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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税法》课程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构建

2013-08-15王晓芳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3年18期
关键词:税法工学纳税

□文/王晓芳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东莞)

高职《税法》作为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与企业日常纳税息息相关,而且综合性和实践性非常强。如果平时课堂上能做到理论基础知识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那么不仅学生可以较好地理解税法理论知识,而且能够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因此,对高职《税法》课程工学结合教学模式进行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材与税收改革发展不协调。教材是课程教学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学生对于一门课程的学习都是从对教材的直观印象感知开始的,通过感知教材、理解教材、巩固知识等阶段,最终达到掌握知识、灵活运用的目的。目前,教材侧重理论阐述,倾向于税收知识的罗列,忽视案例分析,也没有将纳税申报表编写进去,实践操作性差,结果就是导致学生能够计算应纳税额,却不会进行纳税申报。我国目前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经济社会变化非常快,要求相关税收制度也要适应这种形势,所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每年都有大量的税收文件实施或修改,即使教材采用了最新版本,许多教材的内容由于不能及时更新,造成教材中部分失效、无用的内容,与实际执行中存在差异。教材内容必须是学习者认为有价值、有意义的知识,存在失效内容的教材让学生无法重视,甚至产生对课程教学的偏见。

(二)师资素质有待提高。税法是财经专业的必修课程,教学任务重,且本身又具有专业性、综合性强的特点。因而,对教师要求比较高。一方面要求教师要全面了解经济、财政、会计等学科知识,掌握税收法规;另一方面还要求教师要熟悉实际工作中不同的税收规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而高职院校的税法教师大多数都是从高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教学中缺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面对专业性较强的税法课,势必造成学生在学习中产生理解上的偏差。目前,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不足,直接影响到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

(三)教学方法单一。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传统的教学基本上都是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采用“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学生被动地吸收教师所讲的内容,师生之间缺乏互动。而比较先进的“订单”培养,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却很少采用,即使偶尔采用也是流于形式,缺乏坚持和实质性的内容。而且教学中普遍存在只重视对单个税种独立进行讲授,极少考虑各税种的内在联系,只重视税法自身规定的讲解,忽视与相关学科知识连接的现象,对整个办税流程也不作全面展示,使税法课变得简单和空洞,缺乏实用性和互动性。

(四)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相割裂。理论教学与实训教学没有做到一体化,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将实训教学安排在理论教学完成之后进行,没有将模拟实训教学贯穿于整个课程教学的始终,技能训练的效果大打折扣;二是实训模拟软件、资料短缺,且现有资料缺乏仿真性和可操作性。很多老师在选择实训资料时都是编造一些虚拟的企业和一些缺乏客观依据的业务,缺乏真实感,可操作性差,影响模拟实训的教学效果;三是模拟实训教学过分强调税款的核算,忽视审核、监督能力和税收筹划能力的训练与培养。

二、《税法》课程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构建

(一)教学模式构建方案

1、基本技能教学模式。以训练学生税收基本技能为主要目标。首先,训练企业税务登记和纳税事项登记。企业税务登记包含设立、变更、停业、复业以及注销税务登记,重点训练登记程序、时限、范围和登记时提供的各种资料。纳税事项登记重点训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管理规程和税种认定登记;其次,训练发票领购与审查。发票领购训练要求学生熟悉发票的种类、使用范围和管理规程,重点训练发票填写的操作要点;发票审查重点训练发票真伪鉴别和发票票面逻辑勾稽关系;最后,训练电子报税系统操作。通过以上基本技能训练,使学生认识税务会计的基本工作,形成良好的职业素质。

2、专业技能教学模式。以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五大税种的纳税申报为主要目标。通过税收相关理论学习,掌握各税种应纳税额核算和企业纳税申报表的填写,能够对相关涉税业务进行数据分析和整理,达到熟练掌握电子纳税申报的技能。通过专业技能训练可以增强学生对实务的感性认知,提高实际动手能力和分析能力。

