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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翻译中多项定语“的”的隐现研究

2013-08-15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英汉定语译文

卢 颖

(湖北文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

英汉语法著作都将定语定义为“名词和代词的修饰成分”。[1]而名词的修饰、限定成分往往不止一个,这些成分被称为多项定语。[2]由于英汉多项定语的扩展机制不同,译者通常采用以“‘的’×N”的方式在中心词前递加修饰语,形成翻译腔十足的“洋”八股。本文即锁定英汉两种语言中“定语”这一语法事实,对比分析英汉定语语表形式的差异,探讨限制“的”字数量的方法和机制,研究“的”字的隐现规律,意在避免英语定语,尤其是多项定语的语表形式“负”移植于译文,从而使译文中过多使用“的”字,致使语用值偏离,造成过度欧化的现象。

一、英汉定语机制对比

英汉定语的各项扩展机制相异。英语表现为左分枝(left-branching)和右分枝(right-branching)的双向扩展格局,即以中心词为起点修饰语向左或向右扩展。英语定语的右分枝扩展较为发达而左分枝潜力有限。[1]而汉语定语则较多为左分枝扩展。

例1:Johnson stood like a caged(1)eagle,proud,dignified,never to be trifled with(2),his eyes fixed on distant heights that now he would never reach.

例2:必须把文学翻译工作提高到艺术创造的(3)水平。

例3:研究一下创造性的(4)翻译,对打开文学翻译的新局面,也许会有好处。[3]151

前例中(1)为英文中向左分枝扩展的定语,(2)则为向右扩展的定语;(3)与(4)为汉语中向左分枝扩展的定语。扩展机制的不同必然导致英译汉定语位置的变化,即英文中左右分枝的多项定语被全部置于汉语中心词之前,汉译文的语表形式则以“‘的’×N”的方式递加修饰语,形成翻译腔十足的“洋”八股。在保持语里意义不变并且读者理解的情况下,译文的语用价值发生偏离,形成有标记结构汉语,这不符合汉语语法习惯。“据考证,汉语在唐代以前是基本没有定语的”[1],唐以后虽有了定语,但其复杂度和长度远不及英语。汉语语法对定语数量和类别有一定限制。按修饰语的位置和性质不同可分为定位槽位、定量槽位、定类槽位。这三类槽位在名词短语内部的排序是“定位槽位>定量槽位>定类槽位”。分别用来确定指称、数量和类属。[4]48如“他的衣服”、“三件衣服”和“新的衣服”。三类定语同时出现时,“的”字并非重复出现(如“他的三件新衣服”),但当其中一类或几类定语多次出现时,根据汉语多项定语呈左分枝扩展的特点,“的”字便会随之增加,此现象在译文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上述例1译文则为:约翰逊站在那,像一只骄傲的、威严的、不容轻视的笼中的老鹰。(其中“一只”为定量槽位的定语,“骄傲的”、“威严的”、“不容轻视的”、“笼中的”几项均为定类槽位的定语。)“的”字出现了四次。黄忠廉教授在考察五四以来不同年代不同文体英译汉作品中的定中结构后,发现含“的”的结构数量基本上随年递增。而本族语原创作品“的”字使用率远远低于同类文体的译作。汉译定中结构“的”字最佳用量为3个以下,2个正常,1个最好。[5]可见,在汉译定中结构中,“的”字定语在汉语中出现的频率越少越好。有时甚至可以实现“的”字的全部隐去,用四字短语、成语或小句来体现定语的功能。

二、标记理论与“的”的隐现

标记理论(markedness theory)是20世纪30年代由布拉格学派首先提出的,是语言学中用以分析语言系统的一条重要原则,其核心是标记概念。根据这条原则,对立的语言成分或特征被赋予不同的值,赋予正值即为有标记的(marked),赋予负值或中和值则为无标记的(unmarked)。标记理论的基本涵义是:在语言中,相对于有标记成分而言,无标记成分更为基本,更为自然,更为常用。以英语中名词的“数”这一范畴为例,单数为无标记的,而复数则为有标记的。对英语的及物动词而言,主动态是无标记的,被动态是有标记的。还有人将语言的规范程度作为判断有无标记的标准:遵循语言规范的为无标记项,偏离语言规范的为有标记项。[6]现代汉语语料表明,现代汉语“的”作为一种定语形式标记,它的出现表明了该项(短语或句子)为有标记项,即该项并不是汉语中最基本、自然及常用的表达方式。换言之,在英译汉时,译者应尽量使用无标记语序和无标记语言进行表达,才能更复合译语表达习惯。

例14:This work,apparently so arduous,is one of the things which most astonish the traveler making his first visit to the mountains that separate France from Switzerland.

