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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翻译伦理角度解读译者的“忠实”原则

2013-08-15何科育

关键词:忠实译本异化

何科育

(四川理工学院 外语学院,四川 自贡 643000)

所有的交际活动行为都是把价值观、道德观和伦理的基石上,翻译实践活动作为跨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途径也不例外。在伦理学的视野下探讨译者的选择观,把处于主体地位的译者作为核心因素来研究,从而出现了“伦理转向”(the ethical turn)这个应用于翻译研究的新视角。

一、译者对于伦理选择的角色

许钧认为在“理解、阐释与再创造这一翻译活动过程中,作者、译者、读者形成了一个各种因素起着相互作用的活跃的活动场,而在这个活动场中,从传统的原作者独白和无限度的读者阐释,走向了作者、译者与读者之间的积极对话,而译者处于这个活动场最中心的位置”[1],骆贤凤[2]指出对于翻译伦理观的关注亦落实在“译者伦理”上,即翻译伦理首先解决译者应该翻译之必然性及究竟为谁翻译等等一系列涉及到译者的职业伦理方面的问题,在这一前提下,应该如何翻译以及怎样翻译好等问题便能迎刃而解。学者皆把翻译活动提升到了伦理层面,而伦理选择的最高点是关乎翻译中的译者的伦理观。所以,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对于伦理的把握尤其存在决定作用。因为译者的翻译伦理选择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及方法的选择,尤其对于文学翻译来说,译者的伦理选择具有更大的主观能动性,也就是说译者的发挥余地更大。所以,译者该树立怎样的态度、调整哪种选择观来解决翻译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避免的差异性是决定文本伦理价值能否实现的主要因素。毋庸置疑,这关系翻译过程成与败的关键,而译者就是这个关键的操纵者、主导者。

英国语言学家莱昂斯·约翰(Lyons John)[3]说过:特定社会的语言是这个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每一种语言在词语上的差异都会反映使用这种语言的社会的事物、习俗、以及各种活动在文化的方方面面的典型独特的重要特点。 对于英汉这两个民族来说,都是拥有着悠久的文化传统的民族,自然在上述各个方面带有巨大的不同,那么,同样体现在语言运用上的差异亦是不可轻视。所以,正是这种巨大的文化差异性,突出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选择重要性。法国的翻译理论家贝尔曼[4]的翻译理论同样主张保留差异,提倡尽量异化翻译,他认为“翻译的本质就是开放、对话、杂交、繁育、非中心化,它使不同的语言文化之间发生交往关系”,显然正是由于翻译的本质特性从而决定了翻译的伦理。古今中外的学者都把“异质”和“差异”作为共同的关注点。

王大智[5]提出译者的伦理观就是尊重原作、尊重原作中的语言文化差异,其翻译伦理目标就是通过对“他者”(the other)的传介来丰富自身。据此,可见翻译的本质属性使其伦理价值得以实现。中国古典文学作品是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精髓,是中国历史的传承,也是世界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如何传播我们的文学是一个长期以来困扰的难题。

二、“忠”与“不忠”是一对矛盾

“该怎么译”这个问题存在久矣。最初在严复提出的“信、达、雅”的翻译原则中就强调了“信”,“信”其实也就是翻译学术用语“忠实”。“忠实”这一说法是具有明显的伦理因素的概念。无论是中国古代还是当代学者对翻译本质的理解,古代的译论家有道安、玄奘,他们提出的“五失本”、“三不译”和“美言不信,信言不美”都是对“忠”与“不忠”矛盾的困惑。当代的学者有林语堂,他曾经提出忠实的程度可以分为四类,即直译,死译,意译,胡译。同时也定义“忠实非字字对译之谓”,“忠实须求传神”,也就是要求译者要重视与原文的字句神气和其中的言外之意。而在国外,法国有梅纳日理解的翻译本质“les belles infidels”(不忠的美人)是非常典型之翻译伦理价值判断。这两种翻译价值观又强调了“不忠”的实践意义和必要性。

译者具有的极大灵活性使译者的伦理选择贯穿在翻译活动的每个环节中。查明建[6]等学者认为译者的这种主体性指的是作为翻译主导的译者在尊重翻译对象的前提下,为实现翻译目的而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的主观能动性,其基本特征是翻译主体自觉的文化意识、人文品格和文化、审美创造性。所以一般说来,在译介极具文化特色的作品时,“忠”与“不忠”的伦理价值判断更明显。

