料碗问世,因其成本低、重量轻、便于携带,且用过后可直接将其烧掉或扔掉,会给人们增添更多方便,因而人们又用它取代了瓷碗。

纸钱则指的是长方形的黄裱纸,当地称作“火纸”或“土纸”,抑或是油印的冥币。“七月半”所烧的纸钱还是以火纸为主。至于纸的数量则是不限的,对于女儿来说,过去讲究买九斤四两纸,现在已经不再有那么多规矩,一般都是成捆买的,多为6斤、8斤、10斤重,且不论多少最后都要烧完。但是有一点,如果纸钱不是油印冥币,则还需要对火纸进行必要的加工从而赋予火纸“钱”的意义,即纸钱。这种加工有两种方式,一是人们用自制的一种木质或铁质工具在火纸上敲打,这种工具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个是敲打用的木锤,一个是一头是外圆内方的铜钱形状的圆形小木棒,当地人称其为“钱粘”,敲打时一手拿着木锤,一手把铜钱形状的木棒放在火纸上挨着敲打,敲打的趟数根据纸的宽度而定,但必须是单数如五趟、七趟、九趟不等,这种做法就叫做“粘钱”。因为这种方式比较费工、繁琐,所以一般人们都已经不采用这种做法,特别是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当今时代,这种工具已不多见,只有在较偏僻的乡野农村还有它的踪迹。在当代高速发展的社会,随着人们生活观念的转变,人们会采用其他更为省时、简便的方式赋予火纸“钱”的意义,那就是用真实的人民币,把正面对着火纸用手按着拍打或者用手在纸上抹一下,以示火纸已变成纸钱了。人民币则要涵盖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等各种不同的面值,因为亡者在另外一个世界不光需要整钱也需要零钱。然后,为了保证亡者能收到所有的钱或者说为了便于纸钱好烧,人们会把这些纸钱一部分一部分的拨开,拨开的方式不等,有的是把一打纸钱用手折叠后捻开,有的则在地上用手划开。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工作都需要在出发前往坟墓祭奠前,还未出家门时,由男子来完成。

图2 木锤(左)与“钱粘”(右)①2012年8月29日摄于村民李富章家,拍摄人:李一佩。

至于鞭炮,一般带上一挂或一盘就够,从几百响到几万响的不等。对于“头年七月半”来说,人们多存在一种攀比心理,那就是比比看谁家的炮更响。因此,尽管一般只会带上一挂或一盘炮,但人们都会买最响的、燃放时间更长的鞭炮。

图3 用不同面额人民币进行“粘钱”①2012年8月31日摄于李军锋家,拍摄人:李渊源。

当地人的观念是“死者为大”,所以祭奠时尽可周全以示孝道。但是他们和生者是不同的,对亡者的各种礼仪在数量上都强调单数,如3、5、7、9等,而生者则要求双数。坟前祭奠时,供菜为三个盘子,一般是豆腐、肥肉和鸡蛋,以及一双筷子、一碗饭,筷子要插在肉上。供果多为时令水果,也是三种,而且要求水果的数量也是单数,比如三个苹果、三支香蕉等。此外,比较讲究的还要敬上三杯酒。一般情况下,香、纸钱、鞭炮及供品等祭奠用品由女儿来准备,儿子则主要负责宴席请客等事项。

第四,祭奠对象

所有家族中逝世的老人都要祭奠,比如自己的祖父(母)、父(母),一般的程序是先给祖父母上香、烧纸、送钱。祖父母去世的时间长,有功德碑,当地人有种说法是老人去世三年才可以立碑,所以一般祖父(母)坟前有功德碑,前面有象征性的香炉,现在一般是比较简易的碗,里面放上沙子或大米等物,上香时把香放在上面,碑前对着碑记还会用砖垒上烧纸用的方形的圈,烧纸时在圈里烧,而去世不到三年的则没有碑记也没有香炉更没有烧纸用的砖头圈,上香烧纸都放在坟前。

