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集解》点校本校勘检讨(上)
2013-08-15王天海宋汉瑞
王天海,宋汉瑞
(贵州民族大学 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荀子》一书至唐代杨倞作注以来,评注者虽多,然多依从杨注。直到清朝乾隆时方有卢文弨、谢墉校本为世人所重,其后日人久保爱之《荀子增注》亦为精审之作。清光绪十七年,长沙王先谦有《荀子集解》思贤讲舍刊本问世。此本以卢、谢校本为据,取《古逸丛书》影刻宋台州本及明虞九章、王震亨校本合校,并采集郝懿行《荀子补注》、王念孙《荀子杂志》、俞樾《荀子平议》等入注。此本算得上是对清以前《荀子》校注成果的一次总结,影响很大,翻刻者众。1935年国学整理社将此本编入《诸子集成》,由世界书局排印刊行,中华书局于1954年、1956年、1959年、1986年曾多次进行重印。1988年,中华书局将沈啸寰、王星贤所撰《荀子集解》点校本收入《新编诸子集成》,是现代《荀子集解》通行之本。2005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刊行了王天海撰《荀子校释》,此本以《古逸丛书》影刻宋台州本为据,以清以前旧刻诸本参校,广采古今中外学者校勘注释《荀子》成果,并特别更正了王先谦《荀子集解》光绪刻本与中华书局1988年点校本之若干失误,故越来越受到学界重视,被广大荀学研究者置为案头必备的参考之书。
笔者在从事《荀子校释》工作时,对中华书局1988年《荀子集解》点校本中发现的若干校勘问题随手标记,现经过整理核实,共梳理出校勘记300 条,提供给荀学研究者参考。其校勘例略如下:
其一,本文检讨对象为中华书局1988年版沈啸寰、王星贤所撰《荀子集解》点校本,兼及清光绪十七年王先谦《荀子集解》思贤讲舍刊本。
其二,本文检讨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荀子集解》考证部分引用文献;二是荀子原文与杨倞注文的文字讹误、脱衍、误倒、失校、误删、误改;三是沈啸寰、王星贤所撰《荀子集解》点校本断句不当、标点符号的失误;四是对沈、王点校本校勘记的分类统计。
其三,本文校勘主要参校本为《古逸丛书》影南宋台州本、影南宋浙北本(简称宋台州本、宋浙北本),清乾隆五十年卢文弨、谢墉合校安雅堂刊本(简称卢、谢校本),清光绪十七年王先谦《荀子集解》思贤讲舍刊本(简称光绪刻本)及王先谦所用各本,王天海《荀子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其四,本文校勘采用简体字横排版式,凡《荀子集解》光绪刻本及其点校本因版本不同而产生的文字差异,在不影响原文文意时,不在检讨之列;凡因古今字、异体字、繁简字、通假字而产生的文字差异,亦不在检讨之列。凡点校本的标点符号在两可之间又于文意无妨时,不在检讨之列。
其五,为方便读者查检,本文检讨以中华书局1988年版《荀子集解》点校本篇目、页码、行次为序,通编校勘记号码。每条所录与校勘相关的文字皆以加粗宋体字显示,其后以笔者按语说明校勘理由。
一、考证部分
考证上
1.第4 页第11 行〔台州本国子监劄子官衔〕:国子监准熙宁元年九月八日中书劄子节文,校定荀、扬书所状。先准中书劄子,奉圣旨校定《荀子》、《扬子》。内《扬子》一部,先次校毕,已于治平二年十二月丙申纳讫。今来再校到《荀子》一部,计二十卷,装写已了,续次申纳者申闻事。
今按:所引《古逸丛书》影刻宋台州本国子监准中书劄子,其中“已于治平二年十二月丙申纳讫”,原文作“已于治平二年十二月内申纳讫”。申纳,为古人惯用词,意即再行纳入。下文“续次申纳者申闻事”是为证。光绪刻本不明此义,将“内”字改作“丙”,以为“十二月”下必是“丙申”之日,故有此误改。点校本从之。这是不明古词、自以为是,妄改原文的典型之例。
2.第6 页第5 行:引用《古逸丛书》影宋台州本唐仲友序:不得如向言后孟子百余岁。
今按:考刘向《孙卿书录》云:“孙卿后孟子百余年”,可知“后孟子百余岁”是引用刘向原话,“言”字后应加上引号。点校本脱引号。这是不明间接引用之语当用引号标示之例。
3.第6 页第14-15 行:自董仲舒、韩愈皆美卿书,言王道虽不及孟子,抑其流亚,废于衰世,亦命矣夫!学者病卿,以李斯、韩非。