《红楼梦》作为中国古典文学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自从19世纪中期以来,各种语言的全译本相继在西方出版,例如,英语、俄语、德语等,甚而还有同一语言出现十几种译本。就英语而言,有两个最著名的译本:杨宪益和戴乃迭夫妇共同翻译的A Dream of Red Mansions[7]和大卫·霍克斯和约翰闽福特合作翻译的The Story of the Stone[8]。这两个译本都可以说是成功的翻译。但区别在,他们的译者采取的伦理标准不一样,心怀的翻译使命不一样,那么当然注定所持的翻译态度也不一样;而态度又决定了翻译策略,相异的翻译策略达到了不一样的翻译的目的,那么自然收获的目的语读者群亦不一样。那么比较、分析,商榷、讨论译者在译文中透露出的伦理选择、译文得失不失为一种探索交流、传播古典文学合适途径的好方法。

先从译者在进行翻译前树立的动机来看,杨宪益夫妇翻译中他们是采用的是异化翻译策略,是为了实现译介传统文化的目的,他们奉行了“忠为上”的原则,采用了“文献翻译”法,是指译作者采用译入语的语言来重现原语中原作者和原文的读者之间的实际交往场景,在语言表达形式上、文化各异的种种方面,均实现这一目的的方式。 所以,就严复的杨氏夫妇依然遵从“信、达、雅”翻译原则而言,他们是绝对的“忠信”无二。 魏芳[9]曾引用杨氏夫妇的话,他们认为“《红楼梦》是一部权威性著作,因此他们倾向采用较为保守的直译法,尽量避免对原文进行改动”。从中,不难看出杨氏夫妇的翻译主张与异化相通。

在杨译和霍译两个版本中,在《好了歌》中有一句“世人都晓神仙好”,杨译是把 “神仙”直接换成“immortals”,因此运用“异化”的译法,可以保持文化的异质性,这也就是译者的 “忠”。霍译则变通使用“salvation”(拯救)这个词。“神仙”在中国道教中指的是最高的理想;而“拯救”却是基督教的概念,对于基督徒们来说,那是最高的最求。当时在曹雪芹的灵魂里绝对没有“基督徒拯救”的概念,所以他的译文尊重、迎合了读者,考虑到读者的接受,霍译更容易让读者理解,却背叛了作者、原作。

但是,在实践中,有学者对170多年来的《红楼梦》十几种英译本深入研究发现,在读者借阅数、研究引用数量,还有发行量、再版数量上,杨译本都远远逊于大卫·霍克斯译本。恰如胡安江[10]指出要让中国文化“走出去”,并不是解决好了“忠实”的文化身份和坚持保留原作中文化的“异质性”的翻译策略就能解决的问题。

因此,当“归化”和“异化”概念由美国学者韦努蒂(Venuti)[11]在1995年提出的时,不是把它们作为绝对的、不可两立的对立面来认识的,她同时指出,归化与异化实际上包含着两种价值观和伦理观的矛盾。而“忠”也就是“信”,就是运用在翻译过程中翻译“异化”策略实现忠实于原文。相反,“不忠”是出于种种原因,比如翻译动机、文本选择等,在“归化”的策略指导下,服从文本类型、迎合译入语读者等原因的翻译。

三、“忠”与“不忠”转化的可能性

对于中国文学文化的对话与传播,也可以通过分析“忠”与“不忠”的共时性和历时性,寻找适当的突破口。正如有学者提出的那样,可以先用归化法,使中国的文本走进西方的读者,融进西方主流文化中,这样西方读者就有了解我们文化的可能性,然后再用“忠实原作”、植入“差异性”的策略实现平等对话,争取到话语权力,这样才可以谈影响西方文化的话题。正如韦努蒂(Venuti)[11]主张的“通过干扰目标语盛行的文化常规的方法,来彰显异域文本的差异性”。异化翻译策略是值得推广的,尤其在当英美文化政治霸权盛行下,这种不尊重“他者”和少数族裔的强势文化心理更应该抵抗。由此,在翻译过程中,坚持保留“文化异质性”,主张忠实原文的翻译策略是值得提倡的。

(一)翻译过程中的选择性标准

在对外传译的过程中,首先不得不注重的是选择性标准,这其中包括,译谁的作品,译什么,怎么译,何时译,等等。这是一个译者的翻译立场的问题。在翻译过程中,从译者的角度来看,“忠”是要忠实于原文,但又不是不顾条件,一概盲目的“忠”,只是一味地“忠”,那只能是“盲从”,无法让中国文化走向世界;选择性标准的确定的确对于是否得到迎合读者意识,是否满足市场那个需求,起到关键的作用,而这种考虑市场业绩、出版商利益的选择原则是否在中国文化与西方读者间真正架起了文化沟通的桥梁,在翻译的处理策略上还要斟酌。最初需考虑读者意识,才能够扩大译本在读者中的流通与接受范围。