第五,祭奠流程

祭奠一般的流程是:摆供品—敬香—烧纸钱—祭拜话—叩头—放鞭炮—事后处理。

祭奠者将供菜及供果摆放在亡人的坟墓前,然后将香炉或装着沙子抑或大米的碗摆放于正中间,点上三炷香并插于其中。接下来便是烧纸钱,就是人们把纸钱烧掉以示送钱,这时要先把一打纸钱放在地上并跪在上面,边烧边说祭拜语,一般都是说好听或吉利的话,比如说:“xxx(依据跟亡者的亲属关系来称呼亡者),月半到了给您送钱来了,不要省钱,在那边该花就花,家里有的是钱,花不完就存起来,再给您送点零钱,省得大钱人家找不开。”如若亡者生前喜欢打牌,烧纸钱者就会念叨:“拿着钱去打牌吧,输了也没关系,过得高兴点。”或者亡者生前喜欢抽烟的,儿子祭奠时就会拿出几根烟一起送给老人让他抽,然后再说些对后人保佑和祝福的话,比如“让咱们家挣钱的多挣些钱,考学的都顺利考上,总之,保佑您的后人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在无风的情况下,所烧的纸钱如果呈旋转上升之势,人们便认为这是亡者开心的表现。在纸钱烧完后就磕三个头,男女都一样,如果跟亡者是同辈分的则不需要烧纸和下跪磕头。在当地烧纸钱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对于出嫁女儿应该怎么烧纸钱,一般认为,女儿嫁出去后就是别家的人,而不再是自己的孩子,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因此也就认为女儿烧的纸钱父母收不到,因为不是自家的钱,不像儿子儿媳自家人那样容易收到。但是女儿为报父母养育之恩,一般也要给父母送钱,这时女儿在烧纸钱时会在每打的纸钱上用牙咬一下,这大致有两种说法,一种是用牙咬过后父母容易收到;另一种是让父母知道这是女儿送的钱,当地有种说法叫“我咬了个牙印儿了”,指的就是“这就是我的东西了,我已经打上标记了”,因此就能与儿子送的钱区别开来,让去世的老人感到自己养儿养女值了,用当地的话说就是“养女得第”,意为女儿有出息了,做父母的得到她们的回报了,女儿没有白养。烧完纸钱磕完头之后,便要放鞭炮,鞭炮声停,也就意为着坟前祭奠的结束。在一切进行完后便可返回,但是要确保不引起火灾的情况下方可离开。同时还有对供品等食物的处理,一般是不管上什么供,都不许带回去也不可再吃,因为这是给老人吃的,如果不吃的话就需要将其烧掉;也有人说可以吃,这样就是沾老人的光,带有祖先保佑的意思。

在当地,还存在一种现象,那就是不少村民都信奉诸如基督、伊斯兰等教派。当地有不少信奉基督教的教徒及在教者,出于教义的规定,他们信奉“纸不进家门”,所以在祭奠过程中,不烧纸也不下跪磕头,仅仅上香、鞠躬和放炮。

(2)灵前祭奠

如果家中或祠堂里供奉有亡者的遗像或牌位,则主家只需在家或祠堂里进行祭奠活动。一般来说,灵前祭奠的情况在当地已经很少见了,当地多为小家庭,只有在解放前,一些规模、势力较大的家族,家中才会专门供奉有祖先的灵位,或专修祠堂以供奉祖先,那么他们则需要进行灵前祭奠活动,与“坟前祭奠”相比,二者在物品上有所区别的是,灵位前一般都摆有白色的蜡烛,但并非蜡烛是为“七月半”才专程点上的,而是供奉灵位时一直存在着的。据当地人的介绍,所谓“香火”,就是指上香和燃烛,而从构词上看,“香”在前,“火”在后,所以一般先上香,在灭香后,才点上蜡烛。其它内容,包括时间、人员、流程大体同于“坟前祭奠”,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大家族而言,家族内部的等级制度、家法家规是比较森严、健全的,那么在祭奠时,参加的人员以及所处的位置、祭奠的先后顺序,则更为严格考究。一般来说,祭奠仪式由长子主持(如若长子也已经不在世,则由次子或长孙主持),所有参加祭奠活动的家族成员共分三排跪立,长子长媳跪立在第一排,其他儿子女儿媳妇以及长孙、长孙媳妇等跪立在第二排,其中,女儿要跪立在第二排的两边,而不能处于正位,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旁系亲属以及孙子孙女(除长孙外)、外孙外孙女等第三代甚至第四代的亲属,则跪立在第三排,由于家族规模较为庞大,不再由所有成员一一上香烧纸,而由长子长媳代表整个家族进行相关活动。

不论是不是“头年七月半”,在“七月半”当天,也就是农历七月十五,必须进行祭奠活动,当地人将这一天称作“老月半”或“总月半”。也就是说,对于过“头年七月半”的家庭来说,需要为亡者举行两次“烧月半”活动,一次是在农历七月初一至七月十五之间的任意一天,举行“头年七月半”所需进行的祭奠及待客活动,另一次便是在七月十五当天,再举行一次祭奠活动。

2.待客

待客是在坟前或灵前祭奠结束后进行的活动。过去都在亡者后人的家中进行,一般为亡者长子的家,主要内容便是收礼及开宴席。而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于是很多家庭便选择在酒店餐馆中举行待客活动,以节省心力。不过在调查点当地,大多还是以家中待客为主。

(1)客人

客人是待客活动的主体,将与亡者带有血缘关系的亲人除外,主要包括亡者生前的邻居、朋友,以及亡者后代的邻居、朋友等。

(2)待客时间

待客是在坟前或灵前祭奠结束后才开始进行的活动,一般为主家所选日期的当天中午进行。①在阴历七月初一至七月十五之间,主家可任选一天举行“头年七月半”的祭奠待客活动,该时间的选取无特殊规矩,完全依照主家之便。待客所需开设的宴席,则在前一天晚上便要开始准备,一般由距离主家较近的亲戚前来帮忙准备菜品,例如买菜、洗菜、择菜,以及准备餐具、桌椅、打扫卫生等工作,然后在主家吃顿便饭后便各自返回,以准备第二天的相关活动。