今按:此处标点应作“亦命矣。夫学者病卿,以李斯、韩非。”点校本在“夫”下断句,使文气不畅,句意不明。“夫”字应属下,为句首发语词,不应作上句句末语气词。这是不明语法与辞气,断句、标点皆有误之例。
4.第7 页第13 行:引用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载钱佃《荀子考异》“凡二百二十六条”。
今按:据南宋淳熙八年钱佃《荀子考异》刊本可知,钱佃共改正154 字,考异126 条。故应作“凡一百二十六条”。卢文弨校本、光绪刻本皆失校,点校本误从之。这是不查原文,以讹传讹之误。
5.第8 页第15 行:引用《困学纪闻》十:“君子如响矣”作“知响矣” ,
今按:此句已经结束,句末当用“句号”,点校本误用“逗号”。
6.第8 页第15 行:引用《困学纪闻》十:监本未必是,建本未必非。餘不胜纪。
今按:“建本未必非”后当用“逗号”,因所引句意未完,其下尚有“餘不胜纪”方能结束本句。此为点校本不明语法,误用“句号”之例。
7.第9 页第7 行:引用《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儒家类》“则春申君死之年卿年当一百三十七岁”。
今按:“则春申君死之年”后,当有逗号,方能与下文区别,此为点校本不明辞气,漏标逗号之例。此句末光绪刻本在“岁”后脱“矣”字,点校从之。
8.第10 页第13 行:引用《天禄琳琅书目》载钱佃《荀子考异》:凡二百二十六条
今按:据影南宋淳熙八年钱佃《荀子考异》刊本可知,本应作“凡百二十六条”。光绪刻本失校,点校本误从。这是不查第一手资料,以讹传讹之误。
9.第12 页第3 行引用张金吾《爱日精庐藏书志》:见存之宋椠则纸质破损
今按:原文本作“现”,光绪刻本不明通假原则而误作“见”字。虽“见”与“现”在一定条件下可通用,但此处必须用“现”字以说明现存之宋椠,而非所见存之宋椠。点校本误从。
10.第13 页第3 行引用谢墉《荀子笺释序》:《聘义》子贡问贵玉贱珉亦与《法行篇》大同。
今按:光绪刻本因习惯“德行”一词而误“法”为“德”字。点校本校勘记曰:“法行篇”,原本误为“德行篇”,据本书《法行篇》改。
11.第13 页第9 行引用谢墉《荀子笺释序》:厉人怜王
今按:句中“厉”字,卢、谢校本原作“疠”字。序文所引原出《战国策·楚策四》:“孙子为书谢曰:鄙谚曰:‘疠人怜王。’此不恭之语也。”疠人,本指染上恶疮或麻风病的人。疠人怜王,意即麻风病人都怜悯作国王的人。厉,虽可通“疠”,但“疠”却不可通“厉”,故应遵从原文以避免产生歧义。光绪刻本错用通假,误改作“厉”,点校本从之。
12.第16 页第4-7 行引用郝懿行《荀子补注》之《与王引之伯申侍郎论荀卿书》一文:迨春申亡而兰陵归,知道不行,发愤著书,其恉归意趣,尽在《成相》一篇,而讬之瞽矇之词以避患也。杨倞
今按:此“杨倞”下脱28 字,所脱之文为“何人,不知其字,里居事实,尤所未闻。《唐书·世系表》检无其人,愿具示之。其”。下文“知其持择未精,亦由”之下脱“训诂未明”4 字。此文落款“道光四年甲申二月”下脱“日具”2 字。此段三处,光绪刻本共脱34 字,点校本从之。
此外,引用书信题名中的“王引之伯申”原文本作“王伯申引之”。“引之”是名,“伯申”是字。旧时称呼对方,必先称字而后称名,以示谦恭。光绪刻本不明古人称呼惯例,先称名后称字,将其误倒,点校本从之。
13.第16 页第8-11 行引用郝懿行《与李樟煜月汀比部论杨倞书》中一文共有5 处脱文。
今按:“而《宰相世系表》则载汝士三子”下脱“一名知温,一名知远,一名知至”12 字;“无名倞者”句下脱“表志同出欧阳手,不知何以互异”13 字;“意者,倞或改其名”句中脱“者”字;“意倞或改其名”句下又脱“如温庭筠之一名岐欤”9 字;下文“然千载下遂不知倞何为人”句下脱“虽疑则疑载。”5 字。以上五处,光绪刻本共脱40 字,点校本从之。
此外,引用书信题名中的“李樟煜月汀”,原文作“李月汀樟煜”。“樟煜”是名,“月汀”是字。旧时称呼对方,必先称字而后称名,以示谦恭。光绪刻本不明古人称呼惯例,先称名后称字,将其误倒,点校本从之。
14.第18 页第14 行引用影宋台州本《经籍访古志》二跋:去年三月
今按:据宋台州本《经籍访古志》二跋原文,光绪刻本“三月”下脱“内”字,点校本从之。
考证下:
15.第23 页第7 行正文“宿昔而杀之”。
今按:原文本作“夙昔而杀之”,光绪刻本因音近而误,点校本从之。
16.第37 页第8 行引用胡元仪《郇卿别传》:则大臣主断国私