3、综合技能教学模式。以培养学生综合把握企业纳税业务为主要目标。以企业办税员岗位职责要求为出发点,选择真实的企业业务为实训对象,对企业开业、变更、发票领购和管理、相关涉税会计核算、网上纳税申报等业务进行综合训练,熟悉和掌握涉税业务在实践中的应用,提升学生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该模块涉及企业涉税程序和方法,符合真实征缴流程,体现企业依法、合理、准确纳税的需要,同时也将相关的知识点联系起来。

(二)具体实施措施

1、完善教材一体化建设,加快教材内容更新频率。教材是教与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应当开发以办税员岗位职责和企业工作过程为课程设计基础的教材建设。随着税收制度改革速度加快,税法教材的变化赶不上现实的步伐。因此,部分教材应做到每年甚至每半年就改版一次以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并突出资料的实用性、职业性和综合性。为此,应结合会计专业的特点,编写一套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培养学生职业岗位应用能力为重心,以融合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内容为特色,制定突出职业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课程标准,形成理论与实践教材一体化的、载体多元、内容充实、与时俱进的教材体系。

2、构筑理论与实践并举的教学团队,建立“双师”素质结构队伍。要满足高职税法课程工学结合教学改革的需要,必须构筑起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并举的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可以采取培养、引进与聘请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结合“双师”素质结构教师队伍。多渠道鼓励专业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或寒暑假到相关企业、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挂职锻炼或到税务部门进行调研,了解社会和行业的现状,搜集各种原始数据和财会、税务资料;同时提高教师实验教学的实践水平、业务素质。学院可制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制度,鼓励专业教师参加各种税务、会计执业资格的考试,如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对获取证书的教师予以适当奖励。从社会引进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到专任教师队伍中。从企业一线聘请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任兼职教师,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直接将他们的会计工作实际经验传授学生,提高学生的办税职业技能。

3、改革和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工学结合突出岗位能力培养是高职会计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基本指导思想,而教学做一体化则是实现工学结合突出岗位能力培养的重要手段。税法课程具有知识点繁杂,理论与实践并重的特点,在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要求下,项目引领任务驱动成为课程开发的首选模式,因而改革中应建立任务驱动法为主的教学方法体系,通过多种手段实现教学做一体化。可选择的有效教学方法有任务驱动法、角色扮演法、行业教学法等。其中,在任务驱动法中,教师只是引导者和课堂组织者,首先给定原始凭证,然后由学生判断是否纳税,如何进行税款核算和填制纳税申报表,从而使学生摆脱抽象的数据处理,体验直观真实的会计核算流程,融岗于教;在角色扮演法中,由师生扮演会计人员、税务人员、银行人员等角色,按照一系列仿真办税流程进行操作,学生不仅能够将所学运用其中,而且能够锻炼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增强就业适应性;在行业教学法中,选取特定行业的典型企业,教师做引导,让学生先对经常性业务进行思考,然后由教师进行总结点评,以此锻炼学生综合业务处理能力。另外,课程改革还应提高信息化水平,教学中应配备现代化的教学仪器和设施,在视频教学和网络教学方面有所突破。例如,可以在教学中辅以税收动漫教程,将枯燥的知识转化为学生喜闻乐见的动画,趣味性大大增强,教学效果会比较明显。

4、以岗位职业能力和工作过程来组织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税法课程的设计应以完成办税员岗位工作任务作为导向,将办税岗位的日常工作分解成若干工作项目,根据工作项目确定教学项目,在各个教学项目中以职业能力形成为依据选择教学内容,将分散在各种不同税收法规中的内容按照工作项目的内在联系进行整合。同时,在组织教学内容过程中,应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进行融合。税收理论都是体现在各个税种的法律规范中的,如果按照传统的做法先讲理论后讲实践,学生由于没有感性认识,很难深入理解这些理论。如果将实践技能全部学完再讲理论,则学生在做实践项目时会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所以,在教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将相关理论教学的内容嵌入各个相关工作项目中,穿插到企业办税业务的操作过程中,这样我们同时也兼顾了学生考证、职业发展的需要。

[1]张清亮.高职《税法》课程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探讨[J].会计师,2010.2.

[2]高巧依.税法课程教学模式优化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2.4.

[3]曹佩.高职会计专业《税法》课程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探讨[J].经济与法,2010.10.

[4]赵风鸣.高职高职《税法》课程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构建[J].山东纺织经济,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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