(3)待客礼品

主家摆宴席待客,客人自然不能空手前去,因此,送礼便显得必不可少。所送的礼物,由于年代不同,也在渐渐发生着变化。大约在解放后直至20世纪六七十年代,送礼讲究送“三升礼”——纸钱和鞭炮、鱼或鸡以及肉。其中,纸钱和鞭炮为“一升”,纸钱为火纸(也称“土纸”),改革开放前后,少则送一二斤纸钱,多则为“一登纸”;①当地“一登纸”多为6斤、8斤、10斤重不等,以6斤、8斤称为“一小登”,10斤及以上则称为“一大登”,一般人们都会选择送“一大登纸”。鞭炮一般为一盘或一挂,因此,这一升礼多为“一挂鞭、一登纸”。鱼或鸡又为“一升”,二者并不同时出现,有鱼便无鸡,有鸡便无鱼。鱼一般为四五斤重的“白鲢鱼”,“鲢鱼”的“鲢”,意为“连接、联系”,象征着送礼者与主人家关系比较近,经常有往来,又因“七月半”为鬼节气,属于“白事”范畴,因此要送“白”鲢鱼;鸡则是经过简单褪毛处理的公鸡。还有“一升”便是肉,多指带骨头的长条状猪肉,寓意为“连着骨头带着筋”,也象征着送礼者与主人家关系亲近密切,是“连着骨头带着筋”的朋友兄弟。送礼时客人便将“三升礼”用筐装好,亲自前往主人家相送。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的大潮席卷全国,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逐步提高,可供支配的现金越来越多,于是,大约在81、82年“分田到户”后,当地村民所送的礼物中开始出现现金,到了90年代,送现金逐渐成为一种风气。而礼物不仅仅由物品渐渐变成了现金,金额也从最早的十块二十,提高至现在的成百上千。调查中发现,在2011年时,邻居间相互送礼最低还为50元,而到了今年,50元已经很罕见,普通邻居在选择送礼金额时,标准已经提高到最低100元,好友之间则更是300元、500元不等,甚至上千。礼钱的多少,不仅仅以送礼者的经济条件为根据,也要依照、并体现出送礼者与主人家关系的远近、亲属程度。

(4)席前

在经由亡者的子女商议在谁家举办②一般情况下在亡人的家中举行待客活动并由其儿子,主要是长子操办,抑或在长子家中举行。如若长子也已不在人世,则由次子同长孙商议后决定在谁家举行待客活动。并选定过“头年七月半”的日子后,相关活动的准备工作便也由专人着手进行。首要工作便是通知相关人员前来参加“头年七月半”的活动。现代社会科技高度发达,不仅民众间联系频繁,且方式异常多样,亲人们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等各种渠道进行商议,并通知亲朋好友等前来参加“头年七月半”的祭奠及待客活动;而在过去,没有电话网络的时代,亲戚们就需要聚集在一起商议时间,并在亲朋好友之间相互通知,且不论穷富,民众一般都采用托人“稍口信”、亲自上门告知,或是下帖的方式进行信息的传递。在当地,主人家一般也不会专程雇人传递信息,如需下帖,则在家族中找来一位德高望重或文化程度较高的人代笔。同时,待客收礼活动少不了“账房先生”对宾客所送的物品或现金一一进行记录。由于宴席所需菜品较多,不像平日里举行的家庭式宴会,而主家及亲戚当天还需进行祭奠活动,时间上也比较紧张,因此还需聘请“老点儿”③当地土话,即“厨师”。进行包厨。主家也会事先确定好合适的人选来担当这些角色并一一告知,一般情况下,“账房先生”由主家非常要好的朋友来担任,而当地也都有经常给别人包厨甚至以此为职业的“老点儿”。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家族,或是拥有着稳固社会地位、广泛人脉及较好人缘的家庭来说,前来参加待客活动的宾客数量较多,宴席规模较大,那么他们一般还会聘请“知客师”④当地精通红白事宴席的各种礼节和习俗之人。来掌管、主持待客活动。解放前聘请“知客师”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不过当地现在则很少再有主家为“头年七月半”的待客活动而聘请“知客师”。