今按:句中的“国”字,原文本作“图”,光绪刻本因形近而误,点校本在校勘记中指出:“图”,原本作“国”,据《韩诗外传》四改。
17.第39 页第15 行引用胡元仪《郇卿别传》:生俭、绲、靖、焘、汪、爽、肃、专
今按:句中的“专”字,光绪刻本脱漏,点校本在校勘记中指出:“专”,原本无,据《后汉书·荀韩钟陈列传》补。李贤注:“专,本或作敷。”
18.第47 页第1 行引用胡元仪《郇卿别传》“楚元王交尝与鲁穆生、白公、申公俱受诗于浮丘伯。”
今按:点校本在校勘记中指出:“白公”《汉书·楚元王传》作“百生”。
19.第51 页第2 行影宋台州本杨倞《荀子序》:故仲尼定礼乐
今按:《礼》、《乐》二书为孔子所删定,标点应为“故仲尼定《礼》、《乐》”。点校本误以“礼乐”为一词,漏标书名号。
20.第51 页第5 行影宋台州本杨倞《荀子序》:敷陈往古
今按:“敷陈往古”,原文本作“敷陈往昔”。光绪刻本因习惯用语而误,点校本从之。
21.第52 页第1 行或徵诸方言
今按:“或徵诸方言”,原文本作“或徵之方言”。光绪刻本因习惯用法而误,点校本从之。
22.第52 页第3 行影宋台州本杨倞《荀子序》:又改《孙卿新书》为《荀卿子》
今按:杨倞序原文本作“又改《孙卿新书》为《荀子》”,光绪刻本不明《荀子》乃杨倞校改后书名,误从别本而衍“卿”字,并漏标书名号,点校本误从之。
二、正文部分
《劝学篇》
23.第13 页第8-9 行正文“故不闻而告谓之傲”下引杨倞注作“或曰:读为嗷,口嗷嗷然也。”
今按:影宋台州本杨倞注原文作“或曰:读为嗷声,曰嗷嗷然也。”光绪刻本、点校本据卢文弨校皆删“声”字,且将“曰”字误改为“口”字。
24.第13 页14-15 行正文“问一而告二谓之囋”,下引杨倞注作“‘囋’即‘讃’字也。谓以言强讃助之。今赞礼为之讃,‘囋’古字,‘口’与‘言’多通”,
今按:据影宋台州本,杨倞注文本作“‘囋’即‘讃’字也。谓以言强讃助之。今赞礼为之赞唱,古字‘口’与‘言’多通。”光绪刻本误脱“唱”字,点校本从之,且“古字”下误标逗号。
25.第15 页第3-9 行正文“安特将学杂识志,顺诗、书而已耳,则末世穷年不免为漏儒而已”。此文下引用郝懿行《荀子补注》作“谓漏儒但能幖志顺读诗、书,末世穷年,不知理解也。”
今按:据郝懿行《荀子补注》原文,可知“谓”前,光绪刻本误脱“此”字,点校本从之。 “幖志”后应有逗号,方与正文相应,点校本漏标逗号。
26.第19 页第14 行正文“是故权利不能倾也,羣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下引杨倞注文作“覆说为学,学则物不能倾移矣”。
今按:据影宋台州本杨倞注原文,光绪刻本因上文而误衍后一“学”字,点校本从之。
《修身篇》
27.第24 页第10-11 行正文“易忘曰陋。少而理曰治,多而乱曰秏”下,引杨倞注:“少,谓举其要,而有条理,谓之治。”
今按:杨倞此注文解释“少”与“治”,故“要”字之后应用分号,点校本误标逗号。
28.第35 页第8-10 行正文“君子之求利也略,其远害也早,其避辱也懼,其行道理也勇。”
今按:“求利”、“远害”、“避辱”应与“行道”相对成文,故知“理”字必衍。光绪刻本失校,点校本从之。
《不苟篇》
29.第38 页第4 行正文“山渊平,天地比”下引用杨倞注文:“地去天远近皆相似,是山泽平也”,
今按:杨注原文为“地去夫天,远近皆相似,是山泽平也”。“去”字与“天”字之间的“夫”字,光绪刻本以为衍文而误删,点校本从之;且“天”下当用逗号,点校本漏标。
30.第38 页第10 行正文“钩有须”下,俞樾注引《说文·女部》:“姁,妪也”
今按:点校本引俞樾注文“也”下脱句号。
31.第43 页第1-2 行正文“知则明通而类”下引杨倞注“显,谓知通类。”
今按:“显”字,杨倞注文原作“类”。光绪刻本因形近而误“类”为“显”,点校本从之。
32.第44 页第7-8 行正文“穷则弃而儑”下引杨倞注:《韩诗外传》作“弃而累也”。
今按:考《韩诗外传》卷四,知原文作“弃而累”,无“也”字。故标点当作:《韩诗外传》作“弃而累”也。点校本标点有误。
33.第48 页第12-14 行正文“君子审后王之道而论于百王之前,若端拜而议。”下引杨倞注文“故荀明之”。
今按:据杨注原文为“故荀卿明之”,光绪刻本脱“卿”字,点校本从之。
34.第51 页第2 行正文“若是则可谓慤士矣”,下引杨倞注文作“端慤不贰”。
今按:杨注原文本作“端慤不回”,光绪刻本将“回”讹为“贰”、点校本从之。