当然,如果仅仅为了读者的 “可接受性”、“可读性”,任意做删减或者增补处理,那就是彻底的“不忠”。所以,“不忠”不是完全的没有原则性的“胡译”、“乱译”,而是译者应该尽量做到不能牺牲原作独到的文体,应该证明作品背后的差异是在表达方式而非思维方式上。可见,去除文化差异的“同化”的“不忠”式翻译,为那些愿意了解中国文化的读者架起了桥梁,在对话、交流的开始也起到了传输中国文化、介绍中国文化的目的。因此运用“同化”的译法,可以为输入文化的异质性起到开路先锋的作用,尽管这是译者的“不忠”。 而保留文化差异的“异化”的“忠”式翻译,为那些愿意了解中国文化的读者架起了桥梁,也起到了传输中国文化、移植中国文化、介绍中国文化的目的。

(二)矛盾的共时性和历时性

对于“忠”与“不忠”这一对矛盾的价值观和伦理观,唐健禾[12]等认为这是一对相生相克,不可分割的矛盾共同体。这对矛盾体既有共时性也有历时性的特点。共时性指的是,在同一个时代,同一个文本,可以有“忠”的译本亦可以存在“不忠”的译本,可以有各种译本,以供不同的用途,消遣、研究、收藏等等;历时性指一个一本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译文版本,时代改变的背景同样也对译文版本提出不同的要求。如林纾的译本在当时盛行一时,对于西方文学文化在中国的传播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如果用现在的标准来衡量他译文的质量,那可定义为极大的“不忠”。因此,“忠”与“不忠”又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统一的,在一定条件是可以相互转化。

在当今世界中,没有一种文化(原始的或者是现代的)可以做到100%的原滋原味。犹芝士·阿塔尔[13]指出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元化的世界上,没有哪一种文化可以完全逃避开各种不同文化之间的融合和碰撞,而各文化相互混杂的状态才是文化能够生存下去的力量所在。所以,译者对于“忠”与“不忠”的选择起着关键的决定作用。在译介初期,可以利用归化式的“接受性”和“可读性”的优势,正如张欢雨[14]认为的采用“不忠”的译法,让目的语读者了解中国文化;随后,再采用“忠”的异化式翻译,移植文化,达到传输文化的目的。

所以,在复杂的文化背景下,要实现文本的真实性,译者如何采用合理的策略是至关重要的。必须从翻译的宏观和微观的视野中,同时兼顾,把握住“忠”与“不忠”的转化的动态尺度,来实现最佳的翻译伦理道德价值。

四、结 论

当前,我国正处在译介中华文化,介绍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与世界平等交流的伟大使命时期,对于古典文学作品的翻译,这种语言文化高度集中的文本,译者应该首先审视翻译语境,文本语境与文外语境,而且要宏观上尊重“忠”与“不忠”的共时性和历时性的特点,在其转化的可行性的“尺度”内,寻找方法,还要尊重“忠”与“不忠”的共时性和历时性,把握住使国外读者的接受心理,才能实现更大意义的交流和对话的可能性。

[1]许钧.翻译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

[2]骆贤凤.中西翻译伦理研究述评[J].中国翻译,2009,(3):13-17.

[3]Lyons John.Introduction to Theoretical Linguistics[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7.

[4]Antonie Berman.Translation and the trials of the foreign[C]//The Translation Studies Reader.In Lawrence Venutied(ed.).London and Newyork:Routledge,2000.

[5]王大智.“翻译伦理”概念试析[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9,(12):48-51.

[6]查明建,田雨.论译者主体性——从译者文化地位的边缘化谈起[J].中国翻译,2003,(1):19-24.

[7]杨宪益,戴乃迭.A Dream of Red Mansions[Z].北京:外文出版社,1978.

[8]Hawkes,D.The Story of the Stone[Z].London:Penguin Books Ltd,1973.

[9]魏芳.翻译策略:译者在特定情境下的选择[M]//刘世聪.红楼译评——红楼梦翻译研究论文集.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

[10]胡安江.中国文学“走出去”之译者模式及翻译策略研究[J].中国翻译,2010,(6):10-15.

[11]Venuti,Lawrence.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A His tory of Translation[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4.

[12]唐健禾.翻译行为限制性与创造性的文化透视[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60-64.

[13]犹芝士·阿塔尔.全球化与语言差异,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权利[C].阿努拉·古纳锡克拉,塞斯·汉弥林克等编,张毓强等译.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5.

[14]张欢雨.级差系统与翻译主观性——析权威教材中的“不忠实”译例[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1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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