在亲朋好友都已经通知到位后,宴席的准备事宜也开始进行。在宴席举行的前一天晚上,一些离主家较近的亲戚便前往主人家帮忙,例如同主家一起买菜、择菜、洗菜等等,在菜品的选择上,主家一般都会事先同“老点儿”进行商议,具体选择并无统一标准,多为当地的家常菜,以及依据当地举行白事宴席的习俗,涵盖相关的菜品,因此也可由主家自行准备,“老点儿”第二天只负责烧制便罢。同时,锅碗瓢盆等炊具、柴米油盐酱醋茶等主料和调味料,以及桌椅板凳茶杯茶叶⑤指“信阳毛尖”。信阳素有“中国茶都”之美誉,盛产绿茶,称“信阳毛尖”,所以当地家家都饮茶并用茶水招待客人。无论客人有无喝茶习惯,主家都会泡制茶水招待客人。等招待用具也要备齐。专门给“账房先生”下账用的纸和笔也要事先准备好,至于笔纸,当地并无特殊讲究,笔一般为黑色钢笔或水笔,纸则为专门购买的下账礼单。此外,还需准备好用作报酬的相关物品——香烟、香皂及毛巾。与喜事及亡人还未出棺①意即亡人刚去世,还未出棺下葬。之时所举行的待客活动不同,这几样物品不是用作回礼而发给每位前来的宾客,仅仅是用作酬劳来答谢“账房先生”、“老点儿”、“知客师”以及其他前来帮忙的人对主家的鼎力相助。这些为主家出了力的人,一般不会收到主家专程支付的现金做酬劳,主家大多会给予香烟、香皂、毛巾作为报酬。②在当地,一般由于这些前来帮忙的人与主家很熟悉或关系很亲近,现金报酬因此很少见。对于那些家族庞大、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主家来说,其宴请的宾客较多、规模较大,因而才会给予“知客师”、“老点儿”现金作为酬劳。香烟自不用多说,是当地较为普遍存在的用于人情交际的物品;至于香皂及毛巾,民众认为“白事”不吉利,给“白事”帮忙也是不喜庆的,因此送一块香皂、一条毛巾,意为“让帮忙的人回家洗手、擦手”,洗去并擦掉“白事”带给自己的晦气。在过去没有毛巾的年代,一般织一块“白布”或用“手绢”来代替。

当准备工作大致处理结束后,前来帮忙的亲戚则会留在主家吃顿便饭,而后便可各自返回,以待第二天相关活动的正式举行。

(5)席间

宴席开始时间并无特殊讲究,一般在正午十二点左右,客人们一般在主家祭奠结束前都会到齐。一般主家前去祭奠时,都会留下一位关系不是特别近的亲戚或好友在家中招待宾客,如请有“知客师”,则由“知客师”在家中打理相关事宜。当菜品俱已准备完毕,客人们便开始入席,此时,都会有专门一个人进行“喊席”,如若主家请有“知客师”的,则由“知客师”进行入席顺序及座位的安排。由于当地现在很少有主家聘请“知客师”,那么则由来主家帮忙的亲戚朋友担任“喊席”者的角色,一般情况下这些人都懂得安排座位及入席的礼节。

入席顺序及座位的安排,一般以年龄的大小为主要依据,年长者坐正席、上座,年幼者坐偏席、下座。此外,舅舅或姑父要坐正席的主位,因为在当地人眼中,“舅舅为大,姑父次之”。若是在家中开宴席,每席(也就是每一桌)则坐8人;如果在酒店里开席,每席则为10人。在过去的宴席中,一般只有一桌为正席,摆设在主家堂屋内;如今大多宴席都在屋外摆设,因此正席也就没有位置上的特殊性了,且正席也不仅仅只是一桌而已,要视前来参加宴席的亲朋的具体情况而定,如若亲戚及贵客都到齐,一桌不够坐,那就再摆一桌,如此一来,舅舅、姑父等至亲及贵客所坐的桌位便为正席,其余为偏席;而每一席正对家门的座位则为上席(也称“上座”),同为上席时还要分“大手”、“小手”,其中,“左为大、右为小”,于是舅舅就坐“大手”,姑父则坐“小手”;主家属于陪席,因此要坐在下席,为背对家门的座位。入席又分为“两lin儿”,③当地方言,其意相当于“两轮”。头一lin儿也就是头席,为最尊贵的客人及德劭年高之人,其余则在第二lin儿入席。“喊席”者一般会喊道:“一席,xxx入正席大手位,xxx入正席小手位……”,“二席,xxx入xx席大手位……”。

席位安排妥当后,便开始上菜,上菜当然以正席为先。值得注意的是,白事宴席上,一定要有一道“白豆腐”,在当地,不仅仅是乡村,即便在城市也有着这样一种风俗习惯,人们也常说“白事要吃‘豆腐汤’”,抑或将“豆腐汤”看作是“死人汤”;且一般桌面摆设的餐布也为白色,这应该都是为了与“白事”肃穆的气氛相吻合,表达对亡者的尊重之意。如若没有“白豆腐”,也可用“豆腐卷”代替,总之“豆腐”是必不可少的菜品。同时,在当地白事宴席上的菜品中不能有“牛肉”。④在与村民李富章的访谈中,我们获得了这样一条信息。为了求证这一说法,在对其他村民的采访中,我们也都进行了询问,不少村民虽然表示并无听说过此种说法,但据他们回忆,的确在所参加的白事宴上没有吃到过“牛肉”。而在对村民马正友的采访中,他证实了这个说法的存在,并给予了相同的解释。在当地,“牛肉”一般指的是“老牛肉”,而亡者一般都是去世的“老人”,所以吃“老牛肉”就意味着吃“老人”,是对故去的“老人”的不尊敬,所以“牛肉”在白事宴席上是不能出现的。