35.第51 页第8-10 行正文“然后定其欲恶取舍。”下引顾千里注文“上下文皆即此义明甚”。
今按:所引顾千里注文标点当为“上下文皆即此义,明甚。”“此义”下,点校本漏标逗号。
《荣辱篇》
36.第52 页第13 行正文“憍泄者,人之殃也”,下引杨倞注文“泄与媟同,嬻也,慢也。”
今按:据杨倞原注,光绪刻本脱“嬻也”二字、点校本从之。
37.第53 页第4 行正文“恭俭者,偋五兵也。”其下引杨倞注文“说文有‘偋’字,偋,窭也,与此义不同。”
今按:杨倞注文本作“《说文》有‘偋’字,僻,窭也,与此义不同。”光绪刻本将“僻”字误作“偋”,点校本从之。
38.第53 页第4-7 行正文“恭俭者,偋五兵也。”下,王先谦案:“五兵说见《儒效篇》”。
今按:王先谦按语标点应作“五兵,说见《儒效篇》。”点校本漏标逗号。
39.第53 页第13 行正文“巨涂则让,小涂则殆,虽欲不谨,若云不使。”下引杨倞注作“凡行前远而后近,故近者亦后之义。”
今按:杨倞注文“凡行”下应加逗号。点校本不明注文之意,漏标逗号。
40.第55 页第1 行杨倞注:专行,谓不度是非,好復言如白公者也。
今按:杨倞注文“是非”下应加顿号,“好復言”下应加逗号。点校本标点既误且脱。
41.第55 页第4 行杨倞注:盖当时禁斗杀人之法戮及亲戚。尸子曰:“非人君之用兵也,以为民伤斗,则以亲戚徇一言而不顾之也。”
今按:考《尸子·广泽篇》原文:“夫吴越之国,以臣妾为殉,中国闻而非之,怒则以亲戚殉一言。”故杨倞注引《尸子》“则以亲戚徇一言”下应先加句号,然后用引号。因“而不顾之也”五字为杨倞注文,并非《尸子》之文,点校本不查原文,皆误标。
42.第55 页第13 行杨倞注:钃,刺也,之欲反。故良剑谓之属镂,亦取其利也。
今按:所引杨倞注中“利”字,杨注原文本作“刺”字,光绪刻本不谙上文,以其形近而讹,点校本从之。
43.第58 页第7 行正文“失之己,反之人,岂不迂乎哉!”王先谦案:“反之人,与《君道篇》‘反之民’‘反之政’同,意言反求也。”
今按:王先谦按语“民”下应加顿号,“同”下逗号应加在“意”之后,点校本不明训诂惯用之语,标点皆误。
44.第58 页第11 行引汪中注“‘材’,疑当作‘朴’,字之误也。‘材慤’与‘荡悍’,‘乐易’与‘幽险’,‘寿长’与‘夭折’,皆对文。”
今按:所引汪中注文中的“幽”字,原文本作“忧”,光绪刻本音近而讹此字,点校本从之。
45.第59 页第7 行引用杨倞注文:度,尺丈。量,斗斛。刑法之书,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度,尺丈。量,斗斛。刑辟,刑法之书。”光绪刻本在“刑法之书”前脱“刑辟”二字,点校本从之;点校本在“刑法之书”后误用逗号。
46.第60 页第9 行正文“陶诞、突盗”下引用郝懿行注“陶诞即谣诞,谓好毁谤夸诞也,突盗,谓好侵突掇盗也,每二字为一义。注似失之。”
今按:所引郝懿行注标点应作“陶诞即谣诞,谓好毁谤夸诞也;突盗,谓好侵突掇盗也;每二字为一义。注似失之。”点校本在两“也”字下应标分号,不应标连用逗号。
47.第62 页第4-5 行正文“譬之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下引杨倞注作“雅,正也。正而有美德者谓之雅。诗曰:‘弁彼鸒斯,归飞提提。’鸒斯,雅鸟也。”
今按:杨注原文本作“鸒斯,雅乌也。”《诗经·小雅·小弁》“弁彼鸒斯。”毛《传》“鸒,卑居。卑居,雅乌也。”光绪刻本因形近而将“乌”讹作“鸟”字,点校本从之。
48.第62-63 页第2 行引杨倞注“崔云:‘淫衍也。’”
今按:杨倞注标点应作“崔云:‘淫,衍也。’”点校本不明训诂术语,在“淫”下漏标逗号。
49.第63 页第12 行正文则尧、禹则常安荣。
今按:此句各本皆作“为尧、禹则常安荣”,与后文“为桀、跖则常危辱”相对为文,光绪刻本不误,点校本将前“为”字误作“则”字。
50.第63 页第14-15 行正文“尧、禹者,非生而具者也,夫起于变故,成乎修修之为,待尽而后备者也。”
今按:上文句读当为“尧、禹者,非生而具者也,夫起于变故,成乎修为,修之待尽,而后备者也。”其“为”字当乙于上“修”字下,“待尽”二字当在“之”之下。如此,方文从字顺,与上下文相贯。光绪刻本失校,点校本从之,句读、标点皆误。(参见《贵州文史丛刊》2004年第3期王天海《荀子·荣辱篇句读新辨二则》)
51.第69 页第14-15 行正文“以治情则利,以为名则荣,以群则和,以独则足。乐意者其是邪?”