(上海译文):这种劳动看上去如此艰苦,却是头一次深入到把法国和瑞士分开的这一带山区里来的旅行者最感到惊奇的劳动之一。

(湖南译文):这种粗活看来非常艰苦,有一回从瑞士翻山越岭到法国来的旅客,见了不免大惊小怪。[3]6

上海译文是典型的标记语言,译文将所有定语都以“的”的形式表达出来(划线部分),导致句子冗长复杂,不易读懂,不符合汉语习惯。湖南译文将其修改,换之以小句(划线部分)隐去“的”字,使用无标记语言即最基本最自然的汉语进行表达。显然湖南译文发挥了译语优势,更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

三、句法组合理论与汉译三类定语中“的”之隐现

结构主义语言学奠基人索绪尔认为:语言是一个由语言成分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所组成的结构体系,横组合关系和纵聚合关系对确定词语意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词语的意义就在这种纵横交错的关系网中得以确定。横组合关系指构成线性序列的语言成分之间的“横”关系。比如在on campus中,名词campus和介词on之间构成横组合关系。实际上,词的横组合关系就是词的习惯性共现。[7]前文提到,汉语三类定语的槽位顺序为定位槽位>定量槽位>定类槽位。当三个槽位的定语同时出现时,越靠外层的组合层次,其定语越易带“的”;越靠内层的组合层次,其定语越易不带“的”,这是由于越外层的层次与整个结构的内核联系越松,因此越易带“的”;越内层的层次与整个结构的内核联系越紧,因此越易不带“的”。句法组合层次影响“的”的隐现,实际上是句法组合的松紧影响“的”的隐现。[4]78-80通过分析句法组合层次,至少可实现“2个正常,1个最好”的标准。

如,The father loves his two naughty little boys.直译为:父亲非常爱他的两个淘气的小的男孩。此句中,汉语三类定语槽位分别为:他的(定位槽位)、两个(定量槽位)、淘气的、小的(定类槽位),根据汉语“越内层的层次与整个结构的内核联系越紧,越易不带‘的’”的原则,该句位于定类槽位的“淘气的、小的”中的“的”可以略去,译为:父亲非常爱他的两个淘气小男孩,而非省去定位槽位“他的”中的“的”(父亲非常爱他两个淘气的小的男孩)。又如,The wedding ceremony took place at her big garden.此句直译为:婚礼在她家的大的花园举行。按照上述原则,定类槽位“大的”中的“的”可以省去,改译为:婚礼在她家的大花园举行,而不是:婚礼在她家大的花园举行。

由此可见,构成线性序列的语言成分之间虽然是并列的,但是汉语三类定语槽位顺序的习惯性法为翻译中省去多余“的”的现象提供了理论依据。按照定类槽位优于定量槽位,定量槽位优于定位槽位的顺序过滤翻译中并列定语“的”的方法,可以为大大改善译文质量,帮助译者实现翻译中的“动态”对等。

四、小句中枢说实现“得意忘形”

在实际翻译过程中,位于定位槽位、定量槽位和定类槽位的定语有时并不是同时出现,其中一类或几类定语可能会多次出现,因而“的”字也会随之增加,这种情况下,根据邢福义教授提出的汉语小句中枢理论可以有效地避免“的”字的重复。如,Johnson stood like a caged eagle,proud,dignified,never to be trifled with,his eyes fixed on distant heights that now he would never reach.直译为:约翰逊站在那,像一只骄傲的、威严的、不容轻视的、笼中的老鹰。句中“一只”为定量槽位定语,“骄傲的、尊严的、不容轻视、笼中的”均为定类槽位定语,定类槽位距离中心词最近,可以省去“的”,改译为:约翰逊站在那,像一只骄傲、威严、不容轻视的笼中老鹰,虽然译文“的”字减少,但仍然不符合汉语习惯,译文显得啰嗦蹩脚。