至于其他菜品,种类并无特殊规定,一般都是当地摆宴席经常出现的菜品,数量上也无特别讲究,在过去,一般至少为“八个盘子”(不论炒菜还是凉菜,满足“四荤四素”要求)、“四个盆”(炖菜炖汤类),尤其是在八十年代前,还有“碗菜”的存在,具体数量主要依据主家的经济状况而定。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在数量及质量上有更高的要求,对于穷人家,则数量少,菜品的主料少、配料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论上菜数量具体是多少,一律要成双数出现。对于现在来说,人们生活条件越来越富足,“八个盘子”已经成为了过去,“十个盘子”、“十二个盘子”、“十六个盘子”较为多见。当地有种说法,将“四个大盘”和“六个盆”称作为“十大件”。 “十大件”中的“四个大盘”,主要指的是“猪肚子、猪排骨、整鱼、整鸡、整鸭”等大菜、整菜,“四荤四素”的炒菜或凉菜,诸如平日里所作的蒜苔炒肉、木耳炒肉之类的菜品,尽管也有肉,但只能算作“小盘”,不能算在“十大件”之内;“六个盆”则主要指的是炖鸡、炖鸭、炖排骨等炖汤类菜品。在上鸡鸭鱼肉等荤菜时,要先上鱼和鸡鸭,然后再上肉菜(指猪肉菜),因为当地人认为“鸡鸭鱼比猪跑得快,所以上菜时要走在前边”。

酒席上的习俗和礼数也有讲究,开席时菜并非全上齐,且开席前一般都会由主家先进行“请酒”或“请筷”。不会饮酒的主家只需要“请筷”便可,而会饮酒的主家要先“请酒”然后“请筷”。会饮酒的主家,开席前要先起立致“请酒”辞,但并非是特别正规、成句式的致辞,仅仅是说些感谢的话,表达对来访宾客的感激之情,一般都会说道:“今天,很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前来捧场,酒菜一般,大家不用客气,招待不周的话请各位海涵,大家一起先干一杯!”然后饮罢此杯,主家要“请筷儿”,一般会双手捧着筷子呈作揖状,嘴里说道:“来来,都动筷子,都是自己人,不用客气”。接下来,宴席正式开始,大家会请坐在上席大手位的客人先举筷子夹菜,然后大家才跟着夹菜。同时,主家还要给同席的亲朋好友“写酒”,①当地方言,即“倒酒”、“斟酒”。这里的“写酒”是指给同席饮酒的亲朋好友往酒杯里象征性地倒一些酒。并扮演“酒司令”②当地酒桌上管酒的人,包括给客人们倒酒、分酒、添酒、劝酒等。的角色。总之,主家要全心全意将在座宾客招待周到。

由于“头年七月半”要举行待客活动而需要摆宴席,在宴席上会有丰盛的菜肴供人们食用,于是对一些不顾场面,只知道胡吃海喝的人,当地人会用“饿鬼粘个七月半”的说法,来形容他们是贪婪、没出息的,意指这些人是沾了“七月半”的光才能够大吃大喝一番,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头年七月半”的待客活动以及“头年七月半”在当地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6)席罢

宴席结束后,主家要先收拾碗筷桌椅等等,并将“香烟”、“毛巾”和“香皂”(也有现金,但将现金作为酬劳的现在在当地很少见)送于“知客师”、“账房先生”、“老点儿”以及其他帮忙的人,以感谢他们的鼎力相助。离家较近的亲朋好友可各自返回,一些远道而来的亲朋则会留在主家那里进行打牌、打麻将等娱乐活动,但这些已经不属于“七月半”的活动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头年七月半”的祭奠及待客活动举行完毕后,在当年农历七月十五的那天,要再举行一次祭奠活动,其内容同于“坟前祭奠”或“灵前祭奠”。

(二)非头年七月半(普通七月半)

“非头年七月半”,即“普通七月半”,是指亡者去世后所经历的第二个及以后的“七月半”,过“非头年七月半”称为“烧七月半”,又由于必须在农历七月十五这一天进行相关活动,也被称为“烧老月半”或“老月半”、“总月半”。在具体时间上,“非头年七月半”一般在下午到晚饭之前进行,当然根据家庭情况和时间安排,也有在这天的中午或之前进行的,总之一切都不是绝对的,但时间都要在七月十五这天,具体时间不能超过晚上十点,过了这天烧纸就不算了。其活动只有祭奠,分为“坟前祭奠”(或“灵前祭奠”)和“路口祭奠”。

1.坟前祭奠(或灵前祭奠)

不同于“头年七月半”的祭奠活动,“非头年七月半”的坟前祭奠或灵前祭奠活动必须要在农历七月十五当天进行,且一般多在下午进行;至于人员上,“非头年七月半”也显得不是很齐整,一般多为儿子及儿媳,住址离坟墓所在地较远的子女多会选择“路口祭奠”。其余流程及相关活动内容,则同于“头年七月半”的坟前祭奠或灵前祭奠,此处不再赘述。

2.路口祭奠

这种祭奠方式是除了“头年七月半”以外的普通七月半所较常采用的方式,特别是现在由于工作需要没有时间亲自去墓地,或者因为路远难行不方便前行,还因为不需要像“头年七月半”那般隆重,只把心意送到即可,这时就往往采用“路口祭奠”的方式。