今按:“意”乃“易”之音讹。本篇前文曰“安利者常乐易”,“乐易常寿长”,故此文必当作“乐易”,方与上下文相呼应也。光绪刻本失校,点校本从之。(参见同上)
《非相篇》
52.第73 页第11 行正文“突秃长左,轩较之下,而以楚霸。”下引杨倞注作“突,谓短发可凌突人者。”
今按:杨注原文本作“突,谓发短可凌突人者”,光绪刻本将“发短”误倒为“短发”,点校本从之。
53.第74 页第5-6 行正文“故事不揣长,不揳大,不权轻重,亦将志乎尔。”
今按:影宋台州本原文作“故士不揣长,不揳大,不权轻重,亦将志乎心尔。”光绪刻本从别本将“士”字作“事”。然此句意在说明士人所重不在长短、大小、肥瘦等外形长相,而在于内心有志向罢了。故正文作“事”字与文义不合。此因“事”与“士”音近而讹。光绪刻本又脱“心”字,点校本从之,皆误。
54.第77 页第1-2 行正文“知行浅薄,曲直有以相县矣,然而仁人不能推,知士不能明,是人之三必穷也。”下引杨倞注作“曲直,犹能不也。言智虑德行至浅薄,其能不与人又相悬远,不能推让明白之。”
今按:上引杨注原文“能不”二字本作“能否”,光绪刻本将两个“否”字作“不”字,点校本失校从之。“不”,虽可与“否”通,但此处正文与杨注中皆有“不能”一词出现,如不严加区别,则极易产生歧义。
55.第88 页第4 行正文“居错迁徙,应变不穷”,点校本引杨倞注“错,干故反。”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错,千故反。”光绪刻本同,点校本误“千”为“干”,形近而讹。
56.第88 页第10 行引杨倞注:故致实党正为重也。
今按:据杨倞注原文,光绪刻本衍“也”字,点校本从之。
57.第89 页第1 行正文“然而口舌之均,噡唯则节”下引杨倞注:盖谓聘其口舌之辨也。“噡唯则节”四字未详,或剩少错误耳。
今按:剩、少、错、误,四字为训诂术语。剩,为衍文;少,为脱文;错,为错字;误,为形音义之误。故当在杨注“剩”“少”“错”三字后分别加上顿号,点校本不明训诂术语,未标三个顿号,容易引起误解。
《非十二子篇》
58.第90 页第1 行正文“饰邪说,交奸言”
今按:“交”,各本皆作“文”,光绪刻本不误,点校本因形近而讹“文”为“交”。
59.第90 页第5 行杨倞注:《晏子春秋》曰:“不以上为本,不以民为忧,内不恤其家,外不顾其游,夸言傀行,自勤于饥寒,命之曰狂辟之民,明王之所禁也。”
今按:上所引“命之曰狂辟之民,明王之所禁也”二句,杨倞注原文本作“命之曰狂僻之民,明上之所禁也”,光绪刻本误将“僻”作“辟”,误将“上”作“王”,点校本从之。杨注所引《晏子春秋》文中“为忧”、“其游”、“饥寒”之下皆当用分号,点校本连用逗号,不当也。
60.第91 页第8-10 行正文“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下引杨倞注:妄称古之人亦有如此者,故曰“持之有故”。又其言论能成文理,故曰“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人众人”矣。又引郝懿行注:故者,皆于故实之故,谓其持论之有本也,成理,谓其言能成条理也,故皆足以欺惑愚众。
今按:“言之成理”乃杨注所引正文,其下应加双引号;“足以欺惑愚人众人”为杨倞注文,不应当在引号内。所引郝懿行注文标点亦误。当在两“也”字下分别加分号。点校本皆误。
61.第93 页第6-7 行正文“终日言成文典,反纠察之,则倜然无所归宿”下引杨倞注作“虽言成文典,若反覆纠察,则疏远无所指归也。”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虽言成文典,若纠察,则疏远无所指归也。”光绪刻本衍“反覆”二字,点校本从之。
62.第94 页第2-3 行正文“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下引杨倞注“统,谓之纪纲也。”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统,谓之纲纪也。”光绪刻本将“纲纪”倒为“纪纲”,点校本从之。
63.第95 页第13 行正文“是则子思、孟轲之罪。也若夫总方略,……”
今按:标点应作“是则子思、孟轲之罪也。若夫总方略,……”据文意可知“也”为上句句末语气词,“若夫”为句首发语词,故当在“也”之后加句号。点校本断句、标点皆不当。
64.第98 页第9 行正文“辩不惠而察”下引杨倞注“辞辩不顺,道理不聪察也”,
今按:杨倞注文原作“辞辩不顺道理而聪察也”,本为完整一句,光绪刻本将“而”讹为“不”字,点校本从之,并于“辞辩不顺”下误加逗号,大失杨注原文之意。
