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根黑土的诗歌艺术
2013-08-15段红炜
绥化学院学报 2013年11期
段红炜
王书怀是这样一位诗人:诗歌创作植根于肥沃的黑土地,从中汲取养分,为生活本身作诗,为劳动人民作诗。他有一双善于观察生活、欣赏美的眼睛,能从生活现实中挖掘出诗意。
王书怀诗中的乡土情结,源于他的生活环境。黑龙江这片沃土,不仅孕育了他的生命,也给予了他文学的激情与活力。黑土地培养了诗人朴实忠厚的性格,他热爱家乡,热爱生活,更热爱这里勤劳朴素的人民,无论何时何地,王书怀对故土、对家乡人民的眷恋之情,始终都没有削减。
当然,在那个红色年代里,王书怀的诗中,也免不了打上了“左”的烙印,如《搭车》:“四十里路上叙乡情,满腹心事信口掏,千言万语一句话,道不尽人民公社好。”虽然诗人在诗歌中也说了一些违心之言,但文学毕竟是艺术,王书怀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没有刻意地去迎合时政,更多的则是展现浓浓的乡土风情:“高粱那样红,豆荚那样饱,几年没见的荒山坡,果苗三尺高。”可以说,诗人把自己对黑土地的深厚感情融入诗中,使读者感受到了一股特别的诗意之美。这不仅是一个诗人的勇气,也是一个诗人的文化良知所在。