(1)祭奠时间

关于“路口祭奠”的时间说法不一,都是在农历七月十五这天进行,多数选在下午至晚饭之前的这段时间,他们的说法是“死者为大,什么事都是亡者先、生者后,这和活着的时候一样,吃饭时总要先给老人盛饭,然后其他人才可用餐。”这种现象大多存在于乡村民众中。也有在晚饭后十点之前送的,这种现象一般出现在城市里,因为城市市民工作忙,在时间上不像乡村人那样悠闲,如政府部门官员或其他公职人员,他们常选择晚饭后去祭奠。之所以在十点前,他们的观点是,去的晚了老人就睡了也就无法收到了。其实这是因为城市和乡村人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不同决定的。而当地许多村民都在附近的建筑工地上打工,一般都会在下班回家后才抽出时间给逝去的亲人烧纸祭奠。

(2)祭奠物品

祭奠的物品主要包括香(可有可无)、纸钱、鞭炮(可有可无),以及草木灰或煤渣(城市居民没有这些东西,则多用粉笔或石头代替)。

(3)参祭人员

这里的参祭人员包括亡者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孙子孙女等直系亲属,一般都是以小家庭为单位,人员上远不如坟前祭奠的人员齐整。

(4)祭奠地点

地点选在十字路口,因此处亡魂较多,又因其四通八达,利于亡魂往来于阴阳两界(城市里也有选择在桥头的)。

(5)祭奠流程

一是“画圈”。选择离自己生活居住较近的十字路口,路口必须是四通八达的交叉之处,用自家的草木灰(就是锅灶里烧的灰)在选择的路口处撒出个直径约80—100公分左右的圆圈。如果没有草木灰也可用其他东西替代,如城市居民没有草木灰的话,他们或者用煤渣或者用粉笔、石头在地上画,如若什么都没有,仅仅用手比划个圆圈的形状也行。但是他们所画的圈不能是完全闭合的圆,要留上一个小口,叫做“门”,且“门”的位置要大致朝向亡者坟墓的方向。至于路口祭奠为什么要画圈,当地人是这样解释的,“用草木灰或其他东西在十字路口画个圈,留个门,这是有象征意义的,也是有讲究和说法的,不是随便画的,它象征着自家的房子,这样的话自己的老人知道咋来,留个门,是因为子女给自己的老人烧的时候他能回来,到家来把钱拿走,如果不画圈,不留门的话,四周的藏着的其他的孤魂野鬼都要来争来抢送的钱,那时谁抢到就是谁的,你的老人有可能收不到你送的钱。因为你送钱谁都可以要啊!如果画个圈留个门的话,其他的孤魂野鬼就进不来,也抢不走了。”而至于为什么要用自家的草木灰或煤渣等自己锅灶里烧的东西而不是用其他的东西来画圈,有村民指出这和“灶王爷”有关;也有人认为草木灰或煤渣具有避邪的功能;还有人提到用草木灰画过的圈即使经过风吹雨淋,依然能保留痕迹,便于那些路途遥远的亡魂日后依旧能循迹而来。

二是烧纸钱或烧香。路口祭奠烧纸钱时一定要烧在用草木灰或煤渣等画的圆圈内,不可烧在圈外,否则的话钱就被别的孤魂野鬼(所谓的孤魂野鬼就是那些没后代、无人奉养的鬼魂)拿走了。如果有香的话就和纸钱一并放在圈里烧掉,而不像坟前祭奠那般要把香插在香炉里。由于时代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把很多程序都省去了,现在大多数路口祭奠都不带香或鞭炮,而只烧纸钱。

烧纸钱时要跪在圈外,但是不能正对着留出的门,而是跪在两侧或后面,否则老人就不便来取钱。此时也要说些祭奠语,和坟前祭奠一样,都是让老人在那边吃好过好,家里有的是钱,然后保佑在世的后人一切顺利之类的话。其实这只是一种心理作用,但也是孝道的一种表现。因为信阳二十里河村地形奇特,文化多元,兼有南方楚国文化和中原文化的特点,楚地自古巫风盛行,而二十里河村的村民如此重视鬼节,相信死去的人和活着的人一样过节生活,本身也是楚淮文化的一种反射。

图4 草木灰画“门”①2012年8月31日摄于二十里河村某十字路口,拍摄人:李涵闻。

三是磕头。在烧完纸钱后,参祭人员都要磕上三个头,磕头时要对着“门”的方向,可以作揖也可不作,这可能也是一种减省,早先的农村路口祭奠都会有作揖。

四是鸣炮。现在大多数路口祭奠一般不放鞭炮,当然有讲究的可以放,它不像坟前祭奠那样是必须的一个程序。至于信阳二十里河村的烧月半活动为什么烧香鸣炮,无文献可查也无口头说法可证,他们就是这样一代代流传下来,生生不息。民俗是文化也是生活,不需要某种说法,也不需要去论证,它就是生活的一部分,是一种带有情感的生活方式。在七月半时段内,人们带着感谢、感激之情祭奠亡灵。