65.第101 页第13 行引王念孙注:《庄子·在宥篇》“儒、墨乃始离跂攘背乎桎梏之间”。
今按:王念孙注原文本作:《庄子·在宥篇》“儒、墨乃始离跂攘臂乎桎梏之间”,光绪刻本将“臂”字讹作“背”,点校本从之。
66.第102 页第14 行正文“俪然,壮然,祺然,蕼然,恢恢然,广广然,昭昭然,荡荡然,是父兄之容也。”
今按:点校本将“俨然”误为“俪然”字。光绪刻本不误。
67.第103 页第2 行正文“訾然洞然,缀缀然,瞀瞀然,是子弟之容也。”
今按:“訾然”与“洞然”之间应有逗号或顿号,点校本在此脱漏标点。
68.第103 页第11-12 行正文“莫莫然,瞡瞡然,瞿瞿然,尽尽然,盱盱然”下引杨倞注“莫,读为貊。貊,静也,不吉之貌。”
今按:杨注原文作“莫,读为貊。貊,静也,不言之貌。”点校本将“言”误为“吉”字,与正文、注文之意皆不合。光绪刻本不误。
69.第104 页第13 行正文“弟佗其冠,衶禫其辞”下引杨倞注“谓其言淡薄也。”
今按:杨注原文作“谓其言淡泊也。”光绪刻本因音近,将“泊”误为“薄”字,点校本从之。
《仲尼篇》
70.第109 页第3 行正文“故道岂不行矣哉!”下引杨倞注:以此言之,道岂不行,人自不行耳,故又以下事明之。
今按:所引杨倞注文,光绪刻本作“以此言之,道岂不行,人自不行耳,故又以下事胡之。”点校本在校勘记中指出“‘明’,原本作‘胡’,形近而误,今改。”杨注原文本作“明”。
《儒效篇》
71.第110 页第4-5 行正文“任重而不敢专,财利至则善而不及也,必将尽辞让之义然后受”
今按:据影宋台州本《荀子》,正文“善”上有“言”字,光绪刻本从王念孙之说误删“言”字,点校本从之。然若无此“言”字,则上下文意阻隔,故当有。且标点当为“任重而不敢专,财利至则言‘善而不及’也,必将尽辞让之义然后受。”故点校本标点亦有误。(参见王天海《荀子校释》第246 页)
72.第114-115 页第1-2 行正文“姬姓独居五十三人,而天下不称偏焉。”下引杨倞注“邗、晋、应、韩,武之穆也。”
今按:杨注原文本作“邘、晋、应、韩,武之穆也。”《说文》“邘,周武王子所封,在河内野王是也。”“邗”古国名,后属吴国,不为“武之穆”。光绪刻本不误。点校本将“邘”误为“邗”字。形近而讹。
73.第119 页第15 行正文“居于阙党,阙党之弟子罔不分,有亲者取多”下引杨倞注“阙党之弟子罔不分均有无,于分均之中,有父母者取其多也。”
今按:“阙党之弟子罔不分”,为杨注所引正文,故当先用引号后用逗号标示;“均有无于分均之中”,为杨倞一句完整注文,故“有无”下逗号不应有。点校本不明注文之意,标点错误。
74.第117-120 页正文:孙卿子曰:“儒者,法先王,隆礼义……儒之为人下如是矣。
今按:“如是矣”下,点校本漏标后引号。
75.第121-122 页第1-3 行“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重而行之。”下引王念孙注:杨以比为比类,未确。
今按:点校本未在“比”和“比类”二词处加双引号,使王念孙注文文意不明。
76.第123 页第6-9 行正文“若夫謫德而定次”。
今按:影宋台州本原文作“若夫謪德而定次”。点校本将“謪”误为“謫”。下文引洪颐煊注中含有三个“謪”字、引王念孙注文中有一个“謪”字,共5 个“謪”字皆误作“謫”。此二字音义皆不同,点校本因形近而误,光绪刻本不误。
77.第125 页第14 行正文“上为圣人,下为士君子,孰禁我哉”下引杨倞注“为学之后,则谁能禁我是不为圣人士君子也。”
今按:应在正文“士”与“君子”之间加顿号。所引杨倞注文“则谁能禁我”是对正文“孰禁我哉”的注解,故当在“我”后加逗号,在“圣人”、“士”后应加顿号。点校本标点皆误。
78.第126 页第8-9 行正文“乡也,胥靡之人,俄而治天下之大器举在此,岂不贫而富矣哉!”下引杨倞注作:《汉书》所谓“银镗”者也。
今按:杨注原文本作:《汉书》所谓“鋃镗”者也。点校本将“鋃”误为“银”字,因形近而讹。光绪刻本不误。
79.第127 页第6-7 行正文“是杅杅亦富人已,岂不贫而富矣哉!”下引杨注:杅杅,即于于也,自足之貌。庄子曰“听居居,视于于”也。王引之注:听居居,视于于,与富意无涉。
今按:王引之注文中“听居居,视于于”六字乃引用庄子之语,当加引号,点校本漏标。
80.第127 页第十三行至128 页第一行正文“争之则失去,让之则至,遵循则积,夸诞则虚。”下引王念孙注“遵循”则积承上文“让之则至”而言,“夸诞”则虚承上文“争之则失”而言。