许渊冲教授指出:在翻译的时候,应该尽可能发挥译语的优势,改变劣势,争取均势。就中文而论,优势是精炼,含义丰富,成语典故较多,结构有四字词组等。而就英文来说,优势是精确、逻辑思维严密、语法结构清楚、有关系代词等。[3]6在英译汉时,译者应发挥中文优势。中文的多项定语结构与表达方式与英文有所不同。如果译者直接译出英文的文法结构,必然会造成汉语处劣势,从而译文质量不佳。因此必须了解中文相对于英文最显著的优势是什么。在汉语语法中,处于主导或中枢作用的语法单位是小句。小句是在构成汉语语法系统的各类各级语法实体中起主导作用的语法实体。这些语法实体包括:语素、词、短语、小句、复句、句群、句子语气。小句是最小的具有表述性和独立性的语法单位。小句主要指单句,也包括结构上相当于或大体相当于单句的分句。[8]在整个汉语语法系统中小句起主导作用,因而小句即为汉语的语言表达优势。无论英文句子多长,译者均可以拆分为汉语小句进行表达。英文的单项或多项定语结构可以用小句来表达。如上文例句中并列定语“骄傲、威严”“不容轻视的”“笼中”可以用四字词来表达,起到小句的语法作用,因而该句可译为:约翰逊站立着,如笼中之鹰,骄傲威严,不容轻视。[9]253。

例5:Many signs point to a growing historical consciousness among the American people.

该句可直译为:许多迹象显示了美国人的一个逐渐增长的历史的意识。其中处于定位槽位的定语为“美国人的”,定量槽位的定语为“一个”,定类槽位的定语为“逐渐增长的”和“历史的”,按照汉语三类定语槽位顺序的习惯性法则可以把定类槽位的定语中的“的”省去,译为:许多迹象显示了美国人的一个逐渐增长的历史意识;根据小句中枢理论对译文继续进行修改,用小句表达名词短语“美国人的一个逐渐增长的历史意识”,即:美国人正越来越有历史感,因而该句最终译文为:许多迹象显示,美国人正越来越有历史感。[10]可见,经过几次改译,最终将多项定语结构改译为小句,发挥了汉语优势,“的”字可自然隐去,使译文流畅自然。

例6:The inauguration took place on a bright,cold,and windy day.

此句直译为:就职典礼在阳光明媚的、寒冷的、多风的一天举行。此句只在定类槽位出现了三个并列定语,即“阳光明媚的”、“寒冷的”、“多风的”,可以删去“的”,译为:就职典礼在一个阳光明媚、寒冷、多风的一天举行;进而用小句表达,改译为:就职典礼那天,天气晴朗,寒风凛冽。[9]253最终译文不仅符合汉语表达习惯,而且通顺流畅,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用最自然、最贴近的“对等语”译出原文的真正含义。

可见,翻译的主要矛盾是原文的内容和译文的形式之间的矛盾,如果译文的形式表达了原文的内容,翻译的矛盾就解决了。[3]1因而,在英汉翻译中,应尽量发挥译语优势,在文法表达中以小句为统帅,打破原文之“形”,大胆变“形”,突破定语标识“的”的限制,从更高的篇章及句法层次翻译。

随着世界经济文化一体化进程的推进,语言的交融愈加紧密。语言所载信息是多层次的,其语法、文化、思维方式等诸因素均为译事设置了藩篱。本文主要探讨了汉译多项定语时限制“的”字数量的方法和机制。这对于纷繁复杂的译事而言虽仅为冰山一角,但笔者意在为译者呈现一个翻译视角,即勇于打破原文的语表形式,汲取其语里意义,用最自然最贴近的汉语来实现译文与原语语用价值最大限度的等值,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得意忘形,求同存异”。

[1]戴玉群.欧化有限度:英汉定语对比与翻译[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3(9):133-136.

[2]吴 琳.汉英定语对比分析[J].中国西部科技,2008(1):65-68.

[3]许渊冲.翻译的艺术[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06.

[4]王远杰.定语标记“的”的隐现研究[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08.

[5]黄忠廉.翻译研究的“三个充分”——翻译研究方法论思考[J].外语研究,2006(5):58-64.

[6]唐承贤.标记理论探析[J].外语研究,2003(4):17-24.

[7]詹全旺.论词的横组合关系和纵聚合关系与英语写作[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122-125.

[8]邢福义.小句中枢说[G]//邢福义学术论著选.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2-4.

[9]叶子南.高级英汉翻译理论与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

[10]ARTHUR M SCHLESINGER Jr.Folly’s antidote[J].中国翻译,2008(5):80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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