同时,人们也会捎带着给孤魂野鬼送些钱,纸钱要烧在圈外并且数量也不多。不过这反映出当地人的一种团结协作的精神及乐善好施的品德,自己有也不忘与他人一同分享。

最后,所带物品不论多少都要烧完,不能遗留。且为了防止火灾,人们会等着物品燃完后才会离去。

亡者到了七月附近,还会托梦于经常为自己送钱或还没有给自己送钱的后代,提醒他们记得为自己送钱。不论“新月半”还是“老月半”,尤其是在农历七月十五“老月半”这天,人们一般晚上不出门,如果出门在外也都会尽早回家。而小孩子是更不允许出门的,如果一定要出门,则要用“红布”蒙住脸,红色既代表喜庆,又可以起到祛邪的功效,因而“红布”可以使小孩子免遭鬼魂的侵扰。而如果在“七月半”内,小孩子生病了,则意味着被鬼缠住了,还要请专人破解一番。晚上走在大路上,人们一般也都会避开地上所画的圆圈,以免惊扰到亡魂,如果不小心踩到,也都会很有诚意地说些表示歉意的话,以期亡魂不要责怪自己。由此可见,七月是鬼月,“七月半”则是鬼魂的节日,此时所有的亡灵和孤魂野鬼都要出来到处行走,比较活跃。活人不能去打扰,而是要给予鬼魂充分的时间与空间去庆祝它们自己的节日,这体现出民众对鬼魂的“惧怕”心理,也是我国自古以来“敬畏鬼神”传统的现实写照。

(三)特殊人群的“七月半”

上述情况均为一般意义上为正常死亡的逝者举行的“烧七月半”活动,除此之外,还存在着一部分特殊人群,诸如“五七”恰好落在农历七月初一至七月十五之内的亡者,以及一些因意外情况导致的夭折、未婚死亡或已婚但年纪较轻的死者等等。

图5 将纸钱烧在“门”外,为“孤魂野鬼”送钱②2012年8月31日摄于二十里河村某十字路口,拍摄人:李涵闻。

1.“五七”日落在“月半”以内者

如果亡者去世的日期,加上三十天后(亡者的“五七”日),所得日期落在农历七月初一至七月十五之间,那该亡者也就“没有‘七月半’”了,即不过“新月半”,也就是“头年七月半”。例如亡者去世时间为农历六月初三,其“五七”日则为农历七月初三,刚好在七月初一至七月十五之间,那么该亡者就不过“新月半”。取而代之的是,亡者的后人为其过“五七”。在“五七”这一天,不用专程通知,亡者的亲戚朋友、子孙后代都会前往亡者坟墓或灵堂,尤其是子孙后代还要披麻戴孝,为亡者举行祭奠活动,同时,待客活动也是必不可少。相对来说,“五七”的相关活动要比“新月半”更为正式正规、规模也更大。

2.未婚者

(1)有后辈者:由其后辈,如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为亡者举行“烧七月半”活动。当然,仅仅是以后辈的名义,具体操办者还是跟亡者同一辈分的亲人抑或父母长辈。需要注意的是,在祭奠环节方面,长辈不给亡者下跪磕头,而平辈则本着“死者为大”的观念,下跪给亡者磕头,抑或用鞠躬的方式代替下跪磕头。

(2)无后辈者:没有“七月半”,一般多为父母前往其坟墓前献花探望,以表思念之情。

3.年轻的已婚者

(1)无子女无后辈者:没有“七月半”,一般多为父母及其配偶前往坟墓前探望。

(2)无子女有后辈者:同“未婚有后辈者”,此处不再赘述。

(3)有子女但尚且年幼者:一般多由其配偶带着孩子,为其举行“烧七月半”活动。在祭奠过程中,其配偶一般不下跪磕头,只是孩子下跪磕头,如若孩子特别小,则由配偶扶着或抱着孩子,给其下跪磕头。

三、结 语

爱德华·泰勒在《原始文化》中论述道:“‘万物有灵观’构成了处在人类最低阶段的部族的特点”,他认为“万物有灵观”主要包含两个信条:“其中的第一条,包含着各个生物的灵魂,这灵魂在肉体死亡或消灭之后能够继续存在。另一条则包含着各个精灵本身,上升到威力强大的诸神行列。神灵被认为影响或控制着物质世界的现象和人的今生和来世的生活,并且认为神灵和人是相通的,人的一举一动都可以引起神灵高兴或不悦……这样一来,充分发展起来的万物有灵观就包括了信奉灵魂和未来的生活,信奉主管神和附属神,这些信奉在实践中转为某种实际的崇拜。”①[英]爱德华·伯内特·泰勒著,连树生译:《原始文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414页。而在我国传统文化与信仰中,神灵、精怪、鬼灵思想则从先秦时期便已广泛流行,图腾崇拜、神灵信仰、鬼灵信仰以及祖先崇拜等成为文化与信仰的核心内容之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万物有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具体体现。