今按:“遵循则积”及“夸诞则虚”为王念孙注文所引正文,故王念孙注文标点应作:“遵循则积”承上文“让之则至”而言,“夸诞则虚”承上文“争之则失”而言。点校本不明王念孙注文之意而错用双引号,使注文意义含混不清。
81.第128 页第8-9 行正文“《诗》曰:‘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此之谓也。”下引杨倞注“《诗·小雅·鹤鸣》之篇。……,喻声远也。”
今按:所引杨注中“声”字,影宋台州本原作“深”,光绪刻本误,点校本校勘记曰:“‘声’,《诗·鹤鸣》郑笺作‘深’”。
82.第129 页第6-7 行正文“是犹伛伸而好升高也,是指其顶者愈众。”引杨倞注作“伛,偻也。伸,读为身,字之误也。伛身之人而强升高,则头顶尤低屈,故指而笑之者愈众。”
今按:据影宋台本、宋浙本,正文“伛伸”本作“伛身”。杨注原文本作“伛,伛偻也。伛身之人而强升高,则头顶尤低屈,故指而笑者愈众。”可知光绪刻本在“伛”之下脱“伛”字;衍“伸,读为身,字之误也”8 字;“笑”字后又衍“之”字。点校本误从之。
83.第130 页第12 行正文“要时立功之巧若诏四时”,下引杨倞注“若天告四时使成万物也。”
今按:正文“巧”下应加逗号;杨倞注文“若天告四时”后当加逗号。点校本皆漏标。
84.第131 页第14-15 行正文“严严兮其能敬己也”下,引杨倞注:“严”,或作“俨”。
今按:杨注原文本作:“严”,或为“俨”,光绪刻本将“为”误作“作”字,点校本从之。
85.第132 页第1-6 行正文“分分兮其有终始也”下,引俞樾注:《语论》曰:“文质份份”,“分分”即“份份”也。
今按:俞樾原注作《论语》,点校本误倒为《语论》,光绪刻本不误。
86.第133 页第2 行正文“绥绥兮其有文章也”下,引杨倞注“绥绥,安泰之貌,‘绥’,或为‘葳蕤’之‘蕤’。”
今按:应在杨注“安泰之貌”下标句号或分号,点校本误标逗号。
87.第133 页第4-5 行正文“此其道出乎一。曷谓一?曰:执神而固。”下引杨倞注“执持精神坚固。”
今按:杨注“执”后应加逗号,因为“持精神坚固”是对“执”的训释,点校本不明此理而漏标。
88.第133 页第12-13 行正文“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
今按:正文标点应作“《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此文言《诗》、《书》、《礼》、《乐》、《春秋》分别表达的是圣人的情志、政事、行为、和谐、微言大义,点校本所加5 个逗号使文意含混,都应删除。
89.第134 页第7-10 行正文“是殆非周公之行……履天子之籍,负扆而坐”下,引杨倞注文“户牖之间谓之扆也”,引王念孙注:汪氏中亦云:“作,当为立,古无坐见诸侯之礼。”
今按:杨倞注原文本作“户牖之间谓之扆”,光绪刻本衍“也”字,点校本从之。
王念孙注中光绪刻本将“坐”讹为“作”,点校本在校勘记中指出:“作”,据正文似当作“坐”。
90.第135 页第1-2 行正文“至汜而汎,至怀而坏”下,引杨倞注“谓至汜而适遇水汎涨,至怀又河水汎溢也。”
今按:杨注原文本作“谓至汜而适遇水汎涨,而至怀又河水汎溢也。”光绪刻本脱下一“而”字,点校本从之。
91.第140 页第13-14 行正文“倚物怪变,所未尝闻也,所未尝见也,卒然起一方”下,引杨倞注:“卒,于忽反。”
今按:杨注原文本作“卒,千忽反。”点校本将“千”误作“于”字,形近而误。光绪刻本不误。
92.第141 页第5 行正文“用大儒则百里之地久而后三年”
今按:当在“用大儒则百里之地久”之后加逗号,点校本漏标。
93.第142 页第3-4 行正文“不失毫厘,无它道焉,已乎行之矣”下,引杨倞注“言圣人无他,在止于行其所学也。”
今按:杨注原文“学”下本有“者”字,光绪刻本脱“者”字,点校本从之。
94.第144 页第1 行正文“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下,引杨倞注“言天性非吾自能为也,必在化而为之也。”
今按:杨注原文,“之”下本有“一”字。光绪刻本脱“一”字,点校本从之。
95.第144 页第3 行正文“注错习俗,所以化性也”下,引杨倞注“错,干故反。”
今按:杨注原文本作“错,千故反。”点校本将“千”误为“干”字。光绪刻本不误。
96.第144 页第12 行正文“纵性情而不足学问,则为小人矣。”
今按:影宋台州本本作“纵情性而不足学问,则为小人矣。”光绪刻本将“情性”误倒为“性情”,点校本从之。
97.第145 页第7-10 行正文“志不免于曲私而冀人之以己为公也,行不免于汙漫而冀人之以己为修也”下,引王念孙注:凡《荀子书》言“汙漫”者竝立。