一个民族的节日往往有其特定的文化意蕴和主题意义,其背后往往蕴含了丰富的信仰内容,连同与之有关的节俗活动,最能体现一个国家与民族独特的文化传统。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节日传统,丰富多彩的节日体系。诸多节日不仅是民族文化、国家魅力的体现,也是人民大众民俗生活的一部分。“2005年,中宣部、文化部等发布了《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提出: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凝结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感情,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和思想精华,是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重要精神纽带,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宝贵资源。”②张咏涛:《中国传统鬼节及其文化意蕴》,兰州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页。因而,诸多古老而传统的节日,在历史选择和民众选择中生存和发展着,构成中华文化长廊中独具特色的风景线,而本文的研究对象——“七月半”中元节,便是这道风景线中具有特殊文化品格和生命精神的重要一环,实现了文化与节日的有效碰撞。

我国自古以宗族为单位,封建家长制占据主导地位,加之“慎终追远”、“百善孝为先”等传统道德观的影响,对“祖先”的孝顺、尊重以及崇拜,便逐渐演化成为对过世先人所举行的“祭祖”活动。作为鬼节之一的“七月半”以及相关节俗活动,便是“万物有灵”、“鬼灵信仰”、“祖先崇拜”等文化信仰观念的外在仪式实践。因而,“七月半”在我国获得了广袤的生存空间,传统的文化道德观念为其提供了孕育的温床,儒、释、道三家对其最终定型产生巨大影响,并且三家思想不断融合,丰富了节日的内容、拓展了节日的内涵,从而形成这样一个人、鬼、神共襄盛举的重要节日。可以说,它成为了文化信仰付诸客观仪式实践的外在载体,承载着中华人民的精神寄托及文化心理。然而,尽管地方史志资料中对七月十五祭祖、荐新、放河灯等的记载颇为丰富,但进入现代社会,中元节却日渐衰落,尤其是20世纪50年代后,它因被认为是宣扬封建迷信,而被逐渐边缘化。“文革”期间,许多传统节日都被取缔,中元节也未能幸免。随着改革开放,传统节日逐步恢复并被重视,“七月半”才渐渐有了喘息之机。因此,透过对“七月半”节俗活动的现实展演,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出其在现代环境下的生存状况。

从前文对“七月半”的详细描述中可以看出,生者一般都要恭敬谨慎地对待亡者,都要竭尽全能对待死者,“七月半”的祭奠仪式及活动是生者和死者在此时间段内相互“交流”的桥梁。当地人信奉一种“死者为大”的观念,因为死去的人是无法过节的,于是便由他们的后代,在“七月半”这样一个特殊的时间段内,借助祭奠仪式,以及在仪式举行过程中通过各种活动为故去的亲人们庆祝节日,以期他们在另一个世界同样能开心快乐地生活,这就是他们为什么在过“七月半”时有那么多规矩和程序的原因。

当然,“风俗作为特定区域内特定群体间世代传承、相沿成习的一种生活模式、行为规范、文化事象,具有相对稳定性特征。但它在扩布演进过程中,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与冲击,便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迁。”①李渊源:《人民公社时期风俗变迁研究——以嵖岈山人民公社为例》,河南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页。那么作为风俗的一种,“七月半”及其节俗活动在历史传承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经历嬗变。随着时代发展,社会的转型以及人们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转变,人们不再以农业生产为主,大多以经商或打工以及其他方式谋求生存,带来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时间精力的减少,因而使得旧时流传下来的程序大多被“简化”,人们不再完全按照那些古老的、完整的礼仪去实践。而“盂兰盆会”、“放河灯”、“放焰口”、演出“目连戏”等传统节俗活动在当地也已经不复存在,这是佛道信仰弱化的结果,从而造成了“七月半”节俗活动的“减化”。值得注意的是,“待客收礼”活动的出现,在“七月半”节俗活动大大简化过程中,为其注入了新的元素,且颇具地方特色。在“七月半”逐渐成为一种“家庭仪式活动”,并且无力承担起连接家族关系责任之时,“待客收礼”则很好地对这种已经弱化的家族关系和家族观念进行了修复。不仅如此,还拓宽了民众的交流范围,使民众从家庭走向社会,在祭祖的同时,自由进行经济、人际等方向的社会交往。“待客收礼”活动是“七月半”节俗对所处的文化、地理、时代环境适应性选择的结果,反而由此成为当地“七月半”节俗的一个特殊符号,推动“七月半”更好地在民间生存与延续。

总之,“七月半”节俗将我国传统的神鬼信仰、祖先崇拜以及孝道思想相得益彰地融为一体。透过“七月半”及相关节俗活动,可以全面完整地透视出传统文化的精髓,以及节日在当下的生存状况、生存意义,客观呈现出其对人民大众的现实功用、以及对社会、对民族、对国家无可替代的整合作用。即使对变迁不可规避,作为亡者的三大节日之一,“七月半”鬼节以及相关的“烧月半”风俗活动及其内涵是不会变的,一方面,这种特殊的方式维系着民众与逝去亲人在精神上的联系;另一方面,也正是通过这样一系列的特殊活动,民众的心理诉求才得以表达,即对逝去亲人的深深思念与祝福的,完整地呈现出中华民族的传统孝道,加强民众对传统文化的尊重与认同,从而增进民族向心力、国家凝聚力。历经岁月的洗礼,它依旧在历史的演进中不断传承着,并将在未来以其独特的形式继续保存下去,这是历史的选择,是文化的选择,更是广大民众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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