今按:王念孙注文“凡《荀子书》”下应加逗号。点校本漏标。
98.第146 页第8-10 行正文“言道德之求,不下于安存”下,引杨倞注“谓人之政治来求则以安存国家已上之事语之也。”
今按:杨注“谓人之政治来求”之后应加逗号方与正文相应,点校本漏标。
99.第146 页第10 行正文“言志意之求,不下于上”。
今按:影宋台州本作“言志意之求,不下于士”,点校本将“士”误为“上”字。光绪刻本不误。
(本文未完待续)
[1]王念孙. 读书杂志[M]. 王氏家刻本.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2]冢田虎. 荀子断[M]. 日本宽政七年(1795)京师水玉堂刊本.
[3]锺泰. 荀注订补[M]. 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4]刘师培. 荀子斠补·荀子补释[M]//刘申叔先生遗书. 1934年宁武南氏校印本、1936年排印本.
[5]久保爱. 荀子增注[M]. 日本文政三年(1820)平安书林水玉堂本.
[6]于省吾. 双剑誃·荀子新证[M]. 北京:大业印刷局,1940.
[7]鲁实先.荀子札记[J].责善半月刊,1941,1(23-24).
[8]物双松. 读荀子[M]. 日本宝历十四年(1764)京师水玉堂刊本.
[9]朝川鼎. 荀子述[M]. 日本昭和八年(1933)排印本.
[10]俞樾. 荀子平议[M]. 光绪刊本. 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11]刘如瑛.荀子校释补[J].中华文史论丛,1980 (4).
[12]杨柳桥. 荀子诂译[M]. 济南:齐鲁书社,1985.
[13]卢文弨,谢墉 .荀子笺释[M]. 浙江书局汇刻《二十二子》影印本.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14]郝懿行. 荀子补注[M]. 清刻《齐鲁先喆遗书》本.
[15]包遵信.读荀子札记[J]. 文史,1978-1979,(5,6).
[16]安积信. 荀子略说[M]. 日本昭和八年(1933)排印本.
[17]梁启雄. 荀子简释[M]. 北京:中华书局,1983.
[18]熊公哲. 荀子今注今译[M]. 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5.
[19]王引之.读书杂志[M]. 王氏家刻本.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20]潘重规. 读王先谦荀子集解札记[J]. 制言,1936(12).
[21]北京大学荀子注译组.荀子新注[M].北京:中华书局,1979.
[22]顾千里.读书杂志[M]. 王氏家刻本.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23]李中生.荀子校诂丛稿[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24]王先谦. 荀子集解[M]. 光绪辛卯思贤讲舍本、新编诸子集成点校本. 北京:中华书局,1988.
[25]徐复.荀子臆解[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26]陶鸿庆.读诸子札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27]龙宇纯. 荀子集解补正[J]. 大陆杂志,1955(8,9,13).
[28]郭嵩焘.荀子集解[M]. 光绪辛卯思贤讲舍本、新编诸子集成点校本. 北京:中华书局,1988.
[29]杨树达.积微居读书记[M]. 北京:中华书局,1962.
[30]骆瑞鹤.荀子补正[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
[31]郭庆藩.荀子集解[M]. 光绪辛卯思贤讲舍本、新编诸子集成点校本. 北京:中华书局,1988.
[32]帆足万里. 荀子标注[M]. 日本昭和二年(1927)排印本.
[33]章诗同. 荀子简注[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说明:因文中各种标注符号太多,为避免混乱,文后参考文献的序号不在文